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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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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身子却一个旋转,如那酒坛一般过了去,只是早那酒坛先到,稳稳坐在那张桌旁的椅子上,又稳稳的接住酒坛,说道:“怎么都跑了,这是待客之道吗,无趣。”
那些酒客看白狼在那里坐下,手捧坛子,说是过来饮酒,都长吁一口气,转了回来,重新坐下。
吟诗的张某,知道白狼是会功夫的江湖之人,他感觉,一般江湖之人,不似他们这些文人,就是生气打架,都是在嘴皮子上,会功夫的人仗着能打,脾气都大,动辄发怒,甚至杀人,是以不敢惹白狼,软言道:“兄乃高人,功夫了得,在下只会吟诗做对,是以有些惊慌。”
白狼喝了一口酒,说道:“吟诗而已,有何难,男人皆应文武全才。”
张某一听,他也会吟诗,拱手道:“钦佩之至,兄不仅武功高强,还懂文墨,实非不易,让在下等汗颜。”
白狼道:“听好了。”他心道,别以为我蒙你们。
夜来风翕然
素手遮素颜
只怕从此后
梦里相见欢
要讲文采,他这一首实在是很平常,比之张某的那一首,略显逊色,也许是出于礼貌,也许是因为害怕他的功夫,那些人又是喝彩不断,然后,不约而同的把眼睛看向刘紫絮。
刘紫絮正专注的听他们说话,细品他们各自的诗,忽然见那些酒客把目光齐聚自己,才意识到,此时她正是手托下巴,白狼的诗,很明显是在写她,急忙把手放下。
简旭听了半天,心里气,在小爷面前装,不就是写诗吗,我若是生在古代,有这样的特定氛围,说不定是三岁能诗,五岁能赋呢,有何了不得。想着,他也凑了过去,知道这些个人,都在用刘紫絮作诗,心里骂道,奶奶的【wWw。wRsHu。cOm】,一群好色之徒,笑话谁没文化吗,看小爷来一首给你看。
说道:“凑个热闹,今晚天气好,酒也好,气氛更好,都作诗呢,我也来一首。”
白狼喝了一口酒,心里道,我就不信你什么都会。
简旭站起,想了想,说道:“大风起兮云飞扬,某些个人太荒唐,名花已经被主占,你心只能乱痒痒。”
他这一首念完,这一桌子的酒客,大眼瞪小眼,怔住,少顷,轰然大笑,这哪里是诗,胸无斗墨,还非得来逞能,贻笑大方了不是。
张某道:“兄台你这根本不是诗,还是回家去把百家姓、千会了再来吧。”
然后,这些人又是哈哈大笑,白狼不笑,但白狼心里笑的比谁都欢畅。
简旭在那人面前的桌子上啪的一拍,把众人吓了一跳,都立时闭嘴不笑,看他高高大大的,谁知道是不是也会什么高深的功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一般的,还是真人不露相,小心点好。
简旭说道:“你倒是会的太多,却把打油诗这一体裁给忘了,通俗诙谐,不拘平仄,这叫打油诗,出自唐朝张打油,你别说你连这几岁小儿都知道的典故都不知道。”
张某被简旭一说,眼珠转了转,忽然想起,脸唰的红了,刚好灯光暧昧,没有人看清,他面上发囧,讷讷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简旭抢过白狼手里的酒坛子,底朝上,口朝下,突然朝张某的脑袋倒了过去,虽然坛子里的酒所剩无多,但也足可以灌满那人的脖子。
众人大惊,刘紫絮和云朵也大惊,简旭却呵呵一笑,打了个酒嗝,道:“我也和你开个玩笑。”
这个桌子旁边的一个人,冲过来道:“尔等欺人太甚,让某来教训你”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二章 分道扬镳
简旭转头来看,叫喊着冲过来的这人,三旬开外,五短身材,青巾包头,一张圆圆的脸,眉如墨汁不经意的一点,眼睛却瞪的溜圆。手指白狼道:“你才是雕虫技,唬这些文人还行,我却不吃你这一套,来来,我们比试一番。”然后又指着简旭道:“你更加的可恶,弄个破打油诗来糊弄人,还用酒水灌了张公子一脑袋,欺人太甚,这些个,都是巴蜀之地的才子,岂容你们这些外客捉弄,你们两个一伙之人,都上来吧,斗败了,就永远不要踏入蜀地。”
简旭偷笑,是亲三分向,老乡过来打抱不平了。自己酒喝的有些过量,再被白狼一刺激,这张某又写了个破诗,敢用我的紫絮做素材,所以才火,有些后悔,听他一说,抱拳道:“这位兄台,我已经说过了,开个玩笑,不然,你来灌我一脖子酒水,我保证不火。”
张某听见有人替自己出面教训这两个人,也来了脾气,呼的站起,说道:“玩笑?你这样戏弄与我,日后,我以何脸面出去见人。”
那五短身材的家伙嘡啷,亮出了腰刀,气虽气,他也看出白狼的功夫不赖,有了兵器在手,对付两个赤手空拳的,还是没有问题。
这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
白狼坐在那里,酒被简旭倒光,没得喝,听有人教训自己,心里说,正没地方撒气呢,谢谢你配合。
“说出你的名号,我从来不打无名辈。”白狼道。
五短身材的家伙道:“那你听好了,我是乌燕子的大徒弟,名叫孙大路。”
白狼突然眼睛放光,看向这个叫孙大路的家伙,问道:“乌燕子?就是能穿柳过杨,如同平地的乌燕子?”
