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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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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压根和什么没出鞘的刀是全然拉不上干系的。
刀?看上去晾衣竿子都比他精神多了。
说评书往外抖着包裹,但喝采声却是极零星,谁还有心思听这评书?只不过来茶馆坐坐,打探点消息,看着要是朝廷要南迁了,大伙就赶紧跟着跑吧。这当口不论朝堂还是市井,宣大那边的瓦剌铁骑就象一根深扎肉里的刺,让大家都找不到片刻的安宁,皇帝被俘的耻辱也及不上这随时可能攻打京师的威胁,更让人痛苦。
“他是汉奸。”低着头笼着手的汉子,低声地说了这么一句。喜宁把京师几乎最好的几个地段的宅子都拿来付定金,这些宅子都不止二十万两白银了,这都是大宅院,可不是小小四合院。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喜宁不打算回京师了,那么推下去,便是他已铁了心投瓦剌。
侧对着他的两个老头似乎毫不理会地继续自己的话题:“那怎么办?你说得怎么办?”、“不行就算了嘛!咱们跟着朝廷走就是!”就连送酒上来的小二,也不觉得那两个老头跟这汉子有什么干系。
“这活计能不接么?”那汉子在小二走后,低声又说了一句。
那两老头依旧继续着互相的嘲讽与争论:“你不干?你不干总有人干!我就不信离了你这老家伙,我还雇不到大车!”、“成、成!你别急,我和东家商量一下,接不接这活计吧,唉,东家怎么想真不是小老儿能知道的,依我说,赚谁的银子不是赚?”
低头的汉子没有再说话,很快就喝干了那一小壶酒,结了帐,把那碟吃余的茴香豆倒在手中,往茶馆外自去了。
不论是素缟堂的破萼初惊一点红,还是白莲教里的瘦绿愁红,他们也许是江湖上名号极大的杀手,但也可以换句话说,他们是失败的杀手,至少绝对不是最好的杀手。对于风三公子或是风家来说,这层次的杀手已足够让他们仰望,但例如喜宁就不会去找素缟堂也不会去找瘦绿愁红。
他会去找这个低着头的汉子,他们才是大明朝里最好的杀手组织。
没有人知道怎么称呼这个杀手组织。
因为最好的杀手,不论何朝何代何年何月,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无名。
他们没有绰号、没有匪号、没有江湖人称某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兵刃,更没有什么土行孙的本领。
杀手杀人。无迹可寻。
若某人路过某地,顺手杀了某人,就算随即离开。终也有迹可查。
这个无名的杀手组织不是这样,他们接下的每桩生意,每一个死者,如果不是自杀,就是杀他的人,有着绝对的杀人理由。例如村西边的王二被村南边的李四杀了,一查之下不是往事王二霸占了李四好几亩良田,就是害了李四的至亲。总之,李四必有杀王二的理由,案子到李四这里,就结了。
如喜宁这等层次的人,就喜欢这个无名的杀手组织。
低着头的汉子。此刻行着行着终于停了下来,马上便有浓妆淡抹的女子迎了上来。这所在上面有个牌子。写着三个字:倚红楼。
被几个女子拉扯着的汉子终于抬起头,并没有如出鞘的刀一样,夺人心魄,他脸上尽是淫秽的笑,手上还趁机往那几个女人身上揩油,却淫笑道:“爷不差钱!他娘的躲什么躲?拿着。这是爷赏你的!指不准明儿瓦剌鞑子一来,咱就活到头,留着钱有屁用处!总听说倚红楼里的风三公子教人**……今日爷豁出去了,见识见识……”
风三公子就是那位风三公子。便如被杀头抄家的犯官女眷,青楼里也仍会向客人绍介着那是某某官员的女儿、妻妾。这可是一个噱头,让客人玩起来格外有感觉,不论如何单这名头,单这家世,就让人觉得这钱扔得值。
被施了刖刑,也就是削去膝盖骨的风三公子,大约是光顾他的客人不少,倚红楼也不肯亏待他这生招牌,所以看上去倒也不见得比破家之前萎靡或消瘦,倒是去了飞扬拓拔的嚣张气焰,除了站不起来之外,倒是比之前更象一个读书人了。
“报仇?报什么仇?”风闲凄然地笑道,摇了摇头道,“是我对不起丁如晋,他留了我一条命,已然算是仁厚。将心比心,若我是他,却是绝不会有留他活着的心胸。我与丁如晋,再无瓜葛了。”
