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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鲜嫩:神秘老公夜夜宠-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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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瓷愣了下,钻进他怀里,吃吃笑,“只是一种形容啦,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王八!”
“还敢说?”简时初抬手还想敲叶清瓷的脑袋,脑海中却忽然晃过什么,手指停在半空。
叶清瓷见他皱起眉头,脸色隐隐有些苍白,担心的站起身,抓住他僵在半空的手指,“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第138章 天之骄子()
“瓷瓷,”简时初目光古怪的看着她,“当年你在云溪山里救我时,有没有给我唱过歌?”
“唱歌?……啊!”叶清瓷的脸,一下红了。
当年,她把那个大哥哥,从山洞里救出去,那个大哥哥一直昏迷不醒,她很害怕。
她曾听嬷嬷说过,一个人要是昏迷了,你就要不停的和他说话,不然的话,他可能睡着睡着,就死了,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想到嬷嬷的话,她就一边背着那个大哥哥在丛林中穿梭,一边给他唱嬷嬷教过他们的一首童谣。
那首童谣,她从小就会,仿佛已经烙印在她的脑子里,信手拈来。
可是,此刻当着简时初的面,她却有些唱不出口。
“怎么了?”简时初皱眉看她,手掌握住她的肩膀,“瓷瓷,这很重要!”
叶清瓷好奇的看他,“为什么?”
“因为……”简时初皱着眉说:“我刚刚模模糊糊的记起一个景象……我好像趴在谁的背上,晃晃悠悠,有个人在我耳边唱歌,甜甜软软的,特别好听,旋律好像是这样的……”
简时初皱着眉,回想了许久,修长的手指,才缓缓的落在琴键上,按下几个声音。
脑袋里,突然又传来一阵锐痛,他收回手,猛的抱住头。
“怎么了?”叶清瓷见他表情痛苦,连忙将他按坐在椅子上,伸手帮他按揉太阳穴。
“瓷瓷,想起来了没有?”简时初仰脸看她,目光中满是期待。
其实,叶清瓷早就想起来了,只是刚刚一时害羞,没有唱给他听。
没想到,害他自己苦想的头疼。
叶清瓷再也顾不得什么害羞矜持了,连连点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唱给你听,你别再响了。”
简时初大喜,一把将她拉坐在自己腿上,“快唱!不!边弹边唱!”
叶清瓷瞥了眼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佣人和保镖,红了脸,“你先起来,让我坐下!”
“不行!”简时初霸道的用力箍住她的身子,不容转圜,“就这样唱!”
他刚刚头疼的厉害,脸色隐隐还有些苍白,叶清瓷不忍心忤逆他,只得依了他。
她转过身子,面对钢琴,纤白如玉的手指,落在琴键上,合着琴声轻唱:“风儿轻轻
抚摸我俩的脸庞
你在跑
跟着蝴蝶过了山岗
我在追
摇摇摆摆步子踉跄
漫山遍野花儿怒放树荫浓浓
遮在我俩的头上
你在推
推着秋千荡到天上
我在笑
听着蝉鸣心儿飞扬手拉手我俩一起歌唱
肩并肩和你一起晒太阳
我俩过家家
我俩捉迷藏
小哥哥啊
你总是能找到
你的小新娘”
叶清瓷唱完了,红着脸颊,羞的不肯看简时初。
“对对对,就是这一句……我俩捉迷藏,小哥哥啊,你总能找到你的小新娘!”简时初心情激荡不已,用尽所有的力气,才控制住想要起来大喊大叫一番的冲动,将叶清瓷按在怀里,亲了又亲。
“……”叶清瓷的脸,红的更加厉害。
救简时初那年,她只有七八岁,还是懵懵懂懂的时候,觉得童谣好听,就拿来唱了,完全没想到童谣中的含义。
此刻坐在简时初的腿上,被他紧紧揽在怀中再唱出来,原本天真可爱的童谣,忽然变得爱昧起来。
她脸颊绯红,烫的厉害,微微垂着眼睫,不好意思看简时初。
简时初自然看得出,她为什么害羞,故意贴着她的耳尖重复:“我俩捉迷藏,小哥哥啊,你总能找到你的小新娘!我俩捉迷藏,小哥哥啊,你总能找到你的小新娘!我俩捉迷藏,小哥哥啊,你总能找到你的小新娘!!”
