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红杏出墙-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卡米耶闲逛了整整一个月也没能谋到一个职位。他尽可能不呆在店铺里,成天在外面游荡。他烦恼极了,有时甚至说要回到凡尔农去。后来,他总算在奥尔良铁路公司谋到一个职位,每月挣一百法郎。他终于实现了他的理想。
每天上午八点他就出门了。他沿着盖内戈街往下走,直到码头。然后,他就把两手插在口袋里,沿着塞纳河,从法兰西学院一直踱到动物园。这长长的路程,他每天要走两次,从未感到厌烦。他看着流淌的河水,有时停下来看着木筏顺流而下,不想任何事情。他也时常在巴黎圣母院前站定,默默地看着圣母院四周围了一圈的脚手架,这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不知为什么会让他这么感兴趣。路过供酒码头时,他还看一会葡萄酒港口,计算一下从车站驶来了多少辆出租马车。傍晚,他的头昏沉沉的,脑子里尽是从办公室听来的荒唐故事。如果不急于赶路,他就进入动物园,还要去看看熊。他在栏杆前俯下身子,目光追随着摇晃着笨重的身子走来走去的老熊。他喜欢这些笨重的野兽,他的嘴张得很大,眼睛睁得极圆,呆呆地望着这些野兽,看见它们摇晃着身体,他感到一种愚蠢的快意。到最后,他决定回家了,于是挪动脚步,可是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商店又会使他挪不开步。
他回到家就吃饭,饭后立刻看书。他买了布封④的许多书,这些书尽管枯燥无味,
④ 法国18世纪的博物学家和作家,著作甚丰。
但他还是规定自己每天晚上必须读完二三十页。他还读十生丁一分册的梯也尔①的《督政府
① 梯也尔,法国政治家。
的第一帝国史》,此外,还有拉马丁②著的《吉伦特派兴衰史》,以及一些科普读物。他自认
② 拉马丁,法国诗人,作家,政治家,他写的这部著作曾在当时引起巨大反响。
为在努力自学。有时,他强迫自己的妻子听他念几页文章或一些小故事。看见泰蕾斯居然整晚若有所思似的一声不响,却不想找一本书来读读,他觉得十分奇怪。他打心底里认定,妻子是一个缺乏智慧的女人。
泰蕾斯总是不耐烦地排斥书籍。她宁愿无所事事地呆着,目光凝滞,神情恍惚。同时,她依然显得十分温和顺从,她的全部心愿就是克制自己,使自己变成被动的、讨人喜欢的工具。
店铺的生意进展缓慢,每个月的赢利都差不多。顾客都是附近的女工们,每过一会儿通常就会有一个姑娘走进店堂,购买只值几个苏的货物。泰蕾斯嘴角带着机械的微笑招呼顾客,重复着相同的几句话。拉甘太太则灵活,话也多,能吸引、挽留住买主的自然是拉甘太太。
三年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静地过去。卡米耶没有一天不去办公室,他的母亲和妻子也很少离开店铺。泰蕾斯生活在沉寂、压抑中,冷漠地注视着身边的一切。每晚带着凄凉的心情进入永远冰冷的被窝,而从每个早晨开始又是同样空虚的一天。
《红杏出墙》4
每个礼拜四的晚上,是拉甘太太一家接待客人的时候。他们在餐室点燃一盏大油灯,在炉上坐一壶水准备沏茶。这可是家里的一件大事,这天晚上与其他时候不同,就像在过节一样,他们要十一点钟才上床。
拉甘太太在巴黎遇见了一位名叫米肖的老朋友。米肖原来在凡尔农的警察分局当了二十来年的警长,与拉甘太太同住在一幢房子里。当年,他们相处甚欢,后来,寡妇卖了家当,搬到河边去住后,他们就渐渐不相见了。几个月以后,米肖也从凡尔农迁居到巴黎,住在塞纳河街,安享每年一千五百法郎的退休金。一个雨天,他在新桥街与他的老女友邂逅相遇,当晚,他就在拉甘家吃了饭。
礼拜四就这样成了接待客人的日子。退休的警长每周按时赴约。后来,他把儿子奥利维埃也带来了。这是一个高个的小伙子,三十岁,长得干瘦,娶了一个非常矮小、行动迟缓、病恹恹的老婆。奥利维埃在警察局治安办公室谋了一个职位,年资三千法郎,对此卡米耶嫉妒得不得了。打第一次来,泰蕾斯就不喜欢这个神情冷漠的小伙子。奥利维埃却以为,他和虚弱多病的妻子能光临开在这偏僻弄堂的这家小店,就算是抬举他们了。
