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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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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稀
这一回,他们不需要着急赶路,可以舒展筋骨,缓步慢行了。
坎塔率五千猛虎军团战士继续在大荒原上搜索残敌,捕捞漏网之鱼,保证这片荒芜国土的太平安全。
孔狄要比丹西晚半日出发,他要带领其余士兵和全部后勤人员,收拾好营地的一切,押运着各种各样的粮草辎重、军事物资,放弃破蛮冈基地,朝着死亡峡谷北口的新基地进发。
丹西等人可以轻松懒散地蹓躂,不必急匆匆地行军,也不必再绷紧神经过日子,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手总是按在剑柄上,随时准备应付不可知的危险。
然而,贝叶等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惊险而艰辛的异乡征程才刚刚开始……
贝叶骑在那匹“小不点”身上,与穆斯塔法并驾齐驱,带着四万五千由胡玛骑手和猛虎轻骑混编而成的轻骑兵主力部队,以适合于急行军的长蛇形纵队,在浩瀚的草原上飞奔。
贝叶瘦小若猴,骑在一匹矮脚马上,跟身边身后那些乘高头大马的威猛骑手们一比较,实在应了“骑狗作战的猴子”这句话,虽带有歧视的味道,但用到他的身上确实很传神。
不过,小不点这匹詹鲁种山地战马很给主人争气,牠的步伐虽短,马步频率却很快,能跟得上整个骑队的行进速度。
更给贝叶长脸的是,小不点的脚力很足、耐久性好,连跑几个日夜都依然是那样的精神抖擞,不觉丝毫的疲劳。
秋初的汉诺大草原,绿色依然是主基调,偶尔夹杂些斑驳的枯黄,在死亡峡谷以北的草原南部地区尤其如此。
大草原的极北端是包括坚冰海岸在内的一条白皑皑的冰原带。紧挨着冰原地区的是苦寒幽暗、阴森朦胧的迷雾森林。中部是贫瘠乾旱、植被稀疏的冻土高原,包括鹰王山脉在内的群山巨脉高高隆起,深沟险壑杂于其间,陡坡峡谷叠层环绕。 东部山河相间,高耸的雪山雄然盘踞,脚下是芦荡密佈、一不留神就会吞没牧人牲畜的寒带沼泽和湿地。西部是苍凉无涯、黄沙漫漫的千里戈壁,夏季热如火炉,冬季寒如冰窖。
虽然每一个地区都会有适合人畜生存繁衍的水草茂盛的牧场、绿洲,但这样美好的场所并不是连贯成片的,而是像拼图一般,被沙漠、戈壁、雪山、冰河、沼泽等肢解成小片小块,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草原上。
自然条件只给生存在那些地方的人们一种选择——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经常移动,因为靠一块草地是无法长久生活下去的。
于是,草原各族始终在一条生存之路上摸索着,拚斗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便是他们生存斗争的写照。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学会适应各种环境,无须把某个地方作为家乡,因为草原就是他们的家乡,甚至整个陆地,都可以被当作生存的竞技场。
在整个草原上,死亡峡谷以北的南部地区,称得上是水草最肥美,气候最温暖的天堂。
胡狼族之所以跻身第一集团,多年来一直位列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族,与其过冬基地灰狼谷最靠近草原南部,以这片适合于牧业发展的地带为主要游牧区,族民和牲畜较易捱过寒冷的冬季和经常爆发的旱灾而生存下来,实有莫大的干系。
这里,珍珠般的湖泊和项链般的河流星罗棋布,水源充足,气候相对温湿。在水的滋润下,植被长得茂密繁盛,绿油油地一个劲地往上冒。
一部分地方是稠密的灌木和松林,千百年来一直孤寂地挺立着;一部分地方是河水溪流漫溢而成的沼泽和洼地,芦苇丛生,镶嵌在大地上;更多、更大、更广的,是空空落落的平坦之处,形成为草地,铺出大片大片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牧场。
虽然远没有其他地区那么荒凉,但南部的人烟依然比较稀少,反而是各种野兽寻到了宽敞宜人的栖息所。
