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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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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气之盛,夺人神魄!在淡淡的薄雾中,如此强悍的军队不动如山,却给人一种难以匹敌的绝望。
对峙,似乎让空气都凝滞起来了——
终于,城下的军队开始慢慢动起来,远远看起来仿佛缓缓涌动的水流。
一匹奔马在队列前奔跑,马上的骑士声嘶力竭的喊着:“保持队形——”嘶喊声和缓慢的鼓点仿佛敲击在所有人的心上,让人忍不住呼吸急促。
在距离城池五百米外,军队又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往一个方向。
在那里,一面硕大的战旗迎风猎猎作响!旗帜上硕大的“明”字分外夺目。
一个瘦削的身影站了起来,他的年龄并不大,面容似乎隐于薄雾之中,看不太真切。身披轻甲的他并没有给人彪悍的力量感,相反却有几分柔弱!
但正是这样一个人却主宰了这样一场大战,决定了无数人的生死!
他的手缓缓的举起,当这只手挥出去的时候,一场生死大战将全面爆发。
城池如同顽石,而城下的军队则如同汹涌的海浪。当海浪撞上顽石,总有一方将粉身碎骨,不复存在!
鲜活的生命将因为这只手流尽热血!巍峨的城池将因为这只手化为瓦砾焦土!
这里将因此变成尸山血海,人间炼狱,生灵涂炭,鬼神变色。
如此沉重的后果,在他看来却似乎不值一提。
那只手轻轻的挥出,仿佛只能拂去一片落叶,弹去一粒清尘。
“轰!”一声巨大的炮声打破了凝滞的沉静,紧接着就是第二声,第三声……炮声越来越快,越来越密,硕大的炮弹落在城池之上,立马青石堆砌的城墙出现了破损。有时,也有炮弹落在城头,立时血花飞溅,惨叫连连!
“杀——”士兵们呐喊着快速冲向了城池,巨大的动静让人感觉整个大地都在颤抖!也许就在不久之后,这里的土地就将变成一边血红!
此时,轻雾散去,瘦削身影终于露出真容。
他的面色苍白,双目看向远方,似乎不忍看到发生在眼前的生死搏杀,眉宇间透露出淡淡的悲哀。
挺翘的鼻梁,让他这张平凡的脸平添了几分魅力,薄薄的嘴唇抿在一起,似乎有心事,却无人吐露——
“啊——”程仲的大叫着从梦中惊醒。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个怪梦了,真是邪门!
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早上七点半了,程仲不由大骂一声,腾的跳起身来,简单的洗漱一下,换了身衣服便冲出了租住的老公房门。
随着地铁中的人流慢慢“蠕动”,程仲一声哀叹,看来今天又要迟到了。
上海的地铁怎一个“挤”字了得?他还记得曾经有一位北京的哥们抱怨说他的媳妇在地铁站被挤流产了。
马上一位上海的哥们就嗤之以鼻的说:“那叫啥子事体?吾的媳妇在地铁站被挤出小人来了(怀孕了)。”
对此,程仲只想说:这都算什么事?大不了北京那位媳妇被挤流产的哥们,带着媳妇来上海再挤一次地铁,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此时,一阵刺鼻的韭菜味飘来,程仲又不由想起曾经听过的一个笑话:说如何分辨章鱼的手和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冲着章鱼放一个屁,去捂鼻子的那只就是手。
于飞现在手脚健全,但是在拥挤的车厢中竟然连动一下都困难,就更别提捂鼻子了。
程仲,出身农村,五年前考上了大学,算是乡村中飞出的金凤凰了,为此他也曾沾沾自喜过。
但是严峻的就业形势却让他在走出校门的一刹那彻底的懵了,文凭就如同一张连揩屁股都嫌硬的纸!落下一片瓦,砸到三个人中就有两个人怀揣着本科文凭,另外一个是本科在读,就连大厦物业的保安都能拿出一张名牌大学的毕业证,多次的应聘失败让程仲倍受打击!
