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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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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雪影鸿痕看官:
  你提到的三思与爹变身前后的性格不一致。转换得太生硬,脱离了原设定,我想我并不这样认为。对于三思与伍爹的着笔,其实我是很满意的。
  这个我想有必要在此解释一下的说。
  其实三思的个性在他接受现实向伍爹坦白的时候就开始转变了。但骨子里他的个性还是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青古时代,因此,我在前面第五章时用三思的嘴刻意提到了一句:和爹一起住了十八年,为什么我在我爹面前就是抬不起头来?也许,这只能算是文中的一句话,但其实我是用来做了个小小的铺垫,以此慢慢介绍三思的两面性。因为敬、爱伍爹所以下意识的不想把自己原来与假道士一样的性格表现出来,而是想在伍爹面前表现出自己完美的一面。当然这个个性其实也是三思的真正一面个性。而在第七章借用三思情急之下的真情真性流露,我把三思的真实个性放在了水面。
  而在三思经历了突然而来的被自己敬重的爹压在身下拥抱的事情受打击的程度可想而知。在这里我并没有刻意提到三思的内心变化,而只是借用了他的偶尔想起却不肯承认爹会对自己做这种事来表现自己内心的伤痛,也正因接受不了才会有精心策划的离开。
  由自己爹展示轻功拦阻自己,三思便可知道事情不对,到用天眼偷看真身,偷偷画符到冷静与花七周旋再到对敌用符,釜底抽薪的把最后的最强的符全都用给了伍爹,这一系列事情其实是在表明三思的个性其实是个精明到骨子里的人也是个习惯自己给自己铺后路的人。卷三的题目,其实也在水面下表明了三思的心里对伍爹的看重而因为自己一直求道却并不是很自知而已。
  再者,我想为三思再说一点。便是我在小鬼难缠的章节里,借用花七的嘴形容三思的外表及特征。花七有一句话是很重要的。“嗯,感觉上,这世上所有动人的东西都在你眼里啦,所有的想要的东西都在你眼里啦,旁人只需看上你一眼便要把人的魂勾了去,死也甘愿。”
  这一句话是包涵了很深的含义的。
  一个人真会有容纳世上所有动人的东西的眼睛么?伍三思是有的。但他的眼同时有着像是看透世间一切的清澈眼神,可是不让人看个仔细呢,又变成了一种奇特的懒散与奸狡相混合的灵动纯真。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有人看到三思的眼便像能从中看到自己最深刻的欲望?我把我对三思的形容写在了这段话的背面:三思其实是有着捉摸别人心理然后根据别人的需要而改变自己形象的一种特长。这也是三思擅于利用别人给自己先铺路的特长。然后,三思又因为求道而保持了真。这里小小的运用了皮格马利翁效应。
  花七会那么快的喜欢上三思,就是因为三思在见面的时候极快的把握了他的心理而适当的把自己变成了他心里喜欢的对象,以此来保全自己。而在遇见宝印时,三思出于自保的无意识又把这种特长用到了对应宝印身上。
  假道士说:青古,你慧心,却无心。便是对花七这段话的意指。也是在暗里指出三思其实是个极自私的冷眼旁观的人。而三思在这世却为什么总是在我爹面前抬不起头?三思并没有去深刻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不像自己的委屈求全为什么会听伍爹的话。这表明他已经不是青古思想上保留了青古,但这世,他是真正的为人了。不再是个旁观的修道的人,而是个在红尘里打滚求道的活人。
  再生,便是意味着从头活起,慢慢长大。
  在后文里,我会慢慢的把笔墨着重于三思身上把他的个性的魅力慢慢释放出来。
  而伍爹,则是有意为之的。
  一个人是人,还是入魔其个性是必然会有不同的。就是电视里的一样没有人与魔时还一般。
  虽然是在自己明白的情况下入的魔修成的真魔,但性格上正因为之前的太过压抑,而在成魔后全部释放了出来。就像三思伍爹也只想在三思面前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这其实是两个人性格里都害怕失去对方的一种爱的表现。
