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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家事与情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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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春花秋月轮回,是何等漫长的岁月,而且中间还起了个坎。1907年5月,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像他老子当年那样,脚气病复发了(早一年冬已发了一次,在南市瑞馨泰茶叶店里养病),请假回家,养病两个多月。胡母冯氏乘机向儿子提起结婚事,16岁的胡适心不在焉地说句“承认早一二年”。冯氏与吕氏都理解成“过一二年”办喜事,于是到了第二年1908年秋,江家为冬秀置办嫁妆;冯氏在10年前造的新楼中(即现“胡适故居”)选定儿子、媳妇的新房,开始布置起来;两家连黄道吉日也选定了,还买了一批百子炮仗……冯氏去信上海,唤胡适回家完婚,结果被儿子“斩钉截铁的阻止了这件事”。胡适借大骂那个算命的“瞎畜生拣此日子”(办喜事),引出“儿既极狠此事”的心里话,巧妙地劝阻自己敬爱的母亲“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就这样,1908年双方父母策划完婚喜事,因为胡适萌芽式反对封建包办婚姻主张而搁置了起来。当然还有两重严酷的现实因素,也客观上终止了这次“完婚”之举,即胡适面临上海学业中断(中国公学###,转入中国新公学)无法回乡结婚;家庭经济濒临破产,二哥绍之在沪、汉中兴家业,不能因弟婚礼返乡而中断。冯氏是深明大义的,终于理解儿子了。
1908年8月,胡适在他任编辑的《竞业旬报》上,以“铁儿”的笔名发表《婚姻篇》文章,说“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便把中国四万万的人,合成了许许多多的怨偶。”这无疑是他订婚现实的写照,但基于他对母亲的孝心和根深蒂固的程朱理学封建伦理观,胡适最终还是跳不出这场包办婚姻的窠臼,诚如他在那封给母亲的 长信中所言,“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在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郁成病,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果然,1910年胡适考取第二期“庚款”留学美国官费生,在大洋彼岸一呆就是7年,而且经历两次心心相印的精神恋爱(一度还心猿意马),度过危机,“只恨我十年作客,∕归来迟暮,∕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胡适终于按父母之名归来完婚。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1)
胡适到美国去读书了,江冬秀则每年不定时到上庄村去伴婆婆。这对冬秀来说,既是尽“儿媳”的义务(结婚后她与冯氏住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又有些屈驾,像是童养媳的。胡适晚年回忆这事时说:“绩溪是小地,家家户户都是自己操作的。我的太太是山的那边,有田地,家里有佣人,什么都不要自己动手。那时我在美国,还没结婚。我的未婚太太每年都要到绩溪来住几个月,像是童养媳。有一位姓曹的,乃是我家和江家的亲戚,这天他到绩溪来,住在我家里。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早,看见有人在天井里扫地。姓曹的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的未婚太太,觉得很奇怪,问她为什么要自己扫地。她经这位亲戚一问,掉下眼泪来了,说:‘这里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事?’但请这位亲戚回去时切莫提起。后来江家知道了,买了一个丫环(按,叫梅香)给我的母亲,意思是要替未来的媳妇做事;但我母亲仍旧要她做事……”
