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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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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出长刀,百炼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安答,让巴达玛看看,杀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移出腰侧,收刀入鞘,拔转马头,拐了弯,避开战团向外切去。
那些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来,甚至没有人再向丁一弯弓搭箭,因为外围埋伏的人手,在等着这些漏网之鱼。但丁一只奔出了五十余步,便绕着巴达玛和马匪的战团兜起圈子,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弩,还有一个矢匣,快速安装上去之后,右脚踢开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环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侧的婴孩,也许被传诵的女子,终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侧的满都海,她始终没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脸贴在巴伐利亚贴腮上。丁一并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后世不断神话的什么弓箭达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对于真的玩过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轮组的弓——的人,就会明白是个笑话。
所谓养由基百步穿杨,百步,大约二百米上下,绝对就是一个极限的射程了,还必须是强弓,千百年出一个的养由基这等神射手。
至于演义之中辕门射戟吹嘘吕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准的,《后汉书卷七十五》只有一句“军候植戟于营门”,这一百五十步是小说家言罢了。
何况养由基用的步弓,这些马匪在马上只能用骑弓,便是蒙古骑兵纵横亚欧大陆最风光时,骑弓有效杀伤射程也不过三四十步,也说是六十到八十米。
当然,若说顺风之时箭能飞出百步,也就二百米,那是没有问题。
所以这也是丁一不断变换马速的原因,以防对方箭雨覆盖。
为了便于上弦,丁一这把弩要比陈三他们的拉力轻些,毕竟这秀才的躯体,一时半刻是比不上陈三这种在卫所就被唤做李元霸再世的家伙。所以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单甲的有效射程。
马匪不会坐视端着怪模怪样的弩的家伙,绕着他们盘旋,很快就分出七八骑,冲丁一冲过来,而在这一刻,丁一扳下了扳机。他等的就是这一刻:谁在发号司令!
然后丁一拔马狂奔,绕着部落仍在燃烧的帐篷,拖着那七八骑,奔了三五十步,伸腿一蹬上了弦,略一回头马上扣下扳机,虽然没有长时间的瞄准,但对于曾经是狙击手的丁一来说,相距四十步,射中一匹战马这么大的目标。并不算太难。
那余下数骑连忙放缓了速度,毕竟他们逆风,单独射出的箭都够不着丁一,而丁一的弩又很准,他们都是杀老了人的悍匪。当然知道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同伙赶上来。六七人一起攒射。用数量来弥补这劣势。
并且丁一带着他们兜圈,这会逆风也好,一会转过去不就顺风了?是,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但顺风之际能飞出百步啊!他们一点也不慌张。
但余下的马匪就慌张了。
因为丁一那一矢,正中首领面门!将他射得从马上跌了下来生死不知。
巴达玛这边虽然只有二十余骑。却是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立马一阵冲杀,竟将还有百骑出头的马匪杀得四散,连那跌落马上的匪首。一时之间也被慌乱上踏上无数马蹄死得不能再死了。
追赶着丁一那几个马匪,看着势头不妙,互相与同伴对望,纷纷拔转马头,也向西南方遁走而去。
女首领巴达玛和巴特尔他们禁不住发出欢呼,这一场厮杀,多少次他们以为是必死无疑的了?想不到竟然活了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欢呼的事?
“下马弃械者免死。”丁一策马疾驰之中,又再次扣动扳机,将前方遁逃的马匪射落马来,当对方还没从地上爬起来,马蹄已践踏上他的头颅。丁一在马上伏下身体,避开前面马匪胡乱射来的箭,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好几股马匪分散逃逸,但他选择了这个方向的马匪,因为这个方向丁一是顺风,而马匪是逆风。
巴达玛原来自然是不想追的,本来就是以寡敌众,厮杀到力乏,而且那马匪也就是一时丧胆,事实上他们的人数还远比巴达玛这边更多,何况还有接应的人手。但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女儿满都海还在丁一身上!她只能草草裹了伤口策马跟上丁一,至于巴特尔他们自然不能任巴达玛单身涉险,也只能无奈跟上。
“我喜欢那匹白马!”丁一在马上大吼了一声,抬手又是一扣扳机,立时又射中一匹奔马,那马痛得发狂,将那马上骑者颠了下来。
骑白马那匪徒此时已然胆寒,招呼着齐头并驰的同伴贴近一些,却是说道:“那人看上这马,给他吧!”同伴一时也深以为然,把马速缓了下来,那骑白马的匪徒马术极好,奔驰间便跃上同伴马背,却喊道,“马给你!别再追了!”
