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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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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的鲜血,还有爆炸气浪,还是略有波及。紧接着一阵巨力冲击而来,一下子就把文胖子踹得倒地,然后一只脚重若千钧踩在他的胸膛,有血,一滴滴地渗落,打在文胖子的脸上,是血腥的气味。
“别怕,胖子。”踏在他胸膛上那只脚。是属于拓跋真戈的,他说,“咳、咳咳!某会把汝点起天灯的。”他的左脸颊上倒插着一块弹片。左臂、左腿的棉甲上,至少有着二十个淌着血的微小洞口,滴在文胖子头脸上的血,便是那些小血洞里淌出,再蜿蜒到手指尖,滴落。
但文胖子无法怎么挣扎,也扳不开对方踩在他胸口上的这条受伤的左腿。
在丁一掷出手榴弹的同时。拓跋真戈就开始了动作。
他几乎避过了大部分的杀伤,对于方圆七八米内,两颗加重型手榴弹的千余二千细微铁珠、七百块左右的预备破片来说。可以说,拓跋真戈的反应,救了他自己一命,而幸运的不止他一个。这些能让黄牛儿与郑昂顾忌的江湖汉子之中。不乏真正的好手,至少有五人和拓跋真戈一样,虽然受创,但并没影响行动。
血,染血了拓跋真戈半边脸,左臂和左腿那些洞穿了棉甲之后,其势不尽仍穿破皮肉的铁珠,伤口处的血也很快的染红了他半边身体。但他用那条伤腿踏着文胖子的胸膛,抬起不住地往下滴血的左手。钳住脸颊上那块碎片,慢慢地把它拔了出,血,涌得更快,但拓跋真戈提着车轮巨斧的右手仍然稳定,他冷然对丁一说道:“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丁容城,某再给你一个机会,你应清楚,便算此时,汝也挡下某十招!何况此时还有五位兄弟能战!你若肯与某联手共谋大事,此节便揭过不论!”
拓跋真戈压根就没有回望一眼,去看一看那数十个被手榴弹炸死炸伤的亲信心腹的死活。他的心很大,看的是江山,是天下;连把他伤成这样的丁一,他都可以不计前嫌——他连自己都可以为了复国之梦而不在乎了,何况他人生死?
“你我相遇太迟了。”丁一淡淡地笑道,对着拓跋真戈他并没有多大激昂或感慨,“学生已过了这个时节了,过了如你这般,血染征衣,舍生忘死的时节。不错,学生挡不了你十招,只不过,何必去挡?”
然后丁一一直垂在腰际的右手猛然往下一拍,按在左轮枪柄之上,这就是著名的牛仔拔枪术——后世有好事者录下视频,能在零点四秒命中两个目标、零点八八秒击中五个目标的牛仔拔枪术——当丁一的手指触摸到枪柄的时候,他的大拇指已钩住击锤。
在其他手指握住枪柄,将左轮手枪拉出枪套的同时,大拇指已钩动击锤到达了击发位置。这个动作的实际原理就是将扣扳机的动作变成了单纯的释放击锤,然后丁一就开出了第一枪,其他的五枪他使用了撸动击锤法的方法,就是:扣住扳机不放,然后用手撸动击锤来取代手指扣扳机。
没有计时器,也没有人去为丁一计时。
事后那在丁一身后的百姓,都说只听到一声霹雳,然后那六个谋逆的反贼就倒下了。
只有被拓跋真戈踏在脚下的文胖子,分辨出是有数声枪响。
