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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行-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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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都没说,便灰溜溜的走了。”

“呃?”

朱琏闻听,顿时一怔。

她看似不问外事,但也并非消息闭塞。

似朱琏这样的大家闺秀,哪个少年时没有学过琴棋书画?

说起来,朱琏的琴艺也不算差,或许当不得大家的称呼,可若说造诣,确是不低。

她当然知道,太乐署那些个博士的水平。

或许这些人称不上宗师级的人物,但是以琴技而言,绝对是出类拔萃。

而就是这么一帮子人,听了玉尹的琴之后,竟然不战而退?那岂不是说,玉尹的琴技比他们高明许多,难道已经到了宗师的水准?若真如此,太乐署博士,似乎是有些委屈了他。

朱琏想到这里,便蹙起秀眉。

而朱璇则兴致勃勃道:“那玉尹使琴,犹如天籁。

我听了良久,却听不出来曲目,想来是他自己做的曲子。人言那玉小乙生的七窍玲珑心,前世必为宗师一般的人物,是生而知之。我以前不信,可今日亲耳聆听之后,却真个信了……前些时,姐姐不是想找人教谌哥儿学琴吗?我觉着,玉小乙便是一个合适人选。姐姐何必去烦劳太乐署,使人找玉小乙不就可以?”

卷三 风波恶 第147章 大宋时代周刊(一)

“这怎么可以!”

朱琏到这时候,算是听明白了朱璇的意思。

合算着,你要谌哥儿去找玉小乙学琴?这怎么可以!且不说别的,那玉小乙一介白身,入皇城都不太可能。若是让谌哥儿去他家中求学,朱琏那更是不会答应。

朱璇恼道:“为何不可?”

“玉尹,玉尹,玉尹……一介白身,怎可为谌哥儿老师?”

朱琏本想说,玉尹沽名钓誉,没有真才实学之类的话。可是,她又说不出口来。是不是沽名钓誉,是不是有真才实学,其实根本不必赘言。如果玉尹琴技不好,想来官家也不会让他入太乐署。可是这家伙,实在是他过分,竟然请辞不就。

太子和官家的关系,原本就很紧张。

如今倒好,玉尹刚请辞不就,薄了官家的颜面,太子便要请他做老师,岂不是令父子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

但这些话,朱琏没办法说出来。

她更不能说:我不喜欢这个人,所以不同意。

思来想去,便只有‘白身’一说来拒绝。

这个理由不算牵强,赵谌不管怎地都是皇太孙,说起来玉尹的身份,确实有些低了。

也不知今天朱璇是怎地了,毫不退让。

“十二姐,便是白身又怎地,你是要谌哥儿学琴,还是要他沽名钓誉?

白身,也算不得什么,我在路上想过了,如果谌哥儿要学琴,大可以不必展露身份,只请他来教琴便是。反正他又不识得谌哥儿底细,你又担心什么?害怕他拿着谌哥儿名头,去招摇撞骗不成?我是觉得,能操得那般好琴的人,不会太坏。”

朱琏再次沉默了!

内心里,还是不希望让玉尹传授。

但朱璇说的太过精彩,把玉尹的琴艺形容的天下无双,让朱琏也非常心动……

“那你有什么办法?”

朱璇嘿嘿一笑,凑到了朱琏耳边,一阵窃窃私语。

刚开始,朱琏还眉头紧蹙。

可是听着听着,却露出一抹笑意。

“若真个如此,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牵扯不小,我还要问问太子之意。”

既然连太子都出来了,那朱璇也不好再说什么。

她撅着嘴,无奈点了点头,同时这心里面,也突然有了几分期待!

也不知那玉小乙究竟长的什么模样?能使出如此好琴来,想必也是个风流倜傥的妙人。

俏脸,刷的绯红!

+++++++++++++++++++++++++++++++++++++++++++++++++++++++++++

回到开封,转眼已经十天。

日子过得飞快,炎炎盛夏已经过去,秋风习习,在不经意间,已笼罩了开封城。

玉尹最近的事情很多,也很忙。

首先,他和柳青签订了协议,把三岔河口的屠场,转让到了柳青名下。

为此他得了一千贯,可谓是收获颇丰。

在这之后,他又找人把罗一刀拿出宅子卖掉,换来六百贯之多。

拿着这六百贯,玉尹又跑去找到了肖堃。别看肖堃而今在衙门里多了个对手,可是他累世开封刀笔吏,在开封府的威望,终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被对手抹消……

那位龚押司,玉尹没有见到过。

不过听石三私下里说,是个极其刻板冷酷的人。

至于龚押司身后的背景?

