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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之子-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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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这把大宝剑还是插在了袁云的腰上,奈何剑大人小,所以别人总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袁云,因为实在太不搭了,弄得袁云就好像真的在大保健时被人抓住一般,既炫耀又难受。

    为此,袁云很生气,所以他决定去趟曹昂的府衙,毕竟好久没去了,顺便去跟曹昂炫耀下自己的大宝剑,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第十三章 钱庄() 
曹昂看着袁云那一脸的贱笑,就莫名的有种想把他拎起然后扔出去的冲动,但是对方就只是这么傻笑,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自己一下还真的不知道如何发难了?

    “你来我这里就是傻笑的?”问完这句,曹昂又把眼睛瞄向了矮几上的竹简,如今新城的规划千头万绪,每一样自己都要审核,时间确实不充裕。

    “非也非也,难道我站了这么久,你就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是不是威武了很多?”袁云说完,赶紧又跑到曹昂的矮几前,然后摆了个大卫的雕塑模样。

    曹昂看着怪莫怪样的袁云,点了点头,道:“你的身板这么小,为何偏偏要配这么大的一把剑?”

    袁云哈哈一笑,然后站直了些身子,这才指着腰间的宝剑道:“这可是新钢料打造出来的,难道你一点也不好奇?”

    果然,曹昂眼神一亮,然后甩掉了手里的毛笔,一下就来到了袁云身边,还没等袁云自己抽出宝剑,已经被曹昂整个拎了起来,然后唰的一声响,大宝剑已经落在了曹昂手中。

    袁云最讨厌别人总是这样拎小鸡一般的把自己拎来拎去,所以立刻龇着牙,表示了自己的愤慨。

    曹昂看见只是呵呵一笑,随手就把袁云扔去了一边,然后才看着手里的宝剑连连称奇,这宝剑不管柔韧性还是锋利度,都让人吃惊不已,握在手中的重量也不是很重,尤其是在这么长的剑身下。

    良久,曹昂感叹一声,然后对着袁云急道:“快取我的配剑过来。”

    袁云一怔,马上摇手道:“别试,试了你肯定伤心。”

    曹昂哪里管这许多,一把抓住了放在剑架上的佩剑,然后一抖手腕,剑鞘就像长了眼睛,自己迅速蹿回了剑架之上,看得袁云高呼好杂技。

    “来来来,你用我的佩剑,我们互砍一剑,比比那把锋利?”曹昂的兴致非常高,完全是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态。

    袁云吓一跳,赶紧后退半步,嘴中说道:“喂喂喂,试剑而已,不用拼命吧?砍伤你曹昂,我可是要下狱的,砍伤我就更不好了,我都快成亲了,老婆还是两个。”

    曹昂眉头一皱,非常不悦的摇手回道:“谁说跟你比剑了,你那身板,风大点我都要拽着你,生怕你被吹跑了。”

    被曹昂如此讽刺,袁云也没什么不高兴,老子可是斯文人,也从没打算上什么战场,瘦小点这叫苗条的体型,妈的,你们这些野蛮人哪里懂得保持身材的重要性?

    暗叹一声,还是不情不愿的接过了曹昂的佩剑,接着便走到这间书房的正中,双手握剑,摆出了一副随时准备招架的把式。

    叮的一声脆响传出,曹昂挥手就是一剑劈出,两剑都是剑刃正中相触,转瞬,曹昂手里的合金剑,就直直的穿过了袁云手里的那把佩剑,而那把佩剑也立刻变成了两截,切口整齐划一。

    曹昂哈哈大笑一声,然后拍着袁云的肩膀道:“好剑,得此宝物,我以后在战场上当可无忧。”

    “喂喂喂,我可还没说要送你呢?什么时候你也跟郭嘉军师似得,学会了这么不要脸?”

    袁云刚刚表示完自己的愤慨,就见曹昂手中利剑一阵寒光闪过,然后便在他的面前开始翻飞起各种剑花,晃得他的眼睛都快瞎了。

    “好了好了,送你送你,曹昂大哥尽管收下,多得话就不说了。”袁云终于还是妥协了。

    曹昂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又抓住袁云的后领,将他拎到了自己面前,几下就把剑鞘也解了下来。

    袁云则又被扔去了一边,很快,曹昂已经绑好了剑鞘,只见他手腕翻转,噌的一声响,宝剑瞬间入鞘,动作潇洒帅气,加之他的体型本就非常高大,再配上这把长剑,立刻英武了许多。

