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姽婳将军传-古代江湖日常-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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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兄那里,唯有看阿嫂的了……但愿阿嫂能使大兄改了主意。战争不是人多就可以赢的,一个不慎,便是烽烟四起、百姓流离的结局。这天下将会是他的,自当由他来守护。
    他的女门客似乎曾说过——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比起将大军交给担不起重任的人后,在长安城眼睁睁看着战局糜烂;他更愿意亲自出征,即便战败,也是男儿本色,不负天下。
    大明宫中,含元殿只在大朝会及庆典时开放,天子日常处理政务皆在明光殿。因此当皇后崔氏穿了全套大礼服求见天子时,便被宦官阿蔡带到了明光殿上。
    原本,为了防止出现汉高后吕氏一般的后宫干政,晋太祖赵胤曾下令“后宫之令不得出后宫”,镌刻在前朝与后宫交界处的宫门旁。但身为皇后,还有着另外的特权——中宫笺表与“朝服劝谏”。
    “朝服劝谏”始于前朝文德皇后,皇后可着全套礼服,出后宫,于前朝面见天子并予以劝谏。
    十多年夫妻,这还是崔皇后第一次动用朝服劝谏,连上一次官家震怒之下欲要夷淮南刺史三族,皇后也仅是用一份中宫笺表便劝阻了天子,最终淮南刺史判了枭首,三族流放而已。
    是以端庄柔美的发妻缓缓走近,官家颇为兴味地看着她:“娘子何事如此庄重?”非正式场合,他通常会叫她的小名“阿荞”,一旦称“娘子”,便是要公事公办了。
    崔皇后拜伏在地:“妾贺郎君有贤弟,亦贺天下将得明君!”
    官家忍笑,快步走下御座扶起发妻,“请娘子为朕解惑。”暗示妻子向殿中角落看去,皇后也忍不住扑哧一笑——史官正在那里奋笔疾书,记录这足以光耀千秋的一幕,明君贤后,可喜可贺。
    官家捏捏皇后的手:“阿荞,你说罢。”皇后便知道接下来的话是不会记入帝王起居注中,更不会见于实录和国史的了。
    随官家坐到御案后,崔皇后道:“承钧,阿铎想去,便让他去罢。”他是要成为天子的人了,你不能总当他还是你护在身后的那个弟弟。
    “阿铎是贤王,”官家笑得有些痛,为自己给弟弟留下的这个烂摊子,“阿荞也是贤后。”他拍拍皇后的手,“放心罢,最终的主帅会是阿铎。我只是……怕他轻敌冒进,若是帅位来之不易,他做决定前当会思虑更多。”
    他很明白赵翊钧才是最适合率军出征的人选,只是舍不得自己选定的继承人,唯一同母的弟弟,去经历那种危险。他只是缺一个人来推他做出决定而已。
    崔皇后笑而不语,承钧,听你这般说,仿佛阿铎还是十多岁的少年呢……可他,已是为人父的人啦,有妻有子,他会懂得照顾自己。
    襄王殿下的确在为自己的安危着想,因此他向东南发出了一封急信。
    自得到蛮族寇边的消息之日起,刘苏便与吴越做好了出征的准备。一边加紧训练由千烟洲质子与“倾城”部分杀手组成的“正气歌”,一边等待长安的消息。
    众人都知道大战在即,迟迟不来的命令更像悬于头顶的利剑,不免令人心浮气躁。因此刘苏得到消息,心中大石反而落了地。
    招呼吴越:“十日前沈拒霜与云梦泽已发出‘兴亡令’,召集天下有志之士赴边抗敌。如今已有人陆续到达千烟洲,我们也应当出发了。”
    在攻打千烟洲的过程中,云梦泽的洞庭水帮与襄王府护卫建立了相当良好的关系,此际襄王要出征,水帮出人护卫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而千烟洲落入沈拒霜手中之后,他急需摆脱千烟洲在朝廷眼中“叛逆”的形象,如今良机就在眼前,他无论如何不会放过。只要有了这一次与朝廷共同抗敌的经历,至少五十年内,千烟洲不用再担心来自庙堂的威胁。
    至于朝廷会输?全天下没有人认为堂堂晋朝会败于戎狄之手,即便对方有代王襄助,也不过一群乌合之众。中原王朝的胜利,不过是时间问题。
    “正气歌”如今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刚刚完成第一阶段的训练,在吴越看来,远不足以上战场御敌。与刘苏商议后,当即决定弃船不用,一行人从江夏出发,徒步赶往千烟洲——途中可依托地形进行多方面训练,若是运气好遇到山贼,更可以增添资历。
    鉴于时间有限,凡遇城镇,可动用驿站马匹。刘苏将襄王随信附上的堪合交予吴越,以作为动用驿马的凭证。她则与云梦泽一道沿江而下,先行到达千烟洲。
    对此反对最激烈的人竟是宋嘉禾。她几乎是在咆哮了:“你说过你不会再管天下事!”
