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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日春秋-第3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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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英花同意他的看法,在这一点上有着某种共识。
她甚至有点儿佩服狄阿鸟,心说:“官府要下头交锅盔,是为了隐瞒战争意图的手段,可也会造成百姓粮食不足的错觉,粮食肯定是要涨,也已经开始涨了。随后战争意图暴露,衙门辟谣,干预粮价,未必酿成粮荒,但粮食价格未必回落,狄阿鸟被关在监狱里,他怎么对什么都一清二楚呢?!”
因为狄阿鸟要买粮,她也到处走走,到粮市走走,看看。
这一看,却发现一个新的情况。粮市上多出一家粮店。这家粮店还在筹建,但让人感到震惊和意外的是,东家正在雇人修粮仓。
天哪,小小一个雕阴县,不过几万人而已,竟有个人出来修粮仓。她打听,打听,才知道是幕后的人竟是田小小姐,据说建粮仓是装粗粮,装豆饼,养军马用,但将来到底装什么,谁知道?!
她震惊之余细细想想,一定程度上,这也像是一种战略,粮食涨价,能遏制走私,反过来,多多少少影响游牧人的过冬,对官府来讲,不全是害处。
从田小小姐的角度上看,相比她日益接触到走私大户邓校尉,这个田小小姐,技术,老练,长远,没有可比性,人家初来乍到,在邓校尉还以为她打两枪就走的时候,已经在抢占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建粮仓。
建了粮仓,她就能控制当地的粮价,控制粮食市场。只要她控制了粮食市场,随时从外地调来比较廉价的粮食,很大程度上围绕着粮食的走私,就被她一个人垄断下来。
邓校尉还在为了保护自己的走私,跟王志争高低,也许他本人,以及他的智囊,都有着很多的政治头脑,但也未必就有着这种经济战略眼光,他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建粮仓和走私有关,田小小姐的大手笔,是要垄断整个黑市。从这点上,樊英花已经看到了邓北关的结局,不管他在官场是否顺利,在走私上,注定一败涂地。
此刻,她心里充满对田小小姐的好奇,而且她可以肯定,这个田小小姐的发家,绝不是运气和偶然。
她回过头来,又想到了赵过。
那天,赵过去找田小小姐算账的,也正是那天,田小小姐却被人绑架,那么,他到底见到没见到田小小姐,田小小姐,又是什么样的一个小女孩,怎么逃出来的,还骑回一匹烈马。人声的喧哗传来,她转过头,雕阴城又有了变化,军民,都已经要出征了。
王志这次采取主动,已有长谋,何况部队一直处于防备敌人的状态,又不是什么远征,几天的酝酿就足够了。
当然,他要的就是个突然行动,并没提前透露出作战计划,还要做一个紧急的动员,经过彻夜的考虑,他决定分别和几位校尉谈话,对邓北关,采取安抚之计,对其它几位重要的军官,他采用激将,分别叫到询问,敢不敢和游牧人干场硬的。效果相当不错,几位重要的将校一听就炸脾气,个个都表示,等的就是这一天,只要统勋大人一声令下,就带着几百几十个弟兄杀去楼关。
看来,官兵经过补充,编制彻底满额,军械,战马从来也没有这么充足过,再加上前两次胜仗,和近来几次小规模接触的鼓舞,战意空前高涨,再花费几天作什么动员,反而画蛇添足。不过历来打仗,有经验的将领都不能小视动员这个环节,使将士们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至少知道前进何赏,后退咋死。他和长僚商量一二,决定不必再花费几天功夫,先是来次犒赏,宣布举行一次习射比武,等各部集合完毕,毫无征兆地宣布战事,定下争夺先锋大旗的约定,再顺势誓师,亮出先锋大旗,由各部凭本事儿争当前敌先锋,也再一次激发他们的求战争胜之心。
这次争夺先锋大旗就定在城北营主校场,营直属兵士,一大早搭起一座“殿台”,细沙铺出各营的集结地,设下一张大交椅,对面再累一座木台,上铺猩红毡条,作以对先锋官,尖刀战士的激励。
