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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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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这是人名还是姓氏?不会是长孙无忌的吧?怎么成了杨素的陪葬品。”罗士信古怪不解,若说长孙这个姓氏,耳熟能详的也就是长孙无忌与长孙皇后了。
平阳怔了怔却是一脸惊喜:“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破虏弓,果然名不虚传。我们这趟,真没白来。”
“破虏弓。倒是有个好名字!”罗士信顿觉这把弓与他亲近了不少,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如卫青、霍去病一样将破虏事业走到极致,想着要不要把他的七星刀、五钩神飞亮银枪、明光铠也改成破虏刀、破虏枪、破虏甲跟着张破虏弓凑成破虏套。虽然名字俗气了点,难保不会如游戏里那样来个套装属性加成,想着问起了平阳这把战弓的来历。
“我也是听说的,不过可信度很大。”平阳顿了顿问道:“大将军可知道史万岁、长孙晟?”
罗士信想了想道:“史万岁听说过。好像是隋朝的一员猛将。勇猛凶悍,勇冠三军。据说他早年的时候,因为不满突厥抢掠中原,对突厥展开了反抢掠。三天两头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深入突厥的营地烧杀抢掠,突厥无论多少人,都没有敢抵挡他的。每次都能掠夺大批羊马,威震突厥。真是我辈的楷模,说真的。如果我在边关为将,一定也要学学他。那种感觉一定过瘾。”
说着他还有些自我陶醉,脑补史万岁当时的英姿,又在脑海中将史万岁换成是他,情绪特别激动。
平阳以手扶额,默然无语。
过了片刻,罗士信才道:“至于长孙晟应该是秦王妃的父亲吧,好像也是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具体我不太清楚。”终究不是学历史的,他对于历史一知半解,因为演义的缘故,对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事迹有着一定的了解,隋朝中前期的事情了解的不清楚。
史万岁的事迹因为穿越前读过什么史上十大猛将之类的网文,史万岁便是其中之一。评价的是否准确不予置评,但那些勇猛的事迹却记载的很详细的。长孙晟就不在他的认识之内了。
平阳笑着说道:“史万岁是隋朝公认的第一猛将,大将军好武听过是自然。长孙晟其实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智勇双全,是将突厥一手推向分裂的智勇名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这把破虏弓便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破虏弓原先是长孙家族流传下来的镇族神兵,弓身据说是用天外陨铁打造的,沉重弹性胜过各类铁木,弓弦来至于西域冰蚕丝,劲力十足,两者合一,也就成了长孙家族的镇族神兵落雕弓,非拥有千钧之力者无法使用。”
“长孙晟弓马娴熟,尤其善射,落雕弓也就传到了他的手上。当年杨坚尚未篡位,周宣帝以长孙晟为使者出使突厥。当时突厥之强,远胜今日。沙钵略可汗轻视大周,却独喜长孙晟,常与长孙晟游猎。一次出游,遇上两只大雕。长孙晟以落雕弓一箭射穿二雕,威震草原。沙钵略可汗大为震撼,令族中人反跟长孙晟学习射箭之术。”
罗士信听了也悠然向往,这让善射著称的草原民族反过来跟他学射箭,长孙晟的箭法可见一般。
平阳续道:“后来杨坚篡周而立大隋,史万岁与长孙晟相识相交,引为知己。还说了儿女亲家。长孙晟以落雕弓为信物,史万岁则以盘龙剑为信物。落雕弓也因此成为了史万岁杀敌利器,因嫌落雕弓难听,改了一个破弩弓的名号,后来史万岁因为过于骁勇善战引起了杨素的嫉妒。杨素此人对隋朝有大功,但为人却心胸狭隘,排除异己,诬告史万岁,以致史万岁惨死。杨坚明知杀错,却也不悔改,依旧昭告天下宣布史万岁是国贼,令杨素抄家。杨素斩草除根,其子史怀义不知所踪,很有可能死在他的暗杀营下。史万岁一代英雄,却落得国贼下场,破弩弓可能就在那个时候落入杨素之手。”
说到这里,平阳长吐了口气道:“当然大多都是传言,不过传言也未必不可信。至少这破弩弓与盘龙剑确实存在,破弩弓在大将军手上,而盘龙剑因为长孙氏嫁给了我二弟,成为了二弟的杀敌武器。”
“原来,这破弩弓还有这个来头!我来试试!”说着他将挂在身上的战弓丢在了一旁,取出箭羽搭弓在弦,奋力张弓。拉弓时,罗士信顿觉受到的阻力前所未有,但他神力也委实惊人,无视这股强劲的阻力,一拉到底,接着松开弓弦。
“嘣”的一声,弓弦震响。
羽箭一闪而逝,肉眼难辩,只是眨眼时间已达一百五十步外的树干。羽箭穿树而过,竟然只余一个箭尾露在树干这一端。
这一箭之力,竟然比强弩还要威猛三分。
“好弓!”罗士信与平阳惊叹万分,异口同声的感叹。
平阳展颜笑道:“恭喜大将军得此利器!”
