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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大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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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一从哈大全身边冲出来,顺手一刀砍开了余虎的咽喉。

跟着是赵士和王寡妇也冲了上去。

赵卫弯弓搭箭,连续三箭,把余家三个弓箭手射倒在地。

手下冲上前,哈大全很耐心的装好火枪子弹,大步走到余芥面前。

当面前出现黑洞洞的枪口时,余芥都吓傻了。连说:“哈领饶命。哈领饶命啊。”

“叫他们停止抵抗,不然我就杀了你。”

余芥大喊:“都住手,都住手。”

家主都投降了,家丁也没法在打下去了。从战斗开始到战斗结束,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余家的家丁就被打散了,许多人夺路而逃,剩下的人都成了哈大全的俘虏。

哈大全也不客气,在余家的车里翻腾一下。

找出四百余两银子,还有许多的粮食和财物。银子哈大全全部接受了,粮食抢走一半,财物分给了手下的兄弟。

一下子,余家只剩下六辆空空的大车。

余芥眼泪巴巴的看着,心里在不停的流血。他原以为女眷会遭到污辱,没想到哈大全很礼貌的善待了女眷。

在沈阳,袁三一家的惨剧,让哈大全心有余悸。他对欺负女人的事情很反感,加上队伍里有一个王寡妇。在哈大全的要求下,男人们都不敢做出过格的事情。

如果私下里用食物银钱买乐子,哈大全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妇女的事情要是被哈大全抓到,先砍小脑袋,在砍上面的脑袋,绝不手软。

花钱买乐子就无所谓了,难民为了活命啥都愿意干,用身体换一顿饭吃,是许多女人无奈的选择。

余芥原本的气势都没有,他苦苦的哀求。“哈领饶命啊。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触怒了哈领的虎威。求领给小老儿一家留一条活路。”

哈大全清点了战利品之后,也没有继续为难余芥。

“余先生,你当初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我也不会为难你。”

“小老儿知道错了。哈领饶命啊。”

“你放心好了。我拿了你的银子,就不要取你的性命。你的家丁都被杀散了,独自走太危险,就跟着我走吧。”

余芥卡巴着眼睛,不知道该做何选择。

哈大全说:“我们要一路进关,你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

余芥想了想,他的家丁都被杀散了,单独行走必然还会遇到抢匪。余芥一家也只好跟着哈大全走,希望哈大全不要再起歹心。

他们心中怀恨着,想着找机会报仇。

特别是余芥,他已经盘算好了。等进关之后,马上到衙门报官把哈大全一伙都抓起来。宁可花银子,也要把哈大全等人弄死。

哈大全也不在意余家的坏心,在他看来余家不过是一群肥羊。在哈大全的手下中只有强盗出身的赵士反对带上余家。

“少爷,有钱人没有好东西,不如把他们杀了了事。”

哈大全摇摇头说:“做事要给人留活路,我们拿到了钱粮,就不要为难他们了。”

“少爷,余家是辽阳的富户,为富不仁是结交不得的。”

“这事,我自有分寸。”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难民生活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哈大全抢走了余家的财富,也解决了队伍的钱粮问题。

接着哈大全又壮大了一下队伍,沿途招揽了一些青壮男子入伙。滥竽充数哈大全是不要的,他招人有三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必须是辽东本地人。南人胆子太小,还是辽东本地人实在,给些好吃就死心塌地的拼命。

第二个标准是必须有家属跟在身边。队伍保护他们家人的安全,供给他们家人食物,这些人才能够忠于团队,忠于哈大全。

第三个标准是必须作战勇敢。

有了以上三条标准,哈大全招的人数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却有着很强的战斗力。

几次与别的流氓群体生摩擦,这一百多人都能打敌人杀退,抢夺更多的粮食财物。很快队伍就增加到了一千多人,队伍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不像其他的流民群体那样混乱。

不过其中也有不安定的因素。

就是强盗出身的赵士,一直看余家不顺眼。他在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到哈大全面前告。

“少爷,姓余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辽阳的时候作威作福惯了,金兵一来这个驴*的比谁跑的都快。他带着六大车东西一看就是个贪官,您看第三辆车的车轮印子有四指深,上面装的肯定是硬货。”

哈大全最近也看出了端倪。便问:“当真如此。”