    那是在他被代王胁迫,不得不去刺杀官家与襄王之前,他对她承诺:“阿甜,我会在南方等你会合。日后,随他天下洪水滔天。”彼时他真心实意,愿与这桃花眼的虎女归隐田园。
    可谁也不曾料到他遇到了刘苏,与他来自同一个世界的姑娘。她引诱他追随心中的梦想,“我知道你不甘心就此平庸下去,我们当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
    她说中了他心中隐秘的期冀,在这个世界三年多,他从未忘记自己的军人身份。对战争的渴望深入骨髓,如影随形。于是他答应刘苏与她共事——这一来,便是对宋嘉禾的食言。
    他练兵,她不曾反对,只当他兴之所至,却不知他真的在谋划奔赴战场。所以他不断躲避她,却在仲秋节被她一举击溃堤防。如今面对她含泪的桃花眼,他不知该如何诉说。
    小白感应到主人的愤怒与无助,低吼着拱起背。刘苏瞪它一眼,它不甘地坐回去,仍是在喉中不咕噜着——这个人类雌性似乎很有对付虎豹豺狼的经验,小白不敢轻缨其锋。
    “阿甜,你道这次的召集令,为何叫作‘兴亡令’?”宋嘉禾知晓刘苏才是始作俑者,恨死了她。偏生两人先前关系十分要好,刘苏与刘羁言怄气之时,甚至睡去了她的屋子。
    宋嘉禾脾性怪异,心肠却柔软。便是怨恨刘苏,也做不到当面给她难堪,当下冷冷道:“我不曾读书,不知为何。你倒是将你的道理说来听听!”说毕自己又有两分后悔:语气是不是太重了?
    “因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她不光是解释给宋嘉禾听,也是在向刘羁言、向“正气歌”的数十少年解释:身为江湖人,为何要管朝廷的闲事——因为,家国兴亡,我来担当!
    这些人中,唯有吴越是听过这句话的。其余人等,初次听说这般激昂慷慨的言论,各自心思不一——少年们有的振奋有的神思,刘羁言皱眉不语,宋嘉禾则是呆了一下。
    刘苏让开一点,让吴越自己去说服宋嘉禾:“阿甜,家、国、天下,你着眼的是家,我知道,这很好。可我是一个男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蛮族入侵,和我一样的男人死在战场上,和你一般的女儿家被蛮族欺凌侮辱。”
    思及蛮族入侵后可能带来的杀戮,众人都是一激灵。吴越再接再厉:“阿甜,国家太平,家才能和乐。”他不再躲闪,而是大声说出自己的愿望,“比起躲在别人身后做一个懦夫,坐视天下大难,我更想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儿!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宋嘉禾泪眼朦胧,他是吴越,她因他的担当而爱他,也恨他的担当过于强烈。但她终究不曾让他失望:“你去罢,我等你回来。”只是,回来之后,你不要再想着逃!
    自被他带出丛林,她便追着他。从丛林到中原,又到代地,最后到大江,他逃避她多少次,她追逐了她多久,她都要一一讨回来。
    情绪恢复了些,宋嘉禾的注意力转向了奇怪的地方。她不太好意思地问刘苏:“你呢?你不是匹夫,为何也要去?”你一个姑娘家,可没必要,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罢。
    何况你家阿言,并不赞成你冒险。只是违拗你不得,只好与你同进退。
    刘苏:“……匹妇,也是有责的。你负责看家,我负责打架。”她或许没有吴越那般强烈的责任感,却也不能坐视大好河山沦入敌手。
    更何况,与襄王殿下的击掌盟誓仿佛还在昨日,殿下已准备出征,身为盟友与门客的她,又怎能置身事外?

