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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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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头穆尼瞧见这位新手时,拜伦相信自己和穆尼持有同样的看法。穆尼说:“好啦,西姆斯雇了这家伙,什么玩意儿都可以雇,就剩没雇穿开裆裤的人了。”
“这话不错,”拜伦说,“他使我想起那些沿街乱跑、装上收音机的汽车。车里装有收音机,你却听不清它在播什么,这汽车也没一定的目标。你走近一看,车里甚至连个人都没有。”
“对,”穆尼说,“他让我想起一匹马。不是一匹劣马,只是一匹不中用的马。在牧场上显得挺不赖的,可等你拿着缰绳走到牧场门边,它总是赖在泉水边的低洼地不想动。不错,它跑得挺快,但到了该派用场的时候,它的脚便躈拜了。”
“可我猜,说不定母马喜欢他呢,”拜伦说。
“当然,”穆尼说,“但依我看,他甚至没本事给母马造成任何永久性的危害。”
新来者去木屑堆同克里斯默斯一道干活。他喜欢比比划划,逢人就说自己姓甚名谁,到过些什么地方;说话的语调和神气足以表明他的为人本性,表明他那些话自相矛盾、虚虚假假。所以拜伦想,人们对他声称的名字和他说他做过的事都不敢相信。人们没理由说他的名字不应该叫布朗。不过看他那神情你就知道,他在生活中一旦犯了蠢遇上危机就会改名换姓;他会因为改名为布朗而十分欣喜,好像这名儿是什么发明创造似的。实际上,他干吗非得有个名字,非要个名字不行。谁在意呢,正像拜伦相信的那样,没有人(至少穿工装裤的人)在乎他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会在这儿呆多久;因为无论他走南闯北,不管他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大家都明白他像只蝗虫似的,只是靠这片国土生存。看来他一直东游西荡,现在已经精疲力竭,凌乱散落,只剩下一个透明的轻飘飘的空壳,毫不在意地毫无目标地随风飘飞。
然而,他好歹也干了一些活儿。拜伦相信,他身上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让他精明地偷懒耍滑或者想要偷懒耍滑,因为一个人真还得具有过人的本事才装病装得在行;干任何事情都一样,甚至包括偷盗和谋杀在内,要干好都得有些本事。他得看准某个特定的目标,想方设法地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拜伦认为布朗不是这种人。他们听说了,他第一个周末晚上就下赌场掷骰子,一下子就输掉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工钱。拜伦对穆尼说:“真奇怪。我以为他别的不行,掷骰子该有一手。”
“他?”穆尼说,“他连铲木屑这样轻松的活儿都不行,你咋会认为他干坏事会不错呢?他使铁锹都笨手笨脚,掷骰子那玩意儿他能糊弄过别人?”接着他又说:“噢,他干事不比别人强,我看不会有谁替他难过,因为他至少在什么事也不干这一点上比克里斯默斯强些。”
“当然啰,”拜伦说,“我看对懒人来说,规规矩矩是世界上最容易办的事。”
“我看他要学坏也挺快的,”穆尼说,“只要有人教,一教就成。”
“是呀,迟早他会找上那样一个人的,”拜伦说。他俩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瞧了木屑堆一眼。布朗和克里斯默斯正在那儿干活;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想自己的心事,恶狠狠地挥动铁锹,另一个人手臂高高举起,轻飘飘地放下,就算走过场也做得不像,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我想是的,”穆尼说,“但就算我想学坏,也绝不跟他搅在一块儿。”
同克里斯默斯一样,布朗来干活时穿的是上街的一身衣服。不同的是,他很久都没换他的装束了。“说不定哪个星期六晚上他会在赌场赢几个钱,够买套新衣服,还能剩五毛钱的钢镚儿可以在口袋里叮当响一阵,”穆尼说,“而后的星期一早上,咱们便不会再见到他了。”然而,布朗却继续穿着那套到杰弗生镇时就在身上的工作服来干活。周末他要么把一星期的工钱全输光,要么赢几个小钱,无论见到谁都照样傻乎乎地笑着大声招呼,对那些很可能在定期诈骗他的人也嘻嘻哈哈,笑笑闹闹。终于有一天,大家听说他赢了六十块钱。于是有人说:“好啦,这是咱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我看不一定,”穆尼答道,“六十块这个数目不对。要说是十块或者五百块,那也许你说对了,但六十块还不至于。现在他只会觉得自己在这儿站住脚了,总算每星期拿到的钱跟他的身价差不多。”星期一他果然来上班了,还是穿那身工作服。人们看见他和克里斯默斯一起站在木屑堆旁。