石三也不太清楚,反正是有些来历,否则也不可能和肖堃斗得不亦乐乎。而石三自己呢?得了玉尹的提醒之后,带着礼物拜会了肖堃。这肖押司对他也非常热情,两人吃了一顿酒之后,肖堃便对石三敞开了心扉,说了很多贴心的话语。

“三郎有所不知,龚押司看似与我敌对,实则……

我告诉你,你可不要和外人说。这三个月来,蔡府尹无为而治,使得柏台那帮鸟厮很是不满。龚押司是柏台派来的人,实则是为弹劾蔡府尹而来。表面上我二人斗得不亦乐乎,实则是掩人耳目。据我的消息,最迟两个月,开封府必会换人。”

“啊?”

石三得了这消息,顿时吓了一跳。

肖堃道:“坐在我这位子上,少不得要得罪人,更有不少人,等着看我笑话。

当初你被赶出去,我岂能不知道。

你想想,咱爷们儿都是开封的乡亲,而且相知这么久,我怎可能袖手旁观?只是现在,我还无法出手。等过些时日,龚押司手头的事情处理完毕,我再设法把你调回来。你而今在兴隆观军铺,只管好好做事,等尘埃落地时,少不得你好处。”

这一番话出口,石三心头也就落定。

两天后,他约了玉尹吃酒,在酒席宴上,偷偷把这件事告诉了玉尹。

蔡懋要被柏台弹劾了吗?

玉尹听到这消息,也是一惊。

“小乙,我还听说,燕府尹将复起了。”

“哦?”

“肖押司对我说,燕府尹很可能接掌户部,出任户部尚书一职。”

风向,不对!

玉尹立刻觉察到了其中的问题,莫不是朝堂上,又要生出变化不成?

不过,这些事情和他距离太过遥远,和他也没有太大关系。自宣和以来,朝堂上风起云涌,就没一刻的消停。不过,玉尹对肖堃的能量,却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顺风耳!

开封城有什么动静,似乎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这种地头蛇,而今正是玉尹迫切需要的臂助。所以在见到肖堃的时候,玉尹也表现的非常尊敬。

“小底打算在外城找一出地方做屠场。

可是,又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只能麻烦押司哥哥帮助,看能否找到一处合意之所。”

肖堃那张圆乎乎的脸上,露出灿烂笑容。

不知为何,玉尹总觉得这厮和柳青长的有点相似,圆乎乎,胖墩墩,笑起来都不见眼睛。

“小乙既然开口,便是不成也成。”

肖堃对玉尹的态度,比之原先又亲热不少。

他命人取来了卷宗,翻阅了一下便道:“旧宋门外,东水门内,便桥旁边,便有一处合适的地方。原本也是个屠场,不过早些年得罪了人,那屠场的主人便跑了,把那屠场丢弃在那里,一直没有人接手。地方够大,也够宽敞,而且很方便。

靠着便桥,距离新宋门也不算太远。

只不过……小乙,自家们都是自己人,我也勿需坑害你。便桥那边不太安生,特别是那屠场,被一群泼皮占着,以至于一直出不得手。如果小乙中意,赁你便是。

赁钱也不会太多,一年足一百八十贯,也是城内最便宜的去处。”

一百八十贯?

倒真算不得太贵!

玉尹的心里承受价,是在三百贯左右,这一百八十贯可是便宜不少。

至于肖堃说的那些个泼皮,他倒是没有放在心上。

泼皮又怎地?

他玉小乙,可是在北国杀了几十个人,又岂会在意那些个泼皮?再说了,玉尹而今手下人不少,杨再兴和高宠不必赘言,便是王敏求霍坚那些家伙,手上也是沾了人名的主儿。真要拼杀起来,玉尹甚至不必出面,就能够轻松解决掉对方。

人手若不够,牟驼岗还有几十个人可用。

玉尹相信,只要他开口,牛皋便不可能拒绝……

“如此,便是这里吧。”

肖堃闻听大喜,忙使人来操办手续。

先把手续办好了,相信玉尹也不可能欠了官府的赁钱。而最重要的是,这块地其实官府早就已经忘了,肖堃偷偷把这屠场过到了自己名下。只是奈何不得那帮子泼皮,肖堃也没有办法。而今他把这屠场租出去,一年平白便多了180贯收入,又岂能不高兴。

“小乙,那帮子泼皮,可不好说话。”

玉尹却笑了,“不听话,那就要教训。

小乙这边问题不大,不过还需押司哥哥配合……不如,一人打断一条腿,扔进大牢怎样?”