说实话,这次的先锋官,王志是看好陈绍武的,第一是陈绍武的上一次战功,第二是他对陈绍武比较熟,把之当成嫡系,第三,陈绍武来到之后,日夜练兵,成绩突出,所以部队一集结完毕,他就在营辕前的帷幄中跟陈绍武打了个招呼:“跟老子争口气,也跟小相公争口气,一定要拿走先锋的大旗。”
陈绍武出来,回归本队,说与弟兄们知道去了。
稍时,营中将士列队在下,中间阵中战车相掠,数十力士批发裸体,来回呐喊。一名力士按军中规矩,执来一羊,手起刀落,将羊头整个儿砍下,捡起交给一名捧案等候的甲士,甲士捧着羊头,举到头顶,沿周围走了一圈,回来送到将台,王志双手握剑,坐在大交被椅上,起身登台,开始祭祀上天。
告过苍天,宣布战事,歃过鸡血,泼出醇酒,营中鼓手摧擂慢鼓,金角齐鸣。
王志居高临下看去,只见将士们顿时激动起来,个个振兵袒臂,爆发出一阵、一阵整齐的呐喊,心潮顿时澎湃激昂,两眼竟湿润起来,当即振起右臂,待将士安静,却发觉自己已将准备好的,打好这一仗,为君上解忧的台词忘了个一干二净,只记得句“余将以血肉之躯报效国家”,便喊道:“诸将士皆为高阳之子孙,雍皇之后代,居于关中数代,男耕女织,但见王河之水千秋奔腾,哪个兔崽子没种,欲以此地让人……”
台下的幕僚一听,就知道他一上来就彻底脱稿了,把“诸将士皆为高阳之子孙,雍皇之后代,居于关中数代,男耕女织”后面的“世受天命”,给忘了,一时都傻了。这篇文,自然是说关中百姓世代都听天命,现在北方的胡人违反天命,不敬上天,触犯天子的尊贵,天子诏下,让那些高阳子孙,雍皇后人的将士们去讨伐他们,然后再就天子的德行颂扬一番,表示自己受君上大恩,誓死报效,而将士、百姓都是君上的子民,应当用命,去讨伐这些不敬天命的蛮夷,直到他们听从天意为止。他们都知道王志出身行伍,一旦脱了稿,很可能摸不到东西南北,个个头上捏把汗。
王志也是,顺口扯来一句“但见王河之水千秋奔腾”,就撑不下去了,干脆抛弃原稿,随心所欲地来了句“哪个兔崽子没种,欲以此地让人”。说到这里,他自己也怕了,顿了一顿,往下看去,发觉将士也静了一静,心都提到坎子上。正心虚,只听得将士们澎湃起来,爆发出猛烈的大喊:“哪个兔崽子没种,欲以此地让人!”
王志激动了,八百里雍川,自古猛将之乡,王气一直不衰,这些雍州子弟,自古战场上的冷娃,向来战鼓一催,争先恐后,右手持刀剑,左手挽敌首级,哪个没种,要将这富饶的土地让人?!他回过话头重复说:“男耕地,女织布,千百年之丰饶土地,盖我所有。今日将战,不须(许)升官发财,封妻荫子!”
这更与原稿大相径庭。
原稿说,将士们作战,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封妻荫子,这是个大大的机会。
王志却搞个不求“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幕僚们个个惊了身冷汗,心说:“你让将士们不须升官发财,封妻荫子,让他们要啥?”然而,王志本人却觉得合理,在生我长我的土地山河面前,在父老兄弟,母亲妻子姐妹的生命面前,“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到底哪一个重要,当即也顺了口,又喊:“但求以血肉之躯誓守吾家土,分寸不让,血战到底。此次出兵,直指楼关,不收服,誓不生还,吾之命与诸将士同在,同饮于洛水,同死于洛水,保我王河,保我关中,保我河汉山河。”
将士们“嗷”一下疯了,嘶哑着嗓门就跟着喊:“无须升官发财,封妻荫子,但求以血肉之躯誓守吾家土,分寸不让,血战到底,血战到底,血战到底。”旋即,萧萧齐喊:“饮于洛水,死于洛水,保我王河。”
王志一下涕流,脑子一热,拔剑出来,端起一只胳膊,用尽全力,嚎了一声雍腔,咆哮道:“先锋何在。”
台下兵器便一波一波地狂振,只见一排将士挥舞绢旗,拱出一车,上载一旗,黑虎张爪,上书“先锋将官”四个字。
幕僚们慌忙给旗车让路,不得不到处绕走,到哪,哪儿爆炸一样沸腾。
王志却很得意,他要的就是把这些文弱之人吓得到处乱跑的凶劲儿,他站在台上,就等着陈绍武带着精锐人马出来,奋勇当先,夺走旗车,却不料,那车还未走到场中,就冲出一人,奔跑上去,将御手击下马,翻身上去,满场飞驰,站在台上,却看不清是谁。他大为意外,匆匆下来,来不及问人,又是一骑,骑士手持数丈长戈,直取骑车,场外无不振呼。
王志认出是校尉史千斤,但看他的模样不善,铁骑冲突,失色道:“他一出来,哪里还要夺车?!”