卡米耶也请来了一位客人,他是奥尔良铁路公司的老职员,名叫格里韦,已在此工作二十年了。格里韦是一等伙计,每年挣两千法郎,他负责给卡米耶办公室的职员分配工作。卡米耶对格里韦相当尊重,他梦想着十几年后,格里韦死了,由他来替代格里韦。格里韦欣然接受了拉甘太太的邀请,他每个礼拜都准时到达,从不爽约。半年后,周四的拜访对他就成了一桩义务,他去新桥街,就像每天要去办公室一样,纯粹是本能驱使。
从此以后,聚会就变得非常有趣了。七点钟,拉甘太太点燃炉火,把油灯放在圆桌中央,旁边放上一副骨牌,再把放在碗橱里的茶具擦洗一遍。八点钟,老米肖和格里韦在小店门前相遇,一个从塞纳河街来,另一个从玛扎里纳街来。他们进店之后,大家一齐到楼上去。所有的人都围着圆桌坐定,等候总是迟到的奥利维埃和他的妻子。他们来后,拉甘太太斟茶,卡米耶把骨牌从盒子里倾倒在漆布上。各人都专注于自己手里的牌,除了骨牌的碰撞声,听不见其它声响。每打完一局,大家总要争辩两三分钟,然后又陷入只有击牌声才打断的沉寂中。
泰蕾斯玩牌时心不在焉,这使卡米耶大为不满。她把拉甘太太从凡尔农带来的虎斑猫弗朗索瓦抱在身上,一手抚弄着猫,另一只手拿骨牌。每礼拜四的聚会对她不啻是一种苦刑。她时常借口身体不适或头疼得厉害,不再打牌。她把一只胳膊放在桌子上,手撑住面颊,透过朦胧黄雾里的灯光,半梦半醒地呆望着姑母、丈夫以及邀请来的客人们。所有这些人都使她感到愤怒,她愤怒的目光从这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越看越厌烦。老米肖苍白的脸上缀满了红斑,这是一张死板痴愚的老头脸;格里韦狭长的脸上嵌着两只圆眼睛,两片薄嘴唇像长在傻子的脸上;奥利维埃颧骨高耸,一颗僵硬平庸的脑袋立在可笑的身体上;至于他的妻子苏姗娜,更是一脸苍白,两眼无神,双唇失血,皮肤松弛。泰蕾斯和这些奇形怪状的人置身在一间屋子里,没发现任何一个有生气的人。有时,她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是在一个墓穴深处,同一具具动作机械的木偶尸体在一起,随着幕后抽动的引线摇头、挥臂、踢腿。餐室浓稠的空气使她喘不过气来,油灯摇曳着淡黄色的微光,那令人不安的寂静和莫名的恐惧渗入她的心灵。
楼下的店门上装有一只小铃,刺耳的铃声报告有顾客前来。泰蕾斯竖起耳朵听清铃声之后,立即飞奔下楼,一面庆幸自己离开了餐室,烦闷似乎由此减少一点。她不慌不忙地招呼顾客,等顾客走了,她就坐在柜台后面,尽可能地躲在这里呆一会儿。她害怕再上楼。眼前看不到格里韦和奥利维埃,这让她感到愉快极了。店堂里潮湿的空气润熄了她连双手都在发烫的火气,她又像通常那样陷入深深的幻想之中。
不过,她不能这样呆太久,卡米耶见她久不上来会生气的。他不理解,礼拜四的晚上她为什么要呆在店堂里,餐室里显然更有趣。于是,他靠在楼道的栏杆上,倾下身子,用目光寻找妻子。
“喂!你在干什么?”他嚷嚷道,“你怎么还不上来?……格里韦交上好运了,他刚才又赢了。”
少妇厌恶地站起来,上了楼,重坐到老米肖对面的位置上。老米肖耷拉着的两片嘴唇露出令人恶心的微笑。一直到十一点,她始终有气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低下头望着怀里的虎斑猫弗朗索瓦,以免再看见眼前一个个做着鬼脸的、没有灵魂的木偶。
《红杏出墙》5(1)
一个礼拜四的下午,卡米耶从办公室回来,用亲密的手势把一个人推进店堂里,来者是一个身材高大、方肩宽膀的小伙子。
“妈妈,你认识这位先生吗?”卡米耶指着小伙子向拉甘太太问道。
女店主望着高大的小伙子,努力回忆着,竟想不起来。泰蕾斯安静地看着这个场面。
“怎么啦!”卡米耶接着说,“你不认识洛朗?小洛朗,就是那个在尤福斯附近有一块上好麦田的洛朗老爹的儿子……你记不起来了吗?从前我曾和他一起去上学。他的叔叔是我们的邻居,每天早晨,他从他叔叔家出来找我,你还老给他涂上果酱的面包片。”
拉甘太太陡然想起来了,她惊异小洛朗现在竟然长得这么高了。自己已有二十年没有看见他了,她向他谈起许多往事,并以母亲的温柔试图让他忘掉她刚才认客时的窘态。洛朗坐了下来,平静地微笑着,以响亮的嗓音回答问话,一边用从容满足的目光巡视着屋内的一切。
“想想看,”卡米耶说,“这位仁兄也在奥尔良铁路公司做事,已有一年半了,而我们直到今天下午才碰上,才重新认识。铁路公司真是太大、太重要啦!”