肖堃本是随口提醒,哪知道却得了玉尹这么一个回答。

心里咯噔一下,不知为何,顿感紧张。

玉尹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是轻描淡写,却让肖堃感受到了一股子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鸟厮去了一趟太原,怎地变得这般果断?

不过,能教训一下那些泼皮也甚好,肖堃此前一直在嘀咕着,怎么去收拾那些人。

“小乙放心便是,只要你那边动手,我便有法子治他们。”

“那就好,三天之后,还请押司哥哥帮衬则个。”

玉尹说着,便摸出一锭银子,大约八贯左右的份量,塞进了肖堃手中。

把个肖堃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小乙放心,都是自家兄弟,我不帮你帮谁?”

++++++++++++++++++++++++++++++++++++++++++++++++++++++++

辞别了肖堃,玉尹除了衙门。

此时的开封城,虽然喧嚣依旧,却没有了盛夏时节那份蓬勃。

秋天来了,空气中多了几分萧瑟肃杀之气。那河岸上的桃杏,纷纷叶落,显出凋零之色。

不知不觉,秋天已经到来!

玉尹下意识揉了揉鼻子,迈步走下门阶。

开封府坐落在太平兴国大街。向北走,便是太平兴国寺,向南,却是太平兴国桥。

汴水自太平兴国桥下流过,一路东去,自角子门流出城去。

坐落在开封府斜对面,有一座道观,名为延庆观。开封城里,道观寺庙无数,这延庆观,也是极有名的一座。观内的香火很旺,远远看去,就见人来人往个不停。

一阵小风掠过,玉尹下意识紧了紧衣服领子。

他揉了揉鼻子,转身便准备上梁门大街,却突然间听得身后有人叫喊道:“前面那厮,可是小乙?”

玉尹一怔,忙回过身。

就见从延庆观方向走来两人,为首那人正朝他招手……

卷三 风波恶 第148章 大宋时代周刊(二)

“安叔父,你回来了?”

玉尹惊喜唤道,忙快步迎过去,来到那两人身前,“前两日九儿姐还说,你怎地走了这许久还不回来,还以为我夫妻招呼不周,累得叔父不满,不肯回来呢。”

为首那人,正是安道全。

与第一次见时的安道全相比,而今的安道全大不一样。

自从搬去了观音巷,被燕奴逼着断了酒瘾。在经历了最初的不适应以后,安道全的精神饱满许多。他那一头白发,是无法变黑了,不过面膛红润,颇有几分鹤发童颜之气。一身团花锦缎子单衣,腰间束着大带,还系着一个紫色绣花香囊。

足下白底黑靴,颇有几分气度。

站在那里,远远看还以为是个什么了不得大人物呢。

安道全身边还有一个人,年纪看上去,大约在四五十之间,整个人显得精瘦干练。

玉尹不认得这人,但是从他衣着打扮上,却能够看出些端倪来。

这个人,怕也是个官,而且还是个武官……

安道全之前说去访友,想来就是这人?

嗯,很有可能!

安道全道:“你这小乙,见面还来说我……你说去太原,结果一下子却跑的没了踪影,九儿姐那几天,可真是担心的紧。甚时候回来的?咦……你好像,好像……”

安道全突然轻呼一声,指着玉尹,半晌后摇头道。

“造化,也许真个是你造化。

怎地出门一趟,竟然练成了功夫。

嗯,看起来之前准备的药方是没了用处,晚上我再看看,说不得要重新配药才成。”

玉尹愣住了!

配药?

他马上反应过来,安道全之前配的药,适合于练成二层功夫的玉小乙。而今他已经练成了三层功夫,之前的药物,便不再适用。这怎么听起来,越发的斗破苍穹了?

不过玉尹倒也高兴,能够尽快突破第三层功夫的瓶颈,进入第四层功夫,未来便可以再增多一份保障。自家武力越厉害,就越可以保证家人的安全。心里面,不晓得有多开心呢。

“那还要烦劳老叔。”

“吃了你的,住了你的,总要出些力气才成,否则自家这心里,也会过意不去……

好了,休说这些,身上可带了银子?”