就这么倒下,正如丁一所说的,没有什么血染征袍之类的厮杀,他敢来怀集,就是胸有成竹,绝对不会这时候还来搞玩命的勾当。丁一将那左轮插入腰侧枪套,然后从左腿侧拔出另一把左轮走了上去,拓跋真戈还没有死,他是高手,对于危险的警觉,使得他在丁一击发之前闪了一闪,按理说,他快不过子弹,但只要比丁一撸动击锤的手更快就可以了——但想跟丁某人比枪感,这就是拓跋真戈的悲剧所在了,这年月,世上或有比丁一对于射击更有天赋的人,但绝对没有人可跟丁一比枪感,他在千百年后训练、实战所耗费的子弹,大约于这年代来说,便是皇帝,也绝对是奢侈到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拓跋真戈终于没有躲过去,只不过因为他的躲闪,丁一原本瞄准他头颅的枪口,马上向下拉动,命中了他的胸膛。他捂着胸膛躺在地面,血从指缝间溢出,他看着丁一行近,挣扎着还想奋起,这使得他咳嗽起来,血块从口鼻喷出。
他无奈地躺下,喘息着:“某拓跋真戈,生平未遇十合之敌,想不到,遇上你阿傍罗刹,竟连一个照面也没走过去……”他倒也算磊落,没有说什么胜之不武之类的废话,输就是输了,他有承认失败的勇气。
“拓跋氏?倒是好身手。”丁一微笑着走到他身边,用脚拔动那把大斧的斧柄,把它拔开,“可惜了,却不知道,青史之上,为何不曾有你的名字?”丁一的意思,是在后世上为何不曾见此人名字?侯大苟、黄牛、郑昂,都是留名史册的人物,依着这人的身手,在这冷兵器为主的时代,怎么也是一员义军中的猛将啊。
但他这话一出,拓跋真戈一对牛眼瞪得通圆,硕壮的身躯弓起,一口血冲天喷出,身体砸落地面,便再无声息了。他是被丁一活活气死的,他听着丁一的话,却是认为丁一嘲讽他只有匹夫之勇,成不了大事的角色。
而偏偏现在这处境,不正是应上这话么?拥有千余手下,又有数十身手过人的亲信心腹,结果如何?而对丁一,徒劳无功,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他真是重伤之下又蒙这样的刺激,便是气急攻心而死的。
丁一摇了摇头,他原本倒是想把这员猛将收罗麾下的,看上去也是绝不下于刑天的角色,甚至还要比刑天更为强悍些,但死也就死了吧,丁一收起左轮,抽出了长刀,除了拓跋真戈,其他那些被手榴弹炸伤炸昏的人,还不配让丁一拔枪。
但还没等丁一走过去,从地上爬起来的文胖子,便已领着身后那千多百姓,一涌而上,粪叉子、锄头柄、晾衣竿,可怜那些江湖高手,也是江湖上有名有号的人物,这最后的结局,却是连丁一也有些不忍看了……
可是这边的情景,对于正在冲击东城门的黄牛儿来说,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他正扯着郑昂的袖子,咆哮道:“你怎么把俺砸晕了?他娘的,丁容城就两个人……俺们还刚刚蒙人家救下命来……”
“操!狗屁的丁容城,他是条汉子,俺没说的,可这当口,阿牛你是顾自个兄弟还是顾丁容城?”郑昂不耐烦地一把甩开黄牛儿的手,躲在城墙下的死角,用牙齿协力右手,把左手被箭簇割划的地方包扎上。
攻打东城门并不顺利,留在城墙上的几十老兄弟,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全被慕容秋水或杀或擒了。而慕容秋水带上城头的三百人,都是配了弓的,不论准头如何,江湖汉子的臂力总是不错的,刚才几轮覆盖性的箭雨,就教郑昂这边折了十数人。
“好!拿下这城门,再去救丁容城!”黄牛儿看着,发了狠,抱着街边那户人家的门板,用力一提拆卸了下来,看来是要当成盾牌使用,他把那一整扇门板负在右臂,却向郑昂说道,“拿下这城头,你可不能阻俺去救丁容城!”
城墙上的慕容秋水听着不禁失笑,扶着城墙大笑道:“还要去救丁容城?想想自己能不能活下才是道理吧!阿牛兄,你若是愿意领着那些老兄弟,跟随在下与柴头领,在下倒是可以保你一个日后的荣华富贵……至于什么救丁容城,你想得太多了!”