    袁云又是一声暗叹,这把宝剑自己带着就感觉好像一只猴子挂着,放到曹昂身上立刻变了味道,妈的,真是宝剑配英雄,哈哈,不过这也对,自己从来就不想做什么英雄,因为英雄都命短,即便苟延残喘的活着,也是缺胳膊断腿的,老子还是做狗熊比较舒服些。

    “你的那把旧配剑不是值五百贯嘛?这么被一剑斩断,你也不心疼?”袁云问完,弯身把断掉的剑尖拾了起来,然后吹了口气,小心的放在了曹昂的矮几上。

    曹昂笑道:“这把剑我平日用得很少,要不是它十分锋利,我也不想佩戴。”

    袁云疑惑的看了眼曹昂,问道:“为何会如此?”

    曹昂眉头微皱,回道:“因为那把剑是曹仁叔叔之前送的。”

    袁云一脸问号,这么说来曹仁之前与曹昂还算是关系不错嘛,为何今天会搞到这般田地?

    曹昂见袁云一脸茫然,于是笑着接道:“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说也罢。”

    袁云心道,你不说最好,你们家的那些破事我可不想参与,我来东汉末年可不是来演狗血剧的,加之这种家族内的斗争,往往比战争厮杀还血腥,万一自己搅和进去,不一定就能全身而退,少知道点也不坏。

    想完,袁云笑道:“有了这等利器,曹昂大哥以后定然如虎添翼,上阵冲杀我是肯定不行的,不过我在后方做支援却是一把好手。”

    曹昂别有深意的瞄了袁云,最后摇头一叹,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军师祭酒,我就是大军将领,咱们兄弟合手,自然无敌天下,你那句怎么说来着?”

    “兄弟联手,天下我有。”袁云回答完,鄙夷的又接道:“八个字你都记不住,书都读去哪了?”

    曹昂对袁云的嘲讽早就抵抗力十足了,将那把合金剑小心的摆回剑架上,这才正色了些,说道:“吕布派军开始攻打刘备了。”

    袁云一呆,这事就是该这时候发生,倒没什么好奇怪的,也难怪这些日子来没见曹操,和他那一堆的手下,估计这会都聚在一起商讨对策呢,最后说是去营救刘备,其实就是抱着趁火打劫的心态。

    不过这么想着又高兴不起来了,于是苦笑道:“我是不是又被指名道姓,要去参与这次讨伐吕布的战事?”

    曹昂点头道:“父亲让我们自领一军,就是我那五百火药军,让我们跟着大军策应,也不一定就会上阵杀敌。”说到这,曹昂又看了眼那把新剑,然后接道:“可惜我那一身黑武甲,如今又有了如此利剑,可惜可惜啊。”

    袁云不耐烦的摇了摇脑袋,然后很无奈的耸肩道:“好了好了,不用在我这装可怜,如果我们去徐州,你要上阵,我肯定在背后策应,砍杀人我这身板估计是没戏,但是在后面扔火药弹,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所以你尽管放开手脚就是,不用顾虑我太多,倒霉催的。”

    曹昂这才转了笑脸,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中,不一刻,就扔了一卷黄皮纸过来,看纸张露出的部分密密麻麻的许多小字,袁云就猜到这肯定是一份什么报告,而且纪录的非常详尽。

    展开后,袁云立刻头疼起来,这不就是自己云记的股份协议书吗?还是自己亲自写了三份,曹昂现在把这个拿出来,不用猜了,一定又在要提那何瑶入股云记的事情。

    这何瑶真是很烦人,自己本来弄云记就是只想几个亲近之人加入,她一个女流氓干嘛总是消尖了脑袋想往里钻?

    将黄皮纸重新卷好,又放回了曹昂矮几上,袁云这才一叹,道:“云记以后打理的生意很多都非常隐秘,外人加入是不是欠缺考虑了?”

    曹昂想了笑,回道:“如今云记就是开酒店,又或是贩酒,搞赌球,哪里有什么隐秘可言?”

    袁云再是一叹,道:“云记的酒店是为了以后在天下间收集情报,贩酒是为了帮酒店打开生意,至于赌球嘛,那纯粹是被你爹他们逼得。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云记有一项生意还未打开,一旦开了,那必须只能你一人接手,连我都不能参与其中,这事如今还不成熟,所以未能实行,等宛城再稳定些,就要开始张罗了。”

    曹昂一怔,疑惑的问道:“什么生意必须只能我一人接手?给你这么一说,我倒没觉得好像是玩笑。”

    袁云脸色已经正经得不能再正经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理解的,于是继续板着脸道:“钱庄!”

