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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瓦-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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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儿,还不跪下!”刘氏怒喝道,这么做当然是说给程学毅听的。

    但是程仲怎么肯向程学毅下跪,直杠杠的站着,任是刘氏怎么暗示就是不跪。

    刘氏没有办法,弯下腰陪着小心的说道:“先生,仲儿年龄还小,不懂事,顶撞了您。现在他已经知道错了,特来给您认错呢。您是打是罚,都凭您处置。”

    说着,刘氏又瞪了瞪程仲。

    无奈,程仲只能上前半步,极不情愿的说了句:“先生,我知道错了。”

    程学毅只是哼了一声,然后慢悠悠的说道:“嫂子,你的礼我收不起,你还是拿回去吧。”

    广富林市上,程氏宗族都是沾亲带故的,程孝直比程学毅大上几岁,又是平辈,因此程学毅称呼刘氏嫂子。

    见程仲如此的不知悔改,程学毅的火腾的又上来了,对于刘氏提来的礼物看也不看。一块肥肉,几袋果品就把他打发了,那他以后还有脸在广富林市混吗?总要程仲这个欺师灭祖的小瘪三在他的大门外跪上一天一夜才肯罢休,说什么都要正一正这个风气,否则以后那还了得?

    对于程学毅的心思,刘氏也不是不知道。可是他心疼儿子,自然不肯这么做。这一下就拧巴了。该怎么办呢?

    正在这时,又有人提着礼物上门了。不是别人,正是程知彦带着儿子程廉到了,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上门了。

    “学毅,学毅呀。”程知彦的声音在门外就响起来了,“您可快点好起来吧,不然程氏一族的娃娃可就全毁了。”

    进得门来,程知彦看到了刘氏,立刻抱怨道:“孝直家的,你看看你们家的宝贝儿子,都把先生气病了!这要是影响了娃娃读书,你们家就是整个宗族的罪人!”

    听着程知彦向刘氏发难,程学毅愈发得意,不如此如何显示自己这个先生的重要?不如此如何让程仲知道犯的错误之大?不如此以后谁还把自己这个先生放在眼中?

    程学毅依然闭目躺在床上,但是眉宇间的得意都展露出来了。

    看着程学毅那副“无赖”的样子,程仲就气不打一处来,激愤之下程仲突然亢声说道:“先生——”

    一听程仲说话了,所有人都静了下来,想听听他会说什么,包括在摇椅上“躺尸”的程学毅。

    如果是以前,程学毅根本就不会在意程仲会说什么,因为他连话都说不成句,但是经历过之前的抢白之后,程学毅对程仲的感官变了。

    连程廉都对不出来的对联,程仲竟然能张口就来,这绝非偶然。而且,程仲抢白自己的话,更是句句带刺,刺刺中的,那都是往自己心口上扎呀,说得他根本没从反驳,他可不以为这只是巧合或者灵光乍现!

    “先生不愿教授学生,是否是担心学生中有人考中了秀才,会抢了先生的饭碗?”程仲说道。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这种事自古就有。因此程仲才有这般说法,其实是存着几分激将的意味。

    “仲儿!”程仲还没有说完,刘氏便厉声喝止。

    但是程仲的这句话却比刘氏,甚至程知彦两人多少句求恳都有用,一直老神在在的程学毅一下子从躺椅上站起身来。

    “狂妄!”程学毅说道:“即便我倾囊相授,你们这些人中恐怕终其一生也难考出一个秀才来!”

    程学毅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广富林市的程氏宗族人并不算多,几百口人几十年来也只有程孝直、程学毅中了秀才,至于进士,举人更是只有程孝直一人,这主要是科举实在是太难了。

    程学毅本是想训斥挖苦程仲的,但是他忘记了,身边还在站着程知彦父子呢。

    话出口之后程学毅才醒悟,但是已经为时已晚。说出的话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了。不过,他也不在乎,即便程知彦是族长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

    只是引诱自己说出这样的话,这程仲是无心之举,还是有意为之呢?

