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萌妻鲜嫩:神秘老公夜夜宠-第26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暮色四合,夕阳为山川和树木镀上一层温暖的色泽,野花如烂漫黄金,洒了一地,随风飘来淡淡清香,清爽宜人,沁人心脾。
两人手牵手,在山路上漫步,偶尔有飞鸟掠过,留下悦耳轻快的啼鸣。
叶清瓷带着笑意长长的舒了口气,“好舒服,这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简时初笑看她,“那就住下别走了,公司就交给阿影打理,年底我们等着分钱就行了。”
“行啊,”叶清瓷瞥他,“只要你答应以后咱们一星期只过一次夫妻生活,那我就跟你住在这衢阳国,不回去了。”
“一次怎么够?”简时初挑眉,“咱们都老夫老妻了,你也太不了解我了,我这么威武凶猛,一星期七次都满足不了我,一星期一次,你是要憋死我吗?”
叶清瓷哭笑不得的去捂他的嘴,“你小点声!你脸皮怎么这么厚?”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而已,”简时初将她揽进怀里,弹了她脸蛋儿一下,“唉,宝贝儿,你这口是心非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你明明享受到了啊,过后还总要翻后账,像是我欺负了你似的,你这毛病可不好,要改。”
“……”叶清瓷已经无力了。
她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不但体力比不上简七爷,连口才都比不上呢?
难道通常情况下,不是女人打起嘴仗来比较厉害吗?
为什么她屡战屡败呢?
唉。
她心好累。
不想说话。
她还是好好看景色吧?
简时初见她又露出那副无语凝噎的样子,憋笑憋到内伤,闷笑着在她耳边亲了一下,“宝贝儿,你是不是默许了我刚刚的提议了?”
“你刚刚提议什么了?”叶清瓷歪头看他,一头雾水。
简时初一本正经:“一星期七次,全年节假日无休啊!”
叶清瓷:“……”
一星期七次,全年节假日无休那不就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那什么吗?
她什么时候答应过了!!!
叶清瓷啼笑皆非,使劲儿捶打他,“简时初,你别太过分了,你是带我来散心的,还是带我来堵心的?”
“好了好了,逗你玩儿的,”简时初见好就收,圈住她的肩膀,将她搂到怀里,“我最疼我老婆了,我老婆说什么是什么,我绝对不会强迫我老婆做任何事。”
反正他想做的时候,不用强迫,他老婆也得乖乖就范。
叶清瓷可不知道简七爷的心里在说什么,见他认错态度良好,就姑且原谅了他。
走了一会儿,叶清瓷有些累了,在一块巨石上坐下,简时初瞥眼间,看到山花开的娇艳,采了一把,修长的手指飞快的动,很快就编出一个花环。
他将花环给叶清瓷戴上,含笑看她,“我老婆就是漂亮。”
叶清瓷也笑着看他,有些羞赧。
简时初最爱她羞涩的样子,如清晨带露,含苞出绽的玫瑰花,既娇冶艳丽,又空灵清纯,像火与水的结合,明艳不可方物。
简时初看的出了神,许久之后,轻轻笑开,掏出手机,对准叶清瓷一连拍了几张,然后又搂着叶清瓷的肩膀,拍了几张合影,然后选了一张最亲昵的,发到了朋友圈。
他朋友圈很快就炸了。
井瞬、伊辉、韩少冰他们,一个一个跳出来,很自觉地领“黄金狗粮”。
简时初把手机拿给叶清瓷看,得意洋洋,“你看,他们都嫉妒我,娶了一个好老婆。”
叶清瓷看的时候,刚好是伊辉发了一条:七哥总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忒不地道。
叶清瓷心血来潮,回复了一条:有本事你也去找一个啊,每次出去都和你们这些单身狗玩儿,连个小公主都没有,你们知道我有多嫌弃吗?
朋友圈里寂静了一会儿。
韩少冰首先回复:这是嫂子吧?
井瞬:这必须是嫂子吧?
孟随州:这肯定是嫂子。
伊辉:这绝对是嫂子!
叶清瓷不明白,她明明是用简时初手机发的,他们怎么都能猜到是她发的刚刚那条信息,而不是简时初发的。
她回复:你们怎么知道?