  再者,我曾在前面番外里提到过伍爹的心思,我不想这孩子步上我的路。这也是我为伍爹埋下的一个小小的性格陷井:伍爹的生前他的过去。他的喋血的过去。一个喋血的人是会沉默的接受周围?在入魔后再度保持自己的个性不变?之前的沉默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心灰想遗弃之后则是对生活的向往。经历了最爱的三思的死伍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不能再失去。也正因为压抑后的爆发,因此伍爹的性格便充满了对爱对失去的小心翼翼。这样的伍爹是脆弱的不堪的。这也正是他的魔性的表现。
  我在文的后面提到鬼切丸里的女孩,因为鬼切丸斩杀了自己生下的鬼,结果因为母爱的深刻,自己最终变成了鬼,与伍爹又有何不同?他们同样失去,然后同样因为害怕、绝望与愤怒,导致了性格及肉体的变异。
  我下手写人物的时候,我想我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总是挖了很多的陷井,在人们最不经意的地方最不设防的时候。而这些陷井,所起到的作用,则是想用来更生动的表现人性的两面性而不是一味的表面。
  而这种渐进的表现手法,看番外一时伍爹的感情表白可看出。一开始,伍爹认为三思是自己与青青的孩子,然后在感情的渐进后,表现则是你都是我伍文武的儿子。接着,便是伍爹开始想不起青青的模样,这时他对三思的爱已经在质变而潜意识有感觉以至于让他惶恐而又小小的幸福。
  我也想,我要写的不是一般的那种所谓的感情文而是一个深刻的竭力让每个人物都鲜活的真实的人性文。
  敬请再与关注点评,提点不足之处罢。

  第二十三章 有缘千里

  
  
  门外,并无任何人影。
  杏儿又一闪,退回我怀里。
  宝印啐了一口,道:“爷爷的,跑得倒是比兔子要快。要是让俺知道是哪个王八羔子,定要剥了他的皮。”
  荷花的脸有些红了。两个黄衣女子手中亦停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弹唱。
  宝印提了酒,干脆起了身道:“算了算了,都扰了和尚俺的兴致了。算算时辰也到了,不如小兄弟随我去看美女罢。”说了,便笑嘻嘻的伸手想摸杏儿头,杏儿哼的一声把身子整个都钻进了我怀里。
  “臭和尚,竟想占我便宜。三思,得了空子,你可要帮着我好生修理他。”
  我好笑,随口应承了,荷花已经挑了细竹帘子,下面,正临着楼厅。
  厅里人声窃语,挤得水泄不通,桌椅已经并成了排拼在一块。杏儿好奇的探出头,眼睛四下乱飘。
  我心不在焉的看着对面的雅厢。这笙生乐的楼,呈四方形,对面雅厢也像我们这般,挑了帘子,帅哥美女秃顶发福的都挤在一块看热闹。
  独独不见先前那个笑得像花七的年轻人。
  “三思,莫找了,那人已不在啦。你看你看,美女出来啦。”
  我眼前一花,随着杏儿声音响起,在眼前浮现的竟然是个半祼美女的幻像。我未反应过来,那一对白花花的巨胸蓦的顶上我胸膛。
  “噗——!”
  “咳咳——”
  “小兄弟,你咋啦?”
  摇摇手对宝印示意自己无事,心里却连苦笑都笑不出了。
  自己真真是师父说过的脑袋里全是浆糊,竟然被杏儿这个老招又摆了一道。
  杏儿躲在我怀里窃窃的笑了起来。
  这小妖精,我怎么着就得罪她了哩?
  百思不得其解,在宝印的眉飞色舞的解说下,我看了一出类似选美一般的活动。唯一不同的,则是每个女子出场表演后便有人高声叫价。价高者,欢天喜地的搂了女子欢度春霄。
  这让我想起那晚,自已被爹压着……
  ……不行,不能想!
  我不能想!
  想用力甩头甩掉脑子里的回忆,我在心里念着:想别的什么想别的什么。
  然后……
  我想起了杏儿的幻影。
  那一对顶住自己的玉峰。
  嫩白、柔软。
  想起……
  爹的身子那么烫,有力的粗糙的手分开自己的腿……
  不要想!
  不要再想!
  伍三思,你不要再想!
  你是道士!
  你一生要追求的是道!是道!是道!
  假道士说过的,假道士说的是什么呢?
  快想起来!
