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开着房车回大唐-第8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然而他们所面对的正东方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李浩他们压根就没打火把,在这黑茫茫的大漠中,偷袭敌人还打火把的话,那简直会成为别人的靶子。

    李浩一直在心中默算着距离,在即将快进入弓箭抛射范围内的时候,他忽然高呼:“停!”

    所有人勒马停下,罗三黑赶忙问元金良:“大哥,能射箭了吗?”

    元金良高声道:“不可!还未进入范围内,敌人停下了!”

    一旁的且若比利闻言摸着弯曲的唇须,蹙眉道:“来者不善啊,对方似乎也是老手!”

    此刻距离敌方营地还剩两百米,在普通弓箭的抛射杀伤范围之外,而敌方营地之中也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霎时间,茫茫黑夜中一片静谧,只听见晚风夹杂着沙尘呼呼地吹着。

    李浩取出望远镜看了看,在高科技的夜视望远镜前,一百多马贼清清楚楚地显露在李浩的眼前,就在营地外十步远的地方,弯弓搭箭对着他们,随时准备射击。

    李浩冷冷一笑,取出一支自制响箭搭在弩上,然后低声道:“儿郎们,上弦准备,算好风向。”

    三十特种兵全都开弩上箭,做好射击准备,李浩的这种弩杀伤射程两百三十米到两百五十米之间,如果是抛射,那么将更远,现在这个距离正好处于他们打得到敌人,敌人打不到他们的距离。

    李浩躲到士兵后面用打火机点燃响箭引线,然后一扣机簧,嗖地一声轻响,响箭射出,对面人群中传出一声闷哼,似乎有人中箭了,紧接着,“啪”地一声响传来,响箭爆炸了。

    不用李浩发令,三十柄弩一齐射击,一阵箭雨袭来,马贼人群中顿时惨叫连连,立刻就有十人中箭倒地。

    “糟糕!暴露了!”罗三黑惊惶大叫,赶忙问向营内元金良,“大哥,怎么办?”

    “上马出击!”元金良大喝一声,率先翻身上马,提着弯刀便冲了出去。

    不得不说,元金良还是有点打仗天赋的,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主动出击,以人数优势压制敌人,这非常好,可惜他挑错了敌人。

    元金良带着一百多马贼上马后就是一阵冲锋,冲向茫茫黑暗中,然而让他吃惊的是向前冲了两百多米后,却发现只有一群马和一群骆驼在这里瞎晃悠,连半个人影都没看到,他立刻意识到不好了。

    “射!”李浩沉喝之声传来,又是一阵箭雨袭来,还好这次他们的人员比较分散,只有五个人中箭落马,还未看到敌人的身影,便死了十五人,元金良自从做马贼以来从未遇到过如此诡异的战斗,顿时战意全无,急声大叫:“撤,快撤,敌人有弩!”

    弩在古代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武器,基本已经属于外挂一样的存在,弩的威力远超弓箭,据史料记载,唐朝最强劲的弩可以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当然,这是重型弩,一个人肯定是耍不动的,但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手枪还牛了。

    而且弩精准度很高,一个新兵想要练弓箭,没有一年以上是很难有成就的,弩就不同了,一个新兵只要练上三五天,就能用弩上战场杀敌了,最关键的是弩可以在骑马时使用,虽说弓箭也可以,但想要在马背上用弓箭骑射,必须是弓马娴熟的高手才行,不然根本射不准的。

    要说弩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造价太过昂贵,而且制造速度太慢,先不说复杂的结构,单是弩臂的木料选取和制造工艺便比弓胎复杂百倍,在大唐,造一张一石强弓只需两贯钱,一个工匠三四天便能做成,而造一个差不多档次的弩,至少需要七十贯,耗时一个半月,不管用多少工匠来做,都是这么长时间,跟人数无关,因为有一项工艺是要用特制的油脂浸泡弩臂,浸泡之后要风干,每次浸泡和风干都需要五到七天,如此重复多次才行,而且浸泡出来还要看运气,因为很多弩臂风干过程中容易变形,这就导致了弩臂制作成功率低,这也是造价高的最主要原因。