雪上加霜的是,母亲突然过世了。程仲的母亲春秋六二,根本说不上老弱。
程仲知道母亲那是累的,为了供自己读书,母亲夜以继日,根本就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而自己竟然连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让她过上,这是程仲心中永远的痛。
最终程仲只是在市图书馆找到了一份薪水并不高的管理员工作,每天就跟着一群阿姨、大妈混迹在一起,感觉自己都快要发霉了。
“刘姐早!”
离着老远,程仲便连忙打了个招呼。
刘姐名叫刘传华,是图书馆的副馆长。而此时已经是九点过五分了,虽然紧赶慢赶,程仲还是迟到了。
“小程呀,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这个月才刚刚过去五天,可是你已经迟到三次了!这样下去我也没有脸帮你说话了。”刘长华说道。
当初程仲进入图书馆的时候,就是刘长华面试的,再加上程仲老实厚道,而且没有城里孩子那么浮躁,因此她对程仲还是满照顾的。
“刘姐呀,那不是因为我住的太远吗?光是花在路上的时间都要两个小时。”程仲无奈的说道。
程仲的房子是租的,距离图书馆比较远。为了不迟到,他每天必须赶在七点之前出门,可是现在的他正是嗜睡的年纪,以前也能坚持。可是这几天被那个怪梦纠缠着,睡眠时间似乎都被怪梦偷走了,害得他每天似乎都睡不醒似的。
“你不会把房子借(租)的距离图书馆近一些呀。”刘长华说道:“这样每个月的地铁交通都能省不少钱。”上海的地铁起步价就是三块,算是比较高的了。
“哎呦喂,刘姐,您当我不想住的近一些,每天多睡一会,少折腾一会呀。可是这附近的房租都是什么价您又不是不知道?就我这一个月不到三千块的工资,除去吃喝就不剩下几个“大子”了,哪里还有钱付房租呀。”程仲无奈的说道。
“好了好了,就你理由多。”刘长华打断程仲的话说。然后四周打量了一下,见没人注意便若无其事的侧了侧身。
程仲一时没有会意刘长华的意思,还愣在那里没动。
刘长华不由急道:“我说你小子平时的机灵劲跑到哪里去了?你还呆在这里等着馆长来给你发奖呀?”
程仲这才醒悟过来,冲刘长华敬了个礼,小声说了句“谢谢刘姐。”。
“等等。”正当程仲要“奔赴”工作岗位的时候却又被刘长华叫住了。
“你的手怎么了?”刘长华指着程仲抱着纱布的手问道。
“嗨,没事!昨天整理书架的时候被上面的钉子刮了一下,伤口虽然长一些,但是不深,过几天应该就会好了。”程仲说道。
因为资历浅,程仲被安排在图书馆中环境比较差的古旧书籍借阅室。虽说是借阅室,但其中却常年没有人光顾,于飞也乐得清闲。
借阅室里大多放着的是即将淘汰或损毁严重的旧书,其中还有几个书架是木头订制的,因为腐朽,上面有一些钉子都露出头来了,程仲就是在打扫那些木书架的时候不小心被钉子刮了一下,竟然还见了血,也幸好是他身体强壮,竟然连破伤风没去打。
“你来图书馆快一年了吧?”刘长华问道。
“前天是我来到图书馆一年的纪念日。”程仲笑道。
“你们这些年轻人呀,做什么都要弄个纪念日!”刘长华笑道:“不过这对你来说也算是一件大事,今天中午你刘姐请客给你庆祝。”
“不用麻烦了刘姐。”程仲连忙拒绝:“你看我现在不是一点事都没有吗?”
真的是一点事都没有吗?程仲自从被钉子刮了之后就开始做那个怪梦,难道会因为这个?
但是程仲很快又将这个念头甩掉了,当自己是什么?蜘蛛侠吗?
不过说来奇怪,程仲对于明代并不了解,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为什么在他的梦中会出现明代的事情?而且还是那样宏大的战争场面。甚至,程仲每次都被怪梦惊醒,因为他“看到”大明的旗帜下,那个瘦削青年的脸竟然和自己一般无二!
