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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艳金庸群芳-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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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忽必烈见他一连喝下五斤酒去,竟然只是脸上微露酡红,神情清朗,又惊又喜,如此酒量的宋人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只不过,喝下半袋子,多半也就差不多要醉倒了,可这少年,居然形容不变,又叫人送来一袋。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王爷,我听说你们蒙古最重好汉,不光是要上得战场杀得敌人,还要酒量好,是不是有这么一说?”
忽必烈道:“不错!我们蒙古勇士,最敬佩张兄弟你这样的好汉!”
“哈哈,王爷以为我们大宋就没有好汉了?你就叫人送一袋酒来,未免太过小家子气,大宋男儿,酒量好的多了去了,那个谁谁谁,叫人送十袋酒来!”
满堂惊骇!忽必烈瞠目道:“张兄弟你……该不会是喝醉了吧?十袋?”
张超群朗声笑道:“王爷可是舍不得酒?那就让小弟我做东,咱们换地方喝!”
坐在另一边的那名高手随从闻言面露怒色,道:“大胆,竟敢对王爷无礼!”
张超群登时拉下脸来,道:“王爷,这个是什么鸟人?叫他滚蛋!我跟王爷喝酒,什么时候轮到这么小脚色插嘴多话!就凭你也配跟本大爷同坐一桌?”
那人一怒而起,双拳紧握,像是要择人而噬。忽必烈脸上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笑道:“兄弟不知,这位是本王的心腹爱将巴图,不光是勇猛善战,酒量和本王也是不相上下,兄弟你也是人中豪杰,不如大家一起喝,看看谁的酒量更好,如何?”
又向那爱将巴图道:“巴图,你若酒量比这位兄弟好,下回打仗,我让你做前锋!”
巴图登时欢喜,连连叫好。
张超群见他言笑之中,一场矛盾消弭于无形,不由得暗生警惕,这人笼络部下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好,王爷的面子总是要给的!”
心中却道:老子先把你丫的酒都“喝”光再说!
不一会儿,十个人走进营帐,每人提着一袋酒,放下酒时,躬身行礼,却不退去。张超群见他们好几个都是彪悍雄伟,绝非普通的侍从,有几人更是流露出只有在战场上见多了人血的悍将风采,有的则是高鼻深目的异国人,心中一动。忽必烈笑道:“大家怎么都来了?”
一个虬髯大汉笑道:“刚刚我们听说王爷请来一位宋人壮士,口称要喝十袋酒,很是好奇,想来见识一下。”
这人虽然说得客气,可神态之中的轻蔑却怎也掩饰不住。张超群瞧了这人一眼,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忽必烈笑道:“兄弟,这些都是本王招贤馆的贵客,均是英雄好汉,有酒一块喝,一醉方休!”
接着,便将各人引见给张超群,一人身材高瘦,脸无血色,形若僵尸,说是湘西名宿潇湘子。又一人极矮极黑,乃是来自天竺的高手尼摩星。其后两人一个身高八尺,粗手大脚,脸带傻笑,双眼木然的,是回疆人,名叫马光佐。另一个高鼻深目,曲发黄须,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这胡人是波斯大贾,祖孙三代在汴梁、长安、太原等地贩卖珠宝,取了个中国姓名叫作尹克西。
哈哈,都是名人啊!张超群对那马光佐、尼莫星不甚熟悉,可这尹克西和潇湘子在倚天里头却是鼎鼎大名啊。
张超群朗声笑道:“好,能见识一下各位的英雄气概,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过,咱们光是喝酒也不是很有意思,不如来打个赌,你们都跟我来斗一斗酒,如果我输了,哈哈,任凭大家怎样,如果谁的酒量比我好,我就传他一招武功。”
指力运劲,使出弹指神通,只听劲气划破空气之声,“噗”的一声,桌上酒斗竟是被弹了飞起,落出桌去。众人登时惊骇,这等内力,可谓是闻所未闻,这些人都是招贤馆中的高手,怎会不识货?原本见张超群年纪轻,根本没放在眼里,哪知他露了这一手,一齐震惊,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就是惊喜交集的忽必烈,另一个,则是那身高八尺的回疆人马光佐,这人天生力大,却是不懂得真气内力,惊奇说道:“小兄弟,你刚才是怎么弄的?是妖法么?”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马兄,想学的话,我教,不过,得喝酒喝过我才行!”