    两字说完,袁云选择了一个位置坐下,因为这个话题会说很长时间,等到坐下后,才娓娓说道:“一种可以用纸片,就可以换钱财的生意。”

    曹昂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不悦道:“云弟,你即便能用仙家妙法用纸变钱,这也万万不能做,一旦你做了,许都周边的钱财立刻会崩溃,最后大家只能变回以物易物,我们曹氏在领地内可是发行了大量的五铢钱,一旦被破坏了,这些年的努力就荡然无存了。”

    袁云听曹昂如此说,倒是高兴了几分,至少说明这货还不是一个完全的经济白痴,于是很高兴的解释道:“钱庄不是变钱,而是存钱,如今去宛城发展的许都商贾越来越多,每次我们云记的大量货车不是运物,而是运钱,一车车的五铢钱不仅浪费许多运输资源,而且来来回回的搬运根本就是无用功。

    假如我们在许都的云记有家钱庄,商贾在这边把钱存进去,然后我们就开一张凭据给他,商贾拿着凭据去到宛城的云记钱庄取钱,这样是不是立刻能省去很多劳力的浪费?”

    曹昂思索片刻,猛然眼睛一亮,点头道:“确实如此,这方法果然很方便,云弟你的脑袋倒是好使,这方法也能想出来。”

    袁云被夸奖的脸不红心不跳,盗用知识不算是盗吧,至少古代的那些所谓君子们不是还当做是一种雅趣嘛。

    无耻的给自己找完借口,袁云就继续道:“钱庄在商贾存钱后,只收取一小点无关痛痒的手续费,只要低于运输一车车五铢钱的费用,商贾们很快就会高兴的接受下来,并且成为以后行商的模板,这可是一条非常大的商机,而且甚至可以牵连整个国家的命脉,所以必须掌握在曹昂大哥你的手里,钱庄要是出了任何岔子,哈,这可比什么兵灾,旱灾,水灾可怕一万倍。”

    曹昂眼神立刻庄重了许多,这中间牵扯的东西虽然不能一下想明白,但是如果货币出现了混乱,那后果确实非常恐怖,此刻听到袁云如此说,反是心中有些担忧了,于是说道:“既然这么危险,这钱庄不搞也罢,一点手续费能有什么赚头?”

    袁云其实很想一大嘴巴抽过去,奈何自己肯定打不过曹昂,最后的结果就是被他按在地上一顿胖揍,忍了忍心中的鄙夷,继续解释道:“曹昂大哥,你可有想过,如果大家都把钱存在钱庄,这笔钱立刻能成为可以支配的存在,如果国家要打仗了,也不用像过去一般,需要到处去找那些世家大族做说客,也不用担心集结资源会耽误战机,任何时候钱庄里都有一笔钱准备着,随时供国家调用,这种事情有哪一个帝王或是君主做到过?”

    这下曹昂再没有任何反对的话,觉得真要如此,那么曹氏一旦掌握了钱庄,就等于掌握了许多人的命运,这其中甚至包括了那些世家大族,因为这么方便的东西一旦开起来,他们想不加入都不行。

    袁云这时再次打断了曹昂的美梦,接道:“我只说钱庄要属于国家,而不是属于曹昂大哥你一个人所有,说白了就是钱庄运营一段时间,就要像之前的盐场一样,全部变成国有,而且那时钱庄内的制度也成型了,这就要专门成立一个府衙来看管了,不过这些现在倒不用着急,待许都和宛城之间试用后,我们再来做更细节的讨论。”

第十四章 红袖楼() 
董毕又来了,这次他学乖了,拉上了之前朝堂上见过的吴硕和种辑。

    叔侄三人在红袖楼摆了宴席,然后高调的邀请了袁云去赴宴,这也立刻在一帮贵族间传了开来,毕竟袁云只算是个新进的贵族,一来就被董氏、吴氏、种氏如此高调的邀请赴宴,确实是极为不常见的。

    袁云心情很好,他发现自从和蔡文姬订亲后,自己的心情一直很好,所以看着面前的三位衰人,他也没表现的不乐意,反是一直挂着他招牌的笑容。

    红袖楼袁云是第一次来,这里没有靠着颍河,而是建在了一片林间,四周绿树环绕,红袖楼的歌姬还在林中草地上种植了许多花草,立刻让这里变得美丽异常,清新优雅了许多,置身其间,好似进了仙境一般。