突然,程仲感觉眼前一黑,身体已经不自觉的软倒下去。在失去意识前,他看到刘长华惊慌失措的表情。她张着嘴似乎在喊着什么,可是程仲却什么也听不到了。
第1章 谁家庭院
程仲躺在破旧的木板床上,看着透着丝丝亮光的茅草房顶;终于无奈的接受:这并不是一个虚幻的梦,而是老天爷开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玩笑。
没错,他非常狗血的穿越了,除了名字没变,其他的一切都完全改变了。他没有疯掉完全得益于神经太大条,或者该感谢那些汗牛充栋的穿越网文。
整整三天,程仲才算是慢慢接纳自己的新身份,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
现在是大明嘉靖三十六年,程仲现在居住的地方叫广富林市。
明代的市,建制在乡、保之下,是市集的意思。广富林市隶属松江府华亭县集贤乡。集贤乡下辖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共三个保,而广富林属于三十八保一区三十图。
程仲在图书馆的时候看过上海的地方志,知道松江府就是后世的上海,而集贤乡就是徐汇区大概的位置,这穿越倒是没换地方,只是时间倒退了几百年而已。
程仲估计是那个来自星星的思密达忘记把自己遁走的虫洞及时堵上了,才会让他意外之下中招,就好像踩到了没盖的窨井一样狗血。
如果是在三年之前穿越,程仲估计还能有几天好日子的过,不说别的,这一世的老爹程孝直三十八岁中了进士,而且授了实职,当了几年的知县大人。别看县令在影视作品中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但是实际上,明代知县的职权比后世的县长要大的多,这在当时广富林市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
程孝直为官还算清廉,但是官运却实在不咋地,在任上不到三年,就因为倭患造成治下不靖,被免职罢了官。程孝直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撒手归西了。
程仲自小身体就不好,程孝直在世的时候,汤药、补品倒也跟得上。但是程孝直撒手一去,这情况可就急转直下了,之所以能够苟延残喘活了三年,全靠母亲刘氏变卖家财苦苦支撑。眼见着家财散尽,程仲竟然也步着他老爹的后尘呜呼哀哉了,用世人的话说,真真正正的算是个讨债鬼,不知道程孝直夫妇上辈子欠了他什么,这一世如此来糟践。
不过这么一来可就让此程仲捡了个漏子,得了这么一具羸弱的皮囊。但是程仲不知道这具皮囊可不单单是羸弱而已,更是蠢笨无比!
按理说,程孝直好歹也是个进士,程仲就是再蠢笨总该有个限度。但是让世人没有想到的是,程仲不知道是出生的时候脑袋被门挤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简直是比猪笨,比狗淘,偏偏又身子骨肉弱,打不得,碰不得。估计程孝直的死因中也有几分是拜这个儿子所赐。
不过,反过来说程仲也算是幸运的,比起某些穿越之后成为崇祯,站在煤山之上;或者成为张作霖,坐在开往皇姑屯的专列上;更或者是手拿绣花针,娇滴滴在一群人“东方教主”的歌颂中洋洋自得的倒霉蛋来说,已经好太多了。
此时,房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女童声:“忘恩负义,都是坏人,没有一个好的。当初干爹在的时候,对他们有多好,钱呀粮呀,时常周济。但是现在干爹不在了,他们连一点口粮都不愿意借!坏人!”
