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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末世之功德无量-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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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地在变强。
    “没别的事了?”无缘无故就去教人,傻子才会做这样的事情,凌青云虽然刚刚弄到了一套“强身健体”的功法,但也只打算教柳可凡一个人而已。
    “没事了,再见,另外,小心汪俊超。”齐澈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小心汪俊超?这是什么意思?凌青云皱了皱眉头,虽然看不惯汪俊超的某些行为,但是他做的事情应该也是大部分当权者会做的,对方不会来惹他,他也不能无缘无故就对对方出手,毕竟汪俊超要是没了,恐怕这个安全区他自己也是管不过来的!
    因为忙着庄诚升级以及之后告白的事情,凌青云好久没注意安全区的情况,这次一钻出车子,突然发现田恒也拿了把枪在柳可凡的身边杀丧尸。
    “你这么空?”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凌青云看了看田恒一身的脏衣服有些吃惊,这实在不是田恒的风格。
    “我现在主管这边的防守!凌高手,就算是你,按道理也要听我的调度。”田恒站了起来,莫名其妙的,他就被汪俊超扔到了这里,不过呆在这里也不错,可以跟美女培养一下感情不是?
    “凌哥还要听你的?”柳可凡皱着眉头看了一眼田恒,她对田恒可没有什么好感,可以说,现在她对大部分的男人都没有好感。
    “当然不用!”田恒马上开口,凌青云如今实力强不说还是全民偶像,他敢命令对方么?就算汪俊超也不敢吧?
    “既然这样就好了,可凡,你跟我来一趟。”凌青云笑眯眯地开口。
    田恒眼睁睁地看着柳可凡跟着凌青云离开了,一把抓住了昨晚上“自作自受”于是精神不济的顾家宝:“你没骗人?凌青云真喜欢男人?”
    从田恒都愿意帮顾家宝的表妹石小开的女儿洗照片鼓励迷信活动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跟顾家宝已经混成酒肉朋友了。
    “凌哥当然喜欢男人!”顾家宝开口,昨晚上凌青云可以大模大样地说什么“我媳妇儿喜欢”,他却没办法理直气壮地叫金翔“媳妇儿”,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送个玫瑰希望对方能回赠菊花结果把自己的菊花搭着送上门去的顾家宝郁闷了。
    田恒回去继续杀丧尸,顾家宝据说认识凌青云很多年,他的话应该没错吧?可是……
    一个小时以后,田恒又回到了顾家宝身边:“凌青云把可凡叫道车里已经整整一个小时了!”
    “那车没贴膜,以往凌哥要睡觉都会拉上窗帘,这次连窗帘都没拉,你不是一眼就能瞧见他们是在说话而不是在车|震吗?”顾家宝往城墙里头看了眼,没好气地开口。
    “说话也不用一说一个小时吧?”田恒正想着有没有去打扰一下的理由,就看到一个女人突然疯狂地朝这边跑来了,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
    “凌哥!有人喊救命!”田恒精神一振,马上沿着梯子往下爬,跑向凌青云的车子。
    凌青云把柳可凡带进车子里,自然是为了把那份功法教给她,当然,他没有全部教给她,只教了怎么修炼成二级进化者的,不过即使如此,柳可凡也已经兴奋地不行了。
    “就这些,你记住了吗?”凌青云全部说完了,问道。
    “我记住了!谢谢凌哥!”凌青云的耳边如今常常会响起得到功德的声音,即使他什么都没做,这次也响了好几次,按他的估计,必然有那么一次来自柳可凡!
    大部分的成年人的灵魂都是灰色,柳可凡却是偏白的,跟一些孩子是一样的颜色,让凌青云看着就舒服。当然,最让他舒服的,绝对是纯白的张毅,真不愧是个好人,当初要是没碰上张毅,他跟庄诚估计就要饿死了。
    俩人刚说完话,就看到田恒跑了出来,凌青云走下车子,然后一个女人就突然跪在了他面前:“求求你,救救我老公!求求你!”
    “你老公怎么了?”披头散发脏兮兮的女人的行为凌青云已经习惯了,也许是因为他名声在外,如今有不少人会向他乞讨什么的。
    “他病了,他的腿烂了,我找不到医生,我需要医生……”苏兰泣不成声,她昨天晚上一直在城墙上帮忙,回去以后丈夫却没有向以前一样帮她做好粥,她过去一看,才发现对方已经烧得不知人事了,这时候她也终于发现,自己的丈夫的腿完全都已经坏死了!