年轻的卡米耶说这句话时,瞪着双眼,紧闭双唇。在这部巨大的机器里,他至多是一个小齿轮,但却非常自负。他摇着头继续说道:
“嗯,他读过不少书,但他身体很好,已经挣一千五百法郎了……他的父亲送他进了中学,后来又学法律,还学过绘画,不是吗?洛朗。你要留在这里和我们一起吃晚饭。”
“那就打扰了。”洛朗爽快地回答道。
他脱去帽子,在店堂里坐定。拉甘太太跑进厨房去做菜。泰蕾斯一直没说话,她注视着新来的客人。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像样的男人。洛朗高大强壮,一副潇洒的神色使她觉得很新奇。她以一种羡慕的眼神观察着他的面容,低平的额头、浓密的黑发、饱满的双颊、鲜红的嘴唇,不仅容貌端庄,而且有着多血的气质。她又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脖颈上,头颈粗壮结实,显得强劲有力。很快,她又忘情地凝视着他放在膝盖上的一双大掌,手指是方的,握紧成拳想必很大,一定能打死一头公牛。洛朗是真正的农家子弟,举止稍显笨拙,后背隆起,动作稳重而准确,神情坦然而执拗。可以感觉到,他的外衣里面有着滚圆发达的肌肉和强壮结实的身体。泰蕾斯十分好奇地打量着他,从他的两个拳头再移到他的脸,当她的眼光扫到他公牛似的脖颈时,不由得一阵颤栗。
卡米耶将布封的书和十生丁一册的书摆出来,向他的朋友表示他也在学习。然后,仿佛回答一个早就提出的问题似的,对洛朗说:
“你应该认识我的妻子吧,你不记得从前在凡尔农和我们一块玩的小表妹了吗?”
“我当然认识你的夫人。”洛朗两眼盯着泰蕾斯的脸答道。
这直勾勾的眼神仿佛刺进了少妇的心,她感到有些不自在。她勉强笑了笑,与洛朗和丈夫交谈了几句,就匆匆找姑母去了。她心里已经开始感到一丝痛苦。
晚饭准备好了。大家入座用餐,上了汤后,卡米耶觉得该关心一下朋友的事了。
“你的父亲好吗?”他向洛朗问道。
“我不知道,”洛朗答道,“我们闹翻了,已有五年互不通信了。”
“是吗?!”小职员惊呼了一声,他不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事。
“是的,老头子有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和邻居们不断地打官司,他就把我送进学校,希望我能成为一名能帮他打赢官司的律师……唉!他的想法可都是非常功利的,在他异想天开时还想得到好处。”
“你不想当个律师吗?”卡米耶问道,愈发惊奇了。
“说实话,不想当,”他的朋友笑着说,“两年里我表面上在学习法学功课,为的是从他那里领取每年一千二百法郎的膳宿费。我和中学的一位同学住在一起,他是一位画家,我也开始学起绘画来。我喜欢绘画,这门职业很有趣,而且也不累。我们整天抽烟、闲聊……”
拉甘一家人都惊得睁大了眼睛。
“不幸的是,好景不长,”洛朗接着说道,“老头子知道了我在对他撒谎,停掉了我每月一百法郎的供给,要我回去和他种地。没办法,我就试着画一些宗教油画,可生意很差……眼看自己就要饿死了,我就让艺术见鬼去吧,到处去找工作做……他总要死的,我就等着这一天,到时我就可以不用做事,过着舒心日子。”
洛朗平静地说着。他用几句话就概括地把自己的性格道出来了。实际上,他是一个懒鬼,贪图一切享受,有着多血质者的私欲。这个身强力壮的人什么也不想干,只希望能整天吃喝玩乐,逍遥自在。他只希望无需移动位置,不必去冒风险花费力气,,就能吃饱睡足,恣意纵乐。
