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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3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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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只不过左手被压在自己身下,右手被丁一卡住,腰眼又被膝盖顶着,除非拼着肘关节折断,要不然压根就动弹不得,再悍勇的人,也不至于为了火盆边的一点位置,去拼着断手的代价吧?
丁一对他道了谢,松开了他之后,那蒙古人一下子坐了起来,不哼不哈又是一拳擂了过来,不过这拳去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因为丁一的手已经伸到他眼前,掌心上托着两个压扁了的金戒指,对他说:“我得回去,不然一会该说我逃了回去,小崽子还请你平日照看一下。”
那蒙古人沉默了一阵,收回了悬在半空的拳头,取走了丁一掌中的两颗金戒指,点了点头道:“成,阿勒赤歹收了你的东西,定办妥你的事,那崽子要真是弓马过硬,平日不会有人害了他,但要是那颜教上阵……”
“上阵自然是生死怨不得人了。”丁一笑着接了下去,然后又赞了一句,“你的身手很好,哪日我得了马奶酒,来寻你摔角玩耍。我叫扎达兰,是随都音部落一并出来的,这崽子叫双乎日,我们的部落小,头次打密云就死得差不多,都音部落……”
阿勒赤歹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示意丁一不用说下去:“都音的人,真和野狼一样,寻常别去惹他们,你不和他们闹,却是对的,你打得赢十个,打不赢百个,小崽子,过来这边,睡吧!”又对丁一说道,“天亮了你来寻我,阿勒赤歹这边是有酒喝的!”显然他对丁一的身手也很赏识。
丁一点了点头,揉了揉张懋的脑袋,便出了帐去。
至于张懋在帐里如何存活之类,那不是丁一担心的事情,他不可能全程照料着张懋,那样的话,出关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人总是要自己成长的,丁一帮到这里,也算很到位了。
他并没回都音部落,而是就近摸进另一个帐篷,丁一只对帐篷里还在赌钱的人说了一句:“阿勒赤歹是必定要全身流血而死的!借个地方挤挤,明天天亮了,我再去跟他做过一场!”便有人同情地劝丁一算了,还有人听着,却就说是能跟阿勒赤歹动手还没躺地上的,也算身手过人了,便伸手过来搭丁一的手臂,意思就是觉得丁一吹牛,要伸量他一下。
有人就劝算了,不过更多的人是看热闹,丁一也不躲闪,任由对手搭着自己的手臂,便在对方将要发力之际,腾空朝对方腰腹一踹,将那人摔得飞了出去,立时也就没人再找丁一的麻烦,倒还在中间不算太靠近帐门的地方,腾了点位置给丁一。
丁一这一晚很快就睡着了,那几个在耍牛骨赌钱的蒙古人,原本还有些想头,觉得丁一这厮颇有点来历不明,不过看他身手不错,又是和阿勒赤歹结怨,又睡得安稳,也觉得若是有什么问题的人,哪能睡得这般安心?反正天明了,去寻阿勒赤歹问一声就是了。
天亮不等这个帐篷里人去问阿勒赤歹或是盘查丁一,自称名叫“扎达兰”的丁一,就自己去找阿勒赤歹了,虽然雪还没停,不过丁一走过去,就冲阿勒赤歹招了招手,后者显然没有辜负巡逻队对于他的评价,没风都要折腾出三尺浪的货色,一见着丁一,想起昨晚吃的亏,哪里还按捺得下?立时拔开身边同伴,便冲了出去。
丁一也不客气,用擒拿手法迎了上去,准备一搭着对方,直接一个十字绞就准备将他固定解决战斗。因为这是守卫也先大帐的帐篷,装逼不能在这里装逼,战斗一拖久了,惹得也先和赛刊王那些人关注,那他们跟丁一的距离倒是近了,只是丁一动手之后怎么跑?难不成丁某人来这里殉国当烈士?不论是他和张懋,都是真的没有这种打算啊。
但这一回丁一失算了,阿勒赤歹硬生生就刹住了前冲之势,能进出这左右帐篷里的,哪个是庸手?那都是能看得懂门道的,一时不禁喝起采来,有人已在和同伴说道:“扎达兰倒是摔角的好手,只是那体格吃了亏,阿勒赤歹这么站着,一个都顶他两个了!”
