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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狂欢-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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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对漂亮的女同事,包括、但不限于老板的小秘搞搞性骚扰。你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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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熊
∷∷ 劳乐
我是在电子宠物已沦落到10块钱一只后才买的。我养的是一只熊。据说明书上讲,这只熊最长可以活到99岁(按一天一岁计)。仔细想一下我觉得这么说有道理:三个多月以后熊不死电池也没电了。
于是我开始养第一只熊。我一上手就犯了一个错:一通乱按后我不小心关掉了它房间里的灯,惹得它大白天开始睡觉。这种熊一旦睡起觉来和植物人差不多,旁人休想弄醒它,只能耐心地等它自己醒来召唤你喂它吃的或是给它擦屁股,清理粪便。被我把生物钟搞乱以后,我的熊每天白天睡得天昏地暗,晚上倒是精神十足,弄得我不得安宁。在这种状况下,熊当然长不好,但它仍然慢慢学会了翻跟头,爬桌子。有二天它的动作突然停了,而且发出一种刺耳的蜂鸣声。我以为是机子坏了,甚至还拆开后盖检查。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信号表示熊已经死了。我的第一只熊活了7岁,我怀疑是被我饿死的。
有了第一只的教训,养第二只时我格外小心。我不仅让它养成了正确的作息习惯,而且一闲下来就喂它吃的。在我的溺爱下,这只熊20岁时已长到200多斤,不仅会爬桌子,还会钻圈,看到我的熊茁壮成长;我的同事威胁我说过两天我得管这只熊叫“叔叔”。他的预言没有实现,25岁那天这只熊的跳跃动作停滞了,接着又是那种蜂鸣声。我猜这次它是被我撑死的。
第三次按下“RESET”与其说是出于我对熊的感情不如说出于惯性:我已经习惯于每天从书包里拿出这个粉红色的小东西按上两下。鉴于前两只熊的经历,我开始控制第三只熊的饮食,也就是说只在正规进餐的时间喂它,尽量不给它零食。第三只熊就这么不好不坏地长大了,但脾气显得有点古怪。有一天我发现它在拿着一团古怪的东西玩儿,而那团东西怎么看怎么像它的粪便。这样玩儿过几天后它开始倒立着走来走去,然后又兴致勃勃地坐在炉边充当填煤工。本该24岁的那一天它却将自己的年龄改成了32岁。更为可怕的是,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发现它得意洋洋地骑着车走了,只给我留下一句“Bye…bye”。
再养第四只熊看起来有点像发疯,但我确实这样做了。第四只熊先天发育不良,尽管我悉心照顾,它只是整天昏睡不醒,我只能抓紧有限的那点时间喂它一点吃的。这只熊只活了不到一岁。以后又养了多少只熊我已经数不清了。我只记得在不停地“RESET”,而它们分别在一两个小时后死掉。我的同事告诉我:别费事了,电池没电了。
终于我决定亲手了结这一切。我用一把小刀拧开了它的后盖。看到背面液晶板上正在打滚的小熊,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活体解剖。但我仍然取出了电池,然后合上后盖,把这具粉红色的小棺材和它的电池并排着放进我的抽屉。当我最后一次看着那个空无一物的液晶板时,我承认我有点伤感。() 。 想看书来
No。7 玩具的理想(27)
机器人和龙
∷∷ 劳乐
我小时候喜欢上的第一个机器人不是变形金刚,而是美国电影《地球停转之门》中一个长得完全和人一样的机器人。它的工人曾在临死前向它下达过一道指令:“Klaatu barada nikto”。看过那电影的人都知道这短短一句话中包含着多少内容:那个机器人要把主人带回飞船,驾驶飞船降落在指定地点,然后让主人复活。从那时起我一直把“Klaatu??”当做一条保佑我走运的咒语。
