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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艾弗森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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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地道的狂奔之战。艾弗森在木地板上飞行。晃人、切入、分球、投中。科尔曼和斯塔克豪斯,和当初的乔治城队友一样,也没能完全赶上艾弗森的节奏,但科尔曼毕竟胜过哈林顿太多。在快节奏中,他找到了攻击篮筐的方法,全场轰下25分,上了12次罚球线。
  雄鹿的后卫舍尔曼·道格拉斯完全跟不上艾弗森的速度,听任这个新秀在职业生涯第一场中得到了30分,19投12中,6次助攻。但他至少做对了一件事——和当初的阿肯色一样,以攻代守。全场他13投8中,22分8次助攻。在兵戈交往错杂之中,他并没有艾弗森出色,但他并不需要和艾弗森一对一。
  只是,最后时刻,艾弗森还是不小心露出了真相:他终究是个新秀。比赛余三分钟,98比96领先,他的一次犯规给了对手两次罚球。他跑去裁判面前投诉,裁判懒得多费口舌,挥给他一个技术犯规。好局瞬间葬送。裁判的那记哨子也许包含有以下意味:
  孩子,理智点,明白一下你的处境吧:这里是NBA。
  雷·阿伦全场10投仅3中,但就在之后一个回合,他投中了一记拉开分差的三分球。雄鹿111比103取胜。于是,阿伦VS阿伦的第一场比赛落幕。阿伦·艾弗森赢下了数据、掌声和赞美,但雷·阿伦赢下了比赛。
  “阿伦·艾弗森,对NBA感觉如何?”
  “感觉好极了。这里没有保守的防守。我可以随意得分。”
  赛后的对答,证明他并没有完全懂得NBA。他刺目的败局,在日后将不断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而且,不会再像第一天这样轻松。
   。 想看书来

7。 偶像
他在费城的公寓里,有一扇门,涂有迈克尔·乔丹的巨幅装饰画。艾弗森很少吐露他对他人的倾慕,可是他从儿时就承认,乔丹是他的偶像。他曾经用自己擅长的画技,手绘过不只一张乔丹的画像。
  他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少年类似。他们看着乔丹的镜头长大。他们发现,乔丹可以令篮球拥有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完美的一对一技巧,速度、节奏感、聪慧的混合。一个贫民窟里出来的黑人,成为职业体育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成为世界的偶像,扭转了黑人的文化形象。
  而现在呢,职业生涯的第二场比赛,他就要和偶像相遇了。
  1996年11月1日,艾弗森在费城中州球馆( 2003年更名为瓦乔维亚光谱球馆)上演自己的第一场NBA正式比赛,略显青涩的他在第一场便令世界目眩神驰。
  情况并不美妙。11月2日,芝加哥联合中心这个王朝之都,前一天刚在费城与雄鹿狂奔一夜的76人,像刚与同伴争夺完水流的疲惫羚羊,遇到了威武的狮子。上半场,公牛62比38领先,此后沦为替补们的表演时间。费城最后惨败29分。
  本来,这是很标准的戏码:大卫没有能够击倒歌利亚。乔丹喜欢给年轻人上第一课,给他们留点心理阴影。就在1995…96季,斯塔克豪斯被乔丹残忍地制裁了。当时,他和老公牛旧党斯科特·威廉姆斯合演双簧,对着媒体大吹大擂,宣称可以击败乔丹。然后,斯塔克豪斯和以往那些可怜的配角一样,成为了乔丹神话的一部分。早上乔丹喝咖啡时读到此新闻后,将报纸随手递给他人。当天晚上,品读新闻的眼睛带满了血丝,斯塔克豪斯发觉自己的球衣像斗牛的红布:乔丹力劈49分,防得斯塔克豪斯只得4分,让这个北卡后辈永远地记住了这条定律:永远,永远,不要去尝试激怒乔丹。
  可是,阿伦·艾弗森不知道这个规定。
  他真正懂得对偶像致敬的方式。对乔丹表达热爱的方式是什么呢?对他卑躬屈膝吗?不是。像乔丹一样去和他本人战斗,这是艾弗森的方式。
  1996年12月21日,公牛造访费城——两天前他们在夏洛特削了黄蜂21分,正在打算过圣诞,而76人已9连败。
  阿伦·艾弗森打了一个伏击:
  从比赛一开始,他就加足马力,不断向乔丹挑战:他知道乔丹讨厌乔·杜马斯、凯文·约翰逊、达蒙·斯塔达迈尔那类矮个球员,他知道触怒乔丹不是好事,可他依然不断逆流而上地搏击,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乔丹报复的畏惧。即便失误颇多,他依然一次又一次地远射、突破,射中罚球。罗恩·哈珀抵挡不住,乔丹也被这小子的快速突破搅乱了节奏,29投12中得到了31分。