慕容秋水,他却没有想到,自己占据了优势时,意气风发的这几句话,给他带来了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章 督广西(七)
因为他并不知道,李云聪领着八个狙击手就在县城外面的衰草之间潜伏着;他也不知道离县城五百米外的地方,身披三层铁甲的十名军士,正在一处土坡静静等待着,不时伸手轻抚倒卧的战马,以让戴着笼头的它们平静下来,不至于骚动爬起。
所以当李云聪伏在城外的草丛中,听到慕容秋水占据了场面的优势之后,得意洋洋地于城墙,说着丁一的坏话,李云聪觉得这个在一百步也就是二百米外的城墙上,在缺口和准心处看过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的家伙,应该就是干掉他会有一定的战术价值——至少可以振奋士气吧?明显那厮就是在刺激着城内的已方友军啊。
李云聪冲着身边的观测手做了一个手势,观测手确认之后,开始报出风阻等等读数,其实二百米的距离,又没有狙击镜,这些东西的修正意义,并不见得太大,只不过丁一更愿意让他们先熟悉这样的流程,并且把这种流程形成习惯。
而后,观测手也端起了自己的钢管螺旋膛线枪管的遂发枪,扳开机头,插入铜质底火,因为他现在事实上的主要存在价值,就是给主射手提供补射。他也瞄准了城墙上的慕容秋水,或者说那个不时移动的黑点,这么远的距离,裸视的瞄准,压根就是一个点。
观测手在等待着李云聪的枪响。
枪总是会响的。
但这一枪,并没有如先前那一枪奏效。直接就干掉准备举弓偷袭丁一的那个军兵。子弹只是掠过慕容秋水的左臂,划出一道血口,这让慕容秋水下意识在缩下身子。然后他的头盖骨就被子弹掀开了,整个头颅迸裂,鲜血、脑浆、带着毛发的头皮,喷溅到他身后的手下头脸上。
因为他缩下身子,让观测手补射那一枪,那本来瞄准着黑点中间的一枪,变成打在了他的头颅上。慕容秋水引以为傲的射术。根本就没有机会施展,他连向李云聪他们射出一箭的机会都没有。
比草原上的射雕者双乎日,更加利害的箭术。能够直面两头成年黑瞎子、四五头幼能的箭术,与拓跋真戈的大斧一样根本就连施展的机会都有。若说拓跋真戈至少还是死在丁一的手里,慕容秋水就有点更冤了,他连被谁干掉的。都不清楚。
这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不再是了。
弓马娴熟,凶悍彪勇,技击超群,自从第一把钢质螺旋膛线枪管面世之后,就开始宣布着冷兵器时代进入了彻底没落。也许还有一点残存苟喘的时间,便终究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听着霹雳声响,然后跟随着的首领慕容秋水死得如此恐怖时,那些江湖汉子第一时间选择了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冲下城墙开始向城外逃逸,按他们的想法。败了,那么就接受成王败寇的结果,让出县城来。
而郑昂那边此时也根本不想和这伙拼了老命,想要杀出一条逃生血路的哀兵交锋,所以根本就没有下达作战的命令,而是准备马上爬上城去,把那些方才被擒的老底子义军放了,然后重新接管城墙。
但很明显城外的李云聪不是这么想,他看着城门的吊桥慢慢被放下来的时候,他就作了决断,对着身边的观测员下令:“吹号,准备战斗。”于是高昂的号声,便第一次在这怀集县城前面响起。
当听到号声的时候,土坡后的骑兵开始爬起来,扯起战马,然后掏出袋里的精料给战马喂上,再给它们喝上一点水,这时吊桥已经放下但就在那些乱军从城门里奔出来的时候,枪声便开始响起。
八个狙击手虽然不至于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失去准头,但毕竟零落的枪声还不能造成太大的震摄,但是当这两三百乱军奔出吊桥冲上官道之后,在距离县城城墙五十步左右的位置,他们就绊发了贴近地面的细索——丁一进城之前,在这里击杀城墙上的弓手,引发城上守军的注意,并不是一件突发的事件,无论是否有人向丁一举起弓箭,他都在那个位置停留,吸引守望军注意力,以让那四名左轮枪手可以从容布置跳雷——草丛之中的灌木小枝弹起,手榴弹便被弹起,而绑在灌木底部的拉环却就被扯掉,然后它们落在乱兵之中,没有人去理会这五六个铁头木柄的小东西,于是它们便用巨响、迸射的铁珠和飞掠的预制破片,来割开血肉,来带走生命,来引起注意。
单这一波手榴弹设置成的诡雷,就至少让五十个乱军倒下,而受了轻伤和被炸得昏头转向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而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四个左轮枪手的八把左轮,就开始轮流喷迸出火舌、开火射击。