这回那十数骑,真的连回身射箭都不敢,只顾向前狂奔而去,丁一赶上前去,扯住那白马缰绳,不禁大笑道:“多谢赠马,一路顺风!”巴达玛和巴特尔在后面看着目瞪口呆,那骑白马的家伙他们刚才都交过手的,巴达玛第一次负伤就是伤在这人刀下,想不到连这样的好手,会连马都不敢要了。
草原上人们,绝对清楚一匹好马的价值,而对于马匪来讲,一匹骏马简直就是第二生命。
“追!”丁一停下马来换了那匹比蒙古马要高大不少的白马,却收起弩弓拔出长刀,对着巴达玛他们,指着另一个方向吼道,“跟上,如果你们想活下去的话。”然后他也不理会巴达玛了,径直便是一人双骑狂奔追赶而去。
“此人若为千夫长,绰绰有余!”一直很沉默的护卫头领,对着巴达玛突然说了这么一句,巴达玛一时摸不着头绪,但她的女儿在丁一身上,不可不顾,也只有咬牙对幸存的手下吆喝着,“跟上!跟上!”
而对于巴特尔和他的同伴来说,他们没有当过千夫长的头领想得那么远,他们觉得丁一就是英雄,在草原上,英雄总是值得追随的,他们尽管疲劳,但热血沸腾,紧跟着前方那白马,奔腾向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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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猎火照狼山(四)(月票加更)
尽管丁一身后只有二十多骑,但四散而逃马匪,每一股也差不是相近的人数,首领的暴毙基本上使得他们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被丁一这么一催逼,他们逃散得更快了,并且下意识更加分散开来,化整为零,不可否认,这样会导致他们的生存机率大上许多倍,也会使追歼者的追击无疾而终。
但却也使得丁一和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首领,所顾忌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
草原的部队就是这样,一旦打顺了个个都是嗜血猛兽,他们普遍上相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力量、骑术、射术、战马资源,都要好得多;
但若是象这种突生骤变、首领殆命的时节,丁一又如杀不死英雄,纪律性极差的草原部队,崩溃也是很疯狂的。
毕竟他们不是成吉思汗时代最强悍的蒙古铁骑。
特别当他们看见了丁一胯下的白马。
他们便愈加的恐慌起来,纷纷惊叫:“他杀了伊勒德!他杀死了伊勒德!”伊勒德就是战刀的意思,大约是那位原来骑着白马的好手的绰号或名字,看起来那人的武勇在这伙马匪里应该是比较有威慑力的,事实也是如此,巴达玛第一次受创,就是在跟他的交锋时产生的。
这些马匪都知道伊勒德对于这匹骏马的喜爱,他们认为丁一必然是杀死了伊勒德,才缴获了他的马,这下连那些准备接应的小股马匪也加入了逃亡的行列。
看着他们消失在视野里,无论是丁一还是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头领,都松了一口气,这样就算马匪们要卷土重来,没有一两天的准备,也是不可能的。而这一两天里。足够巴达玛到一个大部落,上万人的部落将不是这些残存的马匪,敢于攻击的目标。
丁一举起手来,缓下了马速。
追击,到这里就应该松弛下来了,否则的话,就是逼那些马匪拼命,一旦他们拼命,绝对不好对付,所谓穷寇莫追就是这样的道理。丁一抚着白马的头颈。从马鞍边上的袋子里摸一把豆子喂它吃了,才去看腰际的满都海。
女婴一看丁一抱起她,就挥舞着双手,清脆地笑了起来。事情上这尽管很可爱,但并没有让丁一感觉到开怀。天赋异禀,这四个字瞬间就浮上了丁一的心头。有几个一岁多的小孩。会这么长久的不哭不闹?会在被挎于腰间。战马的颠簸起伏里,不但没有吓得小脸发青,还能笑得出来!