律师这个职业让他恐惧,而想到当农民去刨地,他也不免浑身发抖。他投身艺术,是希望在艺术里找到一样懒汉的手艺。在他看来,挥动画笔是轻而易举的事,何况,他相信这就是成功的捷径。他梦想过便宜的享乐生活,在女人堆里纵情淫乐,在沙发床上酣睡,在酒肉中醉饱。只要洛朗老爹还在寄钱,这个梦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然而,已到而立之年的青年意识到贫穷即在眼前时,不得不认真思索起来。他发现自己不能为了艺术至高无上的光荣而接受没有面包的日子。正如他所说,自从发现绘画永远也满足不了自己奢侈的生活,他就让绘画见鬼去了。他的艺术尝试连及格水平都够不上,他用农家之子的眼光,猥琐、迟钝地看着大自然,他在画布上不加构思地堆砌肮脏的色彩,让人无从评说。不过,这个艺术家好在并不自恃,当他决定抛弃画笔时,并没有多少伤感。他只舍不得他那位中学同学的画室,在四五年间,他在这间宽敞的画室里竭尽风流之事,尤其留恋那些来做模特儿、凭他微薄的经济能力就能随意玩弄的女人。这形形色色的粗野的淫乐,极大地激发了他的肉欲。不过,他目前的职员生活倒也自由自在。他像牲畜似的,满足于这样日复一日的工作,既不疲倦,也不用烦神。只有两件事使他不烦恼:一是缺少女人,二是在馆子里十八苏一餐的伙食远远不能满足他贪婪的食欲。
《红杏出墙》5(2)
卡米耶像个傻瓜似的听着,惊奇地注视着他。这个孱弱的青年,身体单薄无力,从未有过情欲的冲动,他幼稚地想象着朋友所说的画室以及那些赤身裸体的模特儿女人。
“这么说来,真有许多女人在你面前把内衣脱掉?”
“当然啦,”洛朗微笑着回答,并看着已面色苍白的泰蕾斯。。
“你那时的感觉大概很奇怪吧……”卡米耶带着孩子般的笑接着问道,“我么,我会难为情的……第一次,你大概也显得很愚笨吧。”
洛朗伸出了一只大手,用心注视着手背。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红光在他的脸上泛起。
“第一次,”他仿佛在自言自语地说,“我想,我觉得这很自然……这很有趣,艺术这玩意儿,不过,挣不了钱……我有过一个非常可爱的模特儿,一头棕红色的头发,皮肤光滑而结实,胸部很美,屁股很大……”
洛朗抬起头,看见泰蕾斯默不作声,哑巴似的呆在他面前。她正目光炯炯地看着他。她的黑眼睛就像是两个无底的黑洞,她那半张开的嘴唇间,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好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似的,蜷缩在那里,静静地听着。
洛朗的目光从泰蕾斯转向卡米耶身上。过去的画家收敛住笑容。他做了一个大方愉快的手势,结束了讲话,这些都落在了少妇关注的眼神中。在吃饭后甜食时,拉甘太太下楼去接待一位女顾客了。
桌布掀去之后,一直沉默了好几分种的洛朗突然对卡米耶说:
“你知道,我很想为你画一张肖像画。”
拉甘太太和她的儿子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泰蕾斯仍然默不作声。
“现在是夏天,”洛朗接着说,“下午四点我们就下班了,这样我可以在傍晚前来为你画两个小时,一个星期就能完成。”
“一言为定,”卡米耶答道,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你就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吧……我将去烫卷发,穿上黑礼服。”
八点钟敲响了。格里韦和米肖走进餐厅。奥利维埃和苏婿娜随后也到了。
卡米耶把他的朋友向客人们一一作了介绍。格里韦紧闭双唇,他对洛朗感到厌恶,因为他觉得洛朗的薪俸增加得太快了。对一个不速之客的介绍如此煞有介事,这使拉甘家的客人们对待这个陌生人的态度免不了有些冷淡。
洛朗表现得像个懂事的孩子。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他想迅速讨人喜欢、受到欢迎。他用讲故事和爽朗的笑声使客人们很是高兴,甚至赢得了格里韦的友谊。
这晚,泰蕾斯没有找借口下楼去。她在自己的椅子上一直坐到十一点,玩牌,聊天,尽力避开洛朗的目光,而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