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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太子李承乾-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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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乾淡淡地说道:“圣人!圣人无欲无求,可是,孔子当年要传播自己的政治主张,何尝不是一种欲望!而且,我们可都不是圣人!”

这一切都颠覆了李珏的价值观,他有些张口结舌了。

李珏绞尽脑汁,然后说道:“可是,上古时候,尧舜之治,那个时候,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那个时候?”李承乾有些好笑,毕竟还是孩子啊,他轻笑一声,说道,“那个时候的事情,不过是传说罢了!谁又亲眼见到了!而且,那个时候,身为国君,尚且不能高屋华服,大禹治水时,甚至将腿上的腿毛都磨掉了!连国君都是如此,平民又是如何呢?”

李珏不吭声了,的确,那个年代,或许有了文字,又有多少能够流传下来的,现在人所知道的,无非是史家留下来的一些三言两语的传说罢了!

李承乾微微一笑:“自古以来,国家之间,从来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有的只不过是利益罢了!国与国之间,从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因此,春秋战国时候,才有了周天子的名存实亡,各诸侯国的兴盛衰亡,还有秦国的崛起!”

“你的几个老师,他们的学问都是好的,就是太过迂腐了!”李承乾言语间有些感慨,“毕竟,他们只是读书人,只是臣子,很多时候,考虑的都是所谓的仁义道德!珏儿,你要记得,你需要学习的是帝王心术,你的眼光不能局限在所谓的圣人经典上!那些,是愚弄臣子平民的!”

李承乾已经下了决心,他如今储位已经稳固,哪怕李世民突然反悔,也是无能为力。两个儿子如今都已经在念书了,表现都算不错,自然,继承人的问题也要考虑了。立长立贤一直以来都是个大问题,因此,各朝各代,夺嫡之争不断,这一点上,宋朝就做得很好,李承乾决定效仿,直接立长,免得再起纷争。至于其余的孩子,等到航海技术成熟,他们可以在海外得到一块封地。

李珏并不知道,他听到李承乾的话,愣了一下,继而大喜,他知道,自己的父亲看来是属意自己继承他的位置了。

正文 第173章 立功

薛仁贵一身普通的战袍,神情冷肃,手里握着自己的方天画戟,毫无表情地在战场上收割着人命。

在这里,生命可以说是不值钱到了极点!每一个呼吸的时间,都有人的生机被剥夺,空气中粘稠的血腥味几乎能让人吐出来。但是,他几乎已经麻木了,原本浅色的衣袍上已经被鲜血沾染,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血浆溅到脸上,也没有时间去擦,几乎要糊住他的眼睛。

终于双方鸣金收兵了,薛仁贵脸上出现了一丝疲乏之色,但是他不敢放松,这个时候,一旦放松,很可能就一屁股坐下来,再也不想起来了。幸存的人对着这个年轻的袍泽都很是佩服。薛仁贵绝对是难得的猛将,尤其是天生神力!方天画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方天画戟属于重兵器,和矛,枪等轻兵器不同。方天戟使用复杂,功能多,需要极大的力量和技巧,集轻兵器和重兵器功能于一身。一般使用方天画戟者必须力大,戟法精湛,才能发挥该兵器的优势,在熟练以后,可以和重兵器对抗,如骨朵,锤,镗等比拼力气。也可以和轻兵器,矛、枪、刀比拼招式技巧。故该兵器的使用者在战场上身体素质很高,很拉风。当然,根据历史或者是野史,使用方天画戟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最出名的便是项羽、吕布,还有便是薛仁贵了!现在的薛仁贵自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多么的光彩夺目,他也不知道,李承乾之所以愿意推他那么一把,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妹妹,也是因为对他的未来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先在辽东城这个几乎成了大唐与高丽的军队绞肉机的地方活下来。

短短的时间内,他已经立下了很多战功,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出现冒领战功的事情,按照他砍下来的人头,差不多可以让他再升上一级了!