叶清瓷恼了,伸手去捂他的嘴,“你复读机啊,还是鹦鹉?”
简时初被捂着脸,说不出完整的话,忽然恶作剧,伸出舌尖儿,在她掌心舔了下。
“……”叶清瓷像被火舌舔了一样,忙不迭的缩回手,无语的看着简时初,“七爷,你几岁了?”
“三岁了!”简时初笑的开心又酣畅。
两个人,在一团迷雾中,困了那么久,如今,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让他怎能不欣喜若狂?
以前,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救他的人,肯定是叶清瓷,可是,毕竟是猜测,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
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甚至连有关的任何记忆都没有。
他所说的一切,都是他的猜测、他的直觉,可以轻易被人推翻、被人否定。
可现在,他终于找到证据了!
这首童谣,是叶清瓷救他出去的路上唱的,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歌。
她唱过,他听过,救他的人,自然是她!
他所说的一切,终于再也不只是直觉和猜测,而是有了真实的凭证!
而且,今天他能想起这首童谣,那么改日,他必定还能想起其他的东西。
总有一天,他会把过去所有事,全都记起来,摔在栾清鸢面前,让她哑口无言!
“宝贝儿!”简时初用力在叶清瓷脸上亲了口,揶揄的调笑,“告诉爷,是不是那时候就知道爷英明神武,俊伟不凡,芳心暗许了?不然怎么会让哥哥我,来找你这个小新娘?”
叶清瓷:“……”早知道他会要拿这个来笑话她,所以才不唱给他听,他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望!
瞧她又羞又囧的样子,简时初哈哈大笑,心情好到飞,白皙修长的手指,一个一个在钢琴上按下去,跟着没有调子的音乐,欢快的唱:“风儿轻轻
抚摸我俩的脸庞
你在跑
跟着蝴蝶过了山岗
我在追
摇摇摆摆步子踉跄
漫山遍野花儿怒放树荫浓浓
遮在我俩的头上
你在推
推着秋千荡到天上
我在笑
听着蝉鸣心儿飞扬手拉手我俩一起歌唱
肩并肩和你一起晒太阳
我俩过家家
我俩捉迷藏
小哥哥啊
你总是能找到
你的小新娘”
他的声音磁性而优雅,像是繁复华丽的绸缎,听到耳中,心尖儿都要发颤。
不知不觉间,叶清瓷偎进他的怀中,搂住他的脖子,闭上眼睛,一颗心,甜软成了一池秋水。
第139章 乖!()
简时初唱了几遍,停下歌声,低头看向怀中的心上人,掌心在她玉白的脸颊上轻轻摩挲,满足的轻叹,“以前,人家总叫我天之骄子,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想,今天才发现,他们说的没错,我就是天之骄子,老天爷最偏爱我。”
给了他良好的家世,天才的头脑,友爱的兄弟,忠实的伙伴,然后,还送给他一个让他爱她更胜过爱自己的女人。
这一生,真是再无所求了。
叶清瓷偎在他怀中,轻轻的笑,抓住他的手掌,与他十指紧扣,“我们会永远这样吗?”
“当然!”简时初敲了她脑袋一下,“又想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叶清瓷抿了唇笑,仰脸看他,“我是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条路,就会闷头走到黑,而且,我恋旧,什么都是旧的好,所以我既然认定了你,这辈子就肯定不会变心,哪天我若嫁了你,我这辈子,肯定就只有你一个男人,可是,你呢?你会不会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新鲜过一阵,就会变心啊?”
“爷是那种人吗?”简时初嫌弃的揉乱她柔顺的长发,皱眉训斥她:“知道云城人怎样评价爷吗?爷远近闻名的不近女色好吗?爷的初吻都是交代在你手里的,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哦!”叶清瓷忍不住笑,“原来简七爷的初吻,是交代在我手里边的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那我说了,你现在知道了吧?”简时初捏捏她的脸,“小妖精!爷不但初吻交代在你的手里,什么第一次牵手啊,第一次送女人礼物啊,第一次背女人,第一抱女人,也全是交代在你手里的!除了你,爷对别的女人都没兴趣,你还担心什么?”