井瞬回复:因为七哥只会叫嫂子小公主。
孟随州:+1。
伊辉:加2。
沈千雨:+10086。
韩少冰:+身份证号。
叶清瓷:……简时初叫过我小公主?
她怎么不知道?
井瞬:嗷嗷,嫂子,拜托你不要再在我们这些单身狗的伤口身上撒盐了好吗?
叶清瓷:……阿瞬你走开!你是单身狗,雨曦是什么?
井瞬:……哦,不好意思,我习惯了,忘了少爷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不好意思了,哥们儿们,我先大笑三声,哈哈哈!
第703章 这样可如何是好(8)()
然后,井瞬立刻被群殴了。
群里拳头的动图乱飞,一群人嗷嗷叫着要把井瞬踢出去。
叶清瓷看着手机笑了一会儿,把手机还给简时初,羡慕的说:“你们感情真好。”
群里那些人,除了井瞬,都是大忙人。
可是,每次不管他们谁在群里发消息,其他人都会在最快的时间回应。
他们的时间都那么宝贵,这是真真正正的把彼此放在了心上,才会拿出那么宝贵的时间,在群里交流沟通。
简时初收起手机,揉她一把,“你和秋雨曦感情也很好。”
“是啊,”叶清瓷笑笑,“可是我朋友没你朋友多。”
简七爷的朋友,三教九流,应有尽有,而且个顶个的感情好,讲义气,这也是叶清瓷最羡慕简时初的地方之一。
简时初拥她入怀,亲亲她的发顶,柔声说:“现在,他们都是你的朋友!”
叶清瓷想了想,倏地笑开,“对哦!”
现在,她是简时初最心爱的人,是简时初最想保护的人。
而简时初的那些朋友们,也会像对待简时初一样对待她。
他们,都是她的朋友。
叶清瓷伸出胳膊,圈住简时初的脖子,痴痴凝望他。
认识他之后,她真的得到了很多、很多……
她虽然还是以前那个叶清瓷,但她的生活和人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果然,书里那句话说的是对的。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
她的婚姻,就给了她一次,和结婚之前,截然不同的生命。
简时初抬手摸摸她微凉的额头,“起风了,我们回去吧。”
“嗯。”叶清瓷展颜一笑,站起身,挽住他的手臂,两人亲密偎依着,朝来时的路上走去。
第二天,两人吃过早餐后,上楼做准备,去皇家猎场参加围猎。
简时初早就给叶清瓷准备好了骑马装。
这还是叶清瓷第一次穿正式的骑马装。
简时初给她准备了一身大红色的紧身骑马装,叶清瓷穿上之后,将平日里散发的秀发扎成高高的马尾辫,轻灵秀雅中,顿时多了几分英姿飒爽,像一朵蓬勃的太阳花,灿烂夺目,充满生机。
简时初没穿骑马装,因为他嫌弃骑马装和衢阳国护卫队的服装十分相像。
狂炫款霸拽的简七爷,才不要穿那么low的衣服。
他穿了一款修身裤子,上面配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衬衣,身子修长,线条流畅,身材好的让人流口水。
美则美矣,只是……叶清瓷有些无语的问:“这样能打猎吗?”
简七爷美美酷酷的样子,身上的衣服熨帖的一丝褶皱都没有,在晨曦下闪着微光,更像是去走t台,哪里像是去狩猎了?
穿这样的衣服能狩猎吗?
叶清瓷很怀疑。
简七爷开玩笑,“这样不是刚好?到时候猎不到猎物,不是箭术不精,而是衣服不好。”
叶清瓷:“……我和你说认真的!你别光顾着耍帅,安全第一!再说了,你穿什么都帅!”
简七爷的气质和颜值在那里,就算穿个乞丐装,也掩不住他一身的高贵风华。
“小嘴儿真甜!”简时初笑着亲她唇角一下,“放心吧,衣服是特制的,料子轻薄,弹性特别好,比骑马装穿起来还舒服。”
叶清瓷:“……那你怎么不给我也做一身?”
简时初上下打量她,“料子太轻薄贴身,把线条都勾勒出来了,你还是穿骑马装比较好,骑马装宽松,把你的好身材全都遮起来了,我的女人,我才不让别人看!”
叶清瓷:“……”
简七爷太能算计了!
