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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世冤家-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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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过些年,你还记得他们,便过来找他们玩罢。”赖云烟爱怜地看着他道。

再过几年,当他长大,世事变迁,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记得他的这几个小哥哥。

“好。”魏世朝点头,快要两岁的小儿坐在他娘的腿上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又打开荷包,小心翼翼地挑出了最漂亮的几颗珠子,颇有些舍不得地看了几眼,然后打开他娘的手,把珠子放到了赖云烟的手里。

然后,他认真地盯着赖云烟道,“娘不哭了,世朝看着珠子舒服,娘看着珠子也舒服。”

舒服了,就不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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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封平城后;面对赖云烟,魏瑾泓比之在王府内时更沉默;和以往他动不动就往赖云烟眼睛里看去的视线不同;现在他都很少拿眼睛去看赖云烟。

  不过他还是会每天与赖云烟与魏世朝小坐一会。

  赖云烟对他倒是还是跟以往一样;有说有笑几句,也并不让他在时的场面冷清下来。

  儿子在,哪怕她实在不喜与魏瑾泓相处,她也不想把这种憎恶带到年纪还小的孩子心里。

  孩子正是在形成对这个世界观感的重要年龄,他喜欢这个世界,或者拒绝接受这个世界,总是跟他身边的人和物有直接关系,为着此,赖云烟还是要每天轻轻松松的过。

  但她离开王府时那场失控的哭泣还是在魏世朝心里留下了影子;在前面的那半个月时间里,他比以往还要黏赖云烟,总是不愿离开她。

  他在赖云烟身边躺着的时候,总会伸出小手去摸她的脸,她的眼睛,然后撑起小身子,在上面吹一吹,就好像这样赖云烟就不会疼,不会哭了一样。

  赖云烟上世喜爱小孩子,她也带过别人的孩子一段时日,以前遇到小孩超乎年龄的神奇之处时总会觉得不可思议,但临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她已没有感叹,却被这样的小世朝弄得泪眼婆娑。

  这是她生的孩子,他知道心疼她,就像这种能力与生俱来一样。

  “你是不是特别喜爱娘?”这夜在县府一处官栈后入住后,赖云烟抱着洗得香喷喷的小世朝,逗弄着他问。

  小世朝闻言咧开嘴笑,他知道他娘在逗他。

  “小世朝的小手板真香,让娘啃掉好不好?”一计不成,赖云烟再生一计,把儿子的手板往自己嘴里送。

  魏世朝又是咧开嘴笑得咯咯响。

  见他一点也不怕,赖云烟只能小咬两口后罢休,朝他感慨道,“娘亲就是对你心肠软,这可不得了,以后你要是犯了错,舍不得打你可怎办?”

  冬雨这时正端了消暑的绿豆汤进来,听她们小姐又和小公子打趣了,她在案桌前跪下,把绿豆汤盛好后放到桌上,开口与赖云烟道,“小姐,您别老逗小公子。”

  魏世朝听到她的声音转过头来,朝冬雨咧嘴一笑,叫了她一声,“冬雨。”

  “诶,小公子。”冬雨喜他,把他当命一样地欢喜,听到他叫她,平时沉稳且又爱忧虑各种事情的丫头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汤汤。”魏世朝向她挥手。

  “这是绿豆汤。”冬雨耐性地教他,“来,说绿豆汤。”

  小姐总爱教简声话,冬雨怕小公子什么都说不准确,于是总是抓紧了时机教他正确的话语。

  “汤汤。”魏世朝咧开嘴笑,把他长得好好的小白齿露了出来,看得冬雨内心一阵柔软。

  “好罢,汤汤。”冬雨叹道,再一次臣服于有齿小儿小太阳一般的笑容下。

  听他们说上话后,赖云烟一直笑而不语,等冬雨一勺一勺地喂给世朝吃,她这才与跟冬雨以商量般的口气道,“下次让他自己吃罢?”

  冬雨不好意思地一笑,道,“小公子刚沐浴好,怕脏了他身上的衣裳,奴婢就喂这一次,下次就不了。”

  赖云烟知道丫头喜爱给世朝喂食,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只是世朝下月就两岁了,她想教他自己凡事能自己动手的皆自己动手,所以丫头们就不能跟过去那样什么事都帮他做了。

  “小姐,”小公子喝得好好的,正玩着手中的玲珑套,冬雨就开口与赖云烟道,“现在小公子就学着执笔,是不是快了些?”