“随口说说嘛!”叶清瓷抓着他的衣襟把玩着,盈盈的笑,“难道你不知道吗?女人这辈子,问自己男人最多的问题,就是‘你爱我吗’,一辈子要问许多许多次!我就问了这么一次,你就没耐心了?”
“有耐心!”简时初贴近她的脑袋,咬她的耳尖,“晚上我让你听一晚上‘宝贝儿你最棒了,我只爱你一个人’!”
“走开!”叶清瓷痒的推他,“人家说,男人在床上说的话,都是假的!”
“那我们今晚在沙发上做!”简七爷立刻说。
叶清瓷:“……”我不是那个意思啊魂淡!
以后的几天,简七爷有了一个新的乐趣,那就是听叶清瓷弹唱那首童谣,听的高兴了,他自己也要弹唱几遍。
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听,不厌其烦的唱。
久而久之,别墅里的保镖和佣人,得了一种怪病,不管干什么的时候,嘴里莫名其妙,就会哼出那首童谣的旋律。
就算不哼出口,那首童谣的旋律,也会在他们的脑海中,转来转去。
简七爷成功的把别墅中所有人,全部都给洗脑了。
有过了几天,简家别墅的院子里,运来一块大大的寿石。
石头有一人多高,摆在院子里,远远的看去,就是一个大写的“寿”字。
叶清瓷好奇的从客厅里走出来,刚好简时初下车。
她迎过去,指指那块大石头,“是有谁要过生日吗?”
“聪明!”简时初揉揉她的脑袋,“后天是我外公生日,这是给我外公选的,后天我要去给我外公祝寿,你陪我一起去。”
“我?”叶清瓷有些犹豫,“我去不好吧?”
毕竟,至今为止,简时初还没退掉和栾清鸢之间的婚约,栾清鸢还是他许过婚约的未婚妻,如果简时初带着她,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外公的寿宴上,难免会有人说闲话。
“有什么不好?”简时初微微扬眉,“现在我们已经有证据了,谁要敢唧唧歪歪,我不等别证据,直接把婚退了,谁敢说什么?”
叶清瓷又犹豫了会儿,点了点头,“嗯,好!”
以前,和简时初在一起时,她还有些心虚,有时候会想,自己是不是有些卑鄙,抢走了原本属于栾清鸢的幸福。
可现在,她已经完全不这样想了。
现在,他们有了证据。
简时初记起了一段特别重要的记忆,那段记忆可以证明,当年,救了简时初的人,是她,而不是栾清鸢。
所以,是栾清鸢抢走了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幸福,而不是她抢走了栾清鸢的幸福。
当年救简时初的人是她,如今简时初深爱着的人也是她,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愧对任何人,无论面对什么人,她都可以问心无愧。
“乖!”简时初揉揉她的脑袋,赞赏的俯身亲了她一下。
之所以没有在记起童谣后,立刻去退婚,是因为目前还没有人证和物证。
他和叶清瓷心里都清楚,只凭那段童谣,他们就可以认出彼此。
但是,别人不会这么认为。
没有人证和物证,只凭一段哼唱的童谣,说出去,别人会以为,那是他简七爷为了退婚,编造的谎言。
只有这一段记忆,不足以服众,不足以压下那些可以伤害到叶清瓷的流言蜚语。
他需要的,是证据确凿,是铁证如山。
是把人证和物证,摆在栾清鸢的面前,让她承认她曾做过的恶事,辩无可辩!
对此,他十分有信心。
这世上,没什么能难住他简七爷的事情。
做过必留下痕迹。
连失去的记忆,都被他找回了一部分,他还怕找不到栾清鸢撒谎骗他的证据吗?
现在所差的,只是时间而已。
而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怀中温香软玉,佳人相伴,他一点都不急,真的,一点都不着急!