罗士信由衷喜爱此弓,左右把玩,喜道:“那就却之不恭了,多谢。”弓是平阳发现的,以道理而言应当是她之物,而她却却让给了他。
平阳不以为意的道:“这张宝弓确实惹人心动。但拉不动它,给我也是无用。以大将军的能力,也一定不会辱没的这张宝弓。”
“一定不会!”罗士信得到利器,信心百倍,高声道:“我的箭法本就以强劲为主,现在有了它,便如虎生双翼,上天入地,哪里都去得。”
高兴了好一阵子,罗士信才继续加入整理宝藏的行列。
杨素也确实能称富甲天下,各种各样的金银玉器珍珠玛瑙,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这里没有的。除此之外,还有历朝历代的名人字画,有顾恺之、董源的,有王羲之、王献之的,其中书圣王羲之的墨宝常人求一而不得,杨素的陪葬品却有五副之多,而且是货真价实的正本,而不是拓印本。
罗士信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平阳却有些看花了眼儿,毕竟是世家名门出身,固然是将门世家,对于这种高雅的学问还是有些涉猎的。
罗士信对金银财宝没感觉,对于名人字画也没有那个爱好,唯独喜欢兵器,想着既然有破虏弓也应该有别的才是,走进了真正摆放陪葬品的陪葬室里,还真给他找到了几把兵器,一一收藏了起来,还找到了一副轻薄的内甲。
罗士信用七星刀试了试,效果极佳,毫不犹豫的拿去送给了平阳。
平阳笑着收了下来。
将杨素的陪葬品收集到了一处,发现贵重之极的珍宝足足有五大箱,一行人毫不客气的将五大箱宝藏通通都带下了山去。
平阳领走前还给了杨素上了柱香,表达了一下敬意歉意。
其他人有样学样,罗士信却不屑一顾,理也不理。因为听平阳说杨素迫害史万岁的事情,对他已经没有了半点好感,原本打算给他烧的纸钱都不愿意烧了,更别说上香礼拜这种事情。
一行人背着五箱大财宝,艰难的下了山。到了山下,雇佣了马车,带着宝藏回到了方城。
同行的每一个人都分了不少的财富,当然大头全在罗士信、平阳身上。
休息了一夜,罗士信、平阳重新上路,返回风云际会的长安。(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错综复杂
长安郑府外!
程崔氏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最终深深的吸了口气,让下人叫门去了。
崔氏事先送上了拜帖,郑仁基事先也吩咐了下来,门房直接将崔氏请入大堂。
崔氏刚坐下不过一刻,郑仁基大步从侧门走进了大堂。短短的年余间,郑仁基仿佛老了十岁,两鬓已经生出了些许白发,眼角额上也多了点点皱纹。
“程夫人!”
程郑两家走的比较近,崔郑又是同气连枝,郑仁基热情的与崔氏打着招呼。
崔氏笑着回礼,稍稍打量了郑仁基。
郑仁基比起上次见面,虽然显得有些苍老,精神明显好了很多。尽管郑丽琬的失踪对郑仁基影响很大,甚至不惜埋头家族事务以作逃避,但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圣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郑仁基也终于在时间的抚慰下,走出悲伤面对新的生活。
郑家因为郑仁基有罗士信这个女婿将他提拔成为管事,现在出了这个意外,郑家也没有将郑仁基撤了。一来管事之位不是说撤就撤,二来郑仁基老实稳重,很适合管理账务,确实也是个人才。
因为醉心家族事物,郑仁基表现出来的干略,反而得到了郑家人的认可。
生活走上了正轨,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不过闲暇之余,还会想到“英年早逝”的女儿,带着几分伤感怀念。
“其实今日来,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崔氏看着郑仁基。有些难以启齿,但是她还是说了。
郑仁基笑道:“程夫人但说无妨。”
崔氏叹了口气道:“丽琬的丧事是不是可以办了。”
郑仁基表情僵硬,但没过片刻就缓了下来。一年多了,他心底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低声道:“程夫人是为了士信来的吧?”