☆、第172章 琉璃瓦

元旦一过,紧接着便是人日、上元,直到此时,才算是结束了年节。然而紧随而来的节日依旧不少,二月二春耕节,二月十二花朝一过,临近产期,整个钓鱼岛都随着刘苏紧张起来。
    二月的最后一天,宋嘉禾忧心忡忡:“不是说该生了么?怎么还没动静?”一面说,一面敬畏地拿手触了触刘苏腹部,“这样麻烦,我不想生娃娃了。”
    刘苏笑道:“我家的娃娃不给你玩,你若想玩,还需自己生一个。”
    毫无疑问,莺歌海卫夫人是一位美人。贴身侍女惨死导致她面色发白,但丝毫无损于她的美丽,反而由恐惧愤怒酝酿出一股略带癫狂的美态——用刘苏与吴越不约而同,想到“歇斯底里的美”。
    派出汲湘向大兄求助,被引来的却是她绝对不乐意见到的人。这令她举动更加神经质了些。
    瞧见无咎的一瞬,骤然紧缩的瞳孔、绷成一条线的嘴角、急促的呼吸与用力发白的指节,都出卖了她的情绪。
    刘苏恶意地笑一下:“夫人别来无恙?”一别三年,我每一日都在盼着你有恙。
    “你还没死?”她是来看她的笑话,报复她?可她不会让她得逞,没有人可以看她卫樱的笑话!
    美丽的下颌扬起,眼尾微垂,是蔑视的动作。刘苏暗笑,她已经需要借助这些动作来维持自己的尊严了么?
    无咎握起刘苏右手,盯着卫夫人,沉声道:“苏苏不会死!”什么叫“你还没死?”苏苏才不会死!
    “哟!”卫夫人笑起来,“你也还没死?”
    刘苏捏捏无咎,赶在他前面截走话题,“辜负了夫人的期望,我们都还活得好好的。”
    卫夫人戏谑的眼神分明在说:你好好的,他可不见得。
    “从前,我总想着用各种酷刑来折磨夫人。”她看着卫夫人,“如今,却只想问夫人一句话。”
    卫夫人抬手,“少废话!有话便说。”说完便滚!
    莺歌海被刘苏骚扰两年,大兄因她失去对千烟洲的控制,燃楚死在她引来的敌人手中。她怕自己控制不住杀意对她出手——一旦出手,自己必败无疑。
    “夫人,古语云‘虎毒不食子’。夫人怎么看?”
    无咎心道,小白其实挺乖的。至少它不会随意伤人,更不会一见面就问候你“怎么还没死?”
    卫夫人:“你是何意?”她卫樱从来都不是心慈手软之辈,江湖上说她是毒妇的并不在少数。但这姑娘所引古语,却似意有所指。不可能……以她的年纪,不可能知晓那件事。
    刘苏以最大的恶意,缓缓吐出三个字:“李琅琊!”
    如她所愿,被人说破此生最大的隐秘,卫夫人完美的笑容僵在脸上,几乎可以清晰看到她的自尊与理智一同崩溃。
    卫樱此生,第二次如此狼狈。
    第一次使她狼狈不堪的那个人,就叫做——李琅琊!
    身为千烟洲之主的幼妹,自幼一帆风顺。少女时代的卫樱,最大的烦恼不过是同龄追求者太多,而她除了侍女汲湘与燃楚,竟交不到同性友人。
    好在大兄并不打算让幼妹与他一般蹉跎年华,才满十六岁,他便将她许婚给了洞庭云家的少主——如今是洞庭水帮帮主了——云霭。
    闺中女儿,不过是在春华初发时,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看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于盛夏暑热时:楼台映池塘,水晶帘微动,摇团扇圆如月,嗅蔷薇一院香。爱秋来时那些:和露摘黄花,带霜分紫蟹,煮酒烧红叶。到冬深时,拥衾寒不耐,便围炉话江湖儿郎、英雄美人,那些故去的与活着的传说。
    轻弹瑶瑟、闲拨玉珂的间隙,将凤凰与鸳鸯绣满嫁衣。若是寻常女子,当觉得这般生活极度幸福。可她是卫樱,千烟洲卫氏的女儿。
    静极思动,总是有两分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般被绑在云家,不甘心自己还未见识江湖的精彩便要嫁做人妇,更不甘心去过那一望可知尽头的平凡日子——成婚、生子,相夫教子,儿女成群,儿孙满堂……
    想逃离那样的生活,却苦于没有契机。她焦躁不安,苦苦等待。直到那一日,偷听到大兄的客人以戏谑的口吻说:“那李琅琊,竟比令妹还要美三分。”
    她愤怒,绝不相信一个男人可以比她更美!更多的是兴奋,终于有一个理由可以离开家,离开无趣的生活——她要去找李琅琊,比一比谁更美。这样的借口,大兄只会以为她年少任性,定然舍不得罚她——谁会舍得罚自己天真骄纵又爱美的小妹呢?
