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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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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送信人并非丁一亲眼所见,他是如何得知?至于纸张更是匪夷所思,如若丁一已经五六十岁、游历天下的老秀才倒也罢,或是中了秀才之后无心功名去当铺古玩店里当了十几年的掌柜,倒也罢了。
年方十八的一个秀才,这是他所能明白的东西?
这比先前随手抛出那个“贪污”的办法,更让忠叔震惊,这已不是聪明了。
忠叔不由分说,拉住丁一的手,又是上下左右好一番端倪,过了半晌才问道:“这纸是怎么出问题的,少爷可知晓?”
丁一耸了耸肩道:“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但这纸和寻常读书人所用的纸,必定是不同的,否则,彭樟那伙人,不可能坐实推断。”丁一上午跟踪彭樟,这容城县的笔墨铺子也行过几家,真是没有见过这样的纸张。
忠叔叹出长长的一口气,丁一的答案让他才把心放下来,要是丁一连纸的问题都能说出来,忠叔怕要考虑找些和尚道士来做法事了!但他仍忍不住挺直了那佝偻着的腰背,摇着头低叹道:“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识人无数,有一剑光寒廿四州的,有少年得中进士的,却未曾见等多智近乎妖者……”
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尽管忠叔自语自言说得极小声,但丁一却依旧听清楚了大半。
这跟先前忠叔口称老奴的作派不一致啊!
但当丁一抬眼望去,忠叔却仍是那个佝偻着腰背的老管家,脸上的皱纹深刻得可以夹死蚊子,一副人畜无害的老态,恭敬里带着关怀与殷切:“少爷,这问题的确就出在纸上,这素白罗纹纸虽然容城少见,但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好一点的纸墨档也能买着的;只是这信封用的纸,却就不是民间的东西了。”
那信封所用的纸,是一种和青花瓷极其接近的颜色,丁一刚才倒也没注意,只觉那素白罗纹信纸颇为雅致不带土豪味儿,倒是让人觉得很不错;至于那墨青纸的信封和银色的字,丁一倒也没去在意,后世的烫金请帖也是见多的了。
“这纸很贵?”丁一倒是不懂就问,藏着掖着没多大意思,对这个时代的东西不懂,便学会它好了,老是装逼的话,只会长时间无法融入这个年代。
忠叔严肃地点了点头:“不是贵,是有钱没地方买,宫里面才有的东西。”
事实上,丁一如果前世是历史爱好者,他很可能就会明白,哪怕到一百多年后的万历年间,一分银子买一斤面的年代,一张磁青纸,也要值二到三两银子【注】。更不消说,此时离发明了瓷青纸的宣德年间,还没几年。所以忠叔才会说有钱没地方买。
为什么要用这么珍贵的瓷青纸来做信封,却用普通的白素罗纹纸来写信呢?
丁一略一思索,便有了答案。
这位故人无外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就算外在的身份如这瓷青纸一样贵不可言,但他心里与丁父的交情,仍如这张素白纸一般朴实。
“看来真是至交好友。”丁一把信装起,仍旧让忠叔保管,却不禁问了起来:“忠叔记不起这人,这容城县里也不知道这人根底?”因为说了是同乡,乡里间出了个权阉,没理由没有人知道啊,这不合常理。
注:网上有许多引《宛署杂记》的文章,说一张磁青纸值一钱银子,但都没有标注出处。