  ……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要心如明镜,神定澹台……
  大概我脸上表情换来换去得极是精彩,等自己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宝印搂了荷花,嘴里灌着酒,笑咪咪的看着我。杏儿也跳到了桌上,歪着头咧着嘴……应该是在笑……
  我听到哄的一声,脸上便火烧了似的,可背上又有冷汗出来了。身子也跟着有些热。
  “我……酒劲上来啦,去吹个风……”
  “哦?小兄弟,莫不会是看中哪个美人了?动了春心?”宝印挠着头,眼睛瞟了杏儿一眼,极是严肃的板着脸道。“既来便是要尽了兴才回去。你看中哪个了,尽管与荷花说。”
  杏儿喵的一声尖叫,突然冲上前去便抓了宝印脸上几条血印。末了,不待宝印与荷花反应过来,她已退至一边,把掌在我衣裳上蹭了又蹭,这才钻进我怀里。
  宝印呆呆的举着筷子,连菜掉进了杯里也不知,半晌才回过神来,一摸脸,哀嚎一声:“俺的鼻子啊~!痛痛痛,痛死和尚俺啦~!”
  我还能做什么?
  只能摇头叹气,然后在荷花哀怨的眼光里带着杏儿赶紧逃出雅房。
  “三思,你真的看上哪个美人了么?难道,我便不美么?你不喜欢我?不想与我共渡春霄么?”
  杏儿一路在我心里叽叽歪歪,我已经懒得回嘴,直接施了定身术,封住了杏儿的嘴。看看四下无人,把杏儿偷偷放花盆后一放,问了方向,直奔茅厕而去。
  怎生办才好?
  这身子竟是不受控制的热了起来。连带的,我总是不停的想起杏儿的幻影,那对胸,想起爹的手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感觉。好怕,可是偏又制止不了的想。想忘了,可回忆竟然更加清晰起来。
  我大口的喘着气,靠在壁上。整个人已经听不见那隐约的丝乐俏骂娇笑声,只听到这茅房里,自己的心跳得如战鼓在擂,又快又急;听到自己的血液在奔腾咆哮;听到自己的呼吸又粗又重又急。
  我是怎么了?
  我变成野兽了?
  我现出妖身了?
  怎么控制不了自己?
  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
  手,我看着自己的手,不受控制的,颤抖的伸向腰身……
  “谁?”
  空寂的空间里突然响起一声轻轻的舔物声。听在我的耳里,却不啻于一记惊雷。
  我全身不自觉的紧绷,妖气也在体内蠢蠢欲动。
  总算是回过神来了。
  声音马上就没了。
  难道是我疑心生暗鬼?
  “天地五识,神人共鉴!”
  默念搜神诀,我再度睁开眼,慢慢看向周围。
  一切景象在我眼里已如无物,一切物类动静皆入我眼。
  然后,我看到,在右手处的茅房外,壁上正紧贴了一个人头。两只眼正透过两个细小得不能再细小的砖缝,全神贯注的看着我。
  “神鬼有识,借我真身。”
  抬手,一拳挥出。
  随着一声硬物碎掉的沉闷响声,那人“啊”的一声痛叫,身子向后一跌倒坐在地上。
  我双手抱胸,冷眼看着那人揉着脸,一脸懒洋洋的笑。
  却正是那个笑得像花七的年轻人。
  花七的笑,很纯真,像无邪的孩子。
  这个年轻人的笑,很无耻,像个市井混混。
  “唉呀,你继续你继续,当我不存在就是。”
  闻言,我又听到我的脸哄的一声烧了起来。真想拿了什么把这人的嘴给堵上就好。
  “唉呀,竟脸红了,莫不是还未与小七圆房?不曾想你会这般清纯得紧,看得我的心里都痒起来了。怎生办才好?”那男子站起身来,一个人像失了神般自言自语,然后突然咳嗽了两声,板正了脸。
  “初次见面,我是花七的大哥,花哥哥。”
  哈?
  花七的大哥?
  花哥哥?