自布朗来干活的那天起,人们就注意到他俩站在那儿:克里斯默斯慢吞吞地用力把铁锹插入木屑,像在剁一条埋在里面的蛇(穆尼说“也许是在剁人”);布朗则靠着铁锹,显然在讲故事或趣闻给克里斯默斯听,因为布朗很快便笑起来,纵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而他身旁那个伙计却一声不吭,仍在粗暴地不停干活。然后布朗又动手干,以克里斯默斯的速度挥动铁锹,但一铲不如一铲,直到最后挥起铁锹连木屑都没沾上。接着他又靠上铁锹站着,显然在继续讲刚才还未讲完的故事,而对方却仿佛压根儿没听见他的声音。仿佛讲话人远在一英里之外,或者在讲着一种那人不懂的语言,拜伦想道。有时星期六晚上,人们会看见他俩一起呆在城里: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洁端庄的哔叽西装,白衬衫,草编礼帽;布朗也穿上他的新西装(褐黄色,带有红色十字花纹,色彩鲜明的衬衣,帽子同克里斯默斯戴的一样,只不过多一条鲜艳的彩带)。布朗有说有笑,大嗓门响彻广场,回荡有声,有点儿像教堂里那种没有意义的声音,仿佛同时从四面八方传了出来。拜伦想,布朗在有意向大伙儿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是亲热的好朋友。接着,克里斯默斯会转过身,带着那副沉静阴沉的表情,摆脱布朗夸夸其谈的声音所招来的人群;布朗又跟上去,照样喋喋不休,笑个不停。每次遇到这种情形,一旁的工人会说:“好啦,下星期一他不会回去干活了。”但每次他都回去,星期一不再上班的首先是克里斯默斯。
他干了差不多有三年,连招呼也不打便在一个星期六晚上终止了这份工作。克里斯默斯不来干活的消息是由布朗告诉大家的。这些工人年龄不等,有的安了家,有的还是单身汉,都普遍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然而他们在星期一早上总是带着严肃甚至是端庄的神情回来干活。他们之中有的人很年轻,星期六晚上要酗酒赌博,甚至还时常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然而星期一早上,这些人仍然神志清醒、沉着冷静地回到工地,还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工作服,静静地等候开工的哨子;他们不声不响地动手干活,仿佛还沉浸在安息日的绕梁余音里。无论一个人在安息日干了些什么,星期一早上整洁安静地回来干活已经成了共同遵守的信条,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也是人们经常谈论布朗的问题。星期一早上他总是还穿着上星期的那身脏衣服出现,连满面的黑髭须也没刮过。可是他的话却更多,嗓门更高,老在讲些只有十来岁孩子才会说的俏皮话,玩些孩子气的鬼把戏。在其他清醒冷静的工人看来,这有点儿不成样子,跟喝醉了酒或者赤身裸体跑来干活没什么两样。可是这天星期一早上,布朗却告诉大家,克里斯默斯不再来干活了。他到得晚些,这倒没什么;没有修面也是常事。但不同寻常的是,这天他沉默寡言,过了好一阵人们才觉察到他的存在;要是往常,他早已招惹起半数的人咒骂他了,有的人还挺认真地诅咒他。这天上工哨子刚一吹响他就露面,随后一声不吭地往木屑堆走去,甚至有人同他讲话他也不理不睬。于是人们注意到他独自一人呆在那儿,少了他的伙伴克里斯默斯。工头来的时候,有人说:“呃,我看你失掉了一个烧炉子的学徒工。”
穆尼瞟了一眼布朗干活的地方,见他铲木屑像在撮鸡蛋似的。他啐了口痰说道:“是呀,他发财发得太快了,这份微不足道的破工作留不住他。”
“发财?”另一个人说。
“他们俩之中有一个发了财,”穆尼说,仍然瞧着布朗,“昨天我看见他们坐在一辆新车里,他——”说着把头朝布朗一扭,“他在开车。当时我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今天竟然还有一人回来干活。”
“哼,我不相信这阵子西姆斯找人替代他会有啥困难,”那人说。
“他随便什么时候都不会有困难的,”穆尼说。
“我看,他混得挺不错。”
“哦,”穆尼说,“我明白了,你指的是克里斯默斯吧。”
“你在谈谁?布朗也说不干了吗?”
“你以为他会呆在这儿干活,让他的伙伴开着新车整天在城里逛吗?”
“噢,”那人也瞟了布朗一眼,“我不明白他们从哪儿弄到那辆车的。”
“不知道,”穆尼说,“我想知道的是,布朗是在中午还是干到下午六点才辞工不干。”
“唉,”拜伦说,“要能在这儿发财致富买辆新汽车,我也会辞去这份活儿的。”
有一两个人瞧了拜伦一眼,微微一笑。“他们才不是在这儿发的大财呢,”有人说道。拜伦瞧着他。“依我看,拜伦只顾自己的事,只想明哲保身,还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发迹的,”另一人说。两人都朝拜伦望了一眼。“布朗是那种你可以叫作跑外勤的人。先前克里斯默斯总是让人们老远地到树林里,到伯顿小姐住房后面的树林里,而且是在夜里;可现在布朗把酒直接带进城里。我听人说,你只要知道暗语,星期六晚上在任何街道巷口都可以从他那里买上一品脱威士忌4,他会从衣襟里摸出来卖给你。”
“什么暗语?”另一个人问,“七十五美分?”
