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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寻亿-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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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为什么。我只是回到如初的时候。”宛兰淡淡的说道:“那你现在要怎么着,是要把我带回去吗?”
  闻人将手搭在她肩膀,停缓了许久,才慢慢说道:“我并不打算带你回去,我想——跟你一起上路。”
  “呃?”宛兰半眯着眼睛,有些不相信。
  闻人微微笑着,“我说真的,我这次出来找你,找到之后就跟你一同上路。我陪你,一起去找人把。”
  “你不是一直想要呆在那里吗?又有店又有菜地,况且你走之后,那些东西该怎么办?”宛兰急急的问道。
  “你不是都不管了吗?怎么还要管那么多?”闻人眨巴着眼。
  宛兰一阵语塞,不知该怎么说话。要说自己完全割舍这些拼搏了一个多月的东西,真是假,结果还是在不经意间泄露了出来。
  “是老婆婆让我离去的,她会好好的照料这些东西的。”闻人伸了伸懒腰:“我也无事一身轻啊。”
  “你就这么想跟我一起上路吗?”宛兰还是有些不大相信。之前他还死乞白赖的挽留着她呢。
  “既然你都走了,我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我一个人在这县里,多无聊。还是跟你一块上路来得有趣啊。”闻人现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比起在一个地方呆,我更为喜欢徜徉在天地之间哦。”
  宛兰扑哧一笑,欣然同意。
  他们两人又继续以前的日子,携手走遍天涯路。
  “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上马吧?难道你想走路?”闻人坐在马上,伸出一只手。在晨曦的照耀下,别有一番情景,别有一番共历风雨的温暖。
  宛兰接过手,熟练的上马,坐在他前面。随着马的跑动,一阵分迎来,吹起了她的刘海。
  又是一同上路,心中扬起温暖,心中升起温暖。
  *
  从富饶的宛县出发,继续往北行去,朝着汉中的目标前进。
  这一路上,少不了的风餐露宿,可不比往日有屋子住。正如他们所言,别有一番风味,就连晚上在野外的时候,升起一堆火吧,就在火把旁边睡觉,以天为庐地为被,享受大自然的馈赠。
  春雨细如丝,他们快速的骑着马,相互责怪都不看天气。在一片嘻嘻哈哈中,跑到树下躲雨。看着对方头上的雨丝,帮忙弹着,又引来一阵的欢愉。绿油油的大地上,洒下他们的欢声笑语。
  两人很是享受一起上路,携手走遍天涯路的感觉。无拘无束,任意的徜徉在天地之间。
  大约七八天时间,遥遥就看到了汉中城,走进城里,看到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川流不息不亚于之前的宛县。
  汉中,现世也存在,就陕西省西南部,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之所以叫汉中,是因为这个地方是汉朝的发源地,地理位置很重要。
  面对人来人往的潮涌,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要在好几千的人中寻找一个叫千亿的,无异于在海中找一滴淡水。没有目标该怎么找。
  此时已是晌午,他们又疲又乏,就在城中找到一家落脚的小店,点了几盘菜。
  “你说该怎么找人?”闻人咀嚼着,首先问她这个问题,“再说了,我们在这个地方没有任何的朋友,没有朋友的帮忙,你该如何是好?”
  宛兰沉默不语。
  吃完了饭,他们便询问这里可有住的?
  店长从竹简中找着,然后眼睛一亮,“楼上还有一间,早上正好有一个姓张的离去。”
  宛兰疑惑的问道:“你怎么知道姓张,难道这个客人的名字你也做登记?”顿时觉得有些高大上。
  店长释疑:“哎——店里经常有人拉下东西,客人拾到交到这里。为怕人乱领,所以嘛,事先记下了名字。”
  宛兰想了想,急切的问道:“那你们一般多久才把之前的记录给扔掉?”
  闻人打着哈欠:“管那么多干嘛?你之前有丢过东西在这个店里面吗?”