率先夺得马车者勒车急转,自内辕着地,双脚到驻,两臂挥挽,片刻工夫,将车死死勒住,大叫道:“你敢等我取马匹兵刃,决一雌雄否?!”
王志又是一惊,四匹马拉的战车,冲势惊人,虽然他一边挽马刹车,不只是用两条腿,但观其胆略,也是一条虎将。
史千斤勒马举戈,大声喊道:“要决一雌雄,也轮不到你这个兔崽子。给我滚。谢铁牛,手下败将,尔敢与我一战。”
第一卷 雪满刀弓 五十七节
将士又是一阵高呼。
史千斤爆发出一阵大笑,接二连三如此喊话。顷刻之间,打对面冲出一骑,手持双鞭,一人咆哮:“休要再臊我,儿子才不敢与你再战。”
王志一看,果然是谢铁牛。
说实话,自打他上任为止,他有点儿看史千斤不顺。
这史千斤确实是条猛将,但凡京北道,都知道这号人,也都知道他三言不合,提械就上的毛病。两年前,他本是个裨将,随军追剿流寇,战场上一个劲儿往前猛冲,长戈一突,就把自己的上司和一名流寇头目一起干死了,事后,却若无其事,继续冲杀。打完流寇,上头找他问他的上司,这小子反问:“不会被我打死了吧?!”
宪兵上前一闻,闻到他满嘴的酒气,立刻把他抓了起来。
当时朝廷形势乱,也算用人之际,考虑到他喝了酒,又是两个一起刺死,而那个敌酋,是流寇中相当重要的人物,就断了个误杀,将他发配来雕阴。
这两年工夫,他又靠着一身军功混了上去,看起来又有了前程,但误杀自己上司岂是小事,这可是军中最为忌讳的。
京北道军方上下无人不知,史千斤能上战场打胜仗,也能杀死上级。
谁不怕要个这号人到身边,哪天他喝醉酒,或者是出于误杀,或者纯粹是报复,把你给挑了?!
好几次,逢到要调走,升官,上头就有人强行压下,一来二往,史千斤也有了自知之明,混成个老油子,什么事儿也不管,整天喝酒,折磨麾下几十个弟兄,别的事,好像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志的前任,手下没什么可用之才,找他了解、了解当时的情况。他当面说得可好听,说:“当年那件事,我喝了酒,眼里只有敌酋,糊里糊涂就干了傻事儿。”当时的守备看他诚恳的模样,心说:“是呀,这喝了酒,战场上又杀红了眼,哪有个准?!”就提他做了校尉,为这事儿,还跟上头闹了好几架。史千斤这就爬了两级,按说,他应该感谢他的上司,其结果,他不但打仗不出力,还动不动耍酒疯。
就在王志来之前,他喝醉了酒,就把谢铁牛摁胯下了,骑了两圈,一回头,提了个短叉,把当时一起喝酒的几人追得上蹿下跳。
守备觉得又是喝了酒的事儿,警告警告他,也没追究。可就在楼关打败仗之后,上头派人来调查,问他楼关丢失是谁的责任,他立刻把守备的恩情抛到九霄云外,跟人说:“将军是个白面书生,懂啥?!我早让他把营辕搬到楼关上,他不听,我早告诉他,楼关出操,不能跑外头,他不听,总以为胡虏还离得远,这回胡虏来打,楼关危机,他还压根就没敢点兵去救援。”
敌情不明,守备确实没敢点兵去救楼关,反而是史千斤一混蛋,故意不见传令兵,带着人去接应。
朝廷回头,问那前任是不是真有这些事。
守备默然不语,未接受朝廷赐死前,就自杀了,临死时说:“悔拔千斤儿。”
人死之后,史千斤看都不去看一眼,反而跟自己的手下说:“我就是个粗人,是为他卖命的,就和你们为我卖命一样,可我也就是给他卖命,仅此而已,他自己的死活,是他自己的事儿,我的死活,是我自己的事儿。”
这就是史千斤,忘恩负义到了这种程度。
王志来到,虽然足足下辖六旅,其实却只是个统领,本想将他降级,却不好一换就换主力旅的校尉。
何况这个史千斤,练兵忒狠,在雕山边上摔拿滚爬,将兵养得个个如狼似虎,无论雕阴,还是黄龙,城里的小孩都会唱首歌,词曰:“谢兵能犁地,史兵能喝酒。谢兵犁田要铜钱,史兵喝完把命玩。啷儿个铛,啷儿个铛,身上背长枪,当兵不急慌,姓史容易,姓谢难,保你一年就过完。”