事实上,把四岁大的丈夫放在箭囊里,然后在十多年的岁月中不断亲自上阵给丈夫打下一片大大疆土的女人,史书上记载的也并不多。至少于丁一来讲,似乎也就是手里这个小女婴,这个从现在看起来,就绝对不简单的婴孩。
丁一又不觉生起一种摔死她的冲动。因为这个女婴长大之后,实在太可怕了。
若能使自己的民族免于苦难,有些东西纵然违背了道德和处世的底线,但绝对是很有诱惑力的,如同是,西方神话体系里,诱使出卖灵魂的恶魔一样,尽管谁都知道它的丑陋,谁都知道后果的可怕,但仍旧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但丁一实在无法对这个一直试图吮吸他手指的女婴、一直嘻嘻笑着的可爱婴孩下杀手。
“她饿了。”巴达玛策马行近了,从丁一手上接过了那个装着满都海的箭囊。
丁一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乎挣脱了一杯美味的毒药,拔马向那个被马匪攻击的部落奔驰而去。
在一路上可以见到四散的牛羊,还有那些先前逃出来的富足牧民的尸体、崩溃四散以为自己能逃出生天的青壮牧民的尸体……在中原地带算是稀罕物的战马,一路上随处可见,失去了主人的它们,负着空鞍,悠闲地嚼咀着草根。
仍在燃烧着的部落里,幸免的牧民们正在扑灭火头,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下去,但要逃走至少也得收拾一点东西,哪怕是穷苦的牧民总也得带点盐巴之类的东西。那些还能喘息的伤者被拖放到已熄灭的篝火堆旁边,不分敌我。
没有人去给那些受创的马匪补上一刀,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这个年头似乎还没有这样的说辞,而仅仅只是害怕如果马匪杀将回来的话,补刀的人是否会成为对方发泄愤怒的对象。
而丁一却找不回他的枪,那杆贯穿了马匪头颅的长枪。
丁一问了几次,压根就没有牧民回答他,连阿古达木也抱着不知道啥时被砍伤的胳臂对他连唱带说道:“骏马不会回头寻觅已舍弃的草地,雄鹰总是飞翔天际,朋友,一把枪,有什么值得你苦苦追寻的呢?”铁器对于草原来说,便如战马对于中原,何况是一把连枪杆都是金属的长枪?
听着他的话,丁一微笑地点了点头,走向篝火边向一个伤员问道:“你是这个部落的人吗?”那人的腹部中了一刀,被草草地用衣物包裹着,他的兄弟在边上拿着一个水袋准备喂他喝水,听着丁一的话,便点起头来。
但那个伤者看起来先前也是很彪悍的人物:“滚开!明狗,滚出草原!不然的话,草原的马蹄会把你的屎都踩出来!”他的兄弟似乎因此也壮了胆色,伸手来推丁一。
丁一突然将那人扯着脖子拎了起来,这时不单是他那负伤的兄弟在谩骂了,边上一下子围过来的牧民,都纷纷过来劝阻,他们对丁一说:“他没有拿你的枪!”、“他兄弟快要死了,他一直在照顾他!”、“不是他干的!”
听着他们的话,丁一放开了那个牧民,帮他扯了扯衣服,微笑地说:“原来不是你拿的,真的不好意思了。”却对着周围的牧民说道,“看来,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愿意告诉我,到底是谁拿的吗?”边上的牧民立马沉默不语,除了有几个人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粗口,没有人理会丁一。那个拿着水袋的牧民,脸上更是扭曲得可怕,望着背后对着他的丁一,伸手摸向后腰。
于是他们就得到了丁一的回答,拔刀,一刀枭首,那牧民的头颅飞了出去,颈腔喷出的血如泉,他的左手还拿着那个要给兄弟喂水的水袋,右手握着腰后没来得及拔出的尖刀刀柄。
“你疯了!我们都告诉你不是他拿的!”、“明人,他娘的,你、你什么意思!”牧民们纷纷握紧了拳头。丁一笑了笑收刀入鞘,对他们说道,“我知道,不是他拿的啊。你们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吗?”
