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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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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芹写四时,我以为以写夏为最精彩——因为夏最难写。春、秋皆较易从事,而雪芹于此却反较少用力,只是淡淡写来,不肯多多落墨。倒是寒冬又一难写之季节,他反又写得极为传神入境。总之,他处处不落前人“套”里。他的办法是:虚者实之,实者虚之;难者易之,易者难之。完全出人意表,翻新破腐,有意“革命”(革文章的命)!
  节令中,上元、中秋最要紧。四月二十六是宝玉(雪芹)的生辰,出以特笔——试看第二十七、二十八回与六十二、六十三诸回的书文,写得真到了花团锦簇,令人眼花缭乱,如行山阴道上,无可形容,只好借旧日评点家的话:“真好看煞人!”
  四时,天地之运会,日月之交辉,人在其间,在在受其感召推移,身心随之而不停地迁化,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孔仲尼与汤显祖,同其叹慨。陆士衡、曹雪芹又同其领悟——这能说成是“小事一段”吗?能批为“多愁善感”乃文家“病态”吗?
  究天人之怀,通古今之变,太史公之志也。吾辈凡夫,又何以究雪芹之心,通红楼之字哉。思之思之,岂“一部小说”之识见可以了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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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朱楼?绛楼
“红”有很多代字,如丹、赤、茜、绯、朱、绛、,皆是也。但亦不能胡乱替换,须知各有所宜。比如“红颜”之薄命,不可以换为“丹颜”;“绛河”岂容改作“茜河”?盖汉字组联之方,其理微妙精奇,此所以为人类之奇文,民族之灵慧也。
  至于“红楼”,似乎可以变换成文而不害义者,只有“朱楼”与“绛楼”。“赤楼”就不成话了,难听了,可笑了。“茜楼”、“绯楼”,不可想象。
  雪芹的书,“红楼”一词可以换为“朱楼”。然而,“朱门”、“朱邸”却绝不可以改换为“红门”、“红邸”。“丹门”、“丹邸”也没听说过。
  “红尘”从未变为“朱尘”。“红妆”更无法易为“朱妆”“丹妆”“赤妆”……
  “红楼”可易为“朱楼”,雪芹笔下已有三例:“红粉朱楼春色阑”,一例也。“卷朱楼罢晚妆”,二例也。“昨夜朱楼梦”,三例也。
  至于“绛楼”,就是康熙太子的“绛楼十二不飞尘”之句。
  绛色,实际是红深而透紫的颜色,“万紫千红”,“姹紫嫣红”是泛言对举、不必细分之词。紫者,红中夹黑而发暗之色也。是以“紫楼”亦无此语可入得诗词。
  奇怪的是,“绛楼”却又可以用得。
  “绛”有仙家气味,又显得庄严厚重多了些。是以“绛楼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联原是“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咏雪景而以仙岛绛阙为喻,是其本义,与“红楼”不同。
  但我以为,太子胤的诗,雪芹见过,“绛楼十二不飞尘”,启发了他写“幻境”的“飞尘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儿之所专,别无夹杂,遂又与“红楼”之本义(美人所居)可以联通了。
  诗曰:
  绛楼十二绛河槎,绛袖垂栏烛照花。
  谁把红楼译朱邸?将男混女乱喧哗。'注'
  '注'
  此谓有将“红楼”译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权贵之男性府邸之词取代了原著“红楼”为女儿之琼闺绣户之所。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矣。
  

《红楼》之情
要想读通了《红楼梦》,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笔下的这个“情”字。
  雪芹自云:他的书是“大旨谈情”。他自喻是“情僧”,书是《情僧录》,而这是因为他“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个“情”,才是天地万物的“核心”——否定了虚假的“空观”,所以放弃了“空空道人”这个原名。然后,又借贾雨村之口,阐明天地生人,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秉赋于人,便为“情痴情种”。又后,宝玉梦游,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而聆曲的开头即是“开辟鸿谁为情种”。此清楚喻指: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便如痴者,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所嗤所谤。
  在回目中,写出了“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应作柢)”。在“判词”中,则有“多情公子空牵念”之语。其他诸例不必备举,已然昭彰显著,略无遗绪了。