    他以前为什么一直不告诉自己?苏兰忍着心酸拿了家里所有的粮食去找医生,却被告知她的丈夫已经只能等死了,这时候,不知怎么回事,她突然就想起了凌青云。
    跌跌撞撞地跑来找凌青云,她以前一直都是自傲的,现在却跪在地上请求,就希望自己的丈夫不要出事!
    她每天干一整晚的活,再苦再累,只要回去的时候还有人为她煮粥她就不觉得累了,可是要是那个人不在了,她以后还能干什么?
    “医生?”凌青云马上就想起了金翔,当下把金翔叫下了城墙,带着对方跟着那个女人向着她的住处赶去。
    他现在已经有了助人不求回报的好名声了,这时候当然不能不管不顾。
    金翔跟着凌青云跑,追不上凌青云也就罢了,竟然连那个女人都追不上……对方肯定是爆发了吧?女人果然也是不可小觑的!
    这是一个野营帐篷,质量还不错,帐篷里的东西也齐全,估计是逃难的时候带出来的,不过如今里面的味道可不好闻。
    凌青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以如今的医疗条件,那个男人恐怕活不了了……不对!凌青云突然发现,这个男人的腿都烂了还能撑下来绝对是有原因的,他的身上有进化者的气息!
    又是一个进化者!也许真的是人口数量多的缘故,S市的进化者还是挺多的……不过眼前这个进化者的运气应该跟庄诚一样糟糕。
    两条腿都断了,就算是进化者,也使不出自己的本事来。
    “求求你们救救他,救救他……”
    “他现在的情况,这腿完全不能用了,一定要截肢才行!”金翔看到那双腿,就知道对方的腿绝对保不住了,上面如今可是都烂的能看到断掉的骨头了!
    都这个样子了,还能在这样糟糕的环境里活下来,这人的意志力还真不是盖的。
    “你能帮他截肢吗,我把粮食都给你……”苏兰开口,却突然发现帐篷里的粮食不见了。
    是自己之前叫来的医生拿走了,那个人明明说了不能治好她的丈夫,怎么能把他们所有的粮食全都拿走?她的丈夫现在要怎么办?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苏兰愣在了原地。
    “我们营地里有药物,金翔,你帮他截肢!”凌青云做了决定,他确实收集了一些药物,除此之外,就是他相信这人应该能撑下去,如今他都这副模样昏迷不醒了还能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行!不过我不能保证成功。”金翔的学历不错,也曾跟着有名的外科医生实习过,不过他只是个孤儿,岁数又不大,被分配到了不算好的医院不说,做的手术也都是小手术——他和顾家宝第二次见面就是因为一个阑尾手术,对他来说,截肢还是第一次做。
    不过这种时候,像以前一样找大医院找专家是没可能了,也只能让他这个小医生硬着头皮上死马当活马医了!
    凌青云看了看这个帐篷,地方小不说也脏的可以,干脆用地上的毯子把那个男人一裹:“我们回营地!”
    凌青云来到营地门口,就看到石小开正在指挥一群人施粥如今营地的事情,他肯定是最清楚的了:“石小开,里面有空房吗?”
    石小开看到凌青云用手托着一个人出现在自己面前,还没反应过来,却已经顺口说了:“现在营地里已经没有空房子了。”别说营地里,整个营地周围都被一些人弄了房子帐篷什么的住满了!不过……“凌哥,你的屋子倒是空着的,我天天让我闺女打扫来着!”石小开不忘为自己的闺女儿请功。
    “知道了。”凌青云看到追上来的金翔,当先向着自己的屋子走去,反正他如今都在汽车里“睡觉”。
    石小开眼瞅着凌青云消失,突然觉得那个被凌青云托着的人挺眼熟的……靠,那不是杜野吗?本身就是富三代不说,做生意的本事比他爷爷父亲还要好……他石小开在S市的生意场上也算小有名气,可是也不过远远看过对方几眼。
    以前再有钱,到现在也成了浮云了……如今还是有知识的人值钱啊!石小开打算回去再教育一下女儿,只有有知识才有直升飞机到家门口救人!