这样做也许是我当时相信总会有一个天使般的机器人来帮助我。至少那时在科幻小说中看到的都是这样。阿西莫夫曾经在《我,机器人》中为机器人定下三条著名的行为准则:1。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2。不得伤害人类。3。在不违背前两条的前提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包括阿西莫夫在内的很多人还相信这三条准则会指导未来机器人的设计制造,但事实并不这么简单。如今大多数普通人理解的机器人只是一些会端茶送水的家用电器或是电子宠物。例如会吠叫打滚的电子狗AIBO,会撒娇放屁的FURBY以及据称会打扫房间的CYE等等。和这些机器人相处过的人都知道,它们的“教育价值”远胜于“实用价值”。很难说这些100%讨人欢心但100%没用的机器人有能力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另一些机器人却看起来越来越比人聪明。比如曾使11%的测试者认为它是真人的聊天机器人ALBERT或是更著名的“深蓝”。现在越来越多的科幻小说的主题是关于某个大型机器人或是电脑如何控制了全球网络乃至整个人类。照此来看,如今机器人犯罪再不必像阿西莫夫时代时那样有所避讳,它们完全可以从自己内部更改那三条准则。
当然,既聪明又仗义的机器人不是没有。火山探测机器人“但丁”系列就很不错。前不久我看了一部名叫《龙心》的电影。电影中有一批发誓遵守“古道”的骑士,而他们的“古道”也就是“锄强扶弱”、“言出必行”等等。当时的普通人相信龙族是邪恶的,但有条龙告诉骑士,龙族正是“古道”的捍卫者:龙族鼎盛之时人类还处于幼年,龙族的首领因此命令它的子孙起誓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帮助人类。龙族的首领死后化作了繁星,龙族从此有了自己的天堂,但只有遵守“古道”的龙才能进入。有趣的是,电影中的这条龙正是电脑合成的,它的诞生还标志了电脑特技在电影中应用的一个里程碑。在一则电脑笑话中曾有人问:“被删除的程序究竟到哪里去了?”回答是:“好的比特上天堂,坏的比特下地狱。”这听起来很像龙的命运。这也许也是“但丁”系列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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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e…Book,不是书
∷∷ 一叶
对电子书籍的抱怨是带有普遍性的。虽然为了提高屏幕阅读的舒适度,上至微软、Adobe等这样的大公司,下至普通的自由和共享软件爱好者都在开发适合在屏幕上长时间阅读的工具软件和相应标准(上述两家软件巨头正为此打得不可开交,微软鼎力开发并鼓吹它的Clear Type技术和Microsoft Reader软件,而Adobe的Acrobat PDF则是事实上的电子书籍标准),可是相比于传统阅读,电子阅读的一个最大障碍没有解决:书籍的便携性和分辨率。几乎所有的传统书籍的拥护者,即电子书籍的反对者,对电子阅读最大的不满,就是你不可能时刻带着你的电脑,不论是马上还是厕上,不论是码头还是床头,都可展卷一读,而且闪烁的计算机屏幕对视力有害——谁让大多数的读书人视力都不好呢。所以,即便是有眼光、有智识如董桥先生者,也在他的《是书,不是e…Book》里说:“电子读物只配查查参考书读读机场小说;始终比不上印刷书籍。将来,出版社反而会出版漂亮的书,甚至皮面烫金,保住炉边灯下四壁飘香的书房文化。”
No。7 玩具的理想(28)
不可否认,董桥先生在文章中所描绘的“书房文化”的妙处,是任何爱书、爱读书的人所向往的。其中的审美意趣,哪一个读书人能拒绝得了呢?但我最近由于随便翻了几本杂志,看了些也可能是乱七八糟的经济学方面的文章,变得处处以价值和成本来看待问题——比如,如果我认为花2000元买一台电视机在家看肥皂剧比故作风雅抽机会听音乐会或看京剧等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程度的愉悦,而且来得更合算,那我就去买电视而抛弃音乐会和京剧,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就是这么选择的。你花再多的钱,发再多的文件,讲再多的话,也不可能让电视观众重新变成京剧票友。所以这里我要指出,一个传统书籍的拥护者无法否认的事实,即电子书籍的制作、流通、保存等方面的成本远远低于传统书籍。可以想见,只要电子书籍的载体技术出现一个小小的飞跃,只要我们有朝一日出现了像今天的普通书籍一样便携的电子书,可以像对待传统书籍一样对待它们,能毫无顾忌地在上面或写或划,或卷或折,而其成本,虽然价格不一定比普通的Paperback更低,但肯定低于那“皮面烫金”的精装书籍(当然电子书籍本身的优势肯定还都保留,比如可以下载新的内容,更新电子书的内容),到那时,多数人真的还要坚守所谓的书房文化,拒绝方便、廉价的电子书籍吗?