他的眼中连一点火气也没有,毕竟现在的丁一,也不是他能相较的层次了,他对那低着头的汉子说道:“公子平素是喜好音律?或是手谈?”这活脱脱是认命的模样,一副想在倚红楼专心本职工作的做派。
“那几个副指挥虽然被国土安全局衙门拘去,是被那孙副指挥煽动,但若严刑逼供下去,最多也就查到孙副指挥使的管家献的计,而他的管家早就在孙副指挥使被拘当日,就和孙副指挥使的侍妾卷了细软逃跑了,当然不太会供出彭樟,自然也不会牵连到你来。”那低着头的汉子慢慢地说来,却听得风闲如见鬼一般的惶恐。
风闲听着他说完,却倒是如解脱了一般:“动手吧,丁一在我这废人身上,居然也一刻没有放松,我认了,来取命去就是。”他觉得这低着头的汉子,是丁一派来杀他的人。
“很好,死都不怕。”那汉子轻笑了起来,透露出感觉到了不虚此行的满意。
风闲突然笑了起来,泪水却拼命淌下,听得他泣道:“怕?有什么好怕?别说杀了丁一,就是能用我这条命,斩下他一根手指,都值了!丁一他不是放我一条生路!他是要我生不如死啊!苍天啊!”
“如果要报仇,你一定会死,并且你不一定能杀死他,你愿意试试?”
“愿意!”
“你最好想清楚……”
风三公子这时毫不迟疑,按着桌沿竟硬把自己的身体撑直了起来:“我已想得很清楚。”
“好。”低着头的汉子,点了点头道,“我会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可能报仇的机会。”(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离别易销魂(三)
丁一并不知道针对他的风暴已然在暗地里酝酿,“富易妻贵易友”那是人的劣根性作祟,但对于敌人来说,却真的就是随着生活层次的提起,而不断改变,这不是能以个人意志为转变的事情。
与喜宁结怨,与伯颜帖木儿、也先、于谦这等层次的人博弈,风三公子早就已经不是丁一的敌,无论他如何仇恨丁一都好。若果丁一真有心思使人去监控着风三公子一举一动的,那才真叫闲得蛋疼。
这也是为什么通常说的得罪了大人物,反而往往没啥事,得罪了小人,却就是大麻烦。对于风闲而言,他可以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一个有可能杀死丁一的机会;但对于丁一来讲,风三公子早就是过去式的人和事,他哪有闲心去理会一个寄身青楼卖笑的残疾人?
工匠院子里,李匠头的媳妇带着一班工匠婆娘,鼓捣出了让丁一所惊奇的成果。
她们按着丁一所说的,在发霉的炊饼、水果、汤饼上,收集大量青霉。然后将米和芋头磨成汁,把那些青霉放进去培养七天;再将这些液体用多层细棉布过滤之后,加入菜籽油来溶解脂容性物质——青霉素是水溶性的,油下面的水就是包含了青霉素的溶液;将这些水倒入放置了活性炭的容器,搅拌之后再把这些活性炭放入上端开口大、下端开口小的分离管,用蒸馏水清洗,然后注入稀醋水,最后用海草煮出的汁注入……
简单的说,她们得到了原始的青霉素溶液,这个过程是极为曲折的,单是活性炭。就不知道想了多少法子,经过多少次试验失败,因为没有橡胶做密封,就没有高压锅,纯碱也就是碳酸钠在大明正统年间可也不是满大街随便能找到的东西。
她们依着丁一画出的图样,烧出的陶瓷的针管,又用失蜡法铸出了丁一所要的针头。
而这一天,她们使人来报丁一,那几只老鼠,没死。
丁一专程去看了。相对来说,对于这几只老鼠的关注,要比对于风闲的关注大无数倍。
“你在土木堡时,去了哪里?”丁一回到书房里,对着似乎只有他自己的书房。宛如自语,“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跟了我许长时间了。”
但他的话却得到了回应。在阴暗的角落里,传来声音:“去喝水,我终究是人。”
说话的便是先前跟在王振身边的影子。
丁一听着不禁哑然失笑,这倒真的是大实话,不过他接着又是道:“你走吧,我身边不需要你这样的人。”
“厂督行事。横行霸道,若说他当权之时,身边不需要我这样的人,倒是说得通。”影子不紧不缓地说道。“但你却不得不需要我这样的人,因为你总站在光明处,你比厂督有着更多的阴影可以供我栖身。”
这倒是颇有几分思辨的味道了。
丁一沉思了良久,终于开口道:“不,我不需要影子,如果你跟在我的身边,那么你就要有准备,成为大明帝国的影子。”
黑暗里的影子过了半晌,问道:“便如照壁上那九颗星星?”