    包袱款款离家,她甚至没有带上汲湘和燃楚。
    一路走去,她的美貌与武艺收获无数赞叹。金陵秦淮河的画舫上,她初次见着那个令她恨了大半生的人。
    彼时年少气盛,赶走歌姬舞姬,掀开画舫低垂的珠帘。那一瞬,她不得不承认,李琅琊确是比她更美一些。
    那人只是斜倚在隐囊上,一腿屈起,潇洒姿态便风流无双。她还记得,那时候他爱将衣裳撩起一角掖在腰间——方便打架,金陵便满大街都是掖起一角的锦衣。
    他看向她时,仿佛漫天星斗都盛在他眼中。她知道他是前朝皇室后裔,有着鲜卑血统。
    有人说他“濯濯如春日柳”,有人说他“譬如芝兰玉树,当生于玉堂金阶”,还有人说他“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当他骑马走过金陵的街道,身后会遗下满地鲜花,那是掷果盈车的魏晋遗风。
    但她是卫樱,千烟洲主人美貌骄傲的幼妹,怎会如凡夫俗子一般,轻易折服与他的容貌?于是她冲上去,将拳头砸到了他光润如玉的脸上,在漫天星斗的外面留下两个乌黑眼圈。
    再然后呢?
    是了,她都记得。他比她更霸道,也更邪恶。他打败她,羞辱她,夺走了她的贞操。
    有那么几个月时间,她甚至怀疑自己是爱他的。但他从不爱她。当她发现自己有孕,她传书大兄,请他解除与云霭的婚约。
    她告诉自己,单凭颜色,李琅琊是配得上她的。何况他是前朝皇室后裔,若前朝不亡,他本该是一位亲王。
    满怀喜悦地想要将自己有孕的消息告知他,却发觉他已厌倦了她,重归秦淮河。她寻到他时,听到歌姬刺耳的笑:“那美貌小娘子如今对郎君死心塌地么?妾出的主意如何?”
    她的良人漫不经心地回答:“若说美貌,你等加起来也不如她。亏得你与我出主意,强要了她。否则她是有婚约的人,我哪有这等艳福?只一件,她脾性骄纵,大不如你——”
    她一剑杀了那歌姬,又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将长剑刺进了李琅琊的胸膛。她看着他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他咽了气。
    好恨……至今想来,仍是好恨!
    “夫人,其实你早已忘了李琅琊是何等模样了罢?”那个早该死于“优释昙”之毒的姑娘打断了她的思绪,将她深埋心底的记忆搅得更乱。
    卫樱一怔,随即意识到,李琅琊那张艳绝天下的脸,她确乎记不清了。曾以为与仇恨一同烙印在心里的容颜,二十余年过去,竟已记不清了……
    可她忘不了自己的恨意,将之加诸他的孩子身上。
    李琅琊的孩子?
    对,死了二十余年的李琅琊有一个孩子。
    杀了李琅琊后,她遭遇了金陵李氏的追杀。李琅琊之兄李燕山给了她致命一击,若非大兄及时赶到,想必她当时已带着李琅琊那个孩子一同奔赴地狱了罢。
    回到千烟洲,她不顾所有人劝慰阻拦,决意生下那个孩子。
    然而在阵痛来临之时,她蓦然发现自己完全不爱这个孩子——她更恨他,就如她恨他的父亲。于是她用最后一丝力气恳求大兄,一俟他出生,便杀掉他!
    李琅琊,你知道么?我生下他,只是为了杀掉他!
    生产并不顺利,她晕了过去。醒来时,汲湘与燃楚告知她,那孩子已难产而死。
    卫樱确信自己伤心了一瞬。之后,她更操心自己容颜憔悴,腰粗了三寸,腹部甚至多了两条恐怖的纹路……
    她以为自己的噩梦终于过去了。除了金陵李氏的各种为难,除了云霭另娶、洞庭云氏不再视她为女主人,她的生活几乎恢复了从前的模样。
    直到两年后,无意中知晓,大兄秘密抚养着那个孩子。激烈冲突后,她带着家仆侍女来到莺歌海。临行,她要大兄每年送那个孩子去见她一面。
    出乎意料的是,大兄送去与她见面的,不止一个孩子——为了掩饰那个孩子的存在,大兄搜罗了十几个同龄的婴孩。同样年纪,同样嫩白可爱,她分不清谁是她所生的孽种。
    不能亲手杀了他——或者是她?大兄亦不曾看过那孩子性别,当初的稳婆与安置孩子的人,也已被大兄处理掉——她便怂恿大兄训练那些孩子成为“倾城”的后备杀手。
    十年,十几名婴孩只剩了七人,全部成为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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