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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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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想象它将顺流而下,漂过许多地方,最后奔向大海的怀抱——呵,你再想象一下哈得逊河谷吧,那将是怎样的诱人!我被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五个骑士旅行者把我带到了期待中的比尔山大桥,这座桥使六号大路与新英格兰连接起来。我到达那儿的时候,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横穿大河,盘山而上,最后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这里不但没有车辆,在倾盆大雨之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大哭起来,诅咒自己如此愚蠢。现在我是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我简直伤心极了,这次伟大旅行的开端,这次去太平洋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我的计划是向西。现在我站在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了一个废弃的但很别致的英式汽车加油站。我站在还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翘首眺望,黑压压的比尔山雷声轰鸣。湿淋淋的我被恐怖紧紧地包围着,只能看见一些朦胧的树影和满天翻滚的乌云。“我他妈的到这儿来找死吗?”我诅咒着自己,我哭着要去芝加哥。“现在一定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刻,他们在进行着重要的工作,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里呢?”我在心里晴暗地思忖着。

突然有辆小汽车开了过来停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加油站上,车上有一个男人两位妇女,他们停下来是为了仔细地研究一下地图。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招手,他们互相商量着是否带我。我的头发滴着水,鞋子也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很象个精神病人。我那双糟糕透顶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上面带有许多网眼,很不适合在美国,尤其是在这样的雨夜,他们终于同意让我搭车,把我带回纽堡。我觉得比较而言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我就要被困在阴森恐怖的比尔山漆黑的夜幕中了。“另外,”那位男子说,“六号公路不会有车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说得很对。我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只按照地图上指出的一条红线就能穿越美国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要达到目的,就必须尝试许多条道路。

到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来到河边,和周末从比尔山返回的教师代表团的汽车一起回到纽约——在车上我喋喋不休地责备自己,诅咒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我上上下下、东南西北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却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汽车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去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3

我乘的汽车是一辆极普通的汽车,车厢里既闷热又喧闹,每个小站都有一些乡下佬上下车。车子慢吞吞地挪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算真正在开。夜里穿过印第安那,便径直向芝加哥开去,第二天清晨就到了。我找到个旅馆便躺下,口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好好地睡了一天之后,便开始了芝加哥的探寻。

我漫步芝加哥街头,领略了密执安湖上吹来的温柔的晨风和芝加哥闹市区疯狂的爵士乐。并且在一天深夜独自走进了森林,以至引起了森林警察的注意,他们开着警车充满狐疑地一直跟在我的后面。这是1947年,当时爵士乐已经风靡美国,芝加哥那帮家伙在闹市区演奏时,气氛已不那么热烈,因为当时的爵士乐正处于查理。帕克时期向由马尔斯。戴维斯开始的另一个时期的过渡。当我在芝加哥夜色中欣赏着这些爵士乐时,我想起了我全国各地的朋友们,他们都生活在这同一个大背景之下,并且都是这般狂热!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来到了西部。那天天气十分宜人,所以路上可搭的车很多。摆脱了芝加哥难以想象的交通拥挤之后,一路搭便车来到朱利叶城和伊利诺州。我先拜访了一些朱利叶城的作家,然后沿着浓荫密布的弯曲街道到了城外,开始筹划下一步的旅行。从纽约到朱利叶城的一路上,我带来的钱已花去大半。

一辆崭新的上面挂着小旗的卡车把我载向神奇的绿色的伊利诺。司机指给我看我们正行驶在上面的六号公路,它与第66号公路相交,然后一直向西延伸。大约下午三点钟,我在路边吃了一个苹果饼和一块冰淇淋,这时一位妇女开着一辆小车在我前面停了下来。我一阵害怕和内疚,因为刚才我追赶过这辆车,而她是一位中年妇女,看上去儿子也和我差不多大了。她要去爱荷华,希望有人为她开车。我当然同意。爱荷华!那里离丹佛可就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前四个小时车子由她开,每到一个什么地方,她就要下来参观教堂,好象我们是出来旅游观光的。后来,我接过了方向盘,虽然开车我不十分在行,但仍然很顺利地穿过了伊利诺、达温波特、亚。洛克岛。而且我第一次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密西西比河。正逢炎热的夏季,所以河水很浅,河面散发着独特的气息,它使人想到美国式的狂放不羁的原始野性。洛克岛上的铁路,小镇上的住宅,以及桥对面的达温波特城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都显得有些冷清。这位女士一定要绕道另一条路回家乡爱荷华,我只好下车。