张超群存心出手震慑一下这些人,免得他们瞧不起宋人。
马光佐哈哈大笑,道:“小兄弟,我陪你喝!我要学!”
张超群叫了声好,抓起一个酒袋子,拇指一按,指甲陷入木塞,再一挑,木塞飞了出去,一仰头,抱着这酒袋子便喝。帐中众人见他这等豪饮,心下冰凉冰凉的,这一袋子酒,足足十斤啊!马|乳酒后劲十足,入口如刀,天下间也没多少人能喝得下去这么多,但他们自来都瞧不起宋人,却是不肯输了阵仗,纷纷去拿酒。
马光佐大声道:“痛快!痛快!”
也拔出木塞来,将酒倒入喉中,张超群暗暗好笑,这酒不过是在自己肚皮里打个转,转眼间就没了,别说这酒气,就连酒水都能用乾坤大挪移的独特法门逼出来,十袋酒一百斤,看起来多得骇人,可在张超群来说,不过就是捉弄这些鞑子的工具。
这么大一袋酒,手掌心渗出酒水来,谁又能看得到了?张超群一刻不停地将酒喝了下去,十斤酒,竟是片刻便喝完了。将空瘪瘪的皮袋子往地上一掷,却见帐中已有人痛苦地将袋子放了下来,满脸羞愧,过得片刻,尹克西和潇湘子也将喝了一半的袋子放了下来,通红着脸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喝酒喝红了脸,还是羞愧。转眼间,又是几人停了下来,场中只剩下忽必烈与那马光佐、巴图兀自捧着酒在喝。
过了一会儿,这三人都是将酒喝尽,摸着鼓胀的肚皮,摇摇晃晃地坐不下来,张超群大声道:“好!都还算勉强合格了,王爷,我们先喝了有五斤了,你的酒量最好!”
众人见他竟然喝了这么多酒仍然如此清醒,咋舌不已,马光佐满嘴酒气,哈哈笑着,连呼痛快,忽然噗通一声躺了下去。众人哈哈大笑,转眼间,那巴图也是站不住了,靠在一个将领身上,醉眼朦胧,道:“好汉!你是好汉!我不如你!”
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忽必烈虽然有着二十斤的酒量,可这毕竟是一口气狂灌,焉能抵受得住?一拍桌子,两只酒斗震得跌落,道:“怎可有酒无肉,快去端肉上来!”
张超群见他也醉意熏熏,哈哈一笑,心道:丫的,跟老子喝酒,喝不死你!
忽必烈喝得飘飘然,心情大好,道:“张兄弟,你是英雄!不知本王可有这个福气,得到你的效忠呢?”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效忠?我没想过!我是宋人,怎么能向你们蒙古人效忠呢?”
此言一出,登时帐中的气氛便凝固起来,虽然人人都是捧起了酒袋子,可有三个人是只喝了几口便放了下来的,闻听此言,都是虎视眈眈地瞧着张超群。忽必烈脸色不变,道:“大宋和我们蒙古都是一家人嘛,我们蒙古人帮助你们打败了金人,难道还不算是朋友么?何况招贤馆中,有很多都是宋人。”
张超群朝他灿烂一笑,道:“王爷,蒙古人大军调动频繁,在我们宋人的土地上虎视眈眈,难道你敢说你们没有南侵之意?咱们喝喝酒就算了,效忠什么的,提也休提,不过,你要我效忠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三个条件!”
(大家看到这里,也许会心急,大家不用担心,超群哥是宋人,只不过是在虚与委蛇而已,且听他那三个条件是什么再说话。
第287章 花刺子模女奴
忽必烈心中一动,道:“别说三个条件,三十个条件我都答应你!你这样的豪杰若不能效忠我忽必烈,实是人生憾事!”