  在过去,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言情小说”一目。这“情”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谓“爱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见钟情”,偷偷地“恋”起来,“结合”起来,云云。
  《红楼梦》恰恰就被归入了此“类”——然后批为“淫书”。前些年到铁岭(雪芹祖籍)开会,得见两份论文,方知在延安时期,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吊膀子书”(只有毛泽东说不是)。这种观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识”。不料,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红楼梦》的大标题是“清代人情小说”。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发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诚意——此之谓情,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可惜,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自1924年以来,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不免为先生慨叹:“知我者稀”。那么,雪芹写的不是“宝黛爱情”吗?怎么硬说不是,变了“人情”了呢?其实,论事应该实事求是,勿以教条为先入之“主”,还该重读原书,再求体会。
  原来,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她随祖姑常住贾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就将她接回家去做“使唤”了——这些书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叙。恰好,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孙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云)的心理遗憾。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时期,并非少男少女,不可发生错觉。
  钗、黛后先而来了,情势一变。不是说就忘了湘云,但难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时常相见。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
  黛玉初来,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摔玉”时明言,家里众姊妹皆无玉,如今来了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无玉,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请注意: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都是骨肉姊妹一般。这儿丝毫没有什么“爱情”的成分在内。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虽是分室而居,其实咫尺相闻——时间稍久,小孩子一起,尚无“嫌疑”可避,于是“耳鬓厮磨”的情感,就随日加深。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先占了身份——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爱慕在其后。她端庄稳重,知礼明事,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大家庭是这样的。宝玉和她不在一起,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一句话,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而非所谓“爱情”。这样,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而无计奈何。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再过过,年岁又大些,于是“青春期”萌动,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爱情”的潜意识。
  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向宝玉“进言”论理的态度作风之差异,各有千秋,语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纯诗人型,绝口不涉尘凡俗务,但当宝玉即入塾读书而向她作别时,她也会说出像“这回可要蟾宫折桂了”之类的话。可是她心中未尝不晓男人有那么一条“仕路”。是庄是谐,是劝是讽?随你意解可也。在这种场合情怀之际,宝玉就不会斥之为“混账话”。
  若到宝钗,那是庄言正色,出于善意,却语不中听——书中叙她“女夫子”,一派正经,缺少了风趣,难以“忍受”。此其区别也。然后转到这个湘云。
