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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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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那些个影像一起动作起来,庞羽此时已经惊呆,怎么出现这么多的自己?有些懵,这皇上,为何还会这样的手段,他才是神仙,见那些个变化出来的人一起扑向自己,他呆在那里不动,这都是他自己,他怎能自己打自己。
啪有人给了他一个嘴巴。
庞羽被打的左右去找,不知是谁,才想起大概是这些个变化之人,他狂挥拳头,左右开弓,却一打一个空,什么都没有,可是他一停,那些个假庞羽又冲了上来,就这样,他这个真庞羽和那些个假庞羽,打的是不可开交,直到把他累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最后,简旭问他:“说不说,不说,五爷,试试你的那个什么功,给朕开开眼。”
齐宝过来,把累得趴在地上的庞羽脚拿起,在他的脚心点了一下,只听庞羽啊的一声大叫,疼的是脸色霎时惨白,齐宝又想动手,他有气无力的喊道:“我说”
原来,这庞羽本就是个贵公子,早些年就与夏王认识,但他不知夏王的身份,看他还以为是一个富贾罢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庞羽在自己的家里宴请夏王,庞羽酒喝的过量,耍起酒疯,竟然穿着自己娘子的服饰,依依呀呀的唱起了剧来,他一招一式,惟妙惟肖,刚好当时的屋子里供奉着何仙姑的画像,夏王脱口道:“弟之身段,若这仙姑一般美妙。”
庞羽道:“若是,我也有了一帮善男信女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诡计多端的夏王,就想出这么个阴谋,让庞羽假扮何仙姑,告诉他,这可是个财的好机会,而且,他就会像天下第一帮丐帮一样,展自己的势力,拥有无以计数的徒子徒孙。
庞羽和依夏王之言,果真就假扮起何仙姑来,到处招摇撞骗,竟然一而不可收拾,越来越有名气,钱财越来越多,也收了不少徒弟。所谓的徒弟,他什么也不教授,就是说,有我罩着你,保证你升官财,一生平安。而那些他的徒弟,就用金钱来供养他。
而他那有求必应,都是事先安排好的,觉得谁身上有赚头,就提前给他下个套,不是把你的牛偷了,就是把你的孩子偷了,然后事者一来祈福,他就把偷来的孩子或是什么东西给送回去,这样,他就是有求必应了。
最近,夏王来找庞羽,作为礼物,他送给庞羽一匹马,还说,这马名曰追风,是匹宝马。作为交换的条件,庞羽要帮他杀一个人,这个人便是云树。
在春归酒家那次,夏王和刁球、张春潮碰面,他们要联合起来,对付大乾。当时庞羽就化身成紫袍人,去了春归酒家,他的替身很多,很多时候,坐在道场给善男信女讲道的,并非庞羽本人。但听说要反朝廷,庞羽害怕,夏王就亮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跟着我,你就是荣华富贵,反之,下场就会很惨。
庞羽答应夏王,自己会考虑。
在春归酒家见夏王的那次,刁球当时没到,他们正说话呢,夏王忽然听见车夫喊叫,命人出来看,见他被人打倒,救了进去,那车夫言说,刚刚看见一个人,那人当时在使者被害的现场出现过。
夏王又问,你当时还看见谁了?
车夫答,剩下的,谁都没看见。
不知为何,当时夏王就一刀把车夫刺死,然后带着他的侍卫离开。
庞羽断断续续的,总算叙述完毕,简旭想,这事有点奇怪,那车夫认出自己,就是那新皇,去了使者被杀的现场,他为何,还要杀了车夫?