    如果是无心之举也就算了,如果是有意为之,这孩子可就不简单了。

    程仲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嘿嘿说道:“是吗?那先生可敢和学生一赌?”

    “赌?赌什么?”程学毅的心中突然涌起几分不安。

    “很简单,就赌我程氏族学中是否有人能通过县试。我赌有!”程仲说道。

    他说有,那程学毅只能是赌没有了,否则那也就没有赌的必要了。

    “好,我和你赌。”程学毅说道:“不过,我们不赌别人,就赌你能否通过县试吧。”

    在程学毅看来,程仲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赌约,自然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程廉的身上。

    果然,程仲的脸上的为难虽然极力掩饰但还是显露了出来。

    “看来修行还是不到家呀!”程学毅心中不由生出几分快意,缓缓的说道:“怎么?不敢赌了?”
第7章 下套
    “好!我和你赌!”程仲似乎是受不了程学毅的激将,脱口而出的说道。

    听到程仲的话,程学毅哈哈大笑!这程仲虽然十六七岁了,可是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这两天虽然好像突然开窍了,可是县试在即,仅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倒要看看他拿什么通过县试。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程仲又说道。

    “有什么条件,不妨说出来听听。”程学毅说道。面对现在的程仲,他可不敢随口答应,以免中了圈套。

    “我的条件很简单,就是先生要马上回学堂授课,而且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懈怠与敷衍,否则此赌约就此作废。”程仲说道。

    程学毅沉吟了一下,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过这赌注怎么说?”

    程学毅这么一说,程知彦、程廉又把目光转向了程仲,刘氏在身后暗暗的拉了儿子两下,但是程仲只是不理。

    “赌注很简单。如果学生侥幸通过县试,那就请先生既往不咎,原谅学生冲撞之过。”程仲说道:“如果学生所学不精,名落孙山,那学生自然会到跪在先生门前负荆请罪,以为后者鉴。”

    程仲本来想给程学毅提出一些苛刻的赌约,但是一来并不现实,二来即便自己真的赢了,恐怕刘氏、程知彦等人也会阻拦程学毅践约,与其如此,倒不如故示大方,起码赢得程学毅几分好感。

    果然,听到这个赌注之后,程学毅满意的点了点头,在他看来程仲在通过这种方式向自己服软了。

    “好,就依你!”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他答应这个赌约的时候,似乎看到程仲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却一闪而过,待他仔细看去,却连一丝踪影都没有捕捉到。

    程学毅不会想到,这一切其实都在程仲的设计之中。

    在王氏退亲的时候,程仲便决定要考一考县试。对于科举入仕,程仲虽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把握,但是单单考个秀才,他还是有几分底气的。在后世,他好歹也是一个大学生,对于古文也非常喜好,又在图书馆泡了一年的时光,自认为通过县试还是有希望的。

    一定要让那个薄情寡义、势力泼悍的王氏将自己吐出的浓痰再咽回去。

    当程学毅撂挑子的消息传来,程仲便已经打好了注意,自古道:请将不如激将,如果不想低声下气的求他,那就只有激将了。只是没有想到程学毅如此的“上道”,竟然让自己的计策顺当的就达成了,这也是意外之喜把。

    “仲儿呀,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和先生打这个赌呀。”回去的路上,刘氏依然懊恼不跌的抱怨道:“这是要闹天大的笑话哩。”

    对于儿子不听自己的劝说,异想天开的提出了这样的赌约,刘氏是一点都不看好的。

    “怎么?县试很难考吗?”程仲轻松的问道。他好歹也是经历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自以为在应试方面还有几分天赋,甚至他都以为应该属于考试型人才,每每能超常发挥,考出很好的成绩。

    “县试难不难考,娘是不知道,但是你爹在世的时候也主持过几次县试。要是好考的话,怎么那么多人,就没有就没见几个能通过的?”刘氏说道。程廉也参加过县试,但是很可惜并没有通过。程廉的成绩在程氏族学中不做第二人想,连他都考不中,更别提平日里蠢笨出名的程仲了。