这四个左轮枪手当然远远没有丁一的枪感或是枪法了,只不过挤在吊桥前后的溃军实在太多了,多到他们这第一轮射击的四十八发子弹,几乎全部命中了目标。然后他们卧倒在草丛里,倒出左轮弹巢里滚烫的弹壳,并把它们捡到身上的袋子里,然后再装上新的子弹。
丁一告诉他们,可以用弹壳来换取一颗新的子弹,如果谁的弹壳少了,那么他的配给就会相应的减少。这实在也是因为生产线的不力,而无奈采取的办法。直到这四名左轮枪手重新装好弹之后,那些纷乱的军兵终于发现了他们的目标所在,没有首领的他们犹豫了一下。
犹豫了这一下,就足够决定他们的命运。
四个左轮枪手没有接着开发,他们爬了起来,每人投出一投手榴弹,然后重新倒进草丛里。
如果刚才这些乱军没有犹豫,他们还有大半数人手上拿着弓箭,一轮齐射过去,没有披甲的左轮枪手们,几乎是不可能有什么幸免的,但他们没有这么做,慕容真戈的死,带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憾,以至于让他们失去了决死的斗志。
而当这四颗手榴弹爆炸时,这支乱兵的队伍,又被削了一层去,至少又有三四十人为此倒下,因为力量的不足,所以四个左轮枪手随手携带的手榴弹并没有如文胖子他们所装配的加装了铁珠、装药量等等的东西,所以杀伤力来说,要比那几颗诡雷差得多,奈何这些乱军似乎依靠在一起,能使得他们在面对死亡时,更有勇气。
于是就算吃了一次教训,这预制破片也取得了极为不俗的战果。
余下的乱兵马上就往回跑了,希望缩进城墙里,以免自己也看见死神的弯镰。
只不是,他们却不得不见证了另一件事:注定也将要退出历史舞台的骑兵,最后年代的光辉出演。虽然只有十骑,虽然战马也不是平日里溜熟的,但这不重要,身披三层甲的骑兵,并不需要极高的速度。
只要马能跑起来就行。
然后他们十个人就这么碾压过去。
便有一些反应神速的义军,弯弓搭箭,但战袍下的鸡胸甲,足以让那些长箭徒劳无功。
他们便这般穿透了那余下的二百来个义军,从洞开的城门之中,长驱直入。
他们不但穿透了那些吊桥上跑到城门口的义军,连同城门黄牛儿和郑昂的百余义军,避让不及的也被直接砍翻撞倒十数人。于是雪上加霜,本来就被慕容秋水杀伤了不少的义军,这么一来战损率达到了二成左右,他们崩溃了,连同黄牛儿和郑昂也被手底下的士兵裹胁着四处逃散。
这十骑奔上城墙,他们终于停了下来,毕竟只有十骑,又不是骑熟的战马,不可能依靠着他们去拿下整个县城,但至少,他们给丁一和文胖子把守了一条可供撤退的通道。但就在此时,在城墙上的这十个军士他们便看着,从县衙门前的大街,无数人头汹涌澎湃,而在人潮的前面,有两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上,却便是丁一和文胖子。
只带着几个亲信的黄牛儿和郑昂被百姓自发地缴去了刀兵,其他四散的那些江湖人、义军,也大多被百姓拿下,几乎一整个怀集县的人们,都跟随在丁一身后,近乎万人,所谓人一过万,真的就是漫山遍野。
看上去,丁一俘虏了这个县城的民心。
十骑重骑也不敢冒然去尝试再接着冲杀其他三处城门。
但一个丁一,却拿下了这县城。
刀锋赌命,残垒对决,已不是丁一的战场。
他拿下的不是县城,他赢得的,是众望所归。
“他便是这样的人。”城墙上的军士取下头盔,拍腿狂笑道,”若非这等英雄,如何能赢得你我跟随?正当如是,方才值得给他卖命啊!”
世上从没有无缘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故的跟随。
跟随,是会死人的,是会被牵连,用要付出性命与热血的。
这名重骑说出了大伙的心声。
也说出了走在丁一身后那些亢奋的民众的心声。
丁容城,便是世间的英雄,便是能救民水火的好官,值得为他卖命的人物。(未完待续。。)
第一章 督广西(八)
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绝对是可怕,侯大苟和他的义军们证明了这一道理,而这一天,怀集县城的百姓再次证明了这一道理,只不过这次充当反面角色的,不再是明军的卫所军兵,官府衙门的大老爷,而是义军。
当义军开始无视百姓的底线,入宅抢掠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施暴者。不论是黄牛儿的老底子义军,还是那些投靠拓跋真戈的江湖人士出身的义军,在近万百姓群情汹涌的围堵下,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得了。
有几个看着架势不好的,从城墙上跳了下去,结果除了直接摔死的两个之外,其他三四个,都让骑着马的雷霆书院学生,直接用马刀斩死了,没错,就是李云聪他们,在那十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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