拜伦轮流地打量着两人的面孔,问道:“真的吗?他们真那么干吗?”
“至少这是布朗干的事。我不知道克里斯默斯的把戏,没有把握说得准。但布朗绝不会远离克里斯默斯的左右。正像乡亲们常说的一句话:一丘之貉。”
“说得对,”另一个人说,“克里斯默斯是不是那一伙的人,我看咱们可说不准。他不像布朗那样,成天吊儿郎当地在众人面前现眼。”
“他用不着,”穆尼说,一面瞧着布朗。
穆尼的话说对了。人们瞧见布朗在木屑堆边独自干到中午收工哨子响了的时候,这时人们都拿上午餐盒去水泵房蹲着用餐,布朗却闷闷不乐地进去,满面愁容,像受了欺侮的小孩似的蹲在人们中间,两手空空地悬在膝盖中间。今天他没带午餐。
“你不吃饭吗?”有人问。
“吃邋遢盒装的冷猪食?”布朗说,“天一亮就来干活,像他妈个黑鬼,整天当牛做马,中午休息一个钟头才吃他娘的几口脏盒装的冷食。”
“是呀,也许有的人像他们老家的黑鬼一样干活,”穆尼说,“可黑鬼要真像有的白人在这儿干活的样子,准熬不到中午吹收工哨的时候。”
然而布朗似乎听而不闻或者根本没听,他垂着一双手,满脸不高兴地蹲在那儿。他仿佛没有心思听任何人讲话,除了听他自己喃喃自语:“傻瓜。那样干活的人是傻瓜。”
“你可没有拴在那把铁锹上,”穆尼说。
“你说对了,我的确没有,”布朗说。
不一会儿,哨子又响了,大家又回去干活。人们看见布朗在木屑堆边,他干了刚一会儿,动作便开始减慢下来,而且越来越慢,最后他握着铁锹像握一条赶车的鞭子,这时人们会发现他在自言自语。有人说道:“这是因为他孤孤单单一个人在那儿,没有人跟他讲话。”
“不是那么回事,”穆尼说,“他自己还没有能说服自己,没有完全拿定主意。”
“拿定啥主意?”
“他还没有想清楚,他是不是真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傻,”穆尼说。
第二天早上他没有露面。有人说:“从现在起,你要找他得上那家理发店了。”
“或者说在理发店背后那条小巷,”另一个人说。
“我估计咱们还可以再见到他一次,”穆尼说,“他会到这儿来领昨天的工钱。”
他的确这样做了。十一点钟左右他来了,这时他穿上了一套新西服,头戴一顶草帽。他在工棚边停下,站在那儿看工人们干活,正同三年前那天克里斯默斯的举动一样,仿佛是师傅的举止借尸还魂;他自己虽然没意识到,但作为弟子却早已耳濡目染、融会于心,学得太快也太好了。但布朗显露出的只是魂不守舍、妄自尊大的空架子,而当年的师傅却面色阴沉,一声不吭,像条毒蛇般咄咄逼人。“死命干吧,你们这些下苦力的龟孙子!”布朗咬牙切齿地说,声音轻快而又宏亮。
穆尼两眼盯着布朗。顿时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说我,”穆尼问,“是吗?”
布朗善于变化的面孔立即随机应变,摆出另一副人们熟悉的神色。拜伦心想,他这张面皮松松垮垮,没板没眼,所以想变就变,毫不费力。“我没跟你讲话,”布朗说。
“哦,我明白了,”穆尼说,语调十分自在轻松,“你管他们这些人叫龟孙子。”
马上有人接过话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布朗说。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在这样的星期六下午,由于无法独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装上货车,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后一秒钟。其他工人,镇里的人或镇里能记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干活是为了多挣钱。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对自己的伙伴了解得实在太少。在他看来,要是他会蠢到别的男男女女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便可以断定世间的男男女女干事情的动机。事实上,全镇只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谈起邦奇,但镇里人谁也不知道邦奇与这个人有任何来往,因为他们只在晚上见面交谈。这人名叫海托华。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许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师。惟独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过之后(或者到了他那块大银表指出的该吹收工哨子的时刻)。比尔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东,只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他在六点过后不久进屋,接着洗澡,换上一套廉价的哔叽布旧礼服;吃完晚饭,套上骡子——他把骡子养在屋后他自己搭起来的厩棚里——然后骑着骡子离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儿。惟有海托华牧师知道,邦奇赶着骡子是去三十英里外的一处乡村教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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