密林深处群居着无数野兽,棕熊、野猪等大块头的动物懒懒地晃荡着,与他们结邻而居的是野狼、山猫、黑貂、花鹿和黄羊。
溪流里鱼群如梭,水鸟凫游。河湾的沼泽洼地处,河狸水獭在构巢营穴,吃得肚皮圆鼓,用绒毛裹覆的身子在泥地上打滚。
乾燥一些的草原区上,漫游着成群成群的野牛、野马、野羊。尤其是那些跃动的野马,额头上都披着长长的鬃毛,瞪着充血的红眼,警惕地环视四周,一有风吹草动就群奔而去,形成万马奔腾的壮观场景。
这一地区是鸟兽的乐园,人类反倒成了点缀与陪衬,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牧人骑着马,携着猎犬,赶着大群牛羊等家畜在草原上游弋,与周围的野生动植物和谐地共生共存。
不过,也许人类可以和自然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相依为命,但人类与人类之间却绝难和平共处。
这个地带究竟打过多少仗,有多少人在这里倒地殒命,没有人计算过,也没有人记得起来,只有那在高空中翱翔的鹰、隼、鹫、老鸦等,默默地经见这一切。
如果某个地方听见老鸦在扑翼、鸣噪,大群猛禽在某处上空盘绕回旋,不用问也猜得出来,这下头准是躺着人的遗屍或未经埋葬的骸骨。
这片地区绝不是一个好客之所。在丛丛障障、无法无天的草莽中,人猎人,就和人猎狼、人猎羊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亡命之徒在这里藏身躲祸;武士侠客到这里探险猎胜;牧人用弯刀弓箭武装起来,卫护自己的畜群;成群结队的盗匪马贼也看中了此处,不时跑来打劫掳掠。
有时候是三两个人单挑独斗;有时候是成百上千人群殴互杀;有时候一两户牧人伏击过境的单身旅客或商人;有时候整个部落的牧人与整帮整队的盗匪交手火拚。
在这里,牧人也是猎手,也是战士,也是强盗,数位一体,身兼多职。杀人与被杀、抢劫与被抢、联合与分手、结盟与背叛,在这里一幕幕地不断上演。畜群、帐篷、财物,甚至包括妻儿子女,都在不停地换手,被更强悍、更狡猾的人揽入怀中。
这一片南部草原,既富饶又野蛮,既空旷又多事,既宁静又恐怖,既和平又杀机四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蛮荒的草原以其野性影响着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群,形成他们粗野狂放、血腥好斗的气质。
以上仅仅是所谓的“和平时期”,各大族间相安无事的时期。一旦某场大战遍及草原,人群马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钻了出来,浪涛似的汹涌,如洪水般地在草原上氾滥。
马的嘶啸应和着狼的嗷叫、咚咚的战鼓和厉狞的胡角,一声声地在草原上空回荡。 这片肥美的绝佳游牧地带,像鲜肉吸引狼群、嫩草勾搭黄羊一样,令其他各族垂涎欲滴。
但胡狼这个数一数二的大族也绝非可以随意欺负的主,兵强马壮,刀枪如林。平素散落在南部草原各处的各个部落、家族,一呼拉就能跑到那狰狞呼啸的灰狼旄旗下,聚集成一支横溢遍野的大军。
这里的鸟群好像从来没有一个有规律的运动方向。一忽儿,无数的鸟群振翅东去,那是鸠蛮人从西进犯;一忽儿惊叫南翔,那是沃萨人从北入侵;一忽儿鸟群走兽又从东面的森林里猛的窜出,蜂拥而至,那是格立西人自东来袭;一忽儿它们又朝相反的方向逃离,那是如潮如海的胡狼族勇士在反击,在追杀,在向他族的地盘扩张势力……
鸣噪的鸟群就是战争的指针。飞往哪方,哪方就是战火熊熊;指向哪里,哪里就屍横遍野。
战马的嘶鸣声,弓箭的呼啸声,刀与刀的撞击声,伤者、垂死者发出遍野的哀号和呻吟声,各族首领、战将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声,胜者肆无忌惮的豪笑声,败方男人的惨嚎和妇女的尖叫声……
火光映红了夜空,人马枕藉,屍积如山,断剑残刃,翎羽散落,畜群惊奔……
人类的群体行为,轻易地破坏了大自然亘古以来持久的宁寂,血与火被无情地抛洒到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富饶的、贫瘠的,翠绿的、枯黄的、雪白的,山峦、河流、草地、森林,到处都是刀剑劈砍出的伤痕,哪里都有战火烧灼出的斑斑疤痂。
作为战争指针的鸟群,今年的运动方向尤其怪异。
春夏时节,无论东西南北,整个大草原上都是昇空的鸟群,牠们遮空蔽日地朝着炎热的南方飞去,一直飞过断肠山脉,跑到闪北的大荒原上才歇脚。