几天后,l城,时家老宅。
老宅门前,一改往日的幽雅清静,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门前铺了红毯,笑声阵阵,宾客盈门,香车美女,俯首皆是。
一辆独一无二的银魅光之子,迅疾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老宅门前。
老宅的保镖佣人,认识这是谁的车子,快步迎上去,等着汽车停下之后,打开车门,躬身问好:“大少爷,您回来了!”
第140章 心爱的人()
l城的时家,是简时初的外公家。
简时初的外公,只有简时初的妈妈这一个女儿,而简时初的妈妈,又只有简时初这一个儿子,时家的一切,早晚都是简时初的,所以简时初的外公时昌臣,直接让时家人,称呼简时初“大少爷”,而不是“表少爷”。
简时初下车后,冲一圈和他问好套近乎的l城的少爷小姐,微微颔首示意了下,转过身,冲车内伸出一只手。
所有人,都吃惊的睁大眼睛,看着简七爷的动作。
能来给时老爷子贺寿的人,都是或多或少见过简时初几面的人。
他们都知道,简七爷生性高傲,向来我行我素,唯我独尊,从来没见过,他冲别人做过这样绅士的邀请姿势。
就在他们睁大眼睛,屏息看着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搭在简时初的掌心,紧接着是皓腕如玉,白皙修长的手臂,一个绝代风华的美人,就这样缓缓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因为要来见简时初的外公,叶清瓷有些紧张,为了给老人家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她选了好久,才选中今天身上穿的一身衣服。
这是一套特殊质地的轻纱长裙,看上去是白色,但因为衣料中掺杂着绣着金色丝线的缘故,稍一走动,就会有隐隐的金光闪现,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长裙中央,是一根同色系的丝绦,勒出纤腰一束后,垂在腰际,随风摇曳,飘飘欲仙。
裙摆上镶嵌了无数颗碎钻,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辉。
再往上看,肌肤如玉,容颜清丽,乌黑的眼,弯弯的眉,挺秀的鼻,粉润的唇,每一处不美好,无一处不诱人。
众人脑海中,不停的闪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等等,这样的字眼。
众人左右分开,简时初环着叶清瓷的纤腰,在众人的注目之下,走进庭院。
叶清瓷第一次来,立刻被院子里的景色吸引住。
院子很大,种着各色的花花草草,干净整齐,恬雅幽静,仿佛一片隐世的世外桃源。
原本在外面彼此寒暄的客人,走进庭院之后,不自觉都放轻了声音,生怕搅扰了什么。
“环境不错是不是?”简时初今天心情极好,唇角一直弯着若有似无的笑。
“是啊,”叶清瓷点头,“看院子的构造摆设就知道,院子的主人是个很有品位的人。”
“这还没见到我外公呢,就开始讨好他老人家了?”简时初轻浮的在她下巴上摸了一把,“怎么?怕他老人家不喜欢你?”
“别闹!”叶清瓷嗔他一眼,躲开他的手。
简时初爽朗的大笑着,迈步走进客厅。
客厅里,时昌臣正和老友们在闲聊,听到自己的外孙人还未到,笑声先到了,歪头朝客厅门外看过去。
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一起走进来,爽朗的叫:“外公,我来了,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简时初从小太过优秀,所以早就他心高气傲,有些目中无人的性格。
简时初相貌极好,但因为那份心高气傲,展现出来的,便是一份锐利的俊美。
他的目光,正经时沉炽,不正经时是慵懒,但不管是怎样的神情,都会带着一股凌人的攻击感,看人犹如两道冷电,令人不寒而栗。
时昌臣还从没见过自家外孙,这样纯净阳光,神采飞扬的模样。
时昌臣看得出来,自己外孙是真的高兴,高兴的情绪多的在心底藏不住,满的都溢了出来。
自己最心疼的外孙高兴,时昌臣自然也高兴,笑呵呵问:“阿初啊,发生什么好事了,让你这么高兴?”
“今天是外公生日嘛,当然高兴!”简时初带着叶清瓷走过去,挨个叫人:“外公,李爷爷、徐爷爷、杨爷爷,二爷爷。”
几个老人都齐声答应着。
时昌臣自然知道,简时初这么开心,不单单是他生日的原因。
他看了叶清瓷一眼,又笑着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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