这是很实在的,丁一的身体的根骨,压根比不起他在现代那因为天赋出色而被选拔去特种部队的身躯,这原本就是一个秀才的根底啊!在搏击上,这玩意到了一定程度,真的要看天赋的,正如苦练上几十年,再怎么刻苦,要没天赋的话,怎么成不了林丹、李娜、马拉多纳还是许海峰、王义夫,到这个层面上的水准,天赋的优势就显出来了。
“阿勒赤歹若是夹拳脚,扎达兰不用三合就输了!”有人更是下了定论,因为摔角还可以借力,技巧在这里面还占着很大的比例;但如果夹杂了拳脚,那黑熊也似的阿勒赤歹,相比之便是穿着牧民破羊皮外套也一样显得体态修长的丁一,那拳脚的力量,真的任谁来看,都明白那是强大太多了。
别提什么古典式摔跤,这不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场,古代奥林匹克早在千年前就被罗马皇帝废除了,现代奥林匹克还要再过几百年才开。这是瓦剌常备军的精锐所聚集的地方,什么规则?对于沙场喋血的人来说,弄死对方就是规则,唯一的规则,对于同伴来说稍好说,关键时刻大约能收手的话,就是弄残而不是弄死,不能收手?蒙古人向来有习惯,失败者为战胜者的奴隶嘛,打死自己奴隶,只要不是和贵人干系,谁耐烦理会这点破事?
所以阿勒赤歹一收住脚,咆哮着,两只拳头便飞舞着擂出,那真是每一击都带起破空声,没有什么虚招实招,随便挨上一下,基本就是废了。边上围观的人已有忍不住开口:“阿勒赤歹,又没什么深仇啊!”阿勒赤歹也算是个小小名人,若他和丁一有深仇,大家也应平时听他说过的。所以好几人劝道,“那瘦的认个输吧!”、“他叫扎兰达,扎兰达,认个输吧!”、“对啊,阿勒赤歹夹了拳脚,你拼他不过的!”
其实丁一的脚步并没有乱,甚至在这过程里,他还用低鞭腿扫中了阿勒赤歹的小腿五六次,只要坚持多一阵,拼着受伤,丁一也不是就没有击杀阿勒赤歹的机会,哪怕只用拳脚。是的,击败这个如熊一般的蒙古人,丁一是做不到的,这是天赋和体格的差别,六十五公斤级的拳击冠军和九十公斤拳击冠军打,又不是算点数,怎么在不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击败对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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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章是凌晨不敢睡,喝着浓茶、捂着冰袋码完的传上来的。因为我担心明天弄完牙,会痛得不可交关完全码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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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如铁(十)
但付出受伤的代价杀死他,丁一却就是能做到的,因为杀人是不用讲究多少公斤级,不用讲究体型,便如拼刺一样,只要找到破绽,一个突刺中了,便是一击必死。可偏偏丁一是不可能杀死或打残阿勒赤歹,因为这样的话,必定会引起轰动,然后很大可能也先或是伯颜帖木儿之类的,就会召见他,那真是自投罗网了!
于是这对丁一来说,真的是个头痛的问题,他先前没有想到,这个蒙古人的耐力这么好,一轮快速无花巧的重拳至少维持了十秒,大约调整了三五秒过后,又是一轮快速的重拳。
丁一所做的选择,是在阿勒赤歹第二轮重拳结束,主动后撤半步的时候,抢上前与阿勒赤歹对了一拳,接着一个抱腿摔硬把对方摔倒,然后顺着阿勒赤歹腾空踹出的的一脚,向前飞仆,丁一落地就咬破了自己的口腔内壁,爬起身吐出一口血痰,一副受了内伤的样子。
“不打了。”他挥手止住扑上来的阿勒赤歹,用只有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我若出头,都音部落知道我在这里,他们不会放过扎兰达的。”因为阿勒赤歹这样的高手,又是亲身对战,那是骗他不过的,他哪里会不知道刚才那一脚压根没踹上?