也就是说,这谢铁牛,带兵宽松,不怎么操练,当兵的闲得跟人家种地,要俩钱花花;而这个史千斤的兵,没明没夜,一天下来,身上都褪层皮,软得跟烂泥一样,到了晚上,就想喝酒,晕乎晕乎,止止疼啦,他自己都能喝酒,自然也不禁酒,自己的兵一旦呆久了,个个能喝酒,喝完酒就开始不要命,缠着战友比试武艺,看看自己够不够格儿,能不能混去谢铁牛那儿。
他这些当兵的,有不少受不了史千斤的折磨,就往谢铁牛营里跑,谢铁牛就把关捡便宜,看武艺好才要,所以要进去,比较难,而史千斤这儿兵动不动就跑,常常缺兵,后方一补充人,就不管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抢来就要。
王志虽然看不上史千斤的混蛋性格,却也知道这点,能打仗的兵几乎都是史家出品,轻来小去的事情,也不搭理他。
不搭理他,他反而格外听话,虽然有点偷奸耍滑,却让干啥就干啥。
其它校尉大多和邓校尉有私下来往,他没有,私生活也算检点,一天到晚,就是喝点儿酒,练练兵。
其它校尉动不动给上头闹饷,他不闹,因为见丁就要,要了就练,练得那么苦,士兵不能饿着,那就得动不动改善生活,所以,他也吃不着空饷,几个儿子都在老家受饿,只好来找他爹,一起当兵,他大概是饿怕过,为补不足,还会过,见春开荒养羊,今年春上,带人在山里伐了百十棵大槐树,又垒了一片羊圈,开了一大片荒。
别的校尉纷纷跟和当地的大户论交,要是人家有个什么事儿,打个招呼,立刻就给办,他不通此理,动用兵卒的事儿,明码标价,得来的钱,仍然是买羊,买粮,给士兵改善伙食。他带兵,就一句话:你当你的兵,我当我的校尉,我不短你吃喝,你别短我操练。
然而今儿,他一反常态,不知道发哪门子神经,穿戴整齐,出来夺先锋大旗来了。
王志心里还真摸不透底儿,怕怕的,他当然也知道这谢铁牛更是又气又怕,这不,嘴里虽然说是“你少臊我,我咋不敢应战”,却是一出来,就飞马直取,双鞭齐出。军士围起来的场子并不是很大,史千斤手持两丈长戈,叫阵时又驻了马,谢铁牛却持了短兵器,轻出直取,大大占了便宜,王志当然知道,要是不怯史千斤,断然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厚着脸皮,招呼一打就冲。
谢铁牛飞驰直下,瞬间挺进史千斤长戈之内,史千斤马不及走,戈无旋舞余地,他只道谢铁牛一击必中,正要喊一声“鞭下留人”,那史千斤也有了举动,横马斜走,倒曳长戈,与谢铁牛相遇,旋即就见谢铁牛双鞭交打,擦着史千斤的后背而过。
两马旋即并辔,史千斤左臂一舒,就逮上谢铁牛的后背。众将士一片雷动,为谢铁牛助威。谢铁牛不放弃地舞动双鞭,往一侧挥,却不知为何,因为自己的马太快,回回砸到正好,都是在史千斤前头晃。
史千斤大叫一声“起”,就不再跟着他跑,身子往后一挺,矮壮,矮壮的谢铁牛就一下离开马背,被史千斤举到头顶,面朝天背朝地,再不甘心地挥舞两鞭,就像是一条多脚虫。
王志不禁骇然,他自己也精通十八般兵器,自然看得出来,谢铁牛之所以双鞭无用,正因为马速太快,被史千斤一冲,冲成并行,吃不着感觉,砸击也不着力,而正因为马速过快,史千斤对时机的把握,和抓举的臂力,双腿控马的腿功,都达到了一种骇人的程度,别说谢铁牛,就是自己,恐怕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他四处张望着,还不知陈绍武会不会来挑战此等强敌,一时感到头疼。
这时,军中又冲出一骑,大声叫道:“放下吾长官。”王志再看,已经认得,这就是刚刚夺车的勇士,他不知何时回到军中,骑来一马。
他手持阔背长刀,竟单手旋舞,一看就是气力超绝。喊声刚落,史千斤就打了转,高举个甲克虫一样的谢铁牛,直奔过去,以这种奇特的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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