“啊?”

“我这老兄弟而今遇到了些麻烦,需要使些银子才成。

你也知道,我这口袋里比脸都要干净,开封城里认识的几个,一个个比我还要狼狈。思来想去,便只有你这小子了……十五郎你莫着急,别看这小子开了个生肉铺子,那生意真个好的不得了。开封城里七十二家正店,有十几家从他这边进生肉。

嘿嘿,一月下来,这小子竟然能赚几百贯,可是比你这个武奕郎要做的舒服许多。”

果然是安道全那位朋友!

不过,这老家伙怎么吃烙饼夹丸子,架炮往里打?

十五郎先前的精气神并不是太好,虽然长得精瘦干练,可玉尹能觉察到他双眼无神,似乎有心事。

不过听安道全这么一说,他的眼睛突然亮了。

满带着期盼之色,向玉尹看过来,甚至那眸光中,带着些哀求之色。

“老叔要多少银子?”

玉尹知道,恐怕是躲不过这一刀了。

索性把腰包拿出来,“我今天出门没带许多银子,方才又用了些,里面也就是二三十两银子,还有两贯散钱。若是不够,便要回家取,家里倒还能拿出些来。”

“先给我。”

安道全二话不说,便把那腰包抢了过来。

往十五郎手里一塞,“你先拿去用,我这就和小乙回去,把剩下的钱拿来。

快点过去吧,莫耽搁了时辰……那帮子泼皮可没得规矩可讲,晚了少不得二郎吃罪。”

“老哥哥,谢了!”

十五郎接过了腰包,眼里还闪着泪光。

他又朝玉尹一拱手,“小乙哥仗义,这个人情,我凌振记下了。”

“啊,凌老叔客气了……”

玉尹话还没说完,十五郎便急匆匆走了。

安道全一把拉着玉尹的胳膊,“走走走,先回去给我拿个二百贯来,否则十五郎那边可有的麻烦了。”

“老叔,究竟怎么回事?”

“咱们边走边说。”

安道全拉着玉尹一边走,一边说起了这十五郎的事情。

十五郎,名叫凌振,是甲仗库,也就是火药局御营都统领。这都统领的职务不低,可奈何凌振的火药局,是个不被人待见的地方,加起来也不过只有二三百人。

凌振擅长制造火炮,能一炮打出去三里,没有分毫误差。

慢着慢着!

玉尹突然停下脚步,“老叔,你说那十五叔叫凌振?”

“是啊,他行十五,所以都唤他十五郎。”

谁管他行多少,关键是他叫凌振!

玉尹顿感无比凌乱,脑袋里乱哄哄的,不知道是个什么状况。

我确定不是重生在后水浒世界吗?这真的是历史上的那个宣和时代吗?好乱,真他妈的乱到了极点。凌振,那分明是水浒里的人物,绰号轰天雷,是梁山好汉啊。

怎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安叔父,那凌振可有诨号?”

“有啊!”

“莫不是轰天雷?”

安道全奇道:“你怎知道?”

我他妈的当然知道!

玉尹心里面一次次的爆出了粗口,可偏偏还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他一直在开封?”

“废话,他便是开封人,不在开封在何处?”

还好还好,玉尹记不清楚水浒传里的凌振,具体是何处人,但他肯定,水浒传里的凌振,不是开封人。按照安道全的说法,这凌振一直呆在开封,就更不可能投奔梁山,更不可能成为梁山好汉。而今宋江已经死了,京东三十六巨盗也没了。

所以,此凌振绝非彼凌振。

偏这厮也能造炮,还能打出三里……

慢着,他会造炮?

玉尹觉得,他似乎捕捉到了什么,偏偏这一时间,又无法想明白。

有高宠,有安道全,便是又出来个凌振,算多大的事情?这北宋史书上没有被记载的人,却不代表他们不存在。说不定,这只是一个巧合……嗯,绝对是个巧合。

凌振膝下两子一女。

长子早夭,只剩下一个儿子,名叫凌威,从小溺爱无比,可谓是有应必求。

哪知道,正因为这份溺爱,让凌威养成了无法无天的习惯。这厮长大以后,整日游手好闲,不是混迹在勾栏瓦肆,便是与人作扑使钱。凌振的家境本不算太差,加之亲戚不少,在开封也有些能量。可是这凌威太不争气,隔三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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