  “都是这般年龄学的。”赖云烟知道她心疼世朝,耐性地与冬雨解释道,“两岁执笔的甚多,当然也有那三岁四岁才学会执笔的,但那全是养在祖母或者生母身边的。”

  只有不是嫡子,或者不被当家人所喜的男嗣,执笔才会慢。

  冬雨是个聪明的,这些事情的个中隐意她心中也略明白一些,只是先前没想到这事上去,现在赖云烟只一点,她就了悟了过来,点头道,“奴婢知了。”

  她回话时,魏瑾泓从外面走了进来,冬雨忙行礼,“奴婢见过大公子。”

  “起。”魏瑾泓简言,掀袍坐于赖云烟身边。

  这时魏世朝忙吞了口中的粥,抱着手中的玲珑套朝魏瑾泓看去。

  魏瑾泓见穿着洁白里衫的小儿看着他,目光不禁柔和,伸手抱过他。

  “爹爹!”一进他的怀里,魏世朝就大声地叫了一声,又欢快地叫道,“爹爹读书回来了!”

  他总问父亲去哪,赖云烟总答他读书去了,于是就造成了魏瑾泓一到他的身边,魏世朝就说他爹爹读书回来了景象。

  魏瑾泓笑着点了下头,把他手中的玲珑套放置在桌上,与他道,“呆会与爹爹去念书?”

  魏世朝向赖云烟看去,见她点头,这才与魏瑾泓点头。

  魏瑾泓一直垂眼,嘴边念着笑看着小儿,并没有去看赖云烟。

  赖云烟在心里轻摇了下头,魏大人这是弄哪一出?不看她就罢了,弄得跟她这么生疏,这不扯她后腿吗?

  当世朝什么都不知晓是吧?

  都两世了,魏大人还是没把该为的,不该为的弄清主次。

  “大公子,”见小儿又来看她,对其愿为他掩尽身上棱角的赖云烟开口朝魏瑾泓笑道,“要是我们世朝念得好,你可要给他金珠子玩。”

  魏世朝一听,弯起了眼睛,朝魏瑾泓叫道,“爹爹也给金珠子?”

  魏瑾泓“嗯”了一声,把银袋拿出给他,“先给你,自己拿。”

  魏世朝一听就兴奋地在他腿上挪上了那屁股,双手熟练地解起了银袋。

  他很乖巧,看见满袋的金珠子眼都亮了,却还是问他道,“给几个给世朝?”

  “一颗。”

  魏世朝就拿了一颗。

  魏瑾泓又道,“背会一首诗,就再给一颗。”

  “那世朝再拿一个?”魏世朝甚是精明,手又探到了银袋里,眼睛巴巴地看着魏瑾泓。

  魏瑾泓一朝他点头,他就立马把自己看中的那颗金珠子拿出来,然后一手握着那两颗金珠子朝魏云烟喊,“娘,娘。”

  赖云烟有些情不自禁地笑得合不拢嘴,忙叫冬雨道,“快把咱们小世朝的荷包拿来装珠子。”

  魏世朝瞧他娘甚懂他心,朝他娘又咧开了嘴角笑。

  魏瑾泓这时抬头,看到她满脸打心底露出的欢笑,只一瞥,他就迅速地别过了脸。

  她对他的毫无所盼,到底还是在他心底生了刺。

  那日在王府中,她看着恩爱的岑南王夫妇对他所说的话,哪怕过了半月,还是让他心中日日不得安宁。

  她说她从不艳羡不属于她的东西。

  岑南王妃有的,她没有,但她不艳羡。

  恩爱,尊贵,她没有,但她不艳羡。

  可哪个女人不喜爱这些?

  **

  瑶水城终年被水雾弥漫,但一到中午,太阳就会驱散掉水雾,这个建在高山上的小城就会露出它秀丽的全貌,一道道水光会沿着水壁往下流动,那晶莹剔透的水滴跳动在空中,在太阳的照映下发出五光十色的光彩,这时的瑶水城漂亮得就像被拔开迷雾的仙境,每一处都光亮非凡,找不到一处阴霾之处。

  这里的人也很安静,日出劳作,日落而归,见到陌生人便是好奇,也只打量一两眼,那外地人要是多看他们一两眼,就是壮年老者,也都皆会害羞不已。

  而那孩童,受了家中大人叮嘱,遥遥过来就会向他们行着当地人对客人的礼节,他们生动,但不胆怯。

  那个看得当地人都害羞的赖云烟尤喜这个地方,她对这里的每处都感到好奇,吃食也甚是合她的胃口,每日午间都要牵着小儿出去转一转。

  她难得这般惬意,魏瑾泓就从县官那寻了适合的房子,从简陋的官栈处搬到了那此,打算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