伙头军送上了热气腾腾的食物,每人一大碗热汤,里面是大块的马肉(战场上死去的战马便会被充作军粮),里面还有一些炖得很烂的白菜叶子,他们完全没有什么不适应,要是不能补充足够的营养,那么,第二天的战场上便会有更大的几率死去,哪怕那些道教的道士说什么死后为星辰呢,可是能活着不是更好吗?烤的金黄的面饼,虽然有点硬,但是可以更好地填饱肚子。随军的道士同时充当着军医,他们用烈酒给受伤的人消毒,将纱布在沸水里烫过用来包扎伤口,这样可以降低因为伤口感染造成的伤亡。

军营里并不沉闷,老兵们吹嘘着自己的经历,肆无忌惮地嘲笑着新兵的不堪,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似乎也没有比这些晚辈好到哪里去!有人在嘻嘻哈哈地讲着荤段子,形容着自己睡过的女人是如何的丰盈,她们的身体是怎样的销魂。有些人起哄着,善意地嘲笑他们的牛皮,也有人得意洋洋,说道等到自己从辽东回去,便可以娶媳妇儿了!只要自己能挣上一份大大的军功,那么聘礼也就有了!

薛仁贵微笑着听着,他轻轻的抚摸着怀里的那只小小的荷包,上面刺绣的鸳鸯其实一点都不像,一开始,他还以为那是两只鸭子。不过,他一直记得明达纤细白皙的手指上那刺眼的被针扎破的小孔,有殷红的血迹隐隐透出,他一下子心疼起来。那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是被家人一直保护着的,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了他,愿意不顾一切地爱他!按照他的兄长的说法,明达从小到大都对女红不屑一顾,却为了他拿起了绣花针,他想到自己拿着这只荷包时,那个未来的大舅哥嫉妒的模样,心中不禁有些好笑。

自从来到了战场,才知道一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薛仁贵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薛安都的后代,也是武将世家,虽然因为当初站错了队,早就已经没落了,但是,家传的功夫还是没有放下的,加上他自幼天生神力,自然练就了一身好功夫。前些年天下一直太平,他本来以为自己就要如父亲一般,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务农养活自己,娶个农妇,生上几个孩子给薛家延续香火,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然而,大唐对高丽宣战,他看到了机会。不得不说,他一直是个有野心的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尽管是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来到长安,但事实证明,他做对了!他不仅遇上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另一半,还有,他得到了机会!

他坚信自己可以在这里出人头地,辽东会是他命运的转折点。

薛仁贵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嘈杂的声音渐渐平静下去,已经到了入睡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发出了鼾声,薛仁贵将武器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然后,闭上了眼睛,按照家传的心法调匀了呼吸,心情很快平静下来,他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梦,或许做过什么梦,但是薛仁贵确实是记不得了,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回忆的时候,薛仁贵草草地整理了一下袍服,就拿起了自己的方天画戟。

很快,帐篷里的人都起来了,薛仁贵一一打了招呼,在帐外做了几个深呼吸,这里没有时间让他练武,战场才是磨砺武技最好的好地方。早饭已经送了上来,是馒头咸菜,还有一大碗比起昨天晚上稀薄一些的肉汤。所有人都在狼吞虎咽,因为接下来的便是艰苦的战斗。

高丽人虽说战斗力未必比得上唐军,但是他们人多,蚁多还咬死象呢!何况,比较起来,高丽人的战斗力也就稍微差了一点,何况,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在泉盖苏文不计代价的人海战术中,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是无用的,只能面对面的战斗!

新一轮的进攻很快开始了,薛仁贵迅速地进入了状态。

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属于战场的,在这个腥风血雨的地方,他没有半点不适,心里反而升起了无限的豪情!他向往着金戈铁马的生活,敌人的鲜血让他兴奋,他的心在蠢蠢欲动。

他现在并不在混战的人群中,此时的他正骑在属于自己的战马上,腰间足足挂了两张硬弓,他取下一张长弓,搭上羽箭,瞄准了高丽人冲锋而来的阵势,一箭射出,一个高丽骑兵便一脑袋从马上栽了下来。薛仁贵的射术非常精湛,似乎不用如何瞄准,便是一箭射出,然后便有一个敌人倒下。

终于,他手中的第一张硬弓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哀鸣,正式报废了!不远处,他这一支队伍的主将刘君邛差异地看了过来。开始的时候,刘君邛是看不起中途插进来的薛仁贵的,只是因为太子派人过来说情,不好拒绝而已,他本以为是哪家的弟子跑过来镀金的,现在看起来,太子的确是慧眼识英才,这位不论谋略如何,起码也是个难得的猛将,甚至连培养都不需要了!他看着那被丢弃的已经折断的长弓,心里暗自惊叹,这个薛仁贵的臂力实在是不小,如此八石的硬弓,居然就这么被拉断了!他看着薛仁贵又从腰间将另一张长弓解下,开始射击,心里开始琢磨是不是让军中的工匠专门为薛仁贵打造一张铁胎硬弓,要是打一次就要报废一两张如此的强弓,也实在是说不过去。