太阳慢慢落山了。几杯冷啤酒下肚以后,我散步来到城边,这儿已经离市中心很远了。

下班的人们戴着铁路工人式的网眼帽,同其他城市的人们一样驱车回家。一位工人开车把我带上山,然后将我一人扔在了大草原旁边的交叉路上。这儿的景色美极了,只有几辆农用小汽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十分注意地打量我,摇春铃将成群的奶牛赶回家。这儿看不见卡车,只偶尔有辆小汽车按着喇叭驶过。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高速汽车疾驶而过,围巾在晚风中不停地飞舞,太阳终于落山了。我被越来越浓的夜色包围着,心里产生了几丝恐惧。郊外几乎一点灯光也看不见。刹那间我就要被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这时有个人开车经这里去达温波特,总算把我给救了。

坐在汽车站,我又想起了刚刚发生的那令人恐怖的一切。我吃了一个苹果饼,一杯冰淇淋,这几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当然我知道它们既有营养,味道又不错。我决定去冒险。

乘车来到达温波特市中心,在车站咖啡馆里被一位女招待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个小时,然后又乘车去市郊。这里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里汽车来往吼叫。不过两分钟就有一辆卡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赶紧跳了上去,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这位司机真棒!——身材结实粗壮,浓眉大眼,说起话来象马叫一样粗声粗气。他开起车来横冲直撞,只顾自己开心,几乎从不注意我的存在。这样也好,我可以趁机好好地休息一下了。搭别人车的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总得喋喋不休地向他们证明自己,好让他们觉得自己没带错人,或者有些人带你完全就是存心拿你开心解闷,和你没完没了地聊天,这对那些长途旅行却又不愿花时间去旅馆休息的人来说是最受不了的。可是这家伙只管自己对着公路大叫大嚷,我有时也忍不住大叫几声,一路上我们都觉得非常轻松、愉快。他也给我讲自己的故事,讲他在各个城市是怎样逃避警察而超速驾车的,一遍又一遍他说着:“那些他妈的警察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们刚到爱荷华城,后面正好驶来一辆卡车:因为他的车子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他打开尾灯向那辆车示意,然后将车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辆车懂得了这位司机的意思,便将车也停了下来,一眨眼功夫,我已经坐在另一辆车上了。我们的车开了整整一夜,我开心极了!这位司机和那位一样疯狂地乱嚷一气,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了。现在丹佛已经隐隐约约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了,它仿佛是希望中的乐土向我招手,幽净的星空下,辽阔的爱荷华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平原展现在我面前,极目远眺,旧金山象一颗明珠镶嵌在黑色的夜幕上。他给我讲了两小时的故事,然后我们在爱荷华州的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我和狄恩因为被怀疑盗窃一辆卡迪拉克而被困在这里。他就在座位上睡了几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还在小镇上转了一圈。微弱的灯光照着冰冷的砖墙,每一条小路都伸向茫茫的草原,浓浓的玉米味弥漫在空气里象夜的露珠。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重新发动了引擎。一个小时后,第蒙城已朦朦胧胧地出现在一片绿色的玉米地后面了。我要吃早饭,而且想休息一下,这样我就下了车。这儿到市区大约只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爱荷华大学两个男生开的一辆车。坐在这样一辆崭新而舒适的小汽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自己的考试,我的感觉十分奇特。我很顺利地到了市区。现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天,所以打算去旅馆找房间,可是那儿全住满了。这时我一下就想到了铁路,我沿街向铁路走去——第蒙的铁路很多——沿铁路线有许多汽车旅馆,在这昏暗、陈旧的房间里我睡了整整一天。整洁而坚硬的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枕边的墙上被涂得乱七八糟,破旧的玻璃窗上映着外面灰蒙蒙的景物。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在渐渐地变红了。这是我一生中一个很奇特的时刻,一个最怪诞的时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远远地离开了家,被旅行折磨得筋疲力尽,心神不宁;我住在这样一间简陋得难以想象的房间里,窗外是阵阵火车的吼叫,房屋陈旧的木头吱吱嘎嘎地作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其它许多恼人的声音使我不得安宁。我的确有15秒钟站在吱吱作响的天花板下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我并不惊恐,我好象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的整个灵魂似乎出窍了,我变成了一个鬼魂。横穿美国的旅行才进行了一半,现在我正站在代表青年时代的东部与代表未来时代的西部的分界线上,也许这就是这个红色的下午使我感到困惑和陌生的原因所在吧。