  这里民风纯朴,便是县官,都是个没事就扛着锄头出去劳作的老者。

  上世赖云烟去过不少地方,但这样生活气息浓重的人间仙境却是没有到过,她对这个连世朝都老想着往外跟人跑,而不迷恋他那些金珠子银裸子的地方真是喜欢,魏瑾泓做了长呆的打算,因此她还跟魏瑾泓真心道了次谢。

  魏大人对此的反应就是淡淡瞥她一眼,随后就是垂首静坐不语。

  在瑶水城的时日,魏瑾泓也是带着仆人常出去,往往出去几日不会回来,赖云烟听他那边的仆人说是去各地采录当地的县史去了。

  这日回来,魏瑾泓给了赖云烟一份册子。

  她翻开一看,是一本食谱,书上还记录了她喜爱入口的一道米粉的制作方式。

  看罢,赖云烟掩卷,朝他刚刚离去的门口看去,摇摇头轻叹了口气。

  她大概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了。

  但,晚了,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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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如何;魏瑾泓现在想给她一些东西,带有一些弥补之意赖云烟是信的;她也不拒绝。

  这种于她有利;能让她痛快些的实惠好处没什么好拒绝的;她也根本无拒绝之意。

  而他此时是真意,他以后利用她,或者再有什么不得已的事情要牺牲她,到时这也会是真的。

  魏大人可不是那种会放过她的利用价值的人。

  所以现在魏瑾泓愿做什么不愿做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思,只要于她无害,她便不会多废力气对付。

  至于她,要怎么应对,是多给几个笑脸;还是如何,那也就是她自己的意思了。

  而她与小儿现□处桃源,只要魏瑾泓不拆台,世朝正在幼童期,她确是不愿把这种日子搞砸了。

  有一时就贪得一时,她可不想为难自己的生活。

  在瑶水城住了半月后,魏瑾泓也随他们母子出门,有时也伴这母子晨间去接露水,采野花,下午也还是会跟在他们身边,在夕阳的余晖中散步,跟夕归的百姓微笑,彼此见礼。

  时日多了,这瑶水城的人都知住在山中间那幢大宅处里的贵公子贵夫人是好相处的人,平时他们会送些地里的菜和山里采来的新鲜果子来,也放任自家的孩童偶尔来宅子处讨要一两次糖果。

  魏世朝这些时日常往外跑,在瑶水城半月后,他已在城中结交了不少当地的小伙伴,偶尔还能说出几句当地话出来,听着还挺像样的。

  这时七月,魏世朝要满两岁,岑南王府那边知道他们在瑶水城住下了,这月就派来了十来个仆人,连府中最好的厨师都派来了,给魏世朝办了一场有着岑南风俗的生辰宴,摆了三天的流水宴,请来了瑶水城周边几个小地方中最会唱歌跳舞的人过来给小公子贺宴。

  身为小寿星的魏世朝风光无比,等人办完他的寿宴欲要走时,他还学着其父的样子有模有样地给来替他办寿的人作揖,打赏赏银,逗乐了那天在场所有等他打赏的人。

  魏世朝打赏别人的银两做得也饶有趣味,是两颗比银裸子还要大一点的银珠子,上面刻了两个福字,很是精致。

  这是赖云烟早前就写信让任金宝为儿子的生辰做的,本来她让舅父做的这些小玩艺不多,只是让儿子赏给那些照顾他的亲近下人的,但任金宝听说他这个小外孙子尤喜金珠子银裸子,便各多做了半箱给他送来。

  魏世朝对他这舅外祖的礼物很是欢喜,所以当赖云烟与他商量,让那多的半箱金珠子留着他日后打赏人,这半箱多的银珠子,就打赏给那些向他贺宴的人后,他颇有点不舍。

  但魏世朝在摆在床前的两个箱子的陪伴下睡了一夜,第二日早晨还是朝赖云烟点了头,终于舍得把他的银珠子给赏出去了。

  赏银子时,他看那些被赏的人皆个个都笑眯眯地看着他,小公子打赏人的时候也觉出了舒服之感。

  别人朝他笑,他便朝别人笑,全都乐呵河。

  那天所有的人都过得很是欢喜,等到人全散了,那笑声都似还留在原地的上空中没散尽一样。

  人走后,小公子这天还有些空落,在夜间睡觉时拍着胸口向他娘道,“世朝这里不舒服。”