薛仁贵并不知道主将此时的想法,他已经将箭囊里的羽箭都射了出去,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了长弓,挂在了马侧,然后,挥舞着方天画戟冲了过去,一股子豪情冲上了头顶,他呼喝着用方天画戟干掉了一个正要一刀砍过来的高丽骑兵。

薛仁贵在战场上就是活生生的绞肉机,凡是靠近他的敌人,最后都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尸体。他最喜欢的就是刺穿敌人的咽喉,或是直接用手里的方天画戟砸破敌人的脑袋,弄得血腥味十足。搞到最后,那些高丽人简直是怕了他这个看起来不过是个小头目的角色,薛仁贵身边居然空出了一大块来。不过,他一点也不领情,驾驭着身下的马,迎向了那些高丽人。

一把纯黑的方天画戟上挑、横扫、直刺,挥舞开来有如风车也似,收割着一条条人命。薛仁贵快意地看着鲜红的血液喷溅而出,在阳光下折射出宝石一样耀眼的光芒,洒落在地,这里的土地经过了鲜血的灌溉,来年会长出更加茂盛的草木来!或许,到时候砍开哪一棵大树,都能看到有鲜血流出。

“都给我上,杀了他,那个魔鬼!”一个高丽的将领声嘶力竭地叫道,而他自己却远远躲在后面。

一大群高丽人一拥而上,挥舞着那些几乎可以说是劣质的兵器向他砍来。薛仁贵嘴角的笑意几乎可以说是残酷了,一群绵羊无论如何也是无法战胜一头狮子的,于是,他挥舞着手里的方天画戟一路冲杀出去,他的目标,是那个下令的将领。

阳光下,一个满身血污的年轻人就这么冲出了重重包围,那个高丽将领看着越来越近的薛仁贵,几乎要疯了,他急急地退却,然而惊慌失措的他甚至无法很好的驾驭马匹,最终,薛仁贵直接割下了他的头颅,高高的挑在画戟上。

“高将军死了!”几个高丽人一下子惊呆了,很快,这个消息一下子流传开来,那个被高高挑起的头颅明确的表示这条消息是正确的,很快,高丽人溃散了!

正文 第174章 安市之战

一只粉白色的蝴蝶颤巍巍地停在一朵淡蓝色的小花上,那是个小小的山坡,很明显经受过一场战事的蹂躏,很多草木已经东倒西歪,一些低矮的灌木七零八落,甚至还沾染着血迹。

一只野狗瘸着一条后腿在山坡上小跑着,不时扒拉着那些已经枯萎的树枝,寻找着一些已经腐臭的食物。一只灰褐色的兔子飞快地窜了出去,很快消失不见。天上,有几只鹰隼在飞翔,它们一向是高傲的,锐利的眼睛在寻觅着活物用以果腹。

一支队伍就驻扎在山中,他们属于高丽。

高丽明显快要被这场持续了几个月的战争快要拖垮了,他们的士兵甚至没有足够的营帐,应该庆幸,这里的蚊虫并不传染一些疟疾之类的疾病,否则,以他们的卫生习惯,爆发瘟疫大概是必然的了!

有山泉在营地不远处流过,几个赤着上身的小兵嘴里小声抱怨着,用木桶装满了水,提回营地。

一个穿着一身昂贵的丝质袍子的中年男子阴沉着脸蛋从最中间的营帐里走出来,恶狠狠的说道:“该死的大唐人,真希望他们可以永远消失不见!哦,天哪,这个时候,我应该在自己家里,喝着冰镇的酸梅汤,有美丽的少女为我奉上来自大唐的葡萄美酒!不,又是大唐!”

他偷偷摸摸的看了四周一眼,小声嘀咕起来:“该死的泉盖苏文,乱臣贼子!把高丽当成他们家的了!哼,触怒了大唐,如今弄成这般局面!唔,要是我投降,那么大唐的皇帝会不会给我什么赏赐呢?听说,就是大唐的商人,过的日子也比我们这些所谓的王公强啊!”