在美国的胡适与母亲一直保持着通信往来,知道冬秀的委屈后,心里颇过意不去,所以不断付书信越洋慰问他的未婚妻“冬秀贤姐”。1911年5月21日,他从母亲来信中得知冬秀正住在家里,所以写信给母亲的同时,“另以一书寄冬秀”。该信全文是——
冬秀贤姊如见:
此吾第一次寄姊书也。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
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吾于十四岁时曾见令堂一次,且同居数日,彼时似甚康健。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吾在此极平安,但颇思归耳。草此奉闻,即祝无恙。
胡适手书 四月二十二日
(即阳历1911年5月21日)
这是胡适留美的第二年,在绮色佳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写给江冬秀的第一封信。以后;。
他还好几次“冬(端)秀贤姊如见”地给他的未婚妻写信,写得文质彬彬,温存体贴,而且循循善诱地要求她“读书”与“放足”。说“今世妇女能多读书识字,有许多利益,不可不图也”;“识字不在多,在能知字义;读书不在多,在能知书中之意而已”。“知贤姊已肯将两脚放天,闻之甚喜!望逐渐放大,不可再裹小。缠足乃是吾国最惨酷不仁之风俗”;“当速放(足),勿畏人言。胡适之妇,不当畏旁人之言也”;“骨节包惯,本不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骨节亦可渐次复原了”。江冬秀忠诚地按夫君的要求去做了(畸形小脚已定型,难恢复“天足”)。时间一年一年地遛过去,老姑娘怎能不焦急?于是胡适又来开导:“每念去国日久,归娶之约一再延误,何以对卿。然适今年恰满廿三岁(以足年计),卿大于适一岁。再过两年,卿廿六岁,而适廿五岁,于婚嫁之期,未为晚也。西方男女嫁娶都迟,男子三十、 四十始婚者甚多,以彼例比,则吾二人尚为早婚耳!”(胡适致江冬秀信,1914年12月13日)
1914年6月6日,他的同学任叔永给他拍摄了一张“室中读书图”照片,“极惬余意”。于是胡适将此照寄了一张给母亲,又去添印了6张,分别给国内亲友——也寄了一张给江冬秀,并题写绝句一首:
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尔寄相思。
以室中读书图寄冬秀 适三年(1914年)5月
胡适同时也收到家中寄来的照片,见冬秀站在他母亲身侧,触景生情,赋五言长歌“出门何所望”190字,其中写到未婚妻冬秀的,则是“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持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完全桃花源式的耕读生活。这位绩溪才子想象太乌托邦了。但实际上,几乎同时,他“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914年6月8日)渐渐地坠入与韦莲司的精神之爱情网;接着他与湖南才女留学生莎菲惺惺惜惺惺,又一次沉溺于精神爱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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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2)
消息离奇地传到深山小村上庄,说什么胡适与洋女子结婚,生了小孩……这一下冯氏如何向江家亲家母和未婚儿媳交代?赶紧去信询问。胡适此时正处转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又忙于与任叔永、梅光迪讨论“文学与革命”命题的时候,还是沉下心来,十分认真地给母亲写了封长信,回答的态度十分明朗:“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之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之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坦荡君子胡适还进一步申明,“儿主张一夫一妻制,谓为文明通制。生平最恶多妻之制,今岂容躬身自蹈之?”(1915年10月3日)后来事实证明,胡适一生是这样做的,即使有越轨,也能自知之明地悬崖勒马,一心一意地与江冬秀做夫妻。他在美国毕业前夕,将毕业照直接寄给了江冬秀,以表心迹。