  “那娘亲亲?”赖云烟抚摸着他的头发笑道。

  “好。”魏世朝当时想了想,点了头道。

  当晚魏世朝睡得香甜,赖云烟夜间醒来两次替他掖被,在暗淡的灯火里,每一次她看着睡梦中的他嘴角小小地翘起,看着他睡梦中的笑,她的心无比平静安然。

  就算他是她不得已生下来的,但他是她的孩子,她会尽她最大的能力来守护他,让他活得自在安宁。

  **

  这日清早闻了鸡啼声,魏世朝站在屋子中揉着眼睛起来让秋虹冬雨给他穿衣裳,那厢赖云烟靠在床头微笑看着他迷糊的样子,伸手掩嘴打了个哈欠,想着等他早间功课完毕就领他去山下开店的大婆婆那吃米粉。

  “夫人,”这时春花在门间报,“大公子来了。”

  赖云烟起身,刚下地让走过来的秋虹替她披上外衫,就看到魏瑾泓手上拿了一把淡紫色的小花进来了。

  他随意地把那把小花放到了桌上,朝魏世朝走过来,嘴间道,“何时醒来的?”

  “鸡咕咕叫的第二声,孩儿就起了,娘有帮孩儿数。”魏世朝大力地揉了下眼睛,朝父亲禀报。

  他与父亲已经商定好,起得越早,念好功课,就能随娘亲下山去玩耍。

  “如此便好。”魏瑾泓走到他跟前,让丫环退下,他则把他抱到他身后的凳子上坐着,自己蹲□,拿过丫环手中的小鞋替小儿穿鞋。

  “爹爹……”魏世朝摇着穿了薄袜布的小脚板与他道,“今日世朝想去捉鱼儿。”

  “与娘说过了?”魏瑾泓替他穿好一只鞋,这时抬头问他道。

  看着父亲的脸,魏世朝“呃”了一声,转过脸,眼巴巴地朝母亲的方向看去。

  “世朝想跟谁去呢?”这时在屏风后穿衣的赖云烟笑着问道。

  “跟保宜,还有椿哥。”魏世朝报道。

  “可今日午时要习字呀……”赖云烟叹道。

  “世朝习好再去。”魏世朝想了好一会才娇声地答,双眼连眨个不停。

  他知只有得了娘亲的答,他才去得成。

  一边的冬雨见着,忙帮话答,“小公子聪颖,定能把今日的字习得好。”

  “是呢,世朝习得好。”魏世朝一听冬雨帮话,忙连连点头。

  他学会清楚说话后,赖云烟便不断跟他说话,谈话,从他玩的金珠子,到欢喜见过的哪家的小小孩儿,她都会就着他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跟他说个不停,这锻炼了魏世朝的说话能力,虽然年纪小小,但话语间的应答能力要比同年龄的人略胜一筹。

  “这样吗?”

  “是呢。”

  魏瑾泓给他穿好鞋,听着他们的一问一答站起身,这时穿好鞋子的魏世朝从凳子上滑了下来,往他娘亲的方向跑去。

  “娘,娘,世朝香香你……”

  他刚坐下,就听屏风那边传来小儿的这话。

  “世朝可是在讨好娘?”她带笑的声音响起。

  孩儿先是没有声音,不多时就听他撒娇道,“娘,香香么。”

  “那世朝可是最欢喜娘?”

  “最欢喜!”

  一会,他就听到了他们一起笑起来的声音,魏瑾泓抬眼,眼睛扫过那没收好的床铺,再到她搁在床边案桌上的书,凌乱的针线篮……

  等他的眼睛再回到屏风上时,那屏风后的人走了出来。

  迎上他的目光,她笑容平淡有礼,“大公子就带他去罢。”

  魏瑾泓无声站起,朝小儿伸出了手,见他过来便牵了他的手往外走,带他去书房。

  待教了小儿功课,她派人前来带走他后,他就让仆人去候在门口,他前去净手。

  出来后,听安在她院中的人来报,说他早间放着的那把花放到现在还是未动。

  想来等到她出外回来,日到晌午,那搁在桌间的花就会萎了……

  到时,就又是被扔出去罢。

  魏瑾泓想着浅摇了下首,微抿了下嘴,不语往外走。

  这时他走到门边,在满是薄雾的空气里候了一会,才候到他们出来。

  小儿换了青绿色的衫,这些时日被阳光晒得稍有点红的脸这时在水轻雾中显得格外朝气。

  他眼睛闪亮,笑容飞扬,看着他生气勃勃的样子,魏瑾泓那冷着的温笑便真切了起来。

  “爹爹,世朝去穿新衣去了,娘给我做的,你可是等得久了?”小儿朝他跑来,跑到他旁边,执起了他的一根手指握着。

  前世他的儿女间,从未有一人像他这般大胆,生动,柔软……

  魏瑾泓被他握着手,那冷硬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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