但听着丁一的话,阿勒赤歹却就点了点头,退开一步道:“你没输,我没赢,走,进帐篷里喝酒去!喝起酒来,阿勒赤歹必定是要赢你的!”便揽着丁一入了帐篷去。边上围观的那些瓦剌精锐。都说平时混蛋的阿勒赤歹,今日倒是还象个人样子,也有不少人觉得。丁一是体型差太多,要不然以丁一的摔角技巧,不见得就输给阿勒赤歹。
这让丁一在接下来两天,迎了了不少摔角好手的挑战,都是声明不夹杂拳脚的比较高低。
只不过,在这一日上午,阿勒赤歹就被也先叫了去。一直去到下午才回来,喝得熏醉。
“说是阿傍罗刹便是这军马里,那颜抽了十队人。都是好手,阿勒赤歹就在第二队!所以有好酒喝!”他得意地拍打着丁一的肩膀,又从怀里摸出一个酒壶,塞给丁一。“你又不敢出头。怕都音部落知道了,回去祸害你们部落里的女人和崽子,要不你也被选上,便有酒喝……这是阿勒赤歹慢慢弄出来给你的,快尝尝!”
其实也算不上好酒,便是在这年代的大明,这等酒,也值不得几个钱。只不过相比之于阿勒赤歹平日喝的马奶酒,那就真的好喝许多。看着丁一喝了两口。不住点头,阿勒赤歹咧嘴笑着,倒头便睡了。
当丁一走到帐篷外,看着漫天风雪的时候,张懋凑了过来,却是苦着小脸向丁一问道:“这厮对先生也好,对弟子也好,都煞是仗义,到时撤退之际,若是他来拦着我等,可如何下手杀得了他?”
丁一点了点头道:“不错,有进展,会想事了,那你自己好好想想。”他现时头痛的,不是阿勒赤歹,而是也先抽调的十队人,阿勒赤歹只是身处第二队!那么也就是说,有一队人的身手,要比阿勒赤歹更强!这就有点恐怖了,丁一虽不害怕,但却真的有些头痛,关键是在实施狙击之前,他不可能用枪,一用枪就是暴露,暴露了,在十万铁骑里就是一个字:死。
而不用枪,要弄死阿勒赤歹这等身手的家伙,正面对决的话,必定就是以伤换命;暗中动手,以一对十,只怕也难逃以伤换命的结局,只是伤得多重的问题。但如果第一队的人手,比阿勒赤歹还强,说不头痛?那绝对是假的。
丁一甚至已经在考虑,是不是现在就撤出,终止这个计划算了。
因为未知的因素太多了,超过控制的东西也太多了,多到已经很难保证这个行动在战术上的可行性。
阿勒赤歹在午后就被伯颜帖木儿派来的人叫去,他们开始在十万铁骑之中搜寻丁一。
尽管目前丁一所处的位置,基于灯下黑一样的道理,还没有什么危险,但其实也是早晚的事,也先竟有这样的警觉,那么迟早他会想到,开始排查这些守卫,看看丁一是不是渗透到这些守卫他安全的军兵之中,若是也先生起这样的念头,那么丁一就当真插翅难逃。
到时候是连一点反应时间都没有,完全取决于也先什么时候想到这一点。
丁一讨厌这样失去主动的事情,所以当张懋问他怎么办时,丁一便告诉他:“你自己好好想想。”因为除了思考之外,丁一还要去把塞在周围的狙击枪还有两把偏心轮弩挖出来,不可以把这样的利留给瓦剌人。
而当丁一把那几件用着羊皮包裹的装备悄然挖出之后,他就失去了撤退的机会,因为雪开始小了,也许明后天就会晴,所以瓦剌的军马都要开始集结,巡逻的小队、各处的卫兵也开始恢复正常。如果说这是一件糟糕的事件,那么还有一件对于丁一来说,更糟糕的事情。
那就是巴达玛抱着满都海,领着她的二百亲队离开营地的时候,只好有人来找丁一比试摔角,而在丁一干净利落摔倒对手之后,就听着一声口哨,他转过头,却就见着巴达玛从马鞍旁边摘下一袋马奶酒扔了过来,对他说:“不错,是个勇士,要不要到我的卫队里来?”
“不,贵人,扎兰达更愿意守卫着那颜。”丁一很镇定地对着巴达玛行了礼。
而巴达玛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笑着又抛了一袋马奶酒过来,便带着她的卫队而去,但她在马上留下一句让丁一心惊胆跳的话:“可惜我的刀赐给了我的安答,不然的话,我或许会把它赏赐给你,长生天的勇士!”