那匹追风马既然是夏王送给庞羽的,这就是说,夏王一定知道使者被害案的凶手是谁,因为追风是当时朝贡之物,夏王若没有参与其中,他怎么会拥有这匹追风马。难道,真如当初自己所料,夏王是贼喊捉贼?可是,他为何要把追风送给庞羽,这样招摇,岂不是太冒险吗?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七十四章 女人的窝
庞羽,假冒何仙姑,欺诳百姓,敛不义之财,又杀害女子郝氏,双罪并罚,被官府收押。
简旭,把自己关在客栈的房间里,如坐禅般,将此次西行的事件回放,从偶遇汗血宝马,到祝彪之死,到救下香萝,到夜宿董大之家看见云树杀人,到巧遇云朵,到结识白狼,到刘紫絮和云朵丢失,到抓到六趾丁孟,到路遇何仙姑。他一件件想,然后再把所有事情穿引起来,再归结出,西夏使者被杀之事,到过现场的人有:白狼、丁孟、新皇、香萝、夏王之车夫。涉及到的人有:夏王,刁球、张春潮、庞羽、云树及各帮派之人。
思路夏王杀了自己的使者,目的是以此为借口,兴兵大乾,然后指使香萝来潜伏到我简旭身边,又把追风马大方的送给庞羽,其实这不是他的大意,而是他的阴谋,你庞羽若是听我的,宝马归你所有。你若不听,就诬你为杀死使者的凶手,因为主要的罪证在你手里,那就是追风马。
思路二,白狼杀了使者,为的是向夏王报仇,然后他又装着来查案,把自己脱离。
思路三,新皇杀了使者,为了嫁祸给白狼,让他们哥俩个窝里斗,他就来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思路四,丁孟杀了使者,目的很单纯,财,丁孟就是做这个的,只要能财,坑蒙拐骗偷,什么都干。
思路五,刁球或是张春潮杀了使者,其目的就是制造事端,离间大乾和西夏的关系。
思路六,香萝杀了使者,她不满夏王把自己当做礼物朝贡,远离故土,愤怒之下报复。
思路七,庞羽杀了使者,为了那追风马和美女香萝。他得到追风马,说是夏王所赠,但未经核实,不能完全当真。而庞羽又非正人君子,极其好色,惦记号称西夏第一美人的香萝,不足为怪。
思路八,夏王的车夫杀了使者,但是,他为了什么呢?有些于理不合,可是,简旭还是这样想了。简旭甚至想到云朵,或许她早已知道夏王是自己的爹,恨他,才会如此。虽然这也有些不可能,简旭依旧是这样想了。在没有抓到真凶之前,谁都是自己怀疑的对象。
想到这里,有人当当的敲门,一听那急促的声音,就知道是麻六,喊了声:“滚进来吧。”
果然,麻六一脸谄媚之笑的进来,叫了声:“老大,有件事和你商量。”
简旭在床上盘腿打坐,此时下了床,活动一下四肢道:“合理的,就答应你的,反之,你就别开口。”
麻六急忙道:合理合理,绝对合理,就是那追风马,给我呗,你看我,什么宝贝都没有,若是骑上追风宝马,你说我这柴刀大侠,是不是更加的出名。”
简旭道:“在江湖上出名,有两点好处,一是,尊敬你的人多。二是,想杀你的人多,因为你出名,若是杀了出名的人,杀人者会比出名者更加出名,你是他们向上的梯子,只怕你拿了屠龙刀都招架不过来。”
麻六惊道:“啊是这样?那我不要了,你爱给谁该谁。”
简旭道:“给伊风吧,追风马果然帅,再配上帅帅的伊风,那才就般配,才叫相得益彰。”
麻六忽然又想起一件事,道:“老大,我觉得你抓何仙姑这次有点是,脱裤子放屁,既然是严刑逼供,早抓了不就得了,还弄了淳于将军去使用美人计。”
简旭呵呵一笑,“你懂什么,没有对一个人了解,怎么能随便抓人,这个时代也制的,而且,了解之后,我才知道怎么来审讯他,才知道从何下手,让淳于凤去,不过是一个引子,把何仙姑,就是那个庞羽的视线引离我们身边,他只去注意淳于凤了,就放松了对我的警惕,我才能一直暗中侦查,在淳于凤没有向我汇报之前,我已经把庞羽了解的差不多了。”
麻六道:“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案子还是没破。”
简旭道:“抓人找人”
“抓人、找人?”麻六不懂。
简旭道:“去把所有人都叫到这里来,我们开个会,商量一下之后,即开拔,抓丁孟,找香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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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孟和香萝,是两个非常重要的人证,香萝比较好找,既然是白狼掳走,就应该差不多是在那镇。而丁孟难觅,他居无定所,即使知道他有个弟弟丁仲,但是经过上次那件事,他们早已隐匿起来,就是他们的朋友大熊,也不会继续呆在家里。
为了提高效率,简旭把自己的这些人分成两拨,一拨自己带领,寻找丁孟。一拨,刘紫絮带领,去找白狼。简旭之所以让刘紫絮去寻找白狼,是考虑到白狼这个人有些古怪,他那个镇,属于世外之地,若是自己这些人都去,他一定反感,也不会配合自己查案,说不定连香萝都不会交出来。但是刘紫絮去,就大不相同,白狼对她,不起脾气。
傍晚,简旭把刘紫絮叫了出去,落霞中,简旭看刘紫絮纤细的身子,忽然有些不舍,说道:“紫絮,你不会怪我利用你吧?”
