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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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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喊完这些话,他倒在雪地里,裸露的皮肤上立刻蒙上一层暗淡的灰色,皮肤底下还浮现出一根根扭曲紫红色的青筋,样子异常吓人。
  “我也中暗器了。”又有一个伏击者大叫了起来,他的手捂着腋窝。
  这些人同样也是身着重甲,不过空隙总是有的,像腋窝、膝弯,胳膊肘这类地方,全都只有一层锁链甲,而锁链甲对於纤细的飞针来说就像不存在一样。
  “快救人,然后撤退。”临时指挥的那个人大声下令道。
  他的号令刚刚传下去,心头就立刻产生一丝警兆,猛地一缩,将背后的盾牌转到前面。
  夺的一声轻响,飞针钉在盾牌上入木三分,针尾急速震颤几下之后断折成碎片。
  尼斯的飞针虽然是暗器,却更像魔法,一旦锁定就闪避不开,但是可以挡住。
  躲过一劫,那个临时首领飞快地跑到雪坡后面。
  飞针和其他暗器不同,从出手到命中全都要神念导引,所以发射的速度慢得多。
  在连续性方面比不上弓箭,更比不上飞刀,这让他捡回一条性命。


  “快,动作快一些,再快一些。”他声嘶力竭地叫嚷着。
  其他的伏击者同样也不想成为下一个倒下的人,他们扔下弓箭,举起盾牌,尽可能把身体藏在盾牌后面。
  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伏击者连人带盾牌瞬间被贯穿。
  “把有用的人救走,其他人就别管了。”那个临时首领终於认清现实,他可不希望任务没有完成,还把自己的命搭上。
  所谓有用的人,也就是那些还清醒着的俘虏,从锁链中挣脱出来之后,他们立刻连滚带爬地往那片雪坡后面逃。
  在雪坡后二十米外的树林里,停着一排雪橇。
  又是一声爆鸣,白光再一次穿透一个伏击者的身体。
  布莱克不紧不慢地拉着弓弦,他的攻击速度同样也不快。
  “为什么不扔几个魔法过去,我记得你的卷轴很多啊!”他一边射箭,一边悠闲地问道。
  “我们的目的又不是杀人,再说那都是一些小喽罗,杀掉他们也没什么意义。”
  尼斯同样不紧不慢地发射着飞针,他在拿这些活靶子研究飞针的控制技巧。
  这比平时拿兔子当目标有趣得多。兔子可不会像骑士那样做出反应,它们除了逃,还是逃,骑士的花样就多了,会用盾牌格挡,会在地上翻滚,用背脊承受攻击。
  “那也至少要做得真实一些啊!”布莱克心里颇有些微辞:“你不担心被他们识破?”
  “这些人肯定是佣兵。他们拿钱干活,不会在意什么破绽,雇佣他们的人也不会把他们当一回事。”尼斯说道。
  “你怎么预料到他们会半路劫人?据我所知,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预言术肯定会失效。”布莱克来之前就有些好奇。
  战斗时散发的杀气、死亡时产生的怨念,全都能够扭曲天机,所以古往今来,再强大的预言师也只能占算出军事行动的胜负,而无法知道过程和细节。
  “我猜的,就算猜错也没关系,这些囚犯能够平安无事地押往贝尔格也是一件好事。”尼斯很不负责任地说道。
  事实也就是如此,战争中很多决定都等同於赌博,那些不世名将全都是技艺高超的赌徒,他们依靠娴熟的技术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赢得了丰厚的赌注和千年传颂。
  “不知道这一次会有多少领主牵连其中。”布莱克非常无奈地摇了摇头。
  虽然已经选择菲利普王子,但是看到其他领主即将倒楣,他也不禁有一丝兔死狐悲之感。
  “波及不会很大,这次只需要抓一、两个倒楣鬼出来,还没到彻底翻脸的时候。”
  尼斯说的是他和王子殿下定的基调。
  展现锋芒最好的方法,就是对西格尔王子的人马动手,要不然会给人“只打兔子不打老虎”的感觉,只有干掉西格尔手下几个铁杆支持者,才会有足够的震撼力。
  不过对付的人也不宜过多,一、两个也就够了。
  “不知道经过这场风波之后,大王子会不会安分一段时间?”布莱克叹道,身为哥伦安特人,对内部纷争总感到有些痛恨。
  “不可能的。”尼斯轻嗤一声,那位殿下不够聪明,很容易被人鼓动做一些傻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挨了这一巴掌之后,那位大王子不会再随意使用武力,应该会转而运用阴谋诡计。
第三章 要过年了
  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进入十二月中旬,菲利普王子的人马开始撤回贝尔格。
  剿匪结束了。除了天气太冷,已经很难只靠一顶帐篷在外面过夜之外,临近岁末也是撤兵的原因。大家都准备过年。
  在贝尔格到处张灯结彩,连工地也已经停工,所有的人全都换上新衣服。


  往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那么热闹,今年比较特别,因为贝尔格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闲钱。而且菲利普王子一回到贝尔格,就让人给城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发了一些东西,有一只鸡、半只鹅、几条腊肉和两个银币。
  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城都能够听到赞颂王子殿下慷慨的声音。
  那些投靠王子殿下的骑士自然拿得更多,每天都能够看到有人赶着满载东西的雪橇离开,这都是要回家过节的人。
  伊斯特也走了,他的家在南方,至少要花一个星期在路上。
  他倒是轻车简从,什么东西都没带,反正他和家里的人关系都很淡漠,回家过年只是尊重传统,他不打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尼斯同样也要离开,他比伊斯特晚走几天,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也在北方,离这里并不太远。再说,他的速度不是伊斯特能比的。
  出发之前,他自然要去菲利普王子那里告辞。
  此刻,整个贝尔格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王子殿下住的那幢大房子。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的喧闹声。
  留在贝尔格过年的人很多,像肖恩、萨格拉蒙特他们早已经把家搬到贝尔格。
  新来的骑士里有将近三分之一也打算在这里过完节之後才回去,因为这里的享受是家里所没有的。
  推门进去,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气,而且是烈酒。
  尼斯有些受不了,对酒他一向敬谢不敏。
  看到尼斯进来,所有的人全都朝着他打招呼,现在这边的人都已经知道,这里除了王子殿下,就是他说了算。
  “我是来告辞的,过了年之後,我可能要在那边待到一月底。”尼斯颇有些不好意思。
  “明白,当然明白。”菲利普王子露出促狭的笑容。连肖恩他们几个也都憋着笑。
  他们倒也不在意尼斯离开太久,反正各方面都已经上轨道,每个人手头上都有事情做,贝尔格的建造和领地的发展也会按计画进行。