    红袖楼高两层,但是占地面积却极大,足有三四十亩,听闻之前是许都官府所开,后来曹操觉得这种事情让官府出面经营十分不好,而且经营的也不好,于是便卖给了现在的主人。

    二楼最好的厢房内,房间分了左右排开,袁云被安排在了右席第一位,主位由今晚的东道主种辑占着,左侧第一席是吴硕,第二席自然就是董毕,这样一安排就把袁云显得特别孤立,好在袁云向来有自娱自乐的本事,所以也不觉得无聊。

    “袁候既然来了,那今晚可是要好好的热闹一番才行。”种辑说完,拍了拍手。

    不一刻,厢房大门打开,一群歌姬鱼贯而入,竟然有十位之多,这些歌姬进来后就不断拿眼睛瞟人,那股子含春的眼神都能把人看醉了。

    待一众歌姬都进入了房内,种辑刚想接话,就被董毕抢道:“还是老规矩,你们这些美人自己往看中的客人身边凑,不用忌讳。”

    董毕说完,恶狠狠的瞄了眼袁云,红袖楼他经常来关照,这些歌姬也是懂事的人,当然知道他董毕的身份,所以这规矩一说出,不用猜,最后的结果就是袁云身边连一个陪侍的都没有。

    果然,那些歌姬纷纷涌向了董毕和种辑,这下主座和左侧席位立刻热闹非凡,只有袁云一人坐在右侧,显得更加孤独了几分,董毕看着心中大乐,这算是第一次他能够羞辱袁云,所以简直乐开了花。

    袁云身后站着的石沉和小六立刻不乐意了,这简直就是给自家主公添堵嘛,董毕这个混蛋真的该揍他一顿才是,转瞬两人同时打了个哆嗦,董毕今日这般折辱小主公,这后面不会连命都丢了吧?想到此处反是替董毕着急起来。

    就在此时,两名年岁小些的歌姬似乎才来不久,见袁云这位客人尴尬的一人独坐,顿时于心不忍起来,加之楼里规矩是不能冷落了客人,于是两人互看一看,就这么带着同情心陪侍了过去,不过此时厢房内一边人多,一边人少,袁云就显得更加悲催了几分。

    吴硕看董毕如此,只能暗叹,今日就是来解决那契约的事情,结果这位董氏嫡长子却如此不知轻重,这样一来就给袁云一个下马威,后面谈起话来不是非常困难了?

    种辑也发现了问题,于是赶紧对着吴硕打趣道:“袁候与吴硕兄不常来红袖楼,所以这些美人对你们陌生了,自然是往我们两个熟人身上靠,勿怪勿怪。”

    吴硕知道种辑这是在解围,马上跟道:“我就说嘛,袁候玉树临风,聪慧英武,怎么会跟我这个大叔一般,竟然没有美人陪伴,谁知我念头才起,两位可人儿就相中了袁候,看来袁候也是个风流人物啊。”

    你们就吹吧,这场面傻瓜都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你们既然选择给老子圆场,老子也就认了,面子不面子什么的,老子根本从来都不在乎,且看你们怎么玩?

    那些来的歌姬此刻才听到对面坐着的是位侯爷,顿时脸上都闪过一丝错愕,心中不由开始担心起来,万一要是对方要报复,她们这些歌姬哪里承受得了?

    不过转瞬就见袁云一脸的笑眯眯,完全没有不高兴的样子,这才都纷纷稍微放心了些。

    种辑见场面缓和下来,于是举杯道:“各位来此就是图个风流,饮胜饮胜。”

    袁云见种辑饮胜的同时,吴硕与董毕也仰着脖子把酒喝了,所以顺手就将酒水倒在了背后的地上,看得身边两位歌姬全是意外之色,不过终究是见惯这种场面的人,所以两名歌姬立刻浅浅而笑,又帮着袁云加满了一杯,完全好像没发生任何事情。

    吴硕干尽了杯中之酒,然后才笑呵呵的说道:“袁候在许都现在也算是风云人物了,十五岁就封侯,这可比冠军侯霍去病还早了两年,可喜可贺啊。”

    袁云心道:现在这个乱世,侯爵什么的早就不值钱了,只要稍微有点利用价值的,立刻会给他一个侯爵,简直跟白捡的差不多,加之自己这侯爷还是最便宜的,连个食邑都没有,妈的,想起来就生气,倒霉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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