孙大路听白狼认识师父,有些得意,把脸一扬,说道:“正是。”
简旭在一边合计,孙大路啊孙大路,你现在厉害,等下你就羊尾(阳痿)了,他隐约感觉到,这所谓的乌燕子,也是和云树一起受雇于夏王,刺杀白狼的人。
白狼突然哈哈大笑,“乌燕子他没来吗?”
孙大路道:“我师父,前些日子被锦云堂的云树邀请,出来办一件大事,因他迟迟不归,家里又出了些事情,我到此来找,他若是来,你就没命了。”
他话音刚落,白狼突然一脚踢去,孙大路躲闪不及,被踢个趔趄,用刀拄在地上,吼道:“你不宣而战,人行为。”
白狼道:“乌燕子为了钱财,刺杀与我,又算是英雄行为吗?”
孙大路愣住,“你是?”
白狼道:“你无需知道我是谁,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师父已经被云树杀了,还有与他一起来的那些人,都给云树杀了两黄金,在云树一个人手里。”
云朵急忙喊道:“白狼,你不许胡说”
白狼看都不看云朵,继续道:“不过,既然你师父死了,我解不了气,麻烦你了。”说着,从背后抽出狼牙锏,呼的兜头打去。
孙大路不知他背后有兵器,吓的往后一个翻转,刚落地,白狼的第二锏就到了,就听,砰的一声响,孙大路应声倒地。
刘紫絮刚想喊“不要”,还没喊出,孙大路已经毙命。
出了人命,酒肆吃饭的酒客哗的,全部跑了,掌柜的站在门口大喊:“还没给钱呢。”
简旭念了声阿弥陀佛,来平静自己的心情,这白狼,果然是有些狼性。
刘紫絮看着倒在地上的孙大路,心有不忍,对白狼道:“他又没有刺杀与你,就是他师父,也并非伤到你,为何下手如此狠,你这人,太可怕了。”
白狼被刘紫絮一骂,忽地转头,看了看她,然后说道:“你我,本不是同路人,就此告辞。”刚想走,又停下,说道:“记住,若有一天这个人再让你哭,紫絮镇,就是你的家。”
说完,飞奔而去。
刘紫絮看着白狼的背影,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简旭过来一手一个,拉着她和云朵就跑,边跑边道:“出人命了,在这里准没好事。”
三个人,回到客栈,简旭把刘紫絮找来,严肃的说道:“我们,好好谈谈,这个白狼,是个危险人物,紫絮,你必须说实话。”
刘紫絮也知道到了必须告诉简旭的时候,点头,把白狼的身世讲给简旭听。
“什么,他是夏王的弟弟?”简旭虽然想到白狼和夏王有关,但没料到他们会是这样的关系,有些吃惊,夏王比白狼更狠毒,连亲弟弟都杀,而且这么多年都不放过,能稍稍理解白狼的狼性从何而来。
“那个紫絮镇,是怎么回事?”简旭还没忘了这件事。
刘紫絮微微低头,翻着大眼看简旭,有些怯,这怯不是害怕简旭这个人,而是怕他生气。
简旭道:“紫絮,你从来都不隐瞒我什么,说实话,哪怕是我不能接受的,你放心,我都接受,保证不火。”
他心里想的,刘紫絮和白狼同处这么多天,指不定会生什么事情,年轻人,容易胡来,自己不也是,一时意乱情迷,和江扣有了肌肤之亲。
刘紫絮抿着嘴,想了想道:“那个镇,是白狼的,他要把镇送给我,我不接受,他就给镇取了这个名字,不过我也没同意,他老是这样叫,我又不能封住他的嘴巴,就这些。”
简旭心里高兴,知道紫絮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子,问道:“就这些?”