笔者觉得跟记忆不符,于是重新翻此明人笔记,果然,《宛署杂记》卷十四。经费上。宫禁:“上尊谥各仪注并颁各诏书誊黄纸张物料……面三斤,银三分;黄连七纸六百张,银八钱四分;黄本钱一批,银一两六钱;磁青纸九张,银二十二两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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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考较(一)
听着丁一这么问,忠叔却就抚须笑道:“少爷,总算有你不知道的事了。”确实丁一先前带给老管家太强的震撼了。其实如果不是压迫感如此之强,丁一也会尽可能的收敛自己,但实在没有时间给他演戏了,他不得不捉紧去探知,自己将要面对的景况。
忠叔喝了口茶,才对丁一说出了缘由,原来,这丁家却不是容城的土著,而是十几年前才来这里扎下根的。所以丁父的同乡旧交有人成了权阉,却不是这容城县里的人,所能知晓的事情:“说来都是老奴的错,若当日不是老奴心急,奔去诗会把信交付少爷,便不会被那府衙的师爷看着瓷青纸的信封……”
丁一苦笑起来,老管家言语之中,恐怕还是多有回护的,按忠叔的性子,又是识得这瓷青纸的贵重,想来也不会在大庭广众面前把信交给丁秀才,想必是丁秀才全无心机,被那师爷一问,便拿出信来,搞不好还当场拆开读完,才会招惹来这样的祸事吧。
故之丁一摆手止住老管家的话,对他说道:“忠叔,这事都是我自己惹出来,你千万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还是给我说说,那送信的人,有什么不对吧。”
“送信的人,青袍被风卷起,老奴是真切看着内里的飞鱼服的,想必那信使快马而来,一路看着的人却是不少的。”忠叔想了想,回忆着当日所见的,缓缓道来,“绣春刀,飞鱼服,说老爷这位故交是权阉,大致倒真的是错不了。”
“忠叔,大嫂那边会不会被此事连累?”丁一试探着向老管家打听那丁扬氏的事,因为毕竟被彭樟以此相胁,而他自己却不太明了,所以也只能向老管家问一下到底这丁杨氏跟自己是什么关系?若说是叔嫂,为何又不住在一家宅院里?古人明明最喜欢弄什么四代同堂,除非忤逆或是不和才会分家。
“难讲。”老管家也皱起眉头来,似乎这是一个让他极为难的问题:“大嫂的性子极刚烈,便是要劝说她离了容城,怕也是极难的。”至于为何不住在一处,却不等丁一问,老管家便说了出来,“当时少爷开蒙,长房便提分家,说是以免日后兄弟生分起来,唉,她却是想着大少爷是养子的缘故,不想多得产业,几间铺面都是老爷生了气她和大少爷才收下的;但到了老爷西去,大嫂却又视少爷为同胞兄弟一般照拂……”
听起来,这位丁杨氏却真是品德好到一定的程度了,因为她丈夫是养子,所以就提出分家,并且也不要家产;而到了丁父过世,帮手操持丁家照拂这秀才公,却又没有想到养子这一茬。
不过老管家这话,却让丁一愈发的觉得忠叔必定是个很有过去的人。
因为忠叔已在考虑怎么劝丁杨氏离开容城了,这份见识和决断,事实上很多土豪都做不到,所谓故土难离,丁家在这容城也扎根十几年,说走就走,必有许多东西需要割舍,便是没听到之想那句“纵横江湖……”,单是忠叔有这样的眼光和决断,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管家,丁一也是不信的。
但忠叔不说,丁一也就不问。
因为他不知道先前的丁秀才是否知道忠叔的往事,一问就可能露馅。
现在已经旧交割袍、未婚妻退婚、知己逼迫、合作伙伴要单方面撕约不再运货,若还弄个忠叔也反水,丁一真心不打算冒这个险。
“我去劝劝大嫂吧,否则不论我是否上京,她留在这容城,恐怕日子都不会好过。”
“剑慕,别人都辞了,你不辞了去?”丁一袖手走在长街上,笑问跟在他身后的十三、四岁的小厮。这提着五色礼包的小厮生得眉清目秀,一脸的灿烂笑容,看着便教人觉得极是亲切。只是一对眼珠总是贼溜溜地冲路上来往女人瞄来瞄去。
此时听着丁一问他,不禁“扑哧”笑了起来,对丁一说道:“少爷,小的也不说什么好听话儿哄您,只是当年老爷在路边救我回来时,我才几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祖坟在哪,若是那些贼厮鸟能掘到我家祖坟,我还跟着去看个热闹呢,怕他们个**!”