胡适前后的同一时代的闻人、文人,道德文章上,谁能与胡适比肩?此者,诚如梁实秋所说:“五四以来,社会上有很多知名人士视糟糠如蔽履,而胡适先生没有走上这条路。”
胡适留学生涯一结束,1917年6月渡洋返国,7月尚未到北京大学应聘,就首先回乡拜见慈母,接着专程去江村看望冬秀,准备践婚约了。
胡适在家与母亲相聚了半个多月,道出那出“三门亭神”附身闹剧的真相,母子相向而笑。8月盛夏的某天,胡适决定去看看从未谋面的未婚妻江冬秀。他独自一人兴高采烈地翻越了两村唯一的通道杨桃岭,来到了好山好水黄山东麓的江村。只见村道阡陌纵横,民舍鳞次栉比,“父子进士坊”牌楼矗立。两条清溪贯穿全村,林木茂盛。他略一打听,就找到了江家,进了已经破落了的“通转楼”大宅。岳母已在一年前(1916年)故世,“漫劳外母多情,老眼望穿未婚婿”(胡适寄女方美国挽联中句),而今女婿归来了,却终于见不到了。岳家由舅兄江耘圃主持,设盛宴招待这位来自美国的乘龙快婿。席间,胡适要求一见冬秀,然后议定完婚日期,这当然是女方“望眼欲穿”的大好事。席终,胡适由耘圃陪同去江冬秀闺房。近门处,胡适被留在门外稍候,耘圃进去通知。这时楼上楼下聚集了很多江家的男男女女,争相一睹洋博士姑爷的风采。胡适在回忆这一场面时写道:“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冬秀躲在床上,床帐都放下来了;姑婆要去强拉帐子,我摇手阻止了她,便退了出来。”胡适回首一瞥,帐幔下垂,密不见缝,但隐隐觉得似有颤动。殊不知这位“望眼欲穿”候“适之哥”、“适之郎君”的“愚妹”、“待字妇”(均闺中书信语)、老姑娘江冬秀正躲在帐中既激动又难为情地使劲哭泣呢。江冬秀果真如此,她在晚年所写的别字连篇的自传中,也提及此段趣事,说自己已是28岁姑娘的待嫁新娘,不好意思见郎君哩!想见又不敢见,只好躲在床上暗暗流泪哭泣。
胡适究竟是胡适,在这“危机一发”时候,他没有打轿回家,也没有搬到客店(旅栈)去歇,更没有闹起来,令江家人强迫冬秀出来,他冷静思忖:“我有了面子,人家面子何在?”于是大度地到“子隽叔”(即江世才,江泽涵父亲)家宿了一夜,清晨留一封信给冬秀,才返回上庄向母亲复命。他向母亲说了真情,冯氏知道后忿忿不平,要去江家讨公道,却被胡适劝阻了。至于对村里人,他说了慌言:“见着了。”最后对自己,他把这恼人的“闭门羹”化作两首《如梦令》:
她把门儿深掩,不肯见来相见。难道不关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凭君发遣。
几次曾看小像,几次传书来往。见见又何妨?休做女孩儿相。凝想,凝想:想是这般模样。
胡适对自己未婚妻的怜爱之心跃然纸上。不仅如此,他在临走前致冬秀的信中,表示了自己的完全理解,并写定下了结婚的日期。信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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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3)
昨日之来,一则欲与令兄一谈,二则欲一看姊病状。适以为吾与姊皆二十七八岁
人,已常通信,且曾寄过照片,或不妨一见,故昨晚请姊一见。不意姊执意不肯见。适亦知家乡风俗如此,绝不怪姊也。适已决定十三日出门,故不能久留于此,今晨须归去。幸姊病已稍愈,闻之甚放心。姊好好调养,秋间如身体已好,望去舍间小住一二月。适现在不能定婚期,然冬季决意归来。婚期不在十一月底,即在十二月初也。
这场故事经历起伏高潮后,终于趋于结局了。
现在,老姑娘有目标有期限盼望新郎,终于被她盼到了头——1917年阳历12月30日,迎亲的花轿终于来了。花轿在震天响的爆竹声中(这百子炮仗还是10年前两位老亲家一厢情愿为儿女完婚买下来的)进了上庄村胡家通转楼大门,过了天井,仰头便见新房(厅堂西首一间),这里冬秀太熟悉了,不过今天贴有一副大红门联:“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这副喜联是胡适自撰自书的。“三十”是指阳历1917年12月30日,而这天恰好是阴历十一月十七日,正逢是胡适廿七岁(26足岁)生日,大圆月亮满脸喜气高悬天幕,庆贺老郎君老姑娘终成眷属。当时写下联时,胡适一时语塞,在旁的一位绰号叫“疯子”的族兄脱口而出:“廿七岁老新郎,你 哥不是吗?”