赵士压低声音说:“我们当时搜索的不仔细,余家的硬货一定藏在车的夹层中。我们不如杀了姓余的,把货都吞了。”

赵士不愧是干过强盗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本职工作。

余家的户主余芥是沈阳附近的地主。余家祖辈是商人,专门和辽东的蒙古人女真人做茶马生意。有了本钱后在沈阳附近买房子置地做起了地主,到了余芥这一代已经不太像商人了。

人有了钱,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就会想提到自己的品味。在明朝的时候,提高品味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

余芥显然没有读书的天分,三十多岁就考了一个童生。最后本人花钱捐了个举人的出身。

余家的生意是祖业一直经营的很好。可是建州女真造反建立了后金之后,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原来的主顾变成了土匪强盗,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再想着去冒险。

当金军打到沈阳城外的时候,余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努尔哈赤还没到辽阳城下,余芥就买通城门官,全家逃出了辽阳城。

由此可见,余芥很有先见之明。

余芥虽然不是当官的,可在赵士眼里有钱的大概都是当官的,只有当官的有钱有文凭。赵士要抢劫,却没有保密意识,他这边和哈大全说话,感觉自己声音不大,可另一边的余芥全都听到了,所以赵士当初做强盗做的很失败。

保密工作很重要啊。

哈大全往余芥那边看了一眼,见余芥也在看这边,便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这一笑没关系,余芥差点紧张的心脏停止跳动。

余芥本来想用钱稳住哈大全,跟着哈大全等人一路逃到广宁去。在广宁停歇一段时候之后,在全家进关返回山东老家。顺便到官府告哈大全一状,把损失挽回一部分,心思不可谓不歹毒。

如果哈大全动了歹心,他们全家二十几口子就全完了。车里存的五千两翻本用的银子也都得成了别人的,余芥怎么可能不害怕。

五千两银子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在明朝末年市面上最缺的就是银子。

中国不是个盛产金银的国家,就连铜矿都很少。当时明朝商业物流十分的达,物资丰富,可银子就这么点根本不够流通。在加上中国人有攒家底的习惯,喜欢把钱埋在地窖里不拿出来花。

很快问题出来了,换现在的说法就是通货紧缩。

对一个高度达的市场经济体系来说,通货紧缩是灾难性的,会对市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朝廷也考虑过行纸币。但当时没有规范的准备金制度,朝廷的公信度又不高。纸币都是胡乱印刷的,根本不值钱,明朝行的宝钞和烧纸也没啥区别。

当时银子是很贵,是很实在的硬通货。不像现代社会的纸币,通货膨胀几十倍上百倍。行货币的银行,在无形中剥夺着所有人的财富。

现在市面上什么都贵就钱贱,1oo元拿出来眨巴眼的功夫就花没了。

银子不一样,银子是很贵的。

按照明朝户部的规定一银子能买二石米,接近4oo斤,按一斤2。3元算,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等于92o元,五千两银子就相当于一笔46o万的巨款。

这还是朝廷的规定,明朝末年银贵钱贱,抵个七八百万不成问题。

现在哈大全没钱,赵士一提,他还真有点动心了。

可是往周围看了眼,哈大全也不敢动手。现在余家算是自己人,余家要是对自己人动手,这人心肯定就散了。

到时候有命拿,没命花就惨了。

哈大全摇摇头说了一句。

“做事留后路,做人要厚道,我可是个厚道人。”

赵士翻了翻白眼嘟囔道:“你还是厚道人?”

“你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啥都没说。”

“量你也不敢。”哈大全抬头看了眼天色,已经快要入夜了。“叫大家找地方宿营,这次轮到你和王八一去找吃的了,赶紧去吧。吃饱了再回来。”

“俺马上去。”

赵士叫上王八一带着十几个人走了。他们要怎么弄吃的,哈大全不管是抢劫是打猎,随便怎么干都可以,吃饱了带着东西回来就行。在抢劫过程中抢到的财物归个人所有,但吃的绝对要归公然后按劳分配,敢范规矩的人只有一个结局,就是被撵走。

在这片冰天雪地中,被赶出队伍只有死路一条。

扎下营地,王张氏带着几个女人生活做饭。按照个人在队伍里的职务,对队伍作出的贡献分配。

每人一份,连哈大全也不例外。

黑子也有一份吃食,作为哈大全的爱犬,黑子做出的贡献也十分巨大。黑子是一个优秀的猎犬,带着大家出去狩猎,每次都有很大的收获。

在队伍里,黑子是很受欢迎的。

营地扎下不久,余芥偷偷了找了来。

“哈少爷,您有空吗?”