  “一般三到四个月吧。”店长还是很有耐心的解释。
  “这个地方的小店,可有这个习惯?”宛兰急迫的问道,语速飞快,似乎迫不及待的就想证实这个事情。
  店长想了想,“应该大部分是这样的。”
  闻人一把拉过宛兰,“该回去了,别妨碍人家做生意。”他上楼梯打着哈欠,十分的疲惫。
  宛兰躺在塌上,却有些小激动——如果那个店长说的都是实话,那么千亿的名字很有可能会被找到。他一个人从长沙国过来,一定是找小店。但是要在偌大的汉中找到他,可是很有难度的。
  她左右冥想,想到一个关键点,千亿住的小店一定是最便宜的。以他那书生样子,即使在没有钱的时候,也会选择勒紧裤腰带,而不是去打工赚点小钱。
  想到这程度,她着实激动了一番,没有想到自己的推理能力有这么好。
  第二天的时候,她就去询问店家,了解到最便宜的小店有,总共就三家。
  汉中城很大,问完一家店再到另一家店需要走路半个小时呢。宛兰却不嫌路程麻烦,只要能找到千亿。最后再城郊附近的一家小店里,知道了千亿的消息。
  只是——
  那店长翻阅了厚厚的竹简,说道:“他很早就离去了。”
  “什么时候?”一听到这个早字,宛兰略微的泄气了。
  “大约是两个月前吧。”店长回答。
  只是几句话,就让宛兰失去了信心,低着头,哀叹着气。
  千亿,还是走了。两人,不知第几次的错过。他们之间的距离,又远上了许多。
  

第二十八章 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更新时间2014…11…12 15:09:47  字数:3106

 千里迢迢来到汉中,还是没能见到千亿。他离开汉中已有两个月,然后就没有了音讯。
  宛兰失魂落魄的走回来,那慢悠悠的、低沉的姿态,放佛一个鬼魅,从大批的人群中游走。街上的繁华,又有哪一次属于她呢?
  回到自己住的小店,闻人宏谦正悠哉的吃着饭,看着她心灰意冷的样子,赶忙倒了一杯热茶,“一大早就听到你要出去找人,找的如何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宛兰轻轻的说了句:“千亿,走了有两个月了。我也不知道他要去哪里。”
  闻人本就是乐天派,重重的拍拍她的肩膀(一点都不拘束),“不就是找不到人嘛,之后会找到的。现在我们赶紧吃饭,然后去下一个地方。”
  “问题是,我都不知道下一个地方在哪?”这一回,宛兰情绪有些失控,趴在桌上嘤嘤的哭泣着。
  闻人却显得手足无措,“别哭,别哭,别人看到,还以为我把你给怎么了。”
  宛兰感到心头堵得慌,之前所作的努力,再一次化作泪水从眼眶中洒出来。悠悠苍天,为什么老天爷要对她如此的狠心,事事都不顺她的意。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愿望,却要跑遍了大半个中国,硬是没有任何的结果。
  千山万水,真的是跨了一千重山,穿了一万条小河,走进走出几百个县城和农村。无论是人潮涌动的地方,还是些犄角旮旯,几乎每个角落,都找遍了,连千亿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她抬起头,泪水打湿了眼睫毛,在眼圈留下了痕迹。轻轻的说道:“让你见笑了,我很累,想回去休息。”
  如机械一般,回到了房中。将身子靠在门上,便觉一股热流从眼睛中滚落出来。抬头看看窗外的天空,带着幽怨。
  *
  直到中午,闻人才进到屋里,嘟囔着:“不就是找不到人嘛,至于伤心成这样?”也是,自己的心如他肌肉般的厚实,什么样的悲伤不过是昨天的事情今天就忘记。
  “知道你很难过,所以我带了解决的良药。”闻人到房中,看着趴在塌上沉默不语的她,不免有些心疼:“你说说看,说要去找人的是你,找不到闹悲伤的还是你。既然这样,那你当初就应该留在宛县,眼不见,只是不会那么烦。”
  宛兰沉默不语。
  “我给你带了解决的良药——好歹看一眼啦。”闻人晃了晃手中的东西。
  宛兰撇过去看了一下,“又是酒,我不想喝。”
  “喝一下嘛,再说了,你那么烦恼,喝了酒就可以忘记了。”闻人笑嘻嘻的坐在塌上,强行将她拉了起来。由于她身子软绵绵的,还费了不少的劲儿呢。
  打开那酒壶,一股醇香就飘了出来,在房间中弥漫开来。