  “小七一向没眼光,不过这次眼光竟是上好,可惜他太小,功夫不如我好,不如,你跟了我罢。”
  手上的温暖提醒我回神。男子正捏着我的手来回摩梭着,一脸热切。
  我想我不再怀疑这个人的身份了。
  我突然很想对花七说一句话。
  ——
  小七,你大哥,真的很变态。
  **********************************************************
  这一章里,我们的三思终于有了凡人的感觉。哈哈哈哈,写得偶好爽也很不好意思的说。现在才特别后悔当时为了偷懒,用了第一人称。结果写着便感觉自己受到了骚扰,自己第一次有了冲动(寒~偶表男滴,偶,偶是坚决不会有滴,呜呜呼,哀哉,这次真的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咳咳,还是回来讲已经两晚没讲过的灵异小故事罢。这次,春水要讲的,是身边的同事家所发生的故事。是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才过完年,大概三月初的时候,有天同事早上说起家里发生的一件怪事。
  她家就住在我们单位不远处。从我们单位往大路上去,走一半,便有条路拐向左边。而她家则正在这条路上去的五十米远处。后面是人家建筑公司的单位房,用围墙围了。正对着,就是报社的围墙。顺着路往上走,她家就在右边马路边。一个小小的坪,左边是柴房,正对着是堂屋。屋后,则是小路、田,通向我们单位到大马路的口子上。
  她说,昨天晚上七点钟左右,正在家里吃饭,突然看见天上掉下个橙子大小的红色的火球来。正好掉在她家柴房上。家里人再看,那个火球闪了一下光,便不见了。然后突然又出现在堂屋正中,一跳一跳的,满屋乱窜。有时在凳上,有出现在桌上,有时候又出现在房梁上……家里人和她跟着想拿东西把那火球罩住,可那火球却一下子不见了。
  几个人满屋找着突然又看到火球出现在坪的角落里,然后都追了出来。 这时,正好有个男的,大概三四十岁吧,推了个单车往上走,正好走到她家门前。那火球突然一闪,不见了,然后又嗖的一下落在那个男的脚边,消失,不见。
  这突然的变化吓得那男推着车动也不敢动。
  这件事,我们其中年长的同事说:是火秧。
  听这个年长的同事说:红色的火球一样的东西是火秧,红红的,若是在谁家出现,那家那一年里便会有火灾。绿色的,则是祸秧,谁家出现了,便在那年内要倒霉透顶罢。末了,还说,不管是火秧还是祸秧,都是坏兆头罢。
  我们都嘱了同事在那年里小心火灾。事后,这件事虽然在心里,但也慢慢被我们不再关注了。
  到了八月,因为那个岔路口没有路灯,因此便有人打抢了。我们听到好几次,同事说,就是她家再上去点租房住的一伙年轻人做的。有天,有个女的在那里被人抢了包,包里五百元现金,因与她大弟认识,便托她大弟找认识的其中的一个人把包弄了回来。
  晚上九点多时,有几个人穿着便服在她家门口问她弟媳:某某住在这里么?
  当时她弟正光着膀子,走到门口一看,好家伙,五六个人来着,那模样像是抢包的叫了人来报复了。于是趿了拖鞋便往小路跑。
  那后面的几个人叫了两声站住,有一个掏了枪出来便是一枪。她大弟一直跑到大马路上才倒下去。路上全是血,子弹从背后斜上,穿过肺,还打穿了劲动脉。
  开枪的,是公安局的。
  这事闹得很大,后来闹得满城风雨,公安开除了那个开枪的,赔了十万块才了了事。
  同事在我们面前哭着,说:想不到,真的想不到家里竟然会发生这么大的惨剧。
  便是我们,也都一时无语。
  为这火秧、祸秧的神奇。
  这是我身边亲身经历的事情,现在写着,都能回想起同事憔悴的脸和止不住的眼泪。一个家庭的悲剧竟然这么不可思议的发生了,难道真如某些奇幻小说或聊斋般,这世上,真有很奇怪的超出科学的东西存在么?
  有没有,我想,任何事情,总是会有些预兆的,不管是天意,还是人为。只是如何理解便只能看自己了。
  春水记于零六年一月九日夜八点三十五分

  第二十四章 借汝之眼

  
  
  我长这么大,除了痛扁过牛鼻子假道士外,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动用暴力。
  但是这次,我实在忍不住。
  这个叫花哥哥的家伙,不是一般的讨厌,而是非常非常的讨厌。
  我第一次有种想杀人的冲动。
  但我觉得我还算是个比较理智的人。我只是把花哥哥打得满头是包,两只熊猫眼,嘴巴有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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