然后丁一走向死者那负伤的兄弟,避过对方含恨击出的拳头,一拳就把他的鼻骨打断了,接着扯开包裹着他腹部的衣物,露出仍在渗着血的那一道创口,那人伸出手想来阻止丁一,“咔嚓”的骨折声响起,丁一用反关节技,拗断了他的手臂,白色的骨头茬子刺破肌肉倒插出来,那人痛得惨叫一声,昏死过去。
这一次,没有人敢过来对丁一说什么,他们下意识地后退开。
丁一扔下那伤者,走到那倒在地上的无头尸体旁边,拿走了他至死握在手中的水袋,回到伤者的跟前,把水浇到他头上,醒过来的伤者马上就疼得惨叫,因为丁一把手捅进他腹部的创口,拉出了长长一节肠子,乌黑的血再次淌出,丁一微笑着把那人的肠子在其颈上打了个死结,在那人惨叫声里,丁一站了起来,笑道:“我知道不是你拿的。”
丁一回过身,他的长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在那无头尸体的边上。
他的双手和前胸都是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是淡淡的笑:“谁拿的?没有人站出来的话,我会杀掉十个人,然后再问一次。”在他身后,是那个被肠子缠在颈上的伤者,撕心裂腑的哀号。
牧民们纷纷后退,丁一快速地弯下腰,从背包里扯出弩弓,用腿蹬向拉环,“嗖!”一根箭从他头顶擦过,钉在他身后的地面。这时丁一扣下了扳机,那个弯弓射箭的牧民捂着中箭的肩膀,手中的弓无力垂下,丁一慢慢走过去,一边把弩弓放回背包里,牧民们纷纷闪避让开一条路,
丁一并没有再说话,提腿狠狠踹向对方的膝盖,马上那人的小腿就奇异的反向弯曲起来,然后他被丁一扯着头发拖到那无头尸体的边上,拔出长刀,不由分说地就斫断了这个向他射箭的家伙两条小臂。
“谁也不许杀他。”丁一看着那个断了一腿,双手被齐肘斩断在地上翻滚惨叫着的家伙,对着那些牧民说道,“现在,我数三声,然后我会开始选十个人来杀,或者,你们把那个拿走我长枪的家伙交给我。”
没有等丁一开始数出第一声,纷纷四散退开的牧民,就把小偷孤零零暴露出来。
不论是那个残了三肢,在地上翻滚的家伙,还是那不知道拿自己肠子怎么办、一时又死不去的伤者,他们的惨叫声,已经是在替代丁一数数了。
小偷是一个少年,大约十六七岁。
当丁一走到他面前,他已开始哭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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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猎火照狼山(五)
“是你偷拿了我的枪?”丁一微笑着向他问道。
回答丁一的,是那少年瞬间出现水迹的裤子和尿骚味。
“你知不知道偷拿别人东西,是不对的?”
那少年拼命点头,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全身都在颤抖。
“以后不能偷东西了,知道吗?”
那少年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有几个人也从人群里抢出来,跪在少年的身边,也都冲着丁一磕头。
“你们干什么?起来,我只说一次。”丁一板起了脸,那些人吓得连忙爬了起来,只有那少年还跪在那里,丁一拍了拍他的脑袋,向那几个人说道,“你们是他的家人吧?以后要多说说他,小孩子,不能染上偷东西的恶习,这样不好,明白吗?”
他们的回答,是再次跪下。
丁一回过身去踢起那长枪拿在手中,这时那个伤者扯断了自己肠子,呛下了最后一口气;而那个残肢的家伙,因为大量的失血,终于也失去了翻滚的气力,在地上微弱地呻吟着。
“还有什么事吗?你们跪在这里干什么?”丁一向那少年和他的家人说道,“回去吧,多说说他,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说着丁一走过去,一个一个把他们拉起来。为什么要杀死那少年?丁一不认为有那必要,虽然他偷了东西,但毕竟还回来了。
他走向人群外的巴达玛,牧民们没有人敢拦在他的面前,当走到人群外面,丁一突然回过头对那些牧民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他的声音不大,但却显得清晰无比。因为没有人敢在他说话的时候私语,“以后,别偷我的东西,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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