忽……忽……忽必烈!张超群早已告之自己的姓名,忽必烈也说自己叫做胡烈,胡烈!原来只是少了个必字,面前的这个人竟然就是元朝的创始者忽必烈!他一手创建出来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超群哥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厮曾经派遣军队远征过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可惜都失败了,当年在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超群哥还曾拍案而起,大骂道:“什么鸟东西,对付宋朝就牛逼烘烘的,跟吃了伟哥似的,打小鬼子怎么就萎了?废物!”
张超群心中翻转过无数念头,如果自己出手杀了他,那么,那个害得汉人文明倒退了几百年的元朝帝国还会出现么?这种一劳永逸的绝顶诱 惑,令张超群心中杀气陡起……
“张兄弟,是什么条件?”
忽然一人弯下腰来,捡起一个皮袋,哈哈笑着伸了过去,给另一侧的一人,笑道:“塔木托,你好像就喝了几口吧,你算不得我们蒙古的英雄啊!”
张超群眉头微蹙,这个人突然弯腰俯身,正好把忽必烈挡在了身后,看来是有所提防,张超群心中冷笑,暗暗道:此时我若想杀他,这几个人拼死挡住,未必能得手,若打草惊蛇,这大军的军营便在此地,只怕有些危险,老子的命比他忽必烈可珍贵得多,犯不着行险,更何况,这人若是忽必烈的话,权势大得能吓死半边天去,若是要找倚天世界来的老婆们,原是要着落在他头上的。一念及此,杀气收敛,笑道:“王爷,这其一嘛,要我替你做事,首先一条,我有几个至亲的人失散了,需要王爷帮忙寻找。”
忽必烈朗声笑道:“这算什么条件了,好办,我蒙古帝国足迹遍布天下,就算是大宋那边,我也可以叫那边的皇帝去找,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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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心中激荡,果然,找他的确是容易得多了。
“第二,除了王爷之外,我绝不听任何人的命令,不论是谁!”
忽必烈心中愈发欢喜,道:“准了。这个也没问题。第三是什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条恐怕有点难了,我怕王爷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见他提出的两个条件都不算得什么,想到可以招揽这等武功高强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说便是。”
张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爷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离开。”
“这……”
忽必烈迟疑了,他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汉地,目的正是为了南下攻宋,将南边的花花江山划入蒙古的版图。可是张超群毕竟是宋人。这样留他下来,又有何益处?忽然又想,三国时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归汉的关云长,虽然最后还是没能得到关云长的效忠,最起码在华容道却因此换回一条性命了,将来我厚待于他,奉若上宾,未准能令他感念我的诚意,古人千金买马骨,我忽必烈又未尝不可以?
想到这里,忽必烈道:“好!第三条我也答应你了!”
张超群见他竟然答得这么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还是凯子?这都答应了?该不会是他有什么不健康的嗜好吧?难道看上俺了?
“王爷……”
一个将领见他竟然连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不由得发急。
忽必烈一摆手,向那将领道:“我忽必烈最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好汉,日后,张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们见了他,也要像见到我一样尊敬,知道了么?”
“是,王爷。”
尽管忿忿不平,却仍是应了。
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原来,他喜欢美人!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自认为找到张超群破绽的忽必烈愈发的欢喜,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
张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超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张超群不由得失笑,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超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超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
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
张超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超群哥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只在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难道这是忽必烈送给我开荤的?还是……还是只是个小婢女,丫的,馋死人了,也不说清楚,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也忒笨了点,你应该在这小白兔脖子上挂个牌子的嘛!是送给老子玩的,牌子上就写上——请君笑纳!不能玩的,就写上——请勿推倒……
哎,如果不能推倒的话,我硬是把人家吃了,岂不被这些鞑子取笑咱色急?郁闷……
“嘶……”
脚放进水里时,烫了一下,超群哥一缩脚,那少女脸上登时吓得白了,慌忙闪在一边,小小的身子伏在地毯上,瑟瑟发抖:“大爷恕罪,大爷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正满脑子歪门邪道的超群哥一愣,道:“恕什么罪?”
随即反应过来,笑道:“不妨事,水有点烫而已,烫脚更舒服嘛!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吃人。”
那少女见他和气,声音又年轻,也就不再害怕了,见他一双脚已放了进盆中,忙直起身子,一双细嫩的小手很是用心地在超群哥脚上搓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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