刘紫絮点头,“就这些,你以为,还有什么?”
她这反问,把简旭问住,“啊……那个……嗯……我以为也是这些。”
刘紫絮单纯,不知他把自己往歪处想。
简旭决定,在此住一晚歇脚,明日启程,回安舆。刘紫絮已经把白狼的一切都告诉了他,简旭分析,这西夏使者被杀案,有两个人最有嫌疑,一个,就是白狼,他完全可以因为夙仇,而劫杀西夏使者,截走那些财宝。虽然他对刘紫絮说,自己没有做过那件事,但是,人心难测,究竟他做没做过,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二个有嫌疑的人便是香萝,白狼对刘紫絮说,香萝是夏王的一个妃子,简旭就想,妃子,不就是夏王的女人,对于男人,自己的女子即是自己的私有,怎会轻易送给别人,怕这香萝是夏王的一个棋子,那使者被杀,也说不准就是他们自己做的一个假象,然后意图嫁祸给我朝,或者是白狼。嫁祸给我朝,不过是给西夏出兵找个合理的借口。嫁祸给白狼,就是给他夏王杀白狼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简旭又想,那锦云堂,怕真是要乱了,白狼诡计多端,刚刚对孙大路讲的话,定是有意散播出来,说云树杀了那些一起受雇于夏王的人,这就是给锦云堂竖起了众敌。既如此,云朵,自己非带走不可。
叫刘紫絮去看云朵,顺便告诉她,明日启程往安舆。
谁知,刘紫絮去云朵的房间看后,匆匆的跑回,喊道:“简旭,不好了,云朵不见了”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三章 目惊锦云堂
什么,云朵不见了?简旭随刘紫絮去云朵的房间看,果然,人去屋空。桌子上,放着那块翡翠玉佩,玉佩下,压着一张纸,简旭拿起来看,上面写着:“简兄,紫絮妹妹,我有事,就此拜别,谢谢二位对云朵的厚待,感念不忘。玉佩奉还,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
“她为何要走?又能去哪里?”刘紫絮问。
简旭想想,说道:“不好,云朵聪慧,定是也明白了白狼散播那些话的意图,她担心父母,怕是回家去了。”
刘紫絮哦了一声,“那还好,比在外乱跑的好。”
简旭道:“紫絮你不懂,我这次带她出来,是受云朵的母亲云夫人之托,因为她感觉最近家里可能要出大事,怕云朵在家里不安全,不行,我们得去追她,答应云夫人的事情,若云朵出事,我心不安。”
刘紫絮点头,“好,我们离开动身。”
简旭见她毫不犹豫的想去找云朵,搂住她,说道:“紫絮,你心地善良,对谁都这么好,紫絮你记住,我此生只爱一个人,那就是你,以后不要乱想,更不要乱跑,害我到处找。”
刘紫絮扬起脸,微微笑着,习惯的,用手去画简旭的眉,也不说话。
简旭把脸贴上她的脸,把自己的鼻子,去蹭她的鼻子,别胜新婚,真想和她好好的亲热一番,可是,云朵跑了,迟了怕追不上,在刘紫絮粉嫩的嘴唇上狠狠的亲了一口,道:“我们走。”
两个人,往锦云堂方向,骑马去追,天黑不辨道路,是以不敢快跑,追了有一个时辰,还是不见云朵,简旭猜想,难道她从别的路走的?若在返回别的路去追,只怕耽误时间,反正云朵是回锦云堂,不如就直接去锦云堂看看,她在最好,就可以找到她,她不在也好,因为云夫人不准她回家。
两个人从半夜开始赶路,来到锦云堂的时候,天微微放亮。简旭忽然现,锦云堂门口少了把守的家丁,他预感到有事生,下了马,往大门口跑去,门开着一条缝,简旭加了心,现在这个时候,任何事情都可能生,往院子里一看,惊得他立在当地不能动。
只见,云夫人水璘,站在院子当中,手里拎着一把宝剑,剑血,并顺着剑身往下滴答,水璘身上也全是血迹,不知是她的,还是别人的,因为,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很多人,大概都已成了尸体。
水璘看见简旭进来,有些意外,又往简旭身后看,是刘紫絮,没有女儿云朵,远远的喊话过来:“云朵呢?”