“你有事吗?余先生。”

        第10章 难民生活。婉儿。

难民生活 第10章 难民生活。婉儿。

哈大全没打算动余芥。出来混要讲道义,过度卑鄙无耻,早晚会弄得众叛亲离。黑社会电影、漫画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事例。

只有讲义气的老大才能收拢人心,虽然做老大一般都没有好结果。

哈大全没有起歹心。

余芥却很不放心。

赵士的提议把余芥吓坏了,在他眼里哈大全就是个强盗头子,为了一家老小的安全,当天晚上他就抱着一千两银子过来。

余芥偷偷的抱着包裹,来到了哈大全的住处。

哈大全的住处就是一个四处漏风的简易帐篷,上面全是补丁条子,没有一块完整的布料。按照现在的条件,睡觉的时候能有个遮盖就不错了。哈大全手里的食物和财产都放在门口的大车上,有黑子看着不怕有人偷,也没有人敢来偷。

余芥一进帐篷就给哈大全跪下了,哀求的说:“哈少爷,您饶命啊,饶命啊。”

哈大全正在吃烤馒头。余芥一下跪,把哈大全闹得一愣。“余举人,你这是干什么啊。”

余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哈少爷,求您绕了我一家的性命吧。我上有老下有小,是几十条人命啊。哈少爷的恩情,我余芥永世不忘。”

余老头也一把年纪了,哭的这么凄惨,哈大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放下烤馒头,他把余芥扶了起来。开解道:“我说过要杀你吗?你不要听赵士胡说,我收了你的钱财,自然会保护你一家的安全。”为了活跃气氛,哈大全开了个玩笑。“我还担心余举人将来报官抓我呢,到时候,可就是我求余举人您了。”

这个玩笑绝对能把余芥吓死,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余芥吓得脸色苍白急忙又跪了下来连说:“小老儿不敢啊,小老儿不敢啊,哈少爷千万别听信谣言,小老儿决计不敢去报官。”

看余芥紧张的样子,哈大全心想:这老头不会真的想要报官吧?

在这个时候哈大全真有了杀人的念头。

余芥急忙把带着的包裹递到哈大全面前。“哈少爷,这里是一千两银子。小老儿只求一家能平平安安的到广宁,还请哈少爷笑纳。人人都说哈少爷是重义气的豪杰,我看哈少爷身边缺个使唤人,等回去我给您送个丫鬟过来伺候您。”

余芥送银子说好话,还愿意把家里的丫鬟送给哈大全,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这是可以理解的。

“老余,你挺有钱啊。厉害。”有白来的银子,哈大全马上就笑纳了,“这银子我本来是不应该收的,我现在收下也是让您老放心,至于丫鬟的事情就不必了,我光棍一个有个女人在身边跟着不方便。”

不是哈大全做人清高,而是余芥家的丫鬟长的难了点。经过几天的观察,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不然哈大全早就动手抢了。

“余举人放心,哈某一定会保护你们安全到达广宁的,我收了你的银子自然保你全家的安全。”

“是。是。是。”余芥连连点头可就是不离开。

“余举人还有啥事,直说。”

“这个。”余芥很为难十分为难。

哈大全只收钱不要女人,余芥实在是不放心。他一家二十几口子,现在都掌握在哈大全的手里,如果哈大全突然想要银子,可以在任何时候杀了他们全家抛尸荒野。基本不会有人报官,因为周围的人都是哈大全的人。

这时黑子从帐篷外面溜进来,在余芥的腿边闻了闻支出獠牙,出低沉凶恶的鼻音。

显然黑子不喜欢这个胖胖的余举人。

余芥吓得不敢动,他可是看到过黑子咬人的。在哈大全的营地里,没有人不害怕黑子。

“黑子,别闹,这位余举人是朋友。”

黑子很听话,马上就安静了下来。跑到哈大全脚边爬在那里,哈大全用手挠着黑子的脖子,黑子很享受的爬在那闭上了眼睛。

余芥害怕的要死。

就在这时外面冲进来一个少女,跪到了余芥的身边向哈大全磕头说:“哈少爷,求你绕了我爹,我们余家决计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哈少爷的好处,我们全家会记一辈子的,求哈少爷不要听信小人的调拨。”

看着少女,哈大全惊呆了,好美的人儿。

少女穿着十分的朴素,不施胭粉,头上的银椽是唯一的佩饰。她跪在余芥的身边,身体害怕的抖动着,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哈大全,让人生出一丝怜悯感,不忍心伤害这个孩子。

哈大全问:“你是谁?”