  传说中的解救烦恼的神药吗?宛兰记得四年前的时候,在四会县跟蒋堂喝过一次,原因都是一样的。只是那时单纯的以为找到一个人是那么的容易,结果接触了现实的彼岸,就经受不住了。
  闻人拿来一壶,径直咕咚咕咚的喝开了,“酒当真是好酒啊——好久没有喝了。”
  宛兰轻轻的说道:“是想找个理由喝酒吧。”手不自觉的伸向其中一壶,闻了闻,那股醇香就急匆匆的往肺中钻去,然后激活了大部分的细胞。她试着喝几口,被呛住了,一大蓬的酒劲儿“轰——”的往头上冲,就要把天灵盖给顶起来了。
  “才喝了几口就这样了。”闻人居然鄙视了她一番。
  “少要你管。”宛兰也来劲了,又喝了几口,便觉得头晕晕乎乎的。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烦恼少了很多啊?”闻人已经是喝完了第一壶,拿着第二壶,往嘴中就是一倒。
  宛兰并没有觉得烦恼有消失多少,反而觉得眼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幻影,有些不真实。
  最先看到的,就是她心心念念要想见到的千亿。最初的见到的情景,在番禹城南惊鸿一现,在山洞中发誓要保护他。再然后,就是看到千亿进了大牢,她苦苦的相救,却又害的千亿被调到别的县城。接下来,出使夜郎国,来到千亿的故乡也依然没有见到他。最后见到千亿的时候,是在战火中重逢,然后在那狂华的一夜,深深的吻住对方,只求一吻天荒。
  想到这些就感到热泪盈眶,忍不住再喝一口酒,只是那些幻影又模糊了。他们之间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故事,虽然没有山崩地裂,但是那种清新,那种深情让人无法忘怀。
  虽然说不清,这份情感到底哪里吸引她了,可以让她这般执着这般奋不顾身,但是,不就像是一种浓浓的茶吗,越喝越觉得回味。
  “你就这么想见到他嘛?”闻人有些小迷糊。
  “是。”宛兰扶着头,渐渐的迷糊,却对于这种问题十分的肯定:“我就是想要见到他——就当是我的执念吧。”
  真是一种长达五年的执念啊,从认识到现在,他们见面的时间,加起来再满打满算都没有一个月时间,其中大部分都各自有自己的生活,然后两人频繁的擦肩而过。
  也只有这个痴女子,用了这么多年的时间,用自己的脚步,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只是为了能延续当初的美好。痴傻到什么样的地步呢?离弃了豪宅蒋府,离弃了自己的夫君和孩子,在孤独的路上,一个人出了南越国,孤身一人去往夜郎,再到长沙国,寻找千亿的路上,看不到尽头。
  酒中冲劲儿让她浮想联翩,有甜蜜有辛酸,而酒的作用就在于扩大那份甜蜜,将辛酸一点点的冲刷。
  宛兰接着酒劲儿,不断的述说自己和千亿的事情,“我不瞒你说吧,我是来自异世界的,然后遇到的第一个男的就是千亿。我不是说我花痴什么的,只是他给我的印象很深很深——嗝儿——与他的经历都是那种很纯洁很纯洁的,就像初恋一样——嗝儿——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寻找初恋一样,觉得初恋就是那么的美好,之后的恋爱都是不好的。”
  闻人摇头晃脑,嘻嘻的笑着。
  “但全天下就我一人付出行动,对于自己的恋爱,就要敢于追求——嗝儿——至于别人的眼光,我都不在乎。”宛兰揪着他的衣服不放,“所以,你敢嘲笑我,你就滚一边去。”
  “我怎么会嘲笑?我肯定陪你继续上路啊。逛这天地,真是自由自在。”闻人说起路上的山川美景,就会眼睛发光。
  而宛兰也没有继续回答,而是倒在了一边,昏昏的睡了过去。或许她的脑中,真在酝酿一种大梦吧。
  *
  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还是在白天。
  宛兰撑着额头,还是觉得有些昏沉。打开窗户,让清新的空气吹进来。却发现床的旁边,开了一枝花,不知名,但很漂亮。
  或许酒真的是一种解药的良方吧,喝过之后,除了头晕这样的副作用,但那些烦恼真的消退了许多。
  对于千亿的“提前”离去,宛兰反倒没觉得悲伤了,可以这么理解——她习以为常了,很理性的看待这么一件事。现在想想,怎么找到千亿才是主要的。
  下楼,看到闻人独自在吃饭,便问道:“有没有给我点东西啊?”