对于丁一来说,很大的机率巴达玛看破了他的伪装,尽管他在自己和张懋的脸上敷了一层加工过的动物筋膜,以让他们的脸看起来就象是长了冻疮的草原人,不单泛红而且还有一些部位脱皮,并且加深了眉毛,还有眼睛下方的阴影,让他和张懋的脸形,单纯在视觉上,与原本的脸就有着很大的结构差异。
可是从巴达玛的话来看,他的这位安答,未必是在唬他。
因为不然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提起她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
不过在巴达玛离开以后,有许多人就在埋怨丁一不懂事:“那可是巴达玛!那颜的妹妹!阿傍罗刹的安答!跟着她,那有许多的赏赐!”、“也更能活下命来,每回有商队到帖良古惕,都有阿傍罗刹送她和满都海的礼物……”
“在都音部落里,他们当我们是贱民。”丁一把那两袋马奶酒分给周围的蒙古军兵,对他们说道,“来了这里,我才找到了草原上兄弟!”他摇了摇头,“要是那贵人的手下,也跟都音部落的人一样对待我们呢?不,扎兰达愿意跟大伙一起喝酒,一起上阵,一起死掉……”
于是那些蒙古军兵便安慰起他来,一个有本事的人,又愿意把贵人赏赐的酒分给大家喝,大抵人缘总不会太差的,而且他还能跟黑熊一样的阿勒赤歹打个平手,人们都愿意接纳这个唤作扎兰达的男人;不过对于张懋,却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丁一宣传的弓马过硬,在闲时演练起来,却就引来了许多的嘘声:“也就准头还行。”这是最好的一句评价了。
因为守卫着也先的这些军马,都是精锐,对于他们来说,射得准,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正如现代大国的一线野战精锐部队里,步枪一百米胸环靶,伏姿射击能打上靶,能赢来什么赞许?大约再怎么客气和善意,也就是“还行”两个字吧?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头!”有人这么给张懋提出建议,“不然的话,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连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说,“太慢了!蒙古歹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又不骑马,步射这么近,用把软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轻箭,我那五六岁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张懋被说得头都抬不起来,一个是他毕竟是大明英国公,就算有天赋,练习起来,自然也不比这些草原上百战余生的精锐那么拼命,现时雪停了,风仍很大,箭可不比枪弹,五十米能上靶,老实说算很不错了;一个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说重心,是放在狙击枪和手枪上了,毕竟在丁一改良了这个时代的枪械之后,他是看得出来热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了。所以张懋也不可以单纯抱着弓箭死练。
不过此时被蒙古人的军兵这么一调侃,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箭术真的是一无是处,不禁很是尴尬。还好丁一走过来揽着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练,等二十岁,看他们谁还敢笑话你!”
“十四?”边上的人就惊叹起来,阿勒赤歹或是陈三那些的体魄,于这年代,不论关内关外总归是少数,张懋一米七上下的个头,他们就很感叹了,不住有人拍打着张懋的肩背,“不错!才十四,好好练!”、“扎兰达,你这崽子长大了,怕是能赶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强啊!”
丁一微笑和应着,看不出有一丝的忧心,尽管那十支精锐中的精锐,正在军中搜寻他;尽管巴达玛很有可能,已经识破了他。(未完待续。。)
ps: 牙太疼了,到现在才总算凑齐一章
感谢投票的各位看官
第三章 心如铁(十一)
而在这一个雪睛的夜里,丁一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或许说,不是机会的机会。
其实世上没有天衣无缝的事,例如前天夜里,他告诉阿勒赤歹,他要回都音部落,以免人家以为他逃回去,到时对留在部落里的老弱不利,但实际他并没有回去,而是在边上的帐篷过夜,只要阿勒赤歹问上一句,就会知道的事,当然丁一是预备了答案回应,但这些东西只要起了疑心,什么答案都没意义;又如阿勒赤歹不过是个十夫长,他说丁一可以在他的帐篷呆着,不过也得跟百夫长说上一声,只不过他被也先那边叫过去,加入了搜索小队,也就忘记了这样,而百夫长也不知道丁一是新混进来的,这两天虽有过来,看丁一和别人摔角,但问起这谁?边上都答道:“阿勒赤歹手下的人啊,也就是你的人啊,了不起啊,出了个阿勒赤歹,又出了个扎兰达!”
那百夫长便高兴起来,哪个军将不喜欢手下有能打能冲的军兵?加上阿勒赤歹又被也先那边抽调去,百夫长也不可能专门跑去问这一嘴巴——边上好多人都说是他手下了。千夫长倒是有过问,不过百夫长已经替丁一回了:“我手下的人,是阿勒赤歹那一伙的。”
这些东西,一旦阿勒赤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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