  湘云这儿不是“空词泛论”,不是斥责规箴(如袭人那样)。她是面对贾雨村而发言的——她太天真,难知世上有贾雨村那种居心叵测之人,故首先以为他真是宝玉的少有的一个知音,了解宝玉的才华抱负,日后可望帮他成就某种心愿、事业。这是无邪的,无私的,不为了讨得何人(包括宝玉)的“欢心”而发此口无遮拦、心无计算的一片心音。她处处宽宏阔大、事事霁月光风——其实宝玉深知这种人的脾性,所以也就深知不会引起误会而同样披以直言。
  宝玉知湘云不会真恨他,才借他“出气”,大骂“混账话”。这是亲疏远近之分,也是知己与口头客气周旋之别。混此大别而误为一谈,就既失湘云之真,亦昧宝玉之诚了。
   。。

“贾宝玉”解
曹雪芹给自己设下的巧妙:将书中人物的取名移借于唐诗,即宝玉与钗、黛、湘为香菱学诗而谈论时说的,“宝钗无日不生尘”、“此乡多宝玉”二例,“原来咱们的名字都在唐诗上”。这种笔法实在有趣。但稍一沉思,便又生“疑”:他只举了宝钗、宝玉,连“黛玉”是否也见于唐诗,就不言不语了——由此可窥,那“黛玉”一词,纯出“生造”,找不到出处来历。
  如今还说宝玉即是宝,二者本不可分,“宝”的原字、简字,都十分清楚。原字“宝”,此造字组构是屋内存有玉,“缶”是个音符(古音fǒu pǎu不分)。至于“贝”,那是后加的“构件”。是以“宝玉”原是一物、整体,并不存在“非宝之玉”或“非玉之宝”也。
  玉为大宝至宝,是中华独有的科学与美学的联合认知,人人皆晓,“贾宝玉”是“假宝玉”,相对于“甄(真)”宝玉而言的。那么这该是说,贾宝玉本是石头投胎化人,本不是真玉,故谓之假。
  可是,雪芹又特为揭明“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他并不假,假而又真,妙谛回环,不可“死”于字句的表面。还有一义十分可能:雪芹的乳名也就真叫宝玉。
  “路谒北静王”,小王初会宝玉,不就极口称赞:真个“如宝似玉”吗?此小说之巧笔乎?抑或微露之“天机”乎?读《红楼》,要有悟性,例证大都类此。
  宝玉有个亡兄,名唤贾珠,李纨之夫也,“珠”“玉”正相排次雁行(正如贾琏原有兄名瑚,“瑚琏”相次,见于《论语》也)。
  奇怪的是,秦氏可卿之丧,却有二丫鬟报恩,一名宝珠,一名瑞珠——明犯西府少主人的名讳,这就太难讲了,因为那时候这是不容许的呀!由这一点看,秦氏的辈分恐怕不会真是贾蓉哥儿的媳妇。她是“宝瑞”的一颗掌上明珠。
  ——“宝瑞”是谁?有无此人?姑不妄揣,但这“瑞”字是与“珍”字同辈,礼法上是不会将丫头们取名为“玉”字辈的。
  雪芹在全部书中肯用“宝”字以为名的,只有三个:宝玉、宝钗、宝琴;第四个属丫环的,则只有“宝珠”一例。
  当宝玉学禅时,黛玉曾诘问:你名叫宝玉,你有何贵,你有何坚?宝玉不能答,其实非不能答——我们也可以代答,其词曰:我之贵,贵在“天下无能第一,人间不肖无双”,并无第二人可与我媲美;我之为坚,绝不去读八股文章,去和“禄蠹”为伍也。
  假宝玉不假,品质无愧真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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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新型“圣人”(上)
很有些人看不上宝玉其人其事,批评说:一点儿“刚性”也没有,哪儿像个“男子汉”?我听了这类话,就替宝玉不平——是宝玉没“刚性”,还是你根本看不懂《红楼梦》,难免“不通”之讥?
  宝玉没有“刚性”吗?“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之后,他丝毫没有“动摇”和愧悔——他的愧是难以“对得住”金钏,金钏为他一句戏言自寻了短见。他的愧是难“对”亡者之亲妹玉钏。他对“劝”他“以后你可都改了吧”的知者答言道:“你放心,我就是为这些人死了,也甘心情愿……”听听这些语音:没有“刚性”,说得出来吗?
  雪芹写出这样的少年人物,为之“字字看来皆是血”,无怪乎新睿亲王淳颖题诗说他是“英雄血泪几难收”。“英雄”二字下得非同等闲,难道世上有“没有刚性的英雄”不成?讲得通吗?
  宝玉的“刚性”,在于自有立足境——即今之所谓“原则性”。他并没有表露为“拧眉怒目”,躁气十足;他听了不入耳的话,不便或不拟反驳时,总是以“不答”对之。要知道,不答是连“商量”的余地也无一丝毫,断然拒绝!这才是最大的“刚性”。如若不然,请教:怎样、什么,才叫“刚性”呢?
  刚性并非顽固不化,不通人情,不具人性。恰恰相反,情至真极,则化为一种“刚性”。别错拿粗野、蛮横、霸道、自大等等当作什么“刚性”和“男子汉”的“特征”——那岂不令宝玉笑煞气死?宝玉有两次“最没刚性”的表现:一次是在“太虚幻境”,一次是梦入甄家花园。那文章可称妙绝人寰,绝倒了古今中外的知音者——
  第五回,当他进入“幻境”,初遇警幻仙姑,交谈后,警幻唤其姊妹出来迎接贵客,房中果又走出几位仙子,一见宝玉,都怨谤警幻,说你原说绛珠当来,如何引这浊物污染了我们这女儿清净之境?宝玉听了这话,便觉自己污秽不堪,吓得欲退不能……那种“无地自容”的尴尬之心态,尽呈于目前。
  第二次梦入甄宝玉家,无独有偶,人家的丫环们不认得他,骂他是个“臭小厮”,痛遭了一顿奚落。宝玉一生从未受人这般“待遇”,也是狼狈不堪,无以自处!
  大约有些人对此就“抓”住证据了:确是天天甘受一群“毛丫头”们的气,一点儿“气性”也无!书里的傅家的两个婆子,看到宝玉的形影,就如此评论的。可是,那些以“大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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