一个亲兵跑过来,喘着气,脸上的汗水流的很欢快,他用恭谨的语气说道:“将军,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您可以去沐浴更衣!”

“太好了!”那男子神情终于愉悦起来,“该死的天气,永远热得叫人无法忍受!”

远远的林子里,几个隐隐绰绰的身影在浓密的枝叶的掩护下,几乎无法被人发觉。一只单筒望远镜正对着这个营地。

一个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迷彩服一般的衣服的年轻男子放下了望远镜,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一群不懂兵法的蛮子,居然就这么在山里安营扎寨,也不怕被一把火烧死,那点泉水可救不了他们!”

另一个男子从他手里接过望远镜,也看了一下,摇头道:“这一路的主将应该是高建林,是死掉的那个高丽国王的幼弟,一向是个纨绔人物,哪里会带兵!估计这次也就是泉盖苏文派出来送死的!看看他带的那些士兵,军纪松散,连武器都不随身携带,哼,就是土匪也比他们强上一些!”

“还要放火吗?”一个小个子娃娃脸的男人嘀咕起来,“你们觉得,要是我们往水源里倒上大份量的泻药,那会怎么样?”

“好主意!”

“赞同!”

“没错,我们要不是这次打赌输了,也不至于被派到这里来折腾那个白痴高丽王爷!”为首的人有些不满地说道,“这点人,折算成战功才有多少!何况我们还是特种部队的!听说有个刚来的小子就在面对面的战场上干掉了足有两三百个人,要不是他的那个上司没什么权利给他升职,按照他的战功,都能做偏将了!”

“是啊!”那个小个子有些郁闷,“要不是这次这些高丽人跑进了山林里面,又没有我们的用武之地了!唉,高丽的城墙实在是太不经打了,投石机几下子过去,就能塌掉,压根用不着我们帮忙,像这样下去,我们都要被那帮小子比下去了!”

“行了,罗嗦什么!赶紧干掉那帮白痴,回去睡觉!”一个高瘦的男子伸手拍死了一只吸饱了血的大蚊子,有些气恼地说道。

高建林不得不感慨自己简直就是倒霉的到家了!不过是一顿并不丰盛的晚餐,然后,他就陷入了无比尴尬的境界——腹泻不止!

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全军都拉肚子了,于是当几个穿着古怪的花花绿绿衣服的人出现时,他已经没有办法嘲笑了,当为首的人用一种近乎傲慢嘲讽的语气告知他,他们是唐军的一支,问及他的决定时,他很是无奈或者说是带着点屈辱,甚至还有一点窃喜的选择了投降。

安市的第一场胜利刺激了所有的人。李世民的信心更是爆棚起来!

分兵出击,很好,这边是李世民发出的命令!

李世民一向喜欢行险,当然,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总是十分自信,毕竟,无数次的事实证明,他的自信是很有道理的,要知道,自从他开始上战场以来,失败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少到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居然失败过!当然,没有什么人劝阻他也有这个原因,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的皇帝陛下是战无不胜的!尽管长孙无忌进谏了几句所谓“千金之子,不坐垂堂”的话,但是李世民并没有听进去。

高延寿、高惠真率领大军二十五万就在安市与唐军对峙,他们的兵力要比唐军还要多一些。

薛仁贵已经初步接触了军中的高层,他自然知道了这件事。

这是一个机会,只要能够抓住!薛仁贵很是有点理想主义,若是他能够在那位爱才的陛下面前露脸,他或者可以为明达讨一个诰命!怀着美好的愿望,他开始计划自己的出场了!当然,若是他知道,那位与他差不多私定了终身的明达,实际上是那位陛下的最宠爱的女儿,那么,他无论如何也是不敢胡说八道的!

薛仁贵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无组织无纪律的人,要是在后世,他一身很是标新立异的白色长袍,早就成了靶子,被子弹打成了蜂窝煤,即便侥幸生存,就他那种行为,也是够得上进军事法庭的。幸运的是,这年头对军人还是宽容的,甚至很容易被人欣赏,前提是你有足够的实力,否则就是傻逼。

于是,薛仁贵一身白色的战袍,很是潇洒的骑在一匹马上,(如果那匹马是白色的,几乎就是个完美的白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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