而到了秋季,北方开始变得寒冷起来的时候,牠们又反方向、违背气候规律,一群群地被惊起,朝北方飞去。
上半年草原各族结束内部纷争,联手南下“做客”,谁料到下半年就被主人用扫帚轰了回来。
而且这一回,闪特的新主人不满足于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带着刀枪箭矢等“礼物”,跑到广袤的大草原上拜门回访。
这群未曾踏足草原的新客人杀气腾腾,不请自来。他们虽然嘴上以文明和礼仪自傲,但做客方式却与草原人之间的做客方式没啥两样,闯进帐篷就杀,抓起东西就吃,看见好东西就拿。
草原的主人当然也以惯常的待客方式,用刀林箭雨热情地款待。
来自南方的不速之客,动作有点儿笨拙,但组织纪律性严密,凭借文明世界的先进技术工艺,屠杀掳掠的效率更高。
并且,或许是因第一次光顾的原因,他们的好奇心很大,哪里都要去转转。
这些客人中最大最快的一群,就是贝叶所指挥的四万五千轻骑部队。两天来,他们飞奔风驰了百余公里,追击向北方逃窜的胡狼、沃萨、蒂奇斯等族部众。
一路上,他们几乎见人就砍,举刀就杀。除了自大荒原逃出来的蛮族兵民外,还有一些是途经他们进军路线上的无辜牧人、为寻找冬季宿营地而南迁的游牧小部落等,但不论是谁,都遭到这支部队不分青红皂白的砍杀袭击。
小队的蛮族军民被无情地围杀,大批的人群也被他们冲得星散流离,四射逃逸。不过,一旦这些蛮族人众逃出攻击范围,向各个方向窜蹦的时候,这支北向追击骑队并没有散开队伍,拉网捕杀的兴趣。
他们只需把这些人群冲散,迟滞他们的逃逸速度即可,其他的事情,属于在后面跟来的各个步兵追击纵队的工作。
这支北向追击骑队比游牧骑兵还要残忍,连俘虏也不要,一律砍死践倒,免得背上包袱和累赘,影响追击速度。
昨晚,贝叶的骑队追上一群自大荒原窜回来,在草原上徒步奔命的胡狼伤兵。
经过拷问,贝叶从他们嘴里得知,游牧联军从大荒原撤逃到汉诺大草原后,未再聚集。各族各部的首领在集拢麾下的残兵败众之后,分道扬镳,各走各路。沃萨、胡狼、蒂奇斯人向北,格立西、古雷托向东,鸠蛮向西,沿各个方向往草原深处逃窜。
俘虏的话,证实了贝叶的猜想。
马瘟的爆发令百分之八十的蛮兵从一流骑兵变成三流的步兵,在大荒原上全军齐聚都无法与猛虎军团抗衡,遑论此刻新逢战败,人心涣散,斗志消沉的形势了,故而戈勃特肯定不会整军再战。
而且,因联合南侵行动以损兵折将而告终,戈勃特威信大损,再无一呼百应的号召力,即便他想战,其他各族也不会听从。
游牧蛮族又在遵循他们的老传统,胜则携手而进,败则四散迸走。
这样的逃跑方式,很难追踪,想围而歼之,更不可能。
因而,他们在与农耕等定居民族交手时,即便失利也不会伤筋动骨,不会因一次战败就实力尽损,无法翻身。
只是这一回,情况有些特殊。失去了骑乘的蛮子们,速度大大降低,再想重演故伎,就不那么容易了。相反,猛虎军团也正是看准了这点,方才敢于大胆深入草原,实施全面追击。
贝叶指挥的这支北向追击骑队,任务的确非常重。
胡狼、沃萨、蒂奇斯三族都要由南向北,以最快的速度,走最近的路线赶回各自的宿营基地。
一旦他们回到基地老巢,那里不仅有亲朋好友、邻居族人相帮衬,他们还会得到足够多的战马资源,一下子从三流的步兵恢复为一流的骑兵。
倘若如此,回身再战也好,飞马逃逸也好,选择的余地大增,而猛虎军团则很难与他们在茫茫荒野上竞技争雄,弄不好反而会被他们消灭掉。
故而,北向追击骑队的任务,不是跟踪于后,尾随追杀,消灭和俘虏那些掉队的、落后的逃窜蛮众,而是要快马加鞭,抄敌于前,在各族人众赶到离死亡峡谷北口最近的第一个大型基地——胡狼族冬令营地灰狼谷之前,将他们截住。
拦住他们的去路,将他们杀散,让他们无法北进,只能向后撤退,向东西两边逃逸。
惟此,后方那些擅长步战的猛虎军团步兵追击纵队才能赶上来,张网捕杀,一群群、一队队地将他们收拾掉,消灭掉,让草原各族多少年都别想恢复元气,再不敢觊觎猛虎自治领的北部边疆。
大草原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从死亡峡谷往北,无数逃逸的蛮族人众,踩倒野草、踏翻荆棘、蹚过小河,用脚丫子践出一条,如镰刀划出来一般,笔直向北的大路。
这也是他们逃往第一个基地灰狼谷的最短路线和最快捷径。
贝叶的北向追击骑队却没有沿着这条路追踪北进,而是自西侧向前飞奔,踏草穿林,意欲抄到他们的前方,兜绕截击。
“越、越过右前方那座小山,前、前面就是蔑兀湖。”小不点跑得撒蹄欢奔,不知疲倦,贝叶却累得气喘吁吁:“咱们就在那里阻、阻击蛮子。”
“好。”穆斯塔法点点头,扬鞭右指:“弟兄们,跟我来!”