    “这倒是。”程仲点了点头,脸上露出几分沉思的神色。

    刘氏见儿子在思考,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程仲突然“嗯!”了一声,又重重的点点头。

    刘氏以为程仲终于想通了,却没有想到程仲说道:“这块猪肉油太多了,如果红烧的话恐怕好吃不到那里去。可以考虑做一道青菜油炸。剩下一块么,可以做梅菜扣肉,或者粉蒸肉也行……”

    刘氏万万没有想到,程仲刚刚思考的竟然是怎么吃这块肉。

    因为达成了赌约,为了不遗人口实,对于刘氏带去的礼物程学毅一概退回,什么都没有收。

    这可乐坏了程仲,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几天了,却几乎连荤腥都没尝到,程仲早就馋了。见到刘氏买了肉却是要送给程学毅,程仲的心中一直腹诽不已,好不容易这块肉又回来了,他的心中早已经合计开了,怎么吃才好呢?!

    “你刚刚想的竟然是这些?!”刘氏难以置信的问道。

    “不然呢?”程仲无所谓的说道:“不吃饱饭,哪里有心思读书呢?”

    程仲想好了,等回去之后先找几份过往年份的县试考卷了解一下,然后有的放矢的进行准备,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不相信自己连一个区区的县试都通不过!如果和后世比起来,县试顶多算是小升初,而且还属于摸底考试,难又能难到哪里去?

    这边程学毅也是满面喜色。程学毅的妻子黄氏见到不由好奇的问答:“怎么?那个顶撞你的学生来过了?”

    “来过了。”程学毅点了点头说道:“他的母亲陪着一起来的。态度还算恭谨。”

    “跪地认错了?”黄氏又问道。

    “呃……这倒没有。”程学毅好似想起了什么似的,迟疑的回答。

    “既然没有跪地认错,那态度怎么算是恭谨了?”黄氏奇怪的问道:“他敢如此顶撞师长,竟然还不跪地认错,这样的孩子,如果不给些教训那可怎么得了?要我说,他要是一天不跪地认错,你就一天不去授课,现在县试在即,孩子的父母自然会着急的。到时候就由不得他不认错了。”

    这也是程学毅当初打定的主意,只是现在——

    程学毅咽了口吐沫,有些艰难的说道:“可是我已经答应明天就回去授课了。”

    “什么?你怎么就答应了呢?”黄氏惊讶的问道。

    “是呀,我怎么就答应了呢?”程学毅回想起刚刚的经过,好一会儿才狠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懊恼的说道:“我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虽然程仲好像是和自己打了一个必输无疑的赌,但是却成功的让程学毅答应授课。如果不是黄氏的提醒,程学毅甚至到现在都还没有明白过来呢!这小子,这是防不胜防呀。不过县试可不是那么好通过的,到时候通不过县试,你还不是要登门求饶?

    虽然如此安慰自己,但是程学毅心中却隐隐的猜到,即便程仲最终通不过县试,肯定还会耍出其他的花招的,想让他乖乖认错没那么容易。这小子,平日里痴痴呆呆的,却没有想到这一肚子弯弯肠子。

    而程仲在看完十几份县试试卷后,突然“哎呦”一声,吓了刘氏一大跳。

    “我上了程学毅那老小子的当了。”程仲懊恼的说道。

    看完考卷之后,程仲才知道,县试完全不是自己所想的那回事。这家伙哪里是他预料之中的小升初的摸底考呀,这根本就是高考的预演吗?程仲傻了,虽然读过不少古文,可他对通过县试却一点底都没有了。

    一场赌约,打赌的双方竟然都有几分上当的懊悔,这也算是奇特了。

    不过现在,程仲的大话已经说了出去,开弓没有回头箭,而且这也算是他一个不错的出路,即便再难,程仲也决定试一试!
第8章 人生本当拼一回
    距离县试仅有一月有余的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

    虽然知道希望并不是特别大,但是程仲还是不想就这么放弃了。套用后世马云的一句名言: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这一个月的时间该怎么准备才能增大希望呢?