刘紫絮莞尔一笑,道:“不会,其实我也因为上次把白狼赶走,有些内疚,找到他,刚好向他赔不是。还有,你这样做非常合理,这无关利用不利用,而是合理利用你的手下。”
简旭急道:“你不是我的手下,你是我的领导,你是我的老板,总之,你说一就你说二就二,我听你的。”
刘紫絮道:“不要,我喜欢听你的,在你身边,我感到非常安全。”
说到此处,她忽然听到鸟的叫声,抬头去看,一棵大树中间的枝杈上,有个喜鹊窝,她用手指着喜鹊窝道:“你就是我的窝,我在你这个窝里,不愁吃不愁穿,也不怕给人欺负,被谁骗,因为,一切都有你替我扛着。”
简旭被刘紫絮说的,好生感动,哗啦,解开自己的腰带。
刘紫絮吓了一跳,“你作何?”
简旭又呼的,把外衣敞开,道:“来,我的鸟,到我这个窝里来。”
刘紫絮笑得花枝乱颤,这是简旭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强烈的笑,心里就更打定主意,带紫絮走,远离世事喧嚣。
刘紫絮有些害羞下里看看有无人,然后慢慢蹭到简旭身边,靠在他的怀里,轻轻说道:“我的窝,好暖。”
简旭合上外衣,把她紧紧裹在怀里。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七十五章 妙手神医
早晨起来,地上的泥土硬硬的,有水之处,已然结冰,枯黄的茅草,挂着一层白霜,日出,闪亮亮一片,冬已来。
简旭看看众人,都穿了厚衣,放心。走到刘紫絮面前,墨绿的棉斗篷,衬着她一张白皙的脸,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这笑是给简旭看的,知他不放心自己。
简旭把手伸进她的风帽,摸了摸她的耳朵,冰冷,忽然又开始后悔,非常不舍得两个人分开,自紫絮跟了自己,狗屁皇上,她一天福没享,尽是东奔西跑、打打杀杀,就是她嫁个官宦、富贾,这样的季节,也应该围着火炉,磕着瓜子,再来一壶碧螺春什么的,很资的生活。可是现在,她却要辛苦的替自己去办事。
想着想着,简旭有些泄气,就想撂挑子不干了。
麻六从客栈里跑出来道:“老大,账已结清,我呢,也准备好。”
简旭心情沉重,嘱咐麻六道:“六儿,知道我让你跟在紫絮身边的意思吧?”
麻六点头,道:“知道,监视白狼,防止他对刘姐动歪心眼。”
怕脑袋上挨了简旭一巴掌,“尽往那些歪处想,我的意思是,紫絮虽然够聪明,但她太善良,也柔弱,从这里到那个镇,还有好长一段路,你要照顾好紫絮,主要是,关键时刻,你比她坏,不会被人欺骗。”
麻六咧着嘴道:“老大,你夸我聪明就大大方方的夸呗,什么叫我比她坏,对坏人坏,是正当,对好人偶尔坏坏,是自保,谁也不是谁肚里的蛔虫,也许脑门上写着好人的,其实正是非常非常坏的坏人呢。”
简旭又伸手,麻六吓的急忙用双手捂住脑袋,怕挨打,谁知简旭是在他肩上拍了几下,道:“是够聪明,我放心了,不过,若在白狼那里看到香萝,她要是再勾引你,你怎么办?”