    凌青云可不知道自己托着的这人曾经是多么地有钱,他只知道这人再不治疗,就算是进化者也该死了!
    将这人放到自己床上,凌青云马上对着金翔开口:“我去拿药,要什么?”
    “消毒的、止血的、抗生素……”金翔说了不少,又道:“没有的话少几样也没关系。”
    “成!”凌青云当然也知道自己可能会生病,而且医院还是丧尸最多的地方,他当初跟庄诚一起扫荡S市的丧尸的时候,就洗劫过一家医院,这会儿出去转了一圈,很快就提着不少东西回来了。
    金翔脱掉了自己足够脏的外套,怕那个女人留在里面支持不住,将她也赶了出去,然后跟凌青云一起给床上的男人做手术。
    再血腥的场面凌青云都见过,面不改色地看着金翔用锯子,然后牢牢地按住了床上那个人。
    床上的人身上那些跟进化者一样的能量正在流转,要不是这些能量,他估计早就死了,可是在如今失血之下,这人的生命气息更弱了!
    金翔脸色苍白,这是他第一次做大手术,还是一个人做,要不是以前杀丧尸什么的见过世面连带自己的速度也快了不少……可是,即使他觉得自己已经做的很好了,还是不能否认床上这人的生命气息正在消逝的问题。
    凌青云皱了皱眉头,突然发现自己身周浓雾似的白色能量顺着自己压着床上那个痉挛的人的手流到了对方身上……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跟以前他杀丧尸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带上这种能量完全不同!
    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的生命气息又变浓了,凌青云干脆控制着自己身周的能量继续输入……
    “成功了!手术成功了!”金翔戴了手套,上面全是血,而床上还躺着一个没了双腿的人……这样诡异的场景下,他却兴奋地不行。
    相比于兴奋的金翔,凌青云在发现自己身周的信仰之力变淡了似乎还不能恢复了以后,已经预感到自己大概又要被小狗指责了——小狗对这些信仰之力可是看得很重的!
    不过,难道信仰之力用了就没了?不过,信仰之力的作用是治伤保命……果然自己不想当好人都不行。
    这边,凌青云受到了那个那个女人的万般感激,另一边,汪俊超正吃着自己的弟弟端来的馄饨:“振辉,你真的不跟我走?”
    “哥,我留下来也是有好处的不是吗?能帮你留意这里的消息,要是我想去找你的话也随时可以离开。”汪振辉笑了笑,他留下来也是有私心的,不过这可不能让汪俊超知道。
    “这样也可以,对了,现在东西转移的怎么样了?”汪俊超又问。
    “大件的东西不好转移,还要好几天才能弄好,哥,你这样HN方面会不会追究?”对于汪俊超想要换一个安全区呆的问题,汪振辉还是觉得有些不妥的。
    “现在全国那么多地方都出现了三级丧尸乃至四级丧尸,HN方面怎么可能还有空管我?而且,我从这个安全区也是带了平民去那里的,到了那里也会招收普通民众,HN方面难道还能对我扔炸弹不成?不去炸丧尸来炸活人,除非他们都疯了才会这么做!”汪俊超笑眯眯地开口。
    从很久以前,他就在想办法把一些东西转移到那个依山而建背靠水库的自己私下修建的安全区去了,最近却是下定了决心。
    他想在这个乱世里有一份自己的基业,而不是听命于HN方面,连对几个进化者都要恭恭敬敬的!而如今,时机正好。
    现在全国已经有很多跟HN方面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安全区了,他再建一个又如何?
    “哥,这样我就放心了,我相信哥你一定能成功的!”汪振辉开口,他也知道,现在S市安全区一团乱,在如今这个环境下想要活下去,人口太少不行,可是人口太多也绝对不行,S市安全区上百万的人口,那里还治理的好?更别说这些人里,还有一半不能作为战力只会消耗粮食的老弱了!
    如果汪俊超继续留在这里,等弹药被全部消耗粮食被全部吃光,也就只能跟B市安全区一样解散然后一无所有了,还不如抛下一些人,带着另外一些人好好地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HN方面就算不满,为了那些民众,说不定还非要接济他们才行……就是那些留下来的外区的人比较惨了,不知道凌青云……汪振辉低头掩下了自己眼里的亮光。
    他哥真的是个挺有远见的人,建立外区本来只会对安全区不利,他却愣是用粮食做诱饵把那些拖家带口的人还有战斗力不行养不活自己的人送去了外区,如此一来,留在内区的人也就是那些有本事养活自己的人了!这些人,正是他们需要的!