  而艾弗森得到了32分。如果你了解乔丹的伟大和好胜,那你可以明白:这对他而言是多么严重的忤逆。糟糕的是,数据会被人遗忘,但有一些情景则像传奇一样,会不断出现,比如:
  下半场,艾弗森左翼斜插弧顶接球,乔丹扑前,展开双臂。艾弗森后退两步,几乎到了中场,乔丹则将步伐推进:动作已经念出了对白,球场上的八个人已经加入了观众的行列,这是一对一。
  艾弗森的双臂如鸟翼般展开,左手、右手、胯下、节奏连续地变化。他的左手屡屡在沾球的同时轻微颤动,像鸟羽被风吹动。然后他动了:左手运球,在一个几乎凝固的瞬间后,球向前推进,乔丹的步子迅速右移,却发现艾弗森轻盈地悬崖勒马,球又一次回到了右边。然后,又一次向左,乔丹的眼睛像被丝线牵挂的木偶一样再次转向,这一次,艾弗森的步伐如剑一般突刺:他迅速地变向,身体到了乔丹的左侧,起跳,出手。乔丹奋起的右手封盖来得迟了,而且多少有些气急败坏。
  那一瞬间,观众席上的奇克斯是否想到了半年前的对话?
  “联盟中的控卫,你最欣赏谁?”
  “加里·佩顿。”
  “为什么?”
  “他很顽强。如果有人敢在他的防守下得分,他立刻会还以颜色。他拥有卓越的背身单打能力。”
  加里·佩顿,敢于在1996年总决赛和乔丹拼死纠缠的超级防守大师。用手,用脚,用自己蜥蜴般的舌头飙垃圾话,敢于死缠乔丹,而且挑衅、攻击乔丹,来消耗他的体力。丝毫不害怕乔丹对他的记恨和报复。阿伦·艾弗森也这样做了。他用一个球迷可以做的最好方式,表达了他对儿时偶像的敬仰:对乔丹最好的致敬方式,是一对一挑战,并打败他。
  “他运球时的速度可以和联盟历史上任何人相比。他是伊塞亚·托马斯和‘精灵’阿奇巴尔德的合体!他让那些在联盟中以快著称的家伙看上去慢吞吞的。他的速度高他们一个级别。”
  他的助理教练,当初慧眼看中了他的奇克斯说:
  “他让我想起了伊塞亚·托马斯,他能像“刺客”一样接管一场比赛。他还让我想起了古斯·威廉姆斯,当然,他比古斯还快。嗯,你也可以说他像阿奇巴尔德。呃,他的运球晃倒对手能力是如此之强,他已经开始吸引众人的注意啦。他正在开始做些传球,这样,他的助攻数字会不断上升的。”
  的确,在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周,他就吸引了足够多的注意力。1996年11月26日,76人对湖人。半场结束前的最后一攻。76人四人退到底线,空出弧顶给艾弗森。
  这是NBA的惯例。每节的最后一攻,王牌会独自挑战对手。偶尔,四人沉底拉开后,会有一个大个子上来做个掩护。 “我做了几个胯下运球,看他是否会追咬我的步子。我让他下决心朝一边扑出重心,然后我再收了回来。”艾弗森简单描述如下。
  当然,76人输掉了比赛。但是,阿伦·艾弗森挑战了NBA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且要一直如此继续下去。一切自那个夜晚开始:他用鬼魅般神奇的步伐和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篮球的上帝单挑,至少在那个回合,他赢了。
  那是两个时代最强外围得分手交接棒般的对话。在迈克尔·乔丹波澜壮阔的王朝时期,再也没有谁能够让他如此尴尬。
  

8。 闪电
新秀季进行完五周,艾弗森已经有了三个最忠诚的球迷。他的妈妈,每场比赛换着皮草与珠宝来看比赛。尖叫、跳跃、鼓动观众。他的主教练约翰尼·戴维斯,已经开始用最高级词汇形容他:
  森也成了76人队最著名的球迷。不想要画蛇添足。他招手散开队友,运球,对面是和他同时进联盟的新秀后卫德里克·费舍尔。
  费舍尔望着艾弗森有节奏地拍球,篮球像一颗鲜活的心脏一样跳动。他想起教练赛前的布置,“球探报告说,艾弗森喜欢从右手突破,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
  全场盯着艾弗森与费舍尔的一对一。这类场景,艾弗森早已习惯——只是,七年前的他是在汉普顿的街头场,企图晃倒比他大一轮的大个子们,而现在没有露天球场的油漆味,只有木地板和球馆,还有二万观众。他阅读着费舍尔的眼神,原地运球,忽然用极快的节奏,做了一个向左晃的假动作——费舍尔的脚步像敏捷的猎犬一样,急忙朝自己身体右侧咬去。
  “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不是费舍尔忘了教练的安排,他的身体反应先于思考。接下来的瞬间接近匪夷所思。球已弹回艾弗森右手,他像一道电光般右手启动,从费舍尔左侧划过。而费舍尔就像一尊石像。