除了忠叔,也只有剑慕这个无父无母连祖坟都不知道在哪的下人,才会留在丁家,其他的人,都结算了工钱打发走了。丁一听得剑慕说话,也不禁笑了起来,便在此时,边上巷子跑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见丁一便急急叫道:“二叔!您是要去我家么?万万去不得,娘亲今早不知听到了什么,砍了一竿竹,剖成指头宽的竹棍,全修得光滑就放在门后,若你去了,恐怕……”
剑慕听了,把那五色礼包塞给这少年,对丁一急道:“少爷快跑,大娘手狠得很,上回你和彭少爷出去喝花酒,让大娘知道,生生打断七八根竹棍,把少爷您的左手打成猪蹄不说,还犯你抄那什么‘故好而知其恶’好长的一篇,抄了二十次,抄到右手也肿了,千万不能去啊……”
丁一伸手往那少年和剑慕头上各敲了一记,笑骂道:“胡言乱语什么?前头带路。”这唤作剑慕的小书僮口里,丁一却是收搜到更多的资料:长兄十年前据说是了绝症过了世,这寡嫂便操持产业,三年前给婆婆送了终,又独力抚养眼前这侄子成人;丁一的母亲,生下秀才公没几年就去了,前些年丁一父亲也过世以后,曾有过一段无人管束的浪荡日子,也是这位寡嫂不避人言,端起无母嫂为娘的架势,硬把丁一规劝回正途,才使得丁一考了这个秀才的功名。
对于这位嫂子,夺舍之后的丁一听着,都觉很让人敬佩,加上彭樟以这寡嫂相挟,所以丁一便想见见她,如此一位听上去让人敬佩的女性,到底怎么会是彭樟口中的“狐媚样子”,这也让丁一极为好奇。
这年月的县城并不太大,也就横竖几条大街,不一阵便行到。自从丁一穿越夺舍以后,只觉跳脱机灵的书僮剑慕,死活不肯进去,最后还是丁一那侄儿说了句:“爷爷当年救你还不如救条狗,要救条狗的话,至少我娘发作起二叔,它还能上去挡两竹棍呢。”剑慕才咬着牙,一副如赴刑场的表情跟着进了门。
丁杨氏端坐在堂上,俏脸含霜,丁一见了,却便明白那彭樟为何会说“狐媚样子”了。因为这嫂嫂白净的锥子脸上,眼大嘴小唇薄,若是在现代,自然是一等一的美女,可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却就嫌生得太媚了,正如彭樟评论那柳小娘子,直接就用上“丑八怪”三字。
只是这时丁一的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起来,开始丁一以为是秀才公对这嫂嫂的恐怕,谁知半秒过后便是不由自主的耳赤脸红,丁一方才醒觉,大约至死不忘的三件事了,所谓佳人,看来就是眼前这位了。
的确,便是现在的丁一看来,这丁杨氏也绝对是美女无疑,而且她身上有着一股子书卷气,倒也使得她不因容颜之美,而现得太艳,自有一番腊梅的素雅。丁一只在心中默默想道:“秀才公,你安心去吧,无论是那宅院还是功名,我丁某人都不是轻言放弃的人,包括眼前这位佳人,必会好好照顾她的。”
“小弟见过嫂嫂。”丁一对堂上嫂嫂行了礼。这嫂嫂看上似乎只有二十出头,若不是有着丁直这个十四、五岁的侄子,真不敢相信她有三十了。
丁杨氏还了礼,只是几乎那言语里,能听出冰碴子来:“敢问叔叔,闲来读的是什么书?”
“随便读读,嗯,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丁一回着话,心里却是不住地骂娘,别人穿越,钞几首诗文,就盗得才子名头了,自己怎么这么悲催啊?彭樟那杂碎跟自己聊什么《运命论》,来看寡嫂还要汇报读书心得。
丁杨氏点了点头,那大眼睛死死瞪着丁一,冷言问道:“宋人笔谈里的《高东溪集》可曾读过?”
又来!丁一只觉要吐起来了,他突然有些后悔来看望这位嫂嫂了,不过毕竟丁一是受过严格特种训练的人,倒是面上还稳得住:“不曾读过。”没读过,怎么着?天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
“丁直,去书房把《高东溪集》取来。”丁杨氏对她儿子,也就方才半路来报信给丁一的少年吩咐道。
此时丁一的身体,仍然处于一种亢奋的颤抖之中,似乎是这身躯的下意识反应,又似乎是丁秀才破碎的魂魄最后一丝念想。这让丁一的感觉很不好,他讨厌这种无法自控的感觉,不由得在心里默然想道:“你想要怎么样?你放不下眼前这佳人,我都答应会尽我所能照顾她了!**非要搞到我精神分裂不可么?你要有本领别自杀,自己来面对这一切啊!不然你想我如何?**的快滚吧,行了,老子发誓一定把你这嫂嫂弄到手,行了吧?”