崔氏点了点头,她也知道提这种事情,等于在郑仁基的伤口上撒盐,但是作为长嫂,她也有义务为自己弟弟的未来考虑。尴尬说道:“这是郑家的家事,按理来说我这外人不应该插嘴。只是我那小兄弟是实在人,直性子。一日不确定丽琬死了,怕是一日不会想着再娶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们罗家就他一脉相承,却至今无后。算算年岁。他过了这个年。就二十三了。都二十三了啊,依照《唐律》来算,以他这个年纪,地方长史都要强行给他说媒,迫他娶妻了。我家老程在他这个年纪,孩子都开始上学堂读书了。拖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您说是吗?”
《唐律》记载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已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若过了这个年纪。父母坚持不嫁,地方官员有权利给男女做媒说亲。强迫嫁娶。
有这则规定只因古代科技落后,多一个人多一分税收,多一个劳动力。古往今来,历朝历代都有这种强制嫁娶的法规法制的。尤其是人口匮乏的朝代,对于此类事情抓的更严。
隋末动荡,天下人口锐减四分之三,以至于生产力低下,唐朝对于这嫁娶法规抓的自然严厉。
罗士信是因为官居高位,只是无人计较他不遵嫁娶法规,换做是平民百姓,地方官吏早已找上门来,强迫嫁娶了。
郑仁基默默了听着,片刻颔首道:“我明白了,近日就将琬儿的丧事办了吧。士信来问的时候我会告诉他的,就说已经找到了琬儿的首饰,确定她真的去世了。”说着,依旧忍不住的伤感叹息。
郑仁基回应的如此干脆有些出乎崔氏的意料,以至于一下不知如何开口,
见崔氏有些愕然,郑仁基强笑道:“程夫人也不用意外,士信确实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有些粗鲁藐视礼法,我这种老顽固看不过眼。但人并不坏,对琬儿也是一片真心。我很中意这个孩子,只是是琬儿命苦,没能真正的成为罗家的媳妇。都一年了,琬儿若是活着,早该有个消息。我不能为了自己心底的那一点点期盼,耽误了他,就这么决定了吧。”
崔氏没有想到罗士信竟然得到了郑仁基这般认可,喜声道:“郑公能够如此想,实在太好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皇宫里的李渊收到了平阳从南阳寄来的信件。
平阳心思缜密,信中并没有大书什么有的没的,而是直接说明了她与罗士信一起至伏牛山狩猎,回来的时候遇上了刘辰、刘保两兄弟。刘辰、刘保见他貌美出言不逊。还意图杀罗士信灭口,并将她擒住侮辱。
李渊看到这里肺都要气炸了,平阳可是她最疼爱的儿女,在大唐境内还是大唐官员竟然敢对她下手,气得根根胡子直竖,怒发如狂,拿信的手都开始颤抖了,口中囔囔自语:“朕一定要将刘辰、刘保大卸八块,不,不行,子不教父母之过。养出这种孩子,父母也是罪,他们的儿子也不定不是好货色,通通杀了,一并杀了。”
作为一个护犊的父亲,对于危害他儿子女儿的人绝对不存有任何情面。
他强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见罗士信杀了刘保,平阳结果了刘辰,为了不造成恐慌,亮明身份,以方城县尉代替了刘辰的位子,征求他的意见或者改换另外一个能人接管方城,心底也松了口气。对于平阳的安排,没有任何的改动,当即大笔一挥,将县尉提拔为正牌太守。
做好这一切,李渊轻缕着胡子,心道:“原来平阳跑到南阳去了,难怪不见踪影……”
等等!
不对!
李渊突然想起,前两天还收到平阳的讯息说在渭水玩的很高兴呢,怎么可能在南阳?
又或者?