  当然,这个球没能成功。艾弗森的上篮挨了一记帽。沙克·奥尼尔一巴掌把球盖了出去,全场发出悠长的“呜”声。他们在感叹什么?巨人的魄力,还是艾弗森那一记电光火石的切入?大屏幕在重新播放这记华丽的晃动。艾弗森在掌声中走向更衣室。
  那场比赛,他仅有27投6中。可是费城人民急着眉飞色舞地描述他那记华丽的切入,无暇去对他的数据挑三拣四。每当站上球场,哪怕他并无意为之,他都会自然而然成为主角。对手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对,那个小个子,准备随时合围他!他面前的防守者已经不再抱希望跟上他,而只希望尽量减缓他的速度,以待援兵。
  赛季进行了一个月,他就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球员。一个需要全联盟球探去刻意观察,需要对手主教练为他重新布置防守战术的家伙。虽然世界对他的锋锐度早有意料,但他还是超越了人们的想象。
  很少人会去考虑他的橄榄球背景。他习惯了橄榄球的速度与强悍,因此,他敢于以飞蛾扑火般的决绝,朝对手撞去。躲避对手或与对手碰撞,这些东西早随橄榄球与汉普顿街头的对抗,融进他的血液里。
  不经意间,他造就了一场革命。一场会书写到篮球历史中的革命——就在他打了一个月NBA之后。
   。。

9。 第三代胯下运球大师
1891年,奈史密斯发明篮球时,把这项运动想象成这个样子:球在人们手间蜻蜓点水般地传递,然后找到篮筐,就像摘桃子的姑娘们在果园里抛递采摘。而以下情景,显然出于他考虑范围之外:两条一米九开外的汉子彼此弯腰对视,肌肉紧张,就像斗牛士和公牛。两万人围观鼓掌,等着一个撞向另一个……和斗牛类似的是,如果那头公牛摔倒,球被斗牛士缴获,他们会集体欢叫,大屏幕会记录那头迷惘公牛的表情和汗水,人群对他指手画脚。
  而这就是NBA。
  摆脱对手防守有许多种方式。中近距离的球员,可以利用试探步、投篮假动作等技巧,做持球突破。但是,后卫们发动进攻的所在更远。他们很少从静止开始起步,更喜欢运球突破。
  最简单最蛮横的第一步启动强行突破,足够有效,但天才后卫们并不喜欢这个。运球突破有种种华丽技巧:停顿步,变速,变向。而最华丽的,是胯下、体前或身后的大幅度双手拉球,不断地改变步伐和可能性,来玩弄对手——这个东西很难确切翻译。单纯把它叫做胯下运球未免简单了。它的本称,叫做crossover。
  第一代crossover大师,是NBA史上最伟大的控卫之一,奥斯卡·罗伯逊——60年代除了张伯伦和拉塞尔外唯一获得过常规赛MVP的家伙,1961…62季创下单季场均分个助攻个篮板的三双记录。除了他的神话数据外,在许多技巧上,他都是教科书般的典范。如果你去黑白镜头里寻觅,其实他是一个玲珑浮凸的技术样本。除了他那经典的底线翻身跳投外,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运球来变向最好的家伙。在人人都埋首低头忙于护球时,他敢大方地在体前做胯下、换手运球。他总使球保持在对方的触及范围之外,196公分的身高和颇壮实的身体,他总是可以把对方和球隔开。
  奥斯卡·罗伯逊最常用的花招是:斜向地缓慢运球,诱惑你贴近他,然后,一个幅度略大的展臂,似乎是变速的开始,接着的却是一个胯下换手,他已经变向闪到了你的侧边。到了晚年,速度已经失却,这一招却越发精练:变向与变速,慢变快的瞬间时差。胯下运球在罗伯逊那里,就是一个最简洁的变向方式。简洁而潇洒,就像斗牛士一个小侧身让过公牛,然后优雅地轻甩穆莱塔。
  在此之后,NBA有过其他的运球大师。70年代,“珍珠”厄尔·门罗,用他绵软得犹如上帝制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躯,将后转身和半转身运用得犹如舞蹈。80年代中期,年轻的乔丹擅长利用胯下运球变向加速,或是用一个反向垫步错动对手重心,然后自如地突破。
  而第二代胯下运球大师,是80年代末的“甲虫”蒂姆·哈达维。他的招式,被称为“杀手crossover”。如果说,第一代crossover被罗伯逊用来变向,那么,哈达维就用他的杀手crossover来冻住对手——胯下运球,左手转右手,似乎是一次变向的开始。可是,球瞬间又从左手弹回右手。这样一个简单的往复,就是杀手crossover。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但你的步伐会被他的那一记胯下运球牵住,犹如木偶被丝线牵引。这轻盈的一个停顿与交错,就像一个瞬间的时间停止仪式,一记点穴:你全神贯注于蒂姆,于是,在他做双胯下运球时,你的身形条件反射地做出顿挫。这是蒂姆·哈达维对本能的利用: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你还是会亦步亦趋,而他只需要选择一个他熟悉的节奏,你便被他完全放诸身后。