电子书籍的反对者们大可以拿电视和电影的例子来说事儿,说虽然电视普及了,可电影依然活得挺好云云。其实多少人在看电视,多少人在看电影,那是明摆着的。这个例子倒可以给我的论点做个注脚:传统书籍依然存在,但e…Book是主流。不信,咱骑驴看e…Book,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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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爽和被爽的权利
∷∷ 王怜花
我最近在玩一个射击游戏,叫《抢滩2000》,那场景就像是诺曼底海滩,你要扮演的是守在碉堡里的机枪兵。也就是说,你是德军,要跟盟军作战。游戏的设计者自然不希望你这么联想,他在游戏开始打出了字幕:这里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他们并不是在保护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如果游戏的设计者想为历史翻案,他也许会设计一个策略游戏,让你当古德里安,率领坦克部队打闪电战,那总比守海滩容易。但从我个人角度看,我希望自己是巴顿将军,先在北非和隆美尔打,再率领第三军打意大利,或者是麦克阿瑟,太平洋战争也很好玩。总之我会站在正义的一方,打击法西斯。
实际上没有这样真实的游戏,我也就打一打《红色警报》或《星际争霸》之类。在我们单位100米以内,有两个小门脸儿。挂的招牌是电脑维护和出售软件,可里面全是电脑游戏厅的意思,人挨着人,6平方米之内能放下10张电脑桌,5块钱一小时,3块钱一小时,打通宵可以更便宜。我们在那里度过了许多激动人心的晚上,如果打赢了,我们就“爽”了,如果打输了,我们就叫“被爽”了。单位边上就是一所中学,所以那两个网吧总人满为患,学生们的钱都花在游戏上了。
北京最有名的网吧应该是北京大学附近的“飞宇”,六七家小屋子连起来,里面有300多台电脑,那就是好几十个战场呀,“飞宇”里隐藏着无数游戏高手,要到那里打,一般的菜鸟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不过,现在的“飞宇”也不是游戏者的天堂了,门口贴着告示奉有关部门的指示,网吧里不许打游戏,只许上网。 。。
No。7 玩具的理想(29)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要禁止孩子们玩联机的电脑游戏,可想一想,上黄色网站是非法的,也就哈哈了,一个成年人躲在自己的屋里干什么都有人管你,何况一大堆孩子躲在一个小屋里呢?“我们生活的这辈子有太多的事是不能干的。”
但那是孩子们虚拟的乐园,也是童心未泯的小伙子和大姑娘的虚拟的乐园,游戏精神和创造能力是密不可分的。但我不想证明也证明不了打电脑游戏的好处,我只知道,我们的乐趣不被接受,它不妨碍别人,也不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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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劳乐
有人告诉我,恐怖片中一般有3种必需的道具,其中之一就是一个白色电话。不幸的是我家里的电话就恰好是白色的,而且我经常会接到一些铃响拿起听不到任何声音,甚或是找我那位已死去多年的亲戚的电话。如此回想起来,我真的有点毛骨悚然。的确,电话的可怕之处在于你只能知道它响了却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有了呼机后情况好了点。呼机的好处是你不必马上作出反应,有足够的时间与信息去作判断;坏处是你无法与呼你的人直接联系,一旦错呼而且没有留下电话号码就很麻烦。当年我曾经在凌晨3点收到一位陌生小姐的留言,要我马上去一个名叫“沙窝”的地方见面。那时我刚有呼机不久,因此很当回事地打电话回呼台向寻呼小姐查询了半天。如今我已经学乖了,任何时候再收到诸如“在派出所老地方见”这样的错呼也不会有反应。不过我们呼台的小姐也着实敬业,什么样的留言都给发。到现在为止我收到的最惊心动魄的留言是:“董存瑞先生:你送来的炸药包我已收到。”
