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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从告别开始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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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也不是什么都会闷在心里,只是不善于交际,不爱说话,但是我身边的朋友却没有一个不说我逗逼的,这大约是我掩饰内心落寞的唯一方法。
我和林昕其实一次交集也没有,连名字也是我看见她在给寝室楼外围墙上画画的时候一时脑抽筋问了同班一个学生会的干事。那时我才知道她叫林昕。
后来,我会在早上坐在她对面吃早饭,当然中间隔了两张桌子,然后还会在中午的食堂排队时看见她用饭盒打了饭一个人离开,我并没有在晚上见过她,但我知道她是住在5楼寝室的。
第一年我也就只见过她几次,没有再多,那时候我连和同学开玩笑都不会提起她。
可是好像上天并不愿意就此放过我。
第二年的时候我的班级从一楼搬到了3楼9号,而林昕的教室就在隔壁的隔壁,有时赶得早我吃完饭还能跟在她屁股后面慢慢走着到教室,有时起得晚了,只能在路过她教室的时候从后门望过去她就坐在最后一排靠窗户那边的第二个位置。
我没有见过她和别人说话,在我的认知里她也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这番认定终于在今天得到了肯定。
心中却说不出是喜是悲,喜的是她一切好像就如同自己喜欢的模样,清清秀秀的脸庞,常常戴着方形黑框眼镜,紧抿的薄唇,不爱说话,笑的时候露出来兔牙很稚气。悲的是我并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夏天,或者快要夏天,那时学校在办运动会,我记得我已经穿着短袖了,我看见的她也是穿着白t恤加牛仔裤,只不过短发已经可以在脑后扎一个小揪揪,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其实要说我不懂什么百合什么t什么p,可是我看过yes or no,我心里几乎是一瞬间把为君留长发这个词套在了她的身上。后来的她穿着连衣裙和高跟鞋再次走在我的前面的时候,我知道她是真的真的百合了。
偶像这个词真的不是开玩笑,从小我就对短头发的女子抱有好感,可是要说喜欢到目光紧随却是极少,我的周围能接触到的短发女子只有电视里的选秀明星,对林昕这种喜欢我下意识归类于崇拜明星的范畴,所以我常和老周说,这是我的偶像。
但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这种喜欢参和了不纯净的喜欢。
可能和今天我想起她,心里的感觉仍旧是又酸又涩,可是又无法不想有关。
我其实很久很久都没有想起过她,但我一想起的时候一颗心就好像根本停不下来,它一直躁动着。
可是我却委屈的哭了出来。
我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即使在贴公告的地方,看见她入党的名字的可能也不会再有了。
因为我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没有从事这个职业,我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
至今我没有办法再接触一个陌生男人,我也没有办法试着去接受女人。
我只能在对林昕的无比遗憾里思念着她带给我的那些单纯的小美好,又无比庆幸我的心里想起一个人的时候还能悸动的心情。
我在她的世界里作为一个陌生人,或者可以说她的世界没有我这个人,但我仍旧深深的希望她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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