很好,谐趣又对仗,胡适立刻写了下来。还有一副喜联,文诌诌的,是他族叔、启蒙老师胡宣铎贺的:“宸海归来恰符风卜,高堂欢洽更兆熊占”。这位见证胡适幼时读父亲红纸方块字、经历台湾风云的族叔,如今做这场喜事的证婚人。主婚人是冬秀的大哥江耘圃,很遗憾冬秀母亲,大家闺秀的吕贤音太夫人一年前撒手西去,只能由长兄来代替了;另一位主婚人便是坐在二进大厅“三品诰命夫人”大红圣旨下的冯顺弟太夫人。她满面红光,喜悦饱溢眉宇嘴角,接受留洋“翰林”、大学教授的儿子和名门闺秀的儿媳的三鞠躬礼。她守寡二十二个春秋寒暑,含辛茹苦持家,呕心沥血育子,如今都得到回报,唯望早日抱孙子(胡适长子因此名祖望)。今天,胡适身着黑呢制西装礼服,头戴黑呢制礼帽,脚着黑皮鞋,与黑花缎袄、红花缎裙、大红绣花缎鞋的冬秀在各自漂亮的傧相牵引下互换结婚戒指,并在结婚证书上盖了各自的私章。他们没有拜天地,只是向主婚人行了三鞠躬礼。证婚人胡宣铎致贺词后,新郎胡适致答词。此种新式婚礼在封建堡垒的皖南山乡是闻所未闻的。胡适除去一切繁文缛节,却也迎来无数看热闹的乡邻。
胡适(已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文科教授、哲学研究所主任)还带来了他的北大同事集体送的喜礼,计有“银杯一对,银著两双,桌毡一条,手帕四条”,拜贺人为:沈尹默,刘文典,陈大齐,马叙伦,夏元 ,程振钧,杨庆萌,马裕藻,蔡元培,章士钊,朱家华,朱宗莱 ,陶履恭,王星拱,刘三,周作人,钱玄同,朱希望,刘复,陈独秀。礼单是由陈独秀誊写的,故他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最后。
婚礼场景颇使胡适产生联想,他喜悦善感地写下了《新婚杂诗》以纪实——
十三年没有见面的相思,
于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的旧事,
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
我也不说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提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兴亡。
绣了你家嫁奁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
由于母亲冯氏的坚持,他们婚后第三天到胡氏宗祠去,向祖先牌位行三鞠躬礼。当然,胡适已在母亲、兄长口中听到父亲拼死建宗祠的故事,对父亲的英雄人生,对父亲的殉国壮举,心中恭敬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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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4)
20世纪初尚未脱胎封建宗族社会的中国内地新婚,当然是没有什么蜜月旅行之举的。新郎胡适在家,除与慈母欢聚,并在老人家面前极力表示闺房之爱,以博吾母欢心(致胡近仁信中语,此信胡适逝世后发现)。此外便是与众亲友饮酒,几乎天天都在醉乡中。言百忙中居然还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预备送给东方杂志,赚几个钱来喝喜酒。胡适钟情杜康,纵贯一生。尚在上海读书中国公学时期,一度打牌、叫局、吃花酒,醉酒后游荡街头,与巡警打架,坐过一次班房(1910年3月)。以后下决心戒酒,痛改前非。君别来无恙,如今新婚喜酒,又有机会,怎能不畅饮,微醺中去上溪山口凭吊明末遗民“采薇子”坟墓。上庄完婚后,单身赴教北京大学,理所当然地回请送过礼的同事吃喜酒,因为新娘没在,干脆到饭店包席,花了60元大洋,吃了一整天,喝得酩酊大醉,躺了一天,第三天才醒酒。胡适下决心,这回可要戒酒了。
新婚蜜月中另一件大事,便是伴新娘子 “回门”。江家此时实际已门庭冷落,冬秀慈母已长眠黄土。这对新婚夫妇在坟前默默凭吊,恭恭敬敬行三鞠躬礼。胡适心中感触尤多,由于自己的坚持,由于自己的留学学业,使岳母不能如愿,抱憾终生。他因此写了一首诗告慰道:“回首十四年前,∕初春冷雨,∕中村箫鼓,∕有个人来看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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