麻六信誓旦旦的,保证不搭理她。
简旭冷笑一声道:“红姑不是个傻姑娘,若再出事,恐怕你很难再哄好。”
麻六道:“你若不放心,就换别人去,我正好不愿意和红姑分开呢,不然,你就把红姑归到我这伙。”
简旭道:“不行,她去了,若是再和香萝打起来怎么办,再说,白狼那地方不宜去人太多,就你们四个足够,又不是去打仗,多多益善。”
麻六想想也是。
又嘱咐了刘紫絮几句,然后告诉她,无论能否找到香萝,她都不许乱跑,就在白狼的那个镇呆着,等自己办完事去找她。
刘紫絮点头答应,两个人依依惜别。同时,麻六也一样,把红姑叫到一边,保证了一万次,红姑还是撅着嘴巴,不知是不信,还是懒得搭理他。
两伙人分开,各奔前程。
不讲刘紫絮、麻六一伙,单说简旭一行人,一路打听,和刘紫絮她们,逆向而行。简旭分析,当初见到丁孟的时候,是从白狼的那个镇不远,他被自己抓过,定要逃的远远的,不会再去那附近活动。
走了有几日,总算猫着一点丁孟的影,有人看见,在前面的双雄镇,丁氏双雄的妹妹嫁人,新郎的样貌和简旭他们打听的很像。
简旭一听,急忙带人追了过去,即使是一点点线索,都不能放过。
双雄镇,古来有之,并非是因为当地的头等大户丁彰、丁显兄弟两个,但是,这丁彰、丁显也确实厉害,不仅功夫了得,还有良田千亩、店铺若干,日子过得在双雄镇也是一等。后来,都以为这双雄镇的来历与这二位有关,就更增加了丁氏兄弟的威名。
简旭一行人到双雄镇的时候,正是午后,先找了一家饭铺补一下午饭,匆匆吃了几口,便打听到丁氏的府第,奔了过去。
有钱人的宅院,如此雷同,都是门楼高大。
简旭略微看看,喊伊风过去敲门。伊风领命,扣动辅,有人来开门,看看简旭一行八个人,而且仗剑的仗剑,扛刀的抗刀,打劫还是寻仇,阵势吓人,面上有些惊慌。
简旭上前,自报名号,没敢说真名,这里要是真有个丁孟,他是认识自己的,怕他听到之后逃跑,再说,这里的主人也姓丁,谁知他们和那丁孟、丁仲兄弟有无亲戚关系,所以,依旧的报了那个曾用的假名,门九日。
开门的丁府下人告诉他们稍等,把门关上之后,匆匆跑到里面去禀报主人。不多时,又转回来,告诉简旭几个,二位少爷有请。然后,在前面引路,来到中堂,先安排坐了,又上了茶,下人便去请丁氏兄弟。
简旭环顾了一下这中堂,大到家具到杯盏还是有些品位,不像是一个脑袋里只有银钱胸中却无点墨的土财主。
一会儿,脚步声来,两位年约三旬开外的男子走了进来,不用介绍,简旭都知道是丁氏兄弟,急忙起身,抱拳过去道:“在下门九日,人称九日先生,这些都是我的随从护卫,路过贵宝地,听说丁氏双雄的威名,钦佩不已,特来拜访。”
他说这话,很有依据,古人和今人不同,若是游历到某处,听说谁谁,去登门拜访一下,非常正常不过,即使是远途慕名而去,也是不足为奇,是以,丁氏兄弟深信不疑,这样的事情,以前也曾生,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
其中年龄看上去稍大一点,举止沉稳一点的,朝简旭抱拳还礼道:“在下丁彰,这是吾弟丁显,对门先生的到访欢迎之至,请坐下说话。”
重新落座,简旭便把自己的身份做了这样的介绍,京城人氏,经商,一路西行而来,是想看看有无奇货,贩回去,想扩大自己经营的范围。
老大丁彰道:“若说我们这里,奇货没有,无非是种几亩薄田,卖几匹绸缎,聊以维持生计,也无青山秀水,而且冷冬即到,游玩也不当时,九日先生是来错了。”
简旭一听,这有点像下逐客令的意思,看这丁彰,说话倒是彬彬有礼,怎么这样的慢待客人,是不是越是有钱的人,越是抠门,连顿饭都混不来,喝你几口水都有些心疼吧,忽然现一边的丁显微微蹙起眉头,是不耐烦我们,还是有愁事?且试探一下,得想办法留下来,才能打听出那丁孟的下落,实在不行,走就走,去客栈住下,然后来这丁府守株待兔,抓丁孟。
他想到此,朝丁彰拱拱手道:“我看二位丁兄似有忧愁之事,莫非,是令尊或是令堂身体有恙?”
丁氏兄弟一愣,心说这个九日先生好厉害,他怎么知道老家翁病重,也不隐瞒,道:“老家翁年逾古稀,最近时感胸闷,喘气不畅,实在让我兄弟二人担忧,因此,面有忧色,还请九日先生体谅。”
简旭心里嘿嘿一乐,真被自己猜中,他为何猜着,因为丁府的下人,唤丁氏兄弟为少爷,看他们年纪也不了,若无爹娘在,应该叫老爷才对,特别是有老爹在世之人,就是到了五十岁,也习惯称呼为少爷,因为那老爹才是老爷。而这兄弟俩,吃穿不愁,为何闹心,他们这样的中年之人,闹心之事不是来自父母的身体,就是来自儿女的不长进,看看丁氏兄弟的年龄,儿女也不会太大,还未到科举或是嫁娶的年龄,所以,他们的愁事,多半是来自父母。他因此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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