    程仲想了半天,准备从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字。后世的程仲字也写的不错,但都是简体字,而且都是硬笔。在这个社会,首先要学会繁体字,以免因为一些疏漏闹出了什么**。另外,字也是得印象分的一大关键,比如说你文章写的非常好,但是字非常差,那么分数也高不到哪里去。但是反过来说,你文章写的比较差,但是字非常好,那也能多加些印象分。古代是比较讲究以貌取人,以字取人的。

    然后是熟读四书。科举应试的题目都是从四书中来的,县试也不例外。为了不和前任的题目重复,考官在出题时就会越来越生僻,说是寻章摘句毫不为过。甚至有些考官将四书中的句子进行嫁接,如果不明知其意,是很难进行破题的。

    说到破题,归纳起来无外乎破意、破句与破字三种。其中运用频率最高的是破意,其次是破句,比较而言,破字的少一些。

    所谓破字就是根据字面的意思对题目进行逐字破解,是最无奈的下下策,程仲并不想这么做。

    第三,就是要熟读朱熹的相关著作了。因为科举可不是简单的围绕四书中的句子写文章那么简单,那是要替圣人言的。要揣摩圣人是怎么想的,不读上几本朱熹的著作根本是写不出来的。即便程仲想要胡诌,也要能生拉一些出处。

    第四,就是要读范文了。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多背诵一些范文,对于自己也是一些启发,是非常有帮助的。

    至于对句之类的基本功,程仲现在已经顾不得了,好在后世也积累了一些,倒也能凑凑数。

    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没有一个是可以速成的。现在也只能临时抱佛脚了,程仲所依仗的也就是自己这些临考的应变能力了。

    程仲和程学毅的赌约很快便像长了翅膀一样传扬了出去,整个广富林市几乎都知道了,成为了街头巷尾的笑谈。

    大多数人都不看好程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程仲的蠢名可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那是经历过十多个寒暑才被所有人认可的。

    现在这样一个人竟然和自己的塾师打赌说要通过县试,怕不是得失心疯了吧?

    刘氏走到哪里似乎都感觉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一些人很明显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见到刘氏,离着老远就笑嘻嘻的问道:“哟,听说你儿子要去参加县试呀?有志气呀,说不定能入圈呢!”

    县试的结果揭晓,叫做“发案”,每次发案,都要鸣炮而且都有吹鼓手奏乐,非常隆重。发案和金榜题名不同,名字排列成圆形,称为“日圈”。

    取在第五十名以内,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层三十名,内层二十名,亦有不分内外,列五十名为一大圈。居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者,为第一名,只写坐号,不写姓名,逆时针排写,出50名圈者为出圈或叫出号,第二圈以下仿此。

    “入圈”自然就是高中的意思。但是这些人的话语中明显含有讥诮之意,对此刘氏也只有默然不应。唯一能让刘氏感到欣慰的就是儿子程仲的一百八十度转变!

    和以前的懒惰不同,现在的程仲每天早上天没亮就已经起床了,刚过完年,程仲就着雪擦一把脸,顿时人都精神了。然后刘氏就听到儿子小声的诵读。

    刘氏心疼儿子,几次想给儿子添一些棉衣,但都被程仲阻止了,因为穿的太暖了,人就会犯困。看着儿子略显单薄却又坚毅的背影,刘氏在程孝直过世之后第一次觉得生活又有了盼头。

    晨读结束之后,程仲吃一些刘氏准备的粥餐便上学堂了。以往总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现在却往往一个到。

    习惯早到的程廉最先发现了程仲的不同,虽然他写的字还显得有些稚嫩,语言也不是那么凝练优美,但是其敏捷的思维别说以往的那个蠢笨的程仲,就是他自己有时候都自愧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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