简旭才知,云朵根本没有回来,那她会去哪里,若是回来,她路熟,应该比我们早到才对,难道,去追白狼了?
“云夫人,云朵不见了,在客栈的时候,她偷偷跑了,我以为她回家了,是以追了过来。”简旭道。
听说女儿不见,水璘奔了过来,急急说道:“简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水璘一生极少求人,你快走,去把朵儿找到,千万不要让她回家。”
简旭看水璘的脸上都是血迹,问道:“云夫人,你这里,出了什么事,谁来捣乱?云堂主怎样?”
水璘摇摇头,“老爷很好,至于谁来捣乱,目前还不清楚,我可以告诉你,不是夏王就是那些门派,这里面的事情太多,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记住,告诉朵儿,我和她爹爹,都很好,我会保住这个家,叫她不要回来,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然后她又赶简旭走,简旭无奈,这是人家的私事,既然不允许自己留下,那就走吧。再说,云树杀了那么多人,不能把他当个好人看待,不能因为云朵,而起恻隐之心,帮助云树,也许就是作恶,可是不帮,看水璘的样子实在是可怜,总之现在有些乱,走就走吧。
刚出大门,水璘又追了上来,“简公子”
简旭停下,转头过来。
水璘表情复杂,像是痛苦又像是无奈,沉声道:“若是,我也死了,告诉朵儿,不要报仇,忘掉这一切,人总归会死,让她好好的,过一种平静的生活,还有,若有人连朵儿都不放过,告诉她去找白狼,他会救朵儿。”
简旭不明白水璘的这最后一句,白狼,不是锦云堂,是云家的仇人吗,会救云朵?这有些稀奇,你云夫人不会是记性这么差,白狼才来过锦云堂叫阵呢,说要取云树的级,她居然说让云朵有难的时候,去找那个白狼,要说找我简旭,还正常,想不通,但水璘话只说到这里,也不方便问。
水璘看简旭怀疑的目光,忽然想起什么,又喊他等等,反身匆匆跑回屋里,过了一会儿,她又匆匆返回,递给简旭一物,是一把儿佩戴的长命锁,道:“若是朵儿有难,或者,若是白狼想杀朵儿报仇,你就把这个给白狼看,他会明白的。”
简旭收了长命锁,在怀里揣好,还是不明白,白狼也不是很老,和自己差不多,你拿把孩的长命锁给他看,是让他睹物思人吗?云朵又不会是白狼的私生女,水璘是不是刚刚一场厮杀被打坏了脑子,做这些古怪的事情。
算了,她要怎样就怎样,我就按她的话去做,有句话叫意外惊喜,我想,也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奇。
与水璘告辞,和刘紫絮翻身上马,看水璘的样子,是没有受伤,这女人,不愧为锦云堂的女主,了不起,不用说,地上的这些人,都是死在她的手下。他心里又好顿感叹,风光无限的锦云堂,此时成了沙场,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的命,是起伏不定的。
两个人,离开锦云堂,又换了一条路走,希望能看见云朵。走了半日时间,也还是没有碰到。简旭合计,不会就因为白狼说了那句话,她就去追人家杀吧?
刘紫絮却有不同的看法,说道:“也许,因为白狼说,那云树曾杀了很多门派的人,她不相信自己的爹爹会是那样的人,去查了吧。”
她这一句,让简旭豁然开朗,怎么就忘了这件事,可是,那些到底都是什么人,当日在董大家时,贾全简单的说了几个人的名字,自己都是模模糊糊记得,从哪里查起好呢。
边想边走,就来到一个镇店,时值中午,肚子饿,早上还没吃呢,从昨晚到现在也没睡,非常疲乏,民以食为天,先吃饭,睡觉都在其次,饭不吃没有力气,吃饱了,再全面的分析一下,然后再找云朵。
两个人,来到一个饭铺,刚想往里走,忽然被门口的一个叫花子抱住了腿:“大爷你行行好,给我几文钱,买个馒头吃吧。”
简旭心里咯噔一下,这声音,好熟悉,怎么像是麻六?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四章 隐忧
简旭低下头,叫花子仰起头,两个人,四只眼睛,一对,彼此都大吃一惊。
“麻六,怎么是你?”
“老大,怎么是你?”
一个往下蹲,一个往上站,砰脑袋撞在一起,简旭捂着鼻子,痛的直叫,然后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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