余芥忙说:“这是小女婉儿,小女年幼无知,冲撞了少爷的虎威,还请少爷恕罪。”

哈大全恶狠狠的说:“小丫头胆子不小,不怕我杀了你们全家吗?”

余婉儿来是一时冲动,她怕哈大全伤了余芥。现在她害怕了,后悔了。看着哈大全阴沉着的脸,她才意识到,她面对的是一个恶魔,一个强盗。虽然这个强盗还讲些道义,但终归还是一个强盗。

余芥急忙跪拜求情。“哈少爷恕罪,哈少爷恕罪啊。”

余婉儿吓得瑟瑟抖,一对眸子里滚动着晶莹的泪花。

“知道害怕了?”哈大全满意的笑了。

作为一个混混。如果不让人害怕,还怎么混下去。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就算抢小朋友棒棒糖,也是必须做的。不需要所谓的罪恶感,只要让所有人都害怕就可以了。

一个成功的混混,就是让所有人都害怕。

现在的哈大全很成功。

婉儿害怕了,她像误闯进狼群中的羔羊般惊慌失措。余芥心里不停的埋怨女儿的鲁莽,要是开罪了哈大全,他们全家都得死。

紧要关头。余芥展现出来老城的一面,他深吸了几口气下定决心。

余芥咬咬牙,为了全家老小牺牲一下吧。作为一个商人,他认为什么都是有代价的,想要不让哈大全起贪念,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为自己人。最亲近的自己人,自然就是亲戚了。

余芥接下来办的事情,就不可谓不无耻了。

婉儿为了求父亲而来,现在却要成为一个牺牲品。

        第11章 难民生活。娶媳妇。

难民生活 第11章 难民生活。娶媳妇。

余芥很无耻,想到的无耻,绝对的无耻。

“哈少爷年轻有为,将来必然有一番作为。我见哈少爷身边没有人侍候,应该也是尚未婚配吧。余某的小女婉儿待字闺中,还没有许配人家,余某愿意将婉儿许配给哈少爷为……为妾,不哈少爷知意下如何。”

“……”哈大全惊异的看着余芥,揉了揉耳朵,确定是不是听错了。

婉儿更是惊愕的看向父亲不敢相信一切是真的。

余芥把婉儿推到了前面。“小女今年虚岁15,从小习得女红,长得也清秀。”无耻的余芥开始推销自己的女儿,“婉儿,还不见过哈少爷,跟着哈少爷可是你一辈子的福气啊。”

哈大全捏了把大腿,这是真的吗?应该是假的,不痛,怎么毛茸茸的?难道裤子上长毛了?

黑子迅的跑开,恼火的表示抗议。

“汪汪汪。”在表达完抗议后黑子跑出了帐篷。

哈大全顺手捏的是黑子的脖子,也难怪会觉得毛茸茸的。

婉儿不敢相信的看着父亲。“爹。你。”一阵又气又急,婉儿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孩子。孩子。”余芥接下来做了更无耻的事情,他把婉儿放在哈大全的床上。“少爷,您帮我看着她,我去找大夫。”然后余芥跑了,在没回来,更没有找来大夫。

余婉儿成了献祭给哈大全的祭品。

哈大全是不了解余芥家庭成员的情况。婉儿是余芥一个通房丫鬟生的。余家有钱余芥娶的小妾就有三房,儿子女儿七八个,丫鬟生的女儿根本就不受重视。婉儿的母亲是正室的通房丫鬟,在家里的处境才好一点,但丫鬟生不出儿子,是没有机会扶正做妾室的。余芥也不太重视这个女儿,抛出一个无关紧要的女儿,换的全家的安全也是值得的。

婉儿来救父亲是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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