原来平阳向李渊表明外出散心,为了防止李渊久久得不到音讯关心女儿心切,将关中闹个天翻地覆,特地做了万全的准备。定时的安排亲信给李渊汇报行踪,说着游玩见闻。
八百里关中,平阳生活了将近十年,什么没有去过,编起来自是头头是道。
李渊觉得女儿玩的开心玩得高兴,也跟着开心,就没有让她回来,任由她散心游玩,免得坏了她的兴致。
可是现在两条消息混在了一起,李渊又不是老糊涂,如何能够不察觉其中猫腻?
两则消息,一则是说故事一样,另一则是突发事件,哪则真哪则假,哪还需要考究。
李渊闭目沉思,回忆几个月前的事情,当初他同意平阳外出散心后不久,李世民就跟他汇报了罗士信请假的消息。两人一前一后,当初他没有察觉,现在细细想来,这其中确实充满了猫腻,有很大的问题。
想着想着,李渊那张老脸上挂起了坏坏的微笑,一脸打算兴师问罪的意思。
**********
道源岛。
郑丽琬痴痴的模样站在海岛附近的大礁石上,眺望着遥远的西方,就如望夫石一般,脸上带着淡淡的忧伤。
因为伤得太重,伤口让生锈的铁钉划破,铁锈浸入肌肤又在黄河水里浸泡了多日,各种细菌入体,伤口发炎的极为厉害。虽未到达破伤风的必死地步,却也差不了多少了。最初的整治,大夫甚至提议锯腿保命,确保万全。
不过此法让虬髯客张仲坚拒绝了,以另外的方式医治,足足耗费了半年的时间才好转康复,一直休养到两个月前才彻底的康复过来。
尽管思乡心切,心中万分思念远在天边的父亲与情郎,可是远在海外的郑丽琬却不是说回中原就回中原的。从道源岛到山东登州口岸需要经过漫长的一段海上航行。需要经得起风浪的海船,还需要选择在无风风少的时节才能出海。
因为条件环境比较艰苦,道源岛也只有一艘能够经得起风浪的海船。
那唯一的海船还在四个月前,她病尚未康复的时候,经由吴世可冒然出海,返回了中原复仇,亦不知出了什么变故,到今日也没回来渺无音信。
现在郑丽琬每天都会来这大礁石上眺望许久,希望看到海船回来,希望早一日返回中原去完成那还未开始的婚礼,甚至期望罗士信能够乘坐着海船特地来道源岛接她。
尽管知道希望渺茫,但是还是忍不住去想。
“丽琬姐姐,国王叫你过去呢!”
郑丽琬突然听到岸上有人呼唤,见是一直照顾她的铃儿,应了一声,颇为不情愿的走下了礁石,踏着海浪来到了岸边。
“大胡子叔叔叫我做什么?”郑丽琬说的较为亲热,但心底却是一肚子的诽谤,将虬髯客一顿痛骂。虽然他救了她,但却害的她困在了海外孤岛,不得与爹爹情郎相见。对于他,也就有了感激同样有着怨念。
“好像有新罗的海船要赶往中原的,国王……”铃儿话还没说完,身旁早已没了郑丽琬的身影了。
她就像一个短跑高手,瞬间消失在铃儿的视野里。铃儿吐了吐舌头,小跑着追了上去。
“大胡子叔叔,我能回家了?”老远郑丽琬看见张仲坚高声呼喊着。
张仲坚笑着应道:“快点准备,我们一起回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自污
为了掩人耳目,罗士信与平阳在关中境内分手,先一步回到了长安。
罗士信向兵部复命,为了感谢李世民的最初的出计援手之情,还特地将在伏牛山猎来的大棕熊的熊掌送了一对给李世民品尝。
回到家里,问福伯家中情况。有福伯这位干略出众的老管家在,一切都很正常,并无任何值得挂心的地方。
不过很快他就得到郑家的传讯,要为郑丽琬举办丧礼。
罗士信眼中也流露出伤感之意,一年多了,该放下的也放下了,放不下的终究放不下。
如郑仁基一样,罗士信做好了郑丽琬已经身死这一事实,只是到了这证实的时候,难免会为之感伤。
赶到郑家,从郑仁基那里得知的一系列的情况,查访的人终于从当铺那里发现了郑丽琬的首饰,追根究底的查探,得知是一个穷苦老实的妇人在黄河下游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见女尸穿金戴玉,为了家中患病的幼儿,将金银玉饰偷藏起来,随即遵从焚尸的法规,将尸体焚烧,以免引发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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