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几乎在一瞬之间,丁一只觉脸不红了耳也不热了,身体也不颤抖了,似乎全身一轻,有一种放下重担的感觉。丁一真有些口瞪目呆了,天啊,这丁秀才如此道德败坏?依依不舍地是要把自己的寡嫂弄到手!怪不得会跟彭樟那种人成为至交好友啊!丁一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可如何是好?天知道自己答应这亡魂的事,没有做到不知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穿越都能发生了是不是……
第八章 考较(二)
便在这时,丁直就把书就取来了,丁杨氏翻到其中一页,却把书递给了丁一。
丁一却也只好把方才赶走丁秀才那破碎魂魄的事先抛到脑后,仔细去看那书,只见上面一行掐了个指甲印的,却是这么一句话:此曹当尽伏诛,今且偃自恣,尚欲朋比为奸,蒙蔽天日。
丁一看罢吐了一口气出来,还好,这个他联系上下文,还能看出是骂汉朝十常待的,也就是太监。
“敢问嫂嫂,近来可曾读书?”丁一合上书,放在一边,笑着对她问道。
这倒让丁杨氏有些吃惊,只因丁一先前,在她面前都是怯怯地,问一句答一句,想不到今天大异平日。她思索之际,那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几把丁一看醉了,的确是媚!按后世的说法,那就是会放电,电力十足。
不等丁杨氏回答,丁一却便站了起来:“可曾读过三人成虎?”
说罢丁一行近嫂嫂跟前,伸手沾了些茶水,在桌上写了四个字,丁杨氏不禁神色一动,却听丁一低声说道:“丁家在这容城县,远近也便只有我和直儿这两房了,待我走后,变卖产业,我会让忠叔听嫂嫂安排;然后改名换姓,远走他乡。”
丁杨氏柳眉一紧,只要训斥丁一,方一抬起手,便被丁一伸手握住,丁杨氏心中一颤,俏脸泛红,正要责问丁一,却见丁一脸上尽是专注的表情,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在她那赛霜胜雪的柔荑上,他握住她的手,却只是为让丁杨氏不要分心,专心听他说话。
只听他又说道:“切记,宁可贱卖产业,也不能引人注目,此事必须要用心操持,否则,只恐丁家绝后!”最后六个字,却是丁杨氏这半生的坚持,独力抚养丁直成人,便为了香火不绝,传宗接代,这六个字,却是真真实实让她心悸,下意识点了点头。
直到丁一辞去了,她才醒觉过来:这丁一怎的和平日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
而且这小叔子,方才怎么突然握住自己的手?丁杨氏只觉得心头隐隐有些不快,但深究下去,却又说不上不快……
只不过她看着那随茶水渐干的四个字,却无心去想丁一的不同,因为丁一明显连跟他一起长大的书僮剑慕都信不过,才会不说出口,在桌上留下这四个字:王佐断臂。
王佐断臂,对于这个饱读诗书的女人来说,理解起来一点难度也没有,王佐劝得陆文龙归宋,就是假意投降,潜入敌营卧底。
丁一的意思,就是告诉她,投入太监门下,跟王佐一样,就是当卧底。一旦事败,丁杨氏知道,的确如丁一所言,这丁家,恐怕会被杀绝了。这事,却真是半点耽搁不得。
只不过,现时的丁一却不是原来的秀才公,为什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泄漏给对他来说,其实只不过初次见面的丁杨氏?难道是美人当面,让他神志不清?
若是丁一真的如此弱智,那么在前世与毒枭的交锋里,他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毒枭什么手段使不出来?美女?那太简单了,便是处子,只要丁一能放他们一马,也是不在话下的。
丁一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打算。
尽管那位权阉的招揽极真诚,事实上当听了忠叔对于瓷青纸的解析之后,丁一可以确认,权阉还是很有诚意并且看起来很念旧的,否则他不必要在那信封和信纸上花那么多心思,而对于一个能用上瓷青纸的权阉来说,他身边必定不会缺少一个秀才。
但丁一对太监真的没什么好感,更不要提依附于太监了。
从汉代的中行说、十常待开始到明未的九千岁魏忠贤,太监给汉民族留下了许多醒目的创伤。作为丁一来讲,他肯定是不愿去投奔太监;而去当卧底,则就是更为高危的工作,这一点自挂的丁秀才,和丁一也有着共同的认知。
所以丁一并不打算按别人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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