  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现了:阿伦·艾弗森。
  以晃开乔丹投中的那一球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开双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复地胯下运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着一次假动作。你必须捕捉并跟上他的摇摆,不断细微地调整身体重心,来预备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绽。因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处理不当或心志犹豫,都会被他阅读出来。然后,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会像利剑一样,刺到你没有准备的那一侧。
  在罗伯逊的单胯下变向和哈达维的杀手胯下运球之后,艾弗森的双胯下运球继续了对时代的改革。反复连绵地原地胯下运球,横向大幅度摇摆。如果说,乔丹的反向垫步是朝一侧做假动作,蒂姆·哈达维的杀手crossover是在让你瞬间愣怔被他点住,那么,阿伦·艾弗森就是这一切的综合版本。他的双重crossover是重复多次的变向、变速的试探,以他的球感与速度,你几乎想象不到他无法做到的运球方式,于是你当然也无法预测他的下一步——因为,他在不断地摇摆和试探中等候并诱惑你失误,然后把你晃倒。
  当然,这开创先河的技巧,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闪电般的第一步、快速后转身、杀手crossover、停顿步,各种华丽技巧,艾弗森都了如指掌。他是运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对纽约之战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图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规下场。在场下,他快乐地每天给600个篮球签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开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区的水泥球场,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标般的运球过人。阿伦·艾弗森。这个名字,在他成为职业球员仅一个月,便开始如雷贯耳。他成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运球过人还要快。
  只不过,稍微有点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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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叛逆的角色
媒体最热爱的勾当,无非捕风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们终于逮住了只言片语。11月2日与公牛交战前,艾弗森说:“我在场上不会惧怕任何人。”此后,有媒体开始说,艾弗森在比赛中也对乔丹嚷:“我不会惧怕任何人!”甚至,连那记优美的胯下运球晃过乔丹,都被认为是对老将的不尊敬。
  记者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样兴奋起来。迈克尔·乔丹的王朝时代,所有人都惧怕他的神威而毕恭毕敬。有个一年级生愿意朝王座发出怒吼,而且这孩子还是个天才。艾弗森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老奸巨猾鼻子灵敏,嗅出了媒体的意图,赶紧出来打圆场:“迈克尔是阿伦的偶像。可是,阿伦不希望因为对迈克尔的尊敬,影响了球场上的较量——大概就这意思吧?”
  可是,各方媒体并不蠢。1996年,球员们都已经学乖了,很少会像70年代似的,口无遮拦互相打嘴仗。NBA的坏孩子们销声匿迹,最坏的丹尼斯·罗德曼已经成为公牛的大将、乔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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