居然连这个也算计!
不过……他的话倒是真的。
简时初这身衣服,果然很贴身很轻薄,把他的好身材全都勾勒出来了,妥妥的黄金比例,衣服架子,完美的就像是造物主精心丈量过的。
叶清瓷摸了摸他紧实的身躯,语气酸溜溜,“那你穿成这样,不让别的女人看去了?”
简时初将她揽进怀里大笑,“宝贝儿,我是不是很养眼?”
“嗯。”叶清瓷不开心的点头。
“这么养眼的我,是你的,你还不开心?”简时初双手圈着她,与她身体紧贴,“别人只能看,你能抱又能摸,你看你多得天独厚,快,多摸几下!”
“你够了!”叶清瓷轻轻捶他一下,却又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忍不住摸了他几下。
简时初笑的更加大声,叶清瓷脸红了,“我不摸了,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嗯,”简时初揉她一把,“走吧。”
“对了,”叶清瓷忽然想起什么,偏头看他,“你给潜渊和蒲武吃的那粒药丸,是什么药?”
叶清瓷很确定,那肯定不是毒药。
简时初不是那种人。
简时初歪头看她,唇边勾着抹戏谑,“真想知道?”
叶清瓷见他笑的诡异,下意识摇头,“不想知道了。”
她吃简七爷亏吃多了,都形成条件反射了,简七爷一露出这种恶魔是式的微笑,她就预感到,接下来肯定没好事。
“晚了。”简时初勾住她的肩膀,猛的将她带到身边,薄唇凑到她耳畔,轻轻说了几句话。
叶清瓷脸一点一点红了起来,娇嗔的啐了他一口,“你怎么这么坏?给人家吃那种东西!”
“我那是为了他们好,”简时初说:“进了皇家猎场,那就是群魔乱舞,给他们吃那个,是为了保护他们,不然的话,以他们的身份,被人抓住一点错处,就死无葬身之地……”
简时初捏捏她的脸蛋儿,“你别忘了,潜渊是我们在衢继筞手中抢过来的,衢继筞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他不会善罢甘休的。”
叶清瓷有些迟疑,“那……要不咱们别让潜渊和蒲武去了?”
“躲是躲不开的,”简时初淡淡一笑,“他憋着坏呢,你不让他把坏发出来,他怎么甘心?对那种不服的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他打服了,而不是躲开。”
叶清瓷:“……”
好吧,简七爷专治各种不服,欢迎来战!
第704章 忠诚(1)()
因为这场狩猎,是大皇子和衢天辰主持的,国王和王后不参加,所以简让和时青柠也没去参加,只有简时初和叶清瓷带着一众护卫参加。
这一次,简时初带了不少人。
一来,是为了保护他和叶清瓷的安全。
二来,皇家猎场是好地方,普通人别说去皇家猎场狩猎,见都没见过,他的手下都是好动的人,简时初把这次去皇家猎场狩猎,当成了福利发给了他们。
所以,只要能带去的,基本都带去了。
简家别墅,离皇家猎场只有半小时车程。
半小时后,十几辆豪车,浩浩荡荡在皇家猎场的外围停下。
皇家猎场外,穿着金甲衣的皇家卫士,绵延出几百米,封锁了皇家猎场附近的交通。
不管在哪个国家,皇权都是至高无上的。
只要和皇权沾边,就代表着极尽奢华的排场。
叶清瓷总算看到了真的皇室子弟出行,比电视剧里要震撼的多。
穿着一模一样衣服的金甲衣卫士,五步一个,站的笔直如松,威风凛凛。
简时初带着叶清瓷走进猎场,衢天辰站在猎场门口在等他们,身后站着大批的金甲衣卫。
见简时初和叶清瓷走过来,他迈步迎上前,“表哥,表嫂。”
“嗯,”简时初上下打量他几眼,拍拍他的肩膀,“不错,越来越结实了。”
得了最崇拜的表哥的夸奖,衢天辰很兴奋,做了个请的姿势,“表哥,我给你和表嫂备了几匹马,你们过来选一匹。”
简时初和叶清瓷跟着衢天辰往里走,在树林边停下。
树林边,几名金甲衣卫士,手中牵了几匹马。
衢天辰拍拍离他最近的一匹,“表哥,这几匹马都是我最喜欢的马,你和表嫂一人挑一匹。”
简时初把几匹马都仔细打量了下,先给叶清瓷挑了一匹看上去性情比较温顺的白马。
他把马的缰绳从金甲衣卫士手中接过来,牵到叶清瓷身边,“你试试。”
以前在云城,他京城带着叶清瓷去骑马,叶清瓷骑马骑的很好,所以他并不担心,只要马匹性子不烈,叶清瓷完全可以驾驭。
叶清瓷走到白马身边,试探着帮它顺了顺毛,又拍拍它的头。
衢天辰走过去,也拍拍马头:“踏月听话。”
叶清瓷笑看他:“它叫踏月?”