    内区外区之间又有重兵把守……估计,这会儿内区少了一些人,外区的人也不知道吧?
    “其实,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那个凌青云了,他留在安全区我总是不放心。”汪俊超开口,一开始凌青云只是个小人物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跟自己犯冲,如今凌青云名气越来越大,这种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了。
    “如果他能离开几天,哥你就能成功了……不过如今他也一心扑在城墙上或者干脆外出找粮食,对我们影响不大。”汪振辉开口,凌青云到底不是像自己的堂哥一样是个枭雄,不过那真是个不错的好人不是吗?
    “如果他能离开几天就好了。”汪俊超也开口,看向外面的灿烂的阳光。
    他却不知道,他的这个愿望,还真实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发了N遍,竟然在作者后台都显示不出来!郁闷啊啊啊啊啊
    话说,等会儿还有一更~




☆、情话

凌青云在手术成功以后;才在石小开那里了解到了那个没了双腿的杜野的生平。
    “杜野被圈里人成为毒液,在商场上,他可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石小开最后做了总结;他知道杜野如今三十岁,刚刚娶了个老婆,以前他以为对方的老婆必然国色天香,现在看看么……
    好吧,老婆么,自己看着舒服就好了,比如自己的婆娘!
    嘻嘻,豆腐吃的烫老婆娶得胖,他老婆抱起来……啧啧!男人不都喜欢女人胸前那两块肉的触感么;她老婆全身都是肉!
    因为自己胖所以坚决赞同唐朝人以胖为美的审美观的石小开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老婆女儿是最漂亮的!
    凌青云听到石小开的评价,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如今这世道,以前再有钱现在还不是连饭都没得吃?不过杜野被在石小开嘴里有这么高的评价,应该真的很厉害吧?
    像石小开这样的商人都能把自己营地这么多人打理的好好的,杜野……好吧,他现在应该还用不上对方。
    被杜野的事情一打岔,凌青云再看时间就已经下午了,想出去看看庄诚都有些来不及了,不过,自己之前还答应了和庄诚一起去Z省的老家看看……
    如果庄诚的父母还在的话,这次算不算是去见家长?
    凌青云记得,自己当初常常去庄诚家里蹭吃蹭喝的,庄诚的父母都认识自己……这会儿要是知道自己把他们的儿子给拐了……咳咳,明明是庄诚对自己早有觊觎的么!
    对了,顾家宝的父母家人还都活着,距离也不远,这次出发去Z省,怎么着也要叫上顾家宝的,顾家宝会去那么金翔也会去……
    不过张毅不是Z省人,他还是会留下的,凌青云算了算,自己带上顾家宝和金翔离开两天应该没事,当下在看过情况基本稳定的杜野以后,就去了城墙上。
    下午接下来的时间,凌青云都用来杀丧尸了,晚上的时候,有两天没见到的汪振辉突然出现了,出现了不说,还给他们带了好东西。
    新鲜的鸡肉、美味的鸡汤、炒青菜和一条红烧鲫鱼。
    凌青云蔬菜和新鲜的肉还是能吃到的,鱼却不一样了,当下有些惊讶,然后才招呼顾家宝金翔还有张毅柳可凡一块儿过来吃。
    汪振辉看到这一幕,不为人知地皱了皱眉头。
    “我记得,诚诚最喜欢吃红烧鲫鱼了。”凌青云忍不住开口,鲫鱼是江南最常见的淡水鱼之一,价格也便宜,庄诚昂贵的鱼不爱吃,就爱吃这个。就因为庄诚爱吃,他妈常常会做这个菜,自己也老是蹭吃,后来奶奶生病他需要自己做饭烧菜了,不由自主地就拿了鲫鱼来烧。
    一开始烧鲫鱼的时候,总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候这鱼还会在下锅煎的时候从锅里蹦出来,至于里面没煮熟或者煎的粘锅子还有咸了淡了什么的,自然也是常有的事,不过等后来,这道菜他倒是做的不错了,可惜他在S市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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