说话的女孩叫程涟忆,本是程孝直在赴任路上捡的孤儿,捡到的时候只有两三岁的光景,却连话都不会说。程孝直便让她跟了自己的姓,又取了个涟忆这样文雅的名字,算是当个女儿养。
程孝直死后,家人都遣散了,只有这程涟忆留了下来帮忙照顾程仲,给刘氏分担了不少。
程孝直当县令时并没有积累多少家财,又要给程仲请郎中、买汤药,这几年早就花得七七八八了。刘氏不得不打发程涟忆到以往程孝直周济过的亲邻处讨借一些口粮。但是没有想到,却少有人愿意借的,有的甚至还对着程涟忆冷嘲热讽。跑了大半个广富林市竟然连一粒粮食都没借到,程涟忆的心中憋了一肚子火。
“算了涟儿,今年光景不好,谁家也没有多少余粮。”刘氏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能让仲儿继续在族学读书已经不错了。”
刘氏的话语中带着深深的无奈:“仲儿的资质一般,有时我也在想与其这样毫无希望的读下去,不错让他出去谋个生计。只是读书入仕是老爷的夙愿,况且仲儿的身子打小就弱,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
程仲一阵汗颜,闹了半天自己就是一个废人呀,竟然靠两个女人养活。
“干娘,您别这样想。我听人家说,这人有的开窍早,有的开窍迟,往往开窍迟的反倒成就更大呢。”程涟忆开解刘氏说道。
“你这孩子就会逗干娘开心。”刘氏笑道:“要真的能像你说得那样就好了。这几年多亏有你,否则干娘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苦了你了。”
刘氏看着程涟忆满是冻疮的手说道。母女两人平时给市上的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活计赚一些家用。别看程涟忆人儿不大,却心灵手巧,恐怕要不了几年,这手艺就要赶上刘氏了。但是天寒地冻的,两人做针线活,手都冻得肿了,有些地方还出了脓疮。
“干娘看您说得什么话。要不是您和干爹当初捡了我,我恐怕早就冻死、饿死了。”程涟忆见刘氏的情绪有些低落,又转换话题说道:“哥哥过了年就十六了,而且按周半仙的说法,熬过了这一关就大吉大利,后福绵长了,恐怕这两天就要苏醒过来,干娘是不是该考虑让哥哥完婚了?”
“完婚?”程仲一愣,十六岁就结婚?他不由看了看自己的胯下一眼——它成熟了吗?同时,程仲又有几分期待,后世虽然活到了二十三,却还不知道女人是个什么滋味呢!只是以程家现在的光景,会有女孩子家肯嫁过来吗?
不过刘氏接下来的话又让程仲恍然了:“仲儿的亲事订下也有几年了,按理说也是时候完婚了,只是今时不比往日,以程家现在的光景只怕会横生出许多变故。”刘氏心中没有多少底气。
“干娘您放宽心吧。”程涟忆说道:“这两家是交换了婚书的,能生出什么变故?再说了,这女方的父亲还是您的弟弟,哥哥的舅老爷,也是看着哥哥长大的,虽说这几年走动的少了些,但是想来也做不出反悔的事情。”
“我那弟弟自然是不会反悔,只是弟妹她……”刘氏还是不放心。
“舅奶奶想反悔又能怎样?当初的聘礼她是亲手收下的,而且干爹在世的时候,她从我们家拿了多少好处?现在有脸反悔?”程涟忆想当然的说道。她却不知道有些时候人的脸皮是完全可以不要的。
“啊呀,光顾着说话忘记给哥哥喂药了。周半仙的药只剩下最后两付,吃完了哥哥也该好了。”程涟忆站起身来说道。
她们哪里会想到所谓周半仙的药根本丁点作用都没有,估计就是香炉里捞起的灰烬。真正的程仲三天前就挂掉了,现在的程仲也早就醒了,只不过是一时之间接受不了现在的处境,所以还装睡着呢。
严格算起来,程仲应该算一个小偷。只是别人偷得是钱财,而程仲偷得是人的躯体,简称“偷人”。
程涟忆端着药碗走进房中,却“啊”的一声惊叫起来。
第2章 程氏族学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一间不算大的房子中,摆了十多张大小不一的桌凳,十多个孩子正凭桌诵读。其中年龄大的约莫十五六岁,小的只有六七岁;那摇头晃脑的劲头完全就是一个个小大人。
诵读的诗篇也不一样——《三字经》,《千字文》,《诗》、《书》、《大学》、《中庸》、《尚书》等等不一而足,混杂在一起显得非常凌乱。
在房间的角落里,程仲冷眼看着面前的一切,没有想到穿越到了今世,竟然还要上学,真正的苦逼命。
三天前,端药进屋的程涟忆看到昏迷不醒的程仲睁开了眼睛,不由喜出望外,连忙喊来了刘氏。
刘氏又当了家中仅有的几件值钱的东西,给程仲请来了郎中诊治了一番,在得知程仲除了虚弱已无大碍的答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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