但是现在我必须停止叹息,继续前进。我拿上包,和店主打了个招呼,便走出旅馆去吃东西。我吃苹果饼和冰淇淋——到爱荷华之后,它们变得比以前大了,冰淇淋中的奶油也更多了。这儿到处都有最美丽的姑娘。那天下午我去第蒙顺便看了一下,她们都是从高中放学回家的——但是现在我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我对自己许诺着等到了丹佛再去好好享受。卡罗。马克斯已经在丹佛,狄恩也在那儿,查德。金和蒂姆。格雷都来了,那里是他们的家乡。玛丽露也在丹佛;那儿有一大帮子伙计,包括瑞亚。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芭比。罗林斯,还有狄恩认识的两个女招待贝特科特姐妹俩,甚至我大学时的笔友罗兰。梅那也在丹佛。我非常希望见到他们,参加他们的活动,所以我抛开了这些美丽的姑娘,这些生活在第蒙城的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一个家伙把我带上了山,这人的车子车轮旁挂着工具箱,车上扔满了工具,他看上去象个卖牛奶的。然后我立刻又搭上了一个农民的车,他儿子要去爱荷华的阿达尔。在阿达尔一棵大榆树旁的加油站,我与另一个想搭车的人混熟了。这人是个典型的纽约人,他的工作很多年来就是为一个邮局开车,现在是去丹佛看一位姑娘,并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我想这家伙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从纽约逃出来的,也许与法律有关。这是一个典型的30岁左右的红鼻子酒鬼,平常我是最讨厌这种人的,除非有时我对任何人类友好关系都特别敏感。他穿着肮脏的汗衫,宽松的长裤,甚至连个包也没有,只带了一只牙刷和一条手帕。他说我们可以结伴找车。我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他看上去就让人厌恶。但我们终于还是一起搭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开的车,到了爱荷华州的斯德特,在那里我们真的陷入了困境。我们站在斯德特火车站的票房前,等着西去的车辆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整整等了五个小时。开始我们彼此谈论着自己,然后讲一些下流的故事,接着就玩起路上的石子,让它们发出各种不同的响声。我们都感到无聊透了,我准备花十元钱去喝啤酒。我们来到斯德特的一个老酒店,他就象自己是在纽约的第9大街上一样喝得烂醉,高兴地大叫大笑;给我讲起他的那些肮脏故事。我都有些喜欢上他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就象后来所证明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对待生活有一种热情。我们在夜里又回到了公路旁,当然不会有什么车子经过了,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准备在路边票房的长凳上睡一会,但是可恨的电话铃响个不停,根本无法入睡,外面运货的汽车声也震耳欲聋。我们不知道免费搭车的诀窍,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我们看不出哪些车搭上的可能性更大。黎明时分,有一辆开往奥马哈的公共汽车从这儿通过,他一下就跳了上去,加入了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为我们两个人付了票钱。他的名字叫埃迪亚,他说认识我的表兄,这样我们就更亲近了,我很希望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中有一个象他这样无忧无虑的家伙作伴。

清晨,我们到了城里的市政厅门前,车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蒙蒙的晨光中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式样各异的别致的乡间农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铺阴暗的墙边看到了西部的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足有十加伦重的大帽子,脚蹬一双德克萨斯大皮鞋,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那些颓废派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一下汽车我们又搭车去了一座美丽的小山丘,这是由密苏里河数十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座落在山脚下。看着这秀美的景色我们都禁不住赞叹。开车的也是位戴着一顶十加伦重的帽子的阔气的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峡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点我向远方望去,绿色的树林,清亮亮的小溪,还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决定去峡谷。正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被另一个牛仔截住了。这家伙六英尺高,头戴一顶比较庄重的帽子。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谁会开车。当然埃迪亚会开,他有驾驶证,而我没有。这个牛仔有两部车子想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兰特岛,他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开一辆车过去,然后将车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要往北去,这和我们的计划相悖。但一想我们正好可以开几百英里去内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亚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突然,埃迪亚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90英里,车子象箭一样地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要干什么!”牛仔大叫着在后面猛追,就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汽车比赛。有一刻我甚至认为埃迪亚是想把这车开跑,因为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牛仔紧迫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亚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你他妈的开得这么快是想坐牢吗?你不能开慢些吗?”“是的,是的,我该死,我真开到90英里了吗?

在这么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确感觉不到有这么快。“”你最好开得慢些,轻松一些,完完整整地到达格兰特岛。“

“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道到了绿草如茵的大草地。

“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

到了下午他说话说得太疲倦了便不再开口,我趁机睡了一觉。我们的车停在路边准备吃饭。

牛仔去换轮胎了,我和埃迪亚到饭店吃了一顿。这时我听到一声大笑,简直是世界上最粗旷的笑声,接着走来一位披着生牛皮上了年纪的内布拉斯加农夫,他的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小伙子。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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