  “你都睡了一天了,我以为你现在还在睡觉呢。”闻人夹了一口自己吃。对于宛兰的情况,他可真没有暖男的精神,任她睡个几天几夜。
  宛兰坐了下来,也感觉到肚子饿了,看着他饭菜,不禁流着口水。可是闻人明明看到了,也没有喂他一口,实在没有同情心。
  “你怎么都不给我喂——哦,不是,给我事先点东西吃呢?”宛兰带着点撒娇的语气。
  “我不是说了嘛,还以为你在睡觉。”闻人一脸茫然。
  就知道这人没有关照人的心,算了,还是自己体恤自己。乘上饭菜后,又故意让店家再上一些好菜。
  “吃这么好,怎么不像昨天那样哭哭啼啼的呢?”闻人很是自觉,夹了好几口宛兰点的菜。
  宛兰皱了皱眉头,又从他碗中夹了回来,“托你的解药,我心情好很多了。我打算明天继续上路。”
  “你不是不知道怎么去吗?”闻人脸皮真够厚的,试探性的夹了宛兰盘中的一块肉。
  宛兰见状,漫不经心的用手拍掉他手中的筷子,不准他得逞。“我想他应该去了长安城了吧。他一直心心念念要去长安,为他的父亲平冤屈。”
  “真是同路啊。”闻人将自己面前的菜收拢了一下,像是防止她入侵一般。“我也要去长安,找找杨之水这个老贼。”
  “时不待我,我下午就动身去长安吧。”宛兰雷厉风行的再点一盘鸭子,还在他鼻子前晃了晃,然后收入囊中,吃的很欢心。
  下午的时候,两人再一次出行,往长安的地方而去。
  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但只要心里有念想,什么都觉得有滋有味。
  

第二十九章 精彩的蹴鞠比赛
更新时间2014…11…14 11:29:54  字数:5540

 带着份执着,两人又继续上路,往长安方向骑马而去。
  说起长安,两人多少是有些小激动。这长安是什么地方,无须讲太多,单单是汉室的政治中心,就足以让全国仰仗了。
  说起来挺惭愧的,宛兰穿越来到这样个异世界,却从来没有去过这样的大都市,而且,还是呆了五年的老汉民。所以要去到这样一个举国大都市,能不激动吗?
  况且从汉中出发,到长安十分的近。
  “你说去长安,我们要做点什么特别的吗?”
  两人共乘一匹马,沿着大大的官道行去。由于难以压住心中的激动,都不断让马加快了速度。
  在马上,宛兰不住的问着闻人宏谦,心中则是浮想联翩。既然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肯定要吃喝玩乐一番,接下来就是大大的购物。只可惜没有照相机,不然肯定多多的美拍几张。
  这还没有到长安城呢,就见许多的百姓都往一处赶去,十分的着急。两人停下马,拉住其中一个群众是怎么一回事。
  “你们来的可真巧啊,蹴鞠比赛就要开始了。”那个难以压抑激动的心情:“是本地两个很有名的社进行比赛,现在就要开始了。不跟你们说了,我马上就去了。”脚底溜烟,就立马随着大批的群众而去。
  “蹴鞠比赛啊,真是好啊,我们赶紧去看吧。”闻人拉着马也想加入这热情的狂潮当中。
  宛兰翻了翻白眼,这蹴鞠不就是古代的足球嘛,自己以前都从不看足球比赛,就算是世界杯都懒得去看,一提到足球就要犯困。现在说要去看足球,不就是纯心想让她打瞌睡嘛。
  可是闻人早就按捺不住,跟着几百个百姓过去了。宛兰想劝,哪里劝得住呢,虎着脸跟着去。
  走了两百多米,就看到一座城,不知是什么名字。这座城不算大,大约就是一千米见方,看不出有多宏大,相反,倒觉得很新。
  “这是什么城啊?”宛兰问旁边的一个百姓。
  那个百姓却白了她一眼,然后便好好的给她科普一番。据他介绍,这个城俗名叫“蹴鞠城”;建立在长安城东边百多里,其目的,就是为了踢蹴鞠还有斗鸡等。至于其建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高祖时候,他当了皇帝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于是,汉高祖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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