  “你这一路上最好小心一些,经过这场剿匪,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袭击我的领地,但是他们会派出更多的刺客。”王子可不想尼斯出事,他原本提议过派肖恩和另外几个大骑士护送尼斯前往伊比利斯,可惜被拒绝了。
  “我会小心的,他们想刺杀我,首先得追得上我。”尼斯很有自信。
  “需要担心的是猎杀者。”王子说道,这是刚刚得到的消息。
  猎杀者是北地特有的一种职业,属于弓箭手的范畴,他们擅长搜索和伏击,最厉害的猎杀者几乎都是布莱克的师兄弟。
  尼斯微微一愣,他翘了一下尾指。
  王子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尾指也动了一下。
  这是暗号,说明这个情报是“鸽子”送回来的。
  之前尼斯猜到西格尔的人会半路劫走囚犯,所以他们故意设了个局,在那些被劫走的囚犯里,安插有他们的人。
  这些囚犯被劫走之後,被送往几个领主那里藏了起来,西格尔的人原本打算利用他们继续给这边制造麻烦。
  结果却是菲利普王子带着人马,闪电般地抄了其中四个领主的家。
  被劫走的囚犯及其他一些和土匪勾结的罪证,让那四个领主根本没有脱罪的可能,前前後後绞死了几十个人,那四处领地也被削减三分之一後,交给四个家族的旁系。
  如此狠厉的手段再加上之前显示的武力,让支持西格尔的人一下子沉默许多,更有一些人开始动摇了。
  菲利普王子派人暗中联络那些心思动摇的家伙,结果成功地劝诱了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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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仍旧待在西格尔的阵营之中,一旦那边有风吹草动,就给这边报信。而负责传递消息的,就是潜伏在那批囚犯之中的眼线。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加倍小心。”尼斯仍旧不想让别人护送,因为他有别的事要做。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尼斯随口问道。
  “算了,我会另外找一个人跑一趟伊比利斯,你还是自己小心一些吧!”菲利普王子是一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他的礼物虽然不大,重量也很轻,但是多少有些妨碍,他可不希望尼斯因此而出事:“你就帮我向切尔哈兰侯爵问个好。”
  “我会的。”尼斯点头答应。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那就谢谢了。”布莱克显得有些犹豫,好半天他才惴惴不安地说道:“你能不能帮我带一匹正红色的丝绸回来,就是当初梅特洛送给罗格斯菲尔德城里几位公主的那种,那个时候我就有些心动了,可惜没钱,你……能不能帮我……垫一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尼斯一脸古怪。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这位殿下是知情人,也知道玫瑰十字商行和艾玛尔红衣主教、切尔哈兰总督藉机炒作这类丝绸,让价钱翻了一倍不止。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整个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里的人都知道尼斯有钱,白糖生意被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大家对这行毕竟不熟,没什么概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尼斯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只能顺着王子殿下的话说下去。“过年之後,路克他们也要过来,我会让他们顺便带几车丝绸,算你们成本价。”
  大厅里面又是一阵沉默,过了片刻,响起了欢呼声。
  尼斯的这个决定受到所有人的拥护。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後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你再让路克带几个好一些的裁缝过来吧!让这里的裁缝动手,根本就是糟蹋好东西。”
  他是看着卡奥尼和阿萨克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也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尼斯的做法,也发现虚荣心的用途。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他只带了一只魔法袋,里面也只放了一些必须的东西,就连平时从不离身的那把弓也没带。因为带弓就必须带箭,而且数量不能太少。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山顶现在就剩下一座孤零零的城堡,到处都搭着鹰架,但是因为两个多月没人干活,架上全都是积雪,很多地方已经垮塌了。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後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後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呼啦”一声,尼斯的披风猛地张开,变成一对翅膀。
  尼斯的披风有好几种形态,之前他曾经用它变成盾牌阻挡射来的箭矢,这一次是变成双翅。飞身跳上矮墙,一只脚在墙头上一踩,他的身体飞出悬崖之外。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耳旁的风声越来越急,在重力拖拽之下,尼斯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到地上,他猛地将双翅一转,方向瞬间改变了,变成倾斜滑行,转眼间就变成和地面平行。
  方向变了,但是速度没变,他在雪地上飞掠的速度甚至快过俯冲的游隼。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
  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後。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它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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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後是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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