“对。”
影子没有说话,在王振身边时,怀才不遇的感觉始终不曾离开心头,因为王振自己就是黑色的,对于影子使用,更象是一个高级的打手。此刻他突然觉得,也许这个年轻人才是值得他跟随的主人,连身处阴影的他,也觉得阴影里的自己,看到了崇高。
离别之时不见得花便会溅泪。
是因为天然呆的泪水已足够多了。
多到不需要去看花,她全然不顾场合的嚎啕大哭,似乎永不断续的泪水轻易就把丁一的衣裳湿透,然后她在丁一的怀里继续痛哭,再把眼泪鼻水一古脑全蹭在丁一身上,已让来送别的人们,根本无法再去关注其他事物。
“孟姜女哭倒长城,怕真是有的。”商辂低声地对李贤这么说道,后者瞪了他一眼,却也只能苦笑。在讲究笑不露齿、行不摆裙的这个年代,象天然呆哭得这么淋漓尽致的场面,真的很少见。
但萧香莲本就是江湖儿女,独上西楼月如钩的忧愁,不是她的戏码,看着自己的如晋师兄刚回来没几天,便又要远行,她便悲伤,便痛哭。丁一并没有因此感觉到丢脸,反而对着脸色不太好看,想来把天然呆拉开的柳依依轻轻摇了摇头。
“好些了么?”丁一抚着天然呆的秀发,轻声问她。
她从丁一怀里挣起,红红的仍含着泪的大眼睛眨动着,点了点头:“师兄,你是不是瞒着我,偷偷自己去行走江湖?你说过你是秀才,秀才是读书人,不是应该整天捧着书,摇头晃脑之乎者也读来读去,然后去科考的么?”
商辂听着不禁“扑哧”笑了出来,却连忙开口道:“弟妹说得是,如晋,却莫忘记读书人的本份,平时要将愚兄给你整理的题目多做一些,来年好去乡试才对!”说到这节,李贤点头也帮上几句,倒把丁一弄得尴尬起来,使这别离的氛围,少了几分伤感的味道。
宽慰了天然呆,又对柳依依说道:“家中便有劳娘子操持了。”柳依依终究不比萧香莲那么无拘无束,使劲抿着嘴角以免使泪水淌下,冲丁一微蹲行了礼道,“夫君言重了,这是妾身份内之事,夫君保重。”却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丁一又向小公爷张懋吩咐道:“交代你的事可记牢了?”旁边送行的小公爷张懋使劲地点了点头,似乎这样方能彰显出他的决心。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如晋,上马吧!”李贤对丁一挥了挥手,该叮嘱的已经叮嘱过。
丁一便与送行的商辂、李贤,还有王竑、曹凯以及一些士林的人物一一作别,把酒喝罢。跃上马鞍再不回头,领着身边二百余骑,向南策马而去。
但南行不过五里,却就远远看着几个文士装束的人在路边亭间招手,被丁一派去充任前锋的刑大合勒住马向把哨子吹出了一串长短声响,丁一听着便教身边众人缓了马,去到那亭前,却见是于谦与王直带着三五随从候在这里。
“如何敢劳先生与王公大驾!折煞小子!”丁一连忙滚鞍下来马来,冲这两位行了礼。
王直赞许地看着丁一,抚须道:“小友。你当得起。”
“京师势如燃眉,但望如晋能解得东南困局……”于谦一开口,便是国事,说了一轮方才道,“此去万里。凡事却是慎重才是,切莫由着性子。”说来也倒是师长的关切。
一一应了之后。丁一又再谢过这两位朝中大佬抬爱。喝了酒,上马南行。
谁知行了不到三里,前面刑大合又吹起哨子,丁一奔到那处,却见是个熟人,正是去丁家宅院索要曲谱不成的那个英国公府小丫环。却听她说道:“丁公了,我家主人专程来送公子。”
她没有在这路边候着,而是在旁边的林内等着丁一。
无论何时看着伊,丁一总觉得唯有浓妆淡抹总相宜这一句。便是写照。
白地暗花的衣裙穿在她身上,便只缀了一颗镂空金丝嵌松露的扣子,披散而下的乌黑秀发没有梳髻,连一枝小钗儿也不曾用,但就这么平平常常的装束,便教人看着总会思量,会否风来便翩翩舞上九天?