北向追击骑队改变方向,从笔直北上变为朝东北挺进。
滚滚铁骑如电疾驰,长长洪流奔涌向前。四万五千轻骑组成的追击纵队,如一条金色的长蛇,爬上那座名叫疙瘩山的低矮的小山头,然后尾巴一摆,就消失在山脊的另一边不见了……
这是南部草原一片较乾燥的地区,方圆数十公里内只有蔑兀湖一处水源,而且这里还是蛮族部众返师北退的必经之地,故而贝叶毫不犹豫地将战场选定此处。
蔑兀湖是一座含盐量稍高的淡水湖,地表虽然没有水流注入,但却没有因水分不断蒸发而成为鹹水湖。显然,有一条大型的地下暗河从这里流经,使得它成为一潭活水而非死水。
草原上的牧民也隐约猜到了这一点。人们传说,地府的冥河就从这蔑兀湖底下淌过。 到得夜间,会有勾魂使者从湖底昇起,将亡者的魂灵带回冥界。还有那些受冤而亡、死不瞑目的幽灵和鬼魂,也会在晚上跑来这里,在湖畔的密林里、草丛里游荡。
这些传说,使得蔑兀湖畔人迹罕至,即使在大白天,牧民们也要几人结伴,互相壮胆,才敢驱着畜群到湖边来饮水……
太阳慢慢朝遥远的地平线投去,红丽的晚霞,投光于地面。天空的夕照,湖面的回光,每分每秒都在变幻消褪。四周静静无声,只有空中飞鹤啼唳着飞向湖面,方才打破万籁的沉寂。
落日继续下落,逐渐变成了衔土的半圆形,余晖虽在,光线却朦胧起来,静静的草原也益发的幽暗阴沉。
这时候,像一座陵墓耸立在蔑兀湖畔的疙瘩山上,出现了几个小小的黑点。 那是蛮族撤退部众的斥候骑兵。
散落的披发掠过蛮兵黝黑的面孔,机警的锐目扫视周遭。
湖面上,水光粼粼;草原上,红霞道道;晚风里,草浪在原野上一波一波的起伏着;黝黯凋萎的草丛林莽间,看不到人马走兽的活动迹象。
观察了一会后,几枝响箭“呜呜”地飞上半空。
当太阳从半圆形再变成一丝红线的时候,大批的人群如潮水般漫过疙瘩山的山头……
沉寂的蔑兀湖畔猛然变得热闹起来。
最先抵达的,是那些有马可骑的幸运儿。
上万骑兵踏着疙瘩山缓坡上的高尘,冲到了湖畔。有人双手掬捧,有人乾脆把头埋进湖水中,让乾裂的嘴唇、冒火的咽嗓,肆意地享受着湖水的清甜。马儿也伸出脖子,用长长的舌头舔吸,用嘴巴嘶饮着湖水。
不久,徒步行军的人也在山头出现了。
他们兴奋地指点着前面的蔑兀湖,用沃萨语、胡狼语、蒂奇斯语等各种语言欢呼起来,闹哄哄地跑向湖岸。
一些人开始支帐篷,点火堆,准备晚餐。一些人跳到湖里捕鱼,跑到草丛和密林里去打猎,准备搞些野味改善伙食。还有少数斥候开始搜索湖畔周围的地域,寻探明天的道路。
一切有条不紊,显然有某位有威信的首领在主持大局。
此时,太阳已经彻底沉入到大地的另一头去了。除了湖畔的火堆外,不见其他亮光。
黑暗中,蔑兀湖东北两公里外,与疙瘩山遥遥相望的另一座小山头上,一队队轻骑兵自山上的疏林、草丛里钻了出来。
休息了大半天时间的战士们,人人精神抖擞,个个体力充沛。
四万五千名骑兵一字排开,拔刀在手。
贝叶轻一点头。
“杀!”
穆斯塔法的钩月弯刀向前疾挥。
第二十一集 第一章
汉诺大草原上,从来就不会缺乏英雄豪杰。
这些英雄人物就像树上的野果,丛中的野花,无须培土栽种、浇水施肥,汲取着大自然的阳光甘露,承受着风吹雨打,只要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们就能自个儿从地里长出来。
那个凉秋之夜,年仅六岁的速帝于大草原南部的蔑兀湖畔,第一次见到了一场规模宏大、惨烈壮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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