但这些与我的一位同事的经历相比还算不了什么。他曾经连续几个晚上不断收到一位陌生小姐发来的错呼。
谢天谢地,如今我又有了手机。手机上不仅可以显示出对方的电话,而且有时能显示出对方的姓名。更妙的是有的手机可以对接到的电话进行分组,然后用不同的铃声表示。这样在接听电话之前你就可以做到心里有数,准备好适当的语气与措辞,乃至决定接电话的速度。比如每当听到《斗牛士舞曲》响起时,我就明白是老板来找我了。然而这其中还有问题,因为毕竟只有5种分组,而我认识的人远不止5个。于是我又幻想能在手机上录上每个人最喜欢的音乐当做他们各自的铃声。这样我的手机上就可能出现《极乐世界》、《玫瑰之吻》、《时代的晚上》乃至一部马勒交响曲的整个乐章。但在幻想之余我仍然害怕。我怕自己有时会只愿意听那段音乐而不想接电话,或是久已期待的音乐总不响起,只好自己跑到铃声设置的地方凭空给自己添上几分钟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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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苗 炜
有人把“生活圆桌”和《纽约客》杂志的“城中闲谈”相提并论,我觉得这没什么可比的,这两个栏目都放在杂志比较靠前的位置上,这是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我也从来没认真看过“城中闲谈”,看《纽约客》都是看它的长篇特写,那是杂志写作的最高标准。这么说并不是要否定“生活圆桌”的价值,在一开始,它是有价值的,它给我们的表述方法带来一些变化。在十来年前,报纸杂志上见到的短文大多是“散文”或者“美文”一路,也没有那么多专栏和专栏作家,所以“圆桌”上比较肆意、信息丰富的短小文章还能让人眼前一亮,当然有许多作者在这样短小的文章中还呈现出了想象力、结构感,那更了不起。
我记得王朔老师给小宝老师的文集写序言,说把这些聪明都弄成碎屑放在这样的小文章里实在太可惜了,说白了就是骂小宝老师耍小聪明,当时我看了这话并不觉得对,也不觉得可惜。后来才发觉,对一个严肃的作者来说,这样的小品文实在算不得什么,如果一个写作者太急于表达自己,太急于获得别人的笑、掌声或者其他反应,那他就不可能沉下心来试着去写一个更长的、更复杂、更丰富的东西,这实际上是对创造力的一种损坏。当然,对于“圆桌”的大部分作者而言,他们都是业余时间写着玩的,这个问题并不存在。
直到博客出现。博客写作改变了原来互联网论坛贴子那种议论公共话题的状态,进入完全个人化的叙述,每个人都有一块地方可以展现自己的思想、才华、趣味,我相信一个人写博客的时候比他要给一个杂志投稿的时候更放松,他能得到即时的反应,能够和他的读者互动,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稿费。如果你一天能浏览20个质量稳定的博客,而信箱中20多个投稿大多是垃圾,这样的编辑工作就缺乏乐趣,你不能简单地找来4篇博客就能凑成一张“圆桌”,它们大多太随意了,而“圆桌”的理想状态是——随意,率性,但写得非常认真才能呈现出来。对一本越来越厚的杂志来说,“圆桌”并没多少“言论”的作用,它只是一个带一点点文学味道的调剂,它的容量太小了。
我相信,人们愿意看到某一类短小的文章,文字讲究,带有鲜明的个人色彩,谈论日常生活中肤浅的乐趣,也谈论严肃的观念,它不以逗人发笑为目的,但总能让人笑一笑。我怀疑,“圆桌”做到过这一点吗?“圆桌”还能做到这一点吗?我们的幽默感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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