“不经有司审判便可杀人的权柄,持之非福。”她一边调着琴弦,一边对丁一这么说着。
丁一点了点头,在她身边寻了个树橔坐了下来,却问她道:“此去一别怕是经年,佳人赠我,便是这么一句话么?”
她没有去答丁一的话,手上调好了琴弦,边上自有仆役煎好茶,她便伸手向丁一示意,自取了一杯,阳光透射在那青花瓷杯上,却也映着那持在杯上的纤纤柔夷,于那如春葱的玉指就把青花瓷的淡雅夺尽了去。
“君非俗人,京师危,南疆乱,督而抚之,于国于民,皆是功德无量。”她眼中神采流转,如最纯净的无根之水一般,教人看着,连心灵之中最深处杂念,也在一时间被洗得不知所踪,生不出什么秽意来。
琴便奏起,听着却是丁一在京师为英宗召见之时,吟出的那首《送别》。
丁一不禁嘴角露出了笑意,怪不得那张懋这几天一路在缠着他学这歌儿,那孩子怎么看也不象醉心于音律的家伙,原来其中却有这么一节,学来是为了教会眼前这位女郎。但这琴声实在极为动听,旋律起来,丁一便随着哼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略带沙哑的苍桑腔调,配上这曲,纵是中个有一处半处走了音,却也是极为应景切题。
一曲唱罢,丁一睁开眼来,却见她已起身,冲着丁一点了点头之后,便袖手往林间行去。身后自有奴婢仆役一众人等,去收拾古琴坐具等等。留下丁一坐在那里,颇有几分意犹未尽,鼻中轻嗅,似仍留存佳人气息,沁人肺腑。
丁一不觉对她有些不舍,这对于丁一来说,却是极为少见的情绪,不论是今生前世都好,对于女人,丁一有喜欢有不喜欢,有生理**或没生理**,但情感上他都能很好的调节自己。
只有这个女人,似乎让丁一有种随着她的离去,心间有了某种缺失的感觉,从所不曾有的依恋,每一念起,心如猫挠;方才别离,便寻思着何时再见。原本第一次在英国公府遇着伊,这感觉便已存在心中,只是还没这般强烈,丁一总是下意识把这种情绪抹去。
但此时再见,却就颇有些不能自已了。
丁一苦笑着抚了抚脸,似乎要把自己这些心思都抹去,他现时实在没有许多空闲可以挥霍,可以去让他仔细探究你侬我侬的情絮。而且这位似乎带走了丁一心中某一部分的她,也不是易与的人儿。
豪奴或者对着外人是极嚣张的,但服侍自家的主子,却也有他们邀宠的本事,不一刻已将前后的东西收拾携走,丁一开始望着那个恭立自己身边的小厮,不知道他算是那女郎留在这里看自己有什么需要的人手,还是他被安排在这里看守着什么。因那小厮只远远站着,看着丁一望来,便面上露笑欠了欠身。
丁一回想起她方才说的话,却觉得其中颇有深意,起身往外间行去之际,已将她才说的意思重新梳理了一番,是不是“于国于民,皆是功德无量”?这倒就见仁见智了,但督而抚之的责任,绝对不是丁一这个七品小官所担负的职责。(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离别易销魂(四)
【月票加更】
那是督抚们的事,也就是封疆大吏们,布政使司的事情,与丁一有何相干?
其实她说的,是趁乱,趁在京师危的这个时机,在纷乱的南疆里,利用丁一手上不经有司审判就可以杀人的特权,把该管的大员铲除了,再平了乱,然后把广东经营成为铁板一块,丁一便能如永镇云南的黔国公府,也就沐家一般,当上土皇帝!
现时的广东,其实和云南也是差不了多少的,别说边贸海贸的勾当,除了偷偷出海的海客之外,正经官方的通道,是没有什么太大贸易来往的,除了一个市舶司处理朝贡贸易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了,也就是说,除非有朝贡资格,不然大明官方是不与其做生意的。开贸也是去到正德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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