“对,它叫踏月,”衢天辰点点头,赞叹的说:“表哥眼光就是好,踏月是我所有的马中,性格最温顺的,表哥一眼就看出来了。”
听他夸奖简时初,叶清瓷盈盈笑笑,又拍了拍马脑袋,见马儿微微低下头,表示臣服,她抓住马缰,踩住马镫,飞身上马。
她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非常优美,再加上她容貌绝世,身姿窈窕,是个难得的美人,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拥护衢天辰的那些贵族子弟们,忍不住叫声好。
叶清瓷抿嘴笑笑,叫了声“驾”,骑马在附近转了一小圈,不疾不徐的跑回来,在简时初身边下马,笑盈盈对简时初说:“踏月很好,我就骑踏月吧。”
简时初点头,自己挑了一批红马,衢天辰叫它“火焰”。
火焰是衢天辰所有马匹中,性子最烈的一匹,平时除了衢天辰,谁也不许摸。
而简时初最喜欢性子烈的马,因为往往性子烈的马,代表跑得比较快。
火焰明显比其他的马匹更高一些、更壮一些,皮毛更水滑,眼睛很野很亮。
简时初一眼就相中了。
平时火焰是从不让人碰的,但是遇到简时初,马中的霸王也敌不过人中的霸主,简七爷抓住它的缰绳,不顾它的反抗,飞身上马。
火焰使劲尥蹶子,想把简时初从马背上摔下来。
简时初抓紧缰绳,始终稳稳的坐在马背上,岿然不动。
火焰折腾了个筋疲力尽,也没能将简时初从它背上甩下来,终于服了,两条前腿跪地,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气。
简时初心满意足的下马,拍拍它的脑袋,赞道:“好马!”
衢天辰笑着走过来,“表哥,我就知道你会喜欢它,特意把它带过来的,当初我为了驯它,花了我整整一周的时间,还是表哥厉害,这么快就把它驯服了。”
“你用了一周的时间,肯定是因为那时它还是辟野马,没人驯化过,第一次驯化,肯定要多花些时间,”简时初拍着火焰的头说:“现在,它已经被你驯化那么久了,已经习惯被人骑乘了,我再驯化,自然简单些。”
简时初有意给衢天辰找面子。
毕竟,衢天辰是衢阳国的太子殿下,不能让别人觉得他太逊。
衢天辰笑着刚要说什么,衢幕夕在一群少爷公子的簇拥下,朝这边走过来。
衢天辰刚要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衢幕夕冲着简时初一笑,“欢迎简七爷携夫人参加我们的狩猎赛,荣幸之至。”
简时初浅笑,“大皇子客气了。”
衢幕夕说:“时间不早了,如果简七爷没有异议,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简时初做了个请的姿势,“客随主便,请。”
一行人一起往里面走,走到行宫门口,行宫门外出现更多的金甲衣卫士和高头大马。
衢幕夕和那些少爷公子以及各自的随从们,选了马匹,各自飞身上马。
简时初回头对叶清瓷说:“你让潜渊和九月他们护着你,随意走走,我去看着天辰。”
皇家猎场,是可以名正言顺动刀动剑的地方。
如果他不来,自然不用操心,既然他来了,就要护着衢天辰,不让他被别人害了去。
“我知道了,”叶清瓷帮他整了整衣领,“你也要小心。”
“我没事,”简时初脸上尽是洒脱自信的笑容,拍拍她的脑袋,抓住火焰的缰绳,飞身上马,回头笑看她:“玩儿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