    在这个时代,马贼可以弄到弓箭,但绝不可能弄得到弩,因为在大唐只有非常精锐的军队才能配弩,这次护送李浩的五百右骁卫中,也只有一百人配备了弩。

    正因为弩是一种变态的武器,当元金良发现敌人有弩的时候,分外震惊,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敌人在暗,他们在明,虽然他们人数有优势,但如今弱了士气,他不敢冒这个险,逃跑比较稳妥。

    元金良带着众马贼返身逃跑,李浩赶紧带着众人在后方追赶射击,三轮连射又留下将近三十个马贼的尸体,当然,有人只是受伤落马,但也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

    “追击,一个不留!”李浩的声音仿若来自地狱的宣判,阴寒无比。

    三十个特种兵纷纷上马开始追击,又是一轮齐射,五个马贼中箭落马,沿途路过的地方有马贼挣扎着想要逃跑,尽都被特种兵的长枪贯穿了身体,无力地倒在沙漠中。

    “放火烧营!那些女人在营里!烧死她们”元金良知道可能要逃不了了,故意这样大喊。

    李浩闻声一惊,赶忙道:“快去营地救人!”

    然而马贼营地那边已经亮起无数火把,然后便看到四五个帐篷同时起火,只十几秒便已发展成熊熊大火,而且开始往周边的帐篷蔓延。

    “冲过去!救人!”李浩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了,猛然大喝,那群特种兵放弃追击敌人,开始在各个营帐里找人。

    元金良见他们选择救人而不是追击,知道自己赌对了,得意一笑,大声道:“带上骆驼,咱们走!”说完便带着那群驮黄金的骆驼潇洒而去。

    “找到人!主母们在这里!”一个特种兵大叫起来,其他人闻声纷纷奔涌而去,只片刻工夫,就将里面的四个女人给救了出来,不过她们都还处于昏迷状态。

    李浩过来一看,只有四个人,不禁急问:“怎么只有四个,还有一个小迪呢!不对,还有两个,银狐也没在这里!”

    救人的特种兵纷纷回答:“回主人,我们来的时候,里面只有四位主母,没发现其他人。”

    “继续找!一定要找出来!”李浩大声喝令。

    “是!”三十个特种兵再次忙活起来,哪怕是还在燃烧着的帐篷,他们也用湿布裹住脑袋冲进去找。

    又过了好一会儿,大火已发展成漫天大火,李浩站在营外都被那热浪灼得满脸滚烫,一个个特种兵先后从里面冲出来,有人头发被烧没了,有人身上被烧伤了,不过还好,所有人都出来了,可是,他们的答案很一致,没有找到。

    “难道在最先起火的帐篷里……被烧死了?”李浩失魂落魄地自语,他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少爷。”陆云忽然走到他身畔,道,“少爷,有没有可能是被马贼带走了?”

    “对,极有可能!”李浩猛然抬头,他很希望是这个结果,因为只要人还活着,就还有希望。

    “那我们要不要去追?”陆云问。

    李浩闻言想了想,摇头道:“先不忙追,赶紧回去收拾马匹和骆驼,别让它们走丢,不然铁定追不上马贼了!”

    于是众人又纷纷去收整马匹和骆驼,还好,马匹和骆驼很乖,都在。

    接下来李浩下令让众人休息,就靠着火堆旁休息,沙漠的夜里比较冷,在这边比较暖和,而且不会有狼群袭扰,因为狼怕火。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受过残酷训练的特种兵也有点累了,很快,除了留守值岗的几个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入睡了,不过他们睡觉的时候也没有脱去盔甲,每人都将兵器抱在怀里,以前他们训练的时候经常这样,习惯了。

    才睡了两个时辰,天已开始蒙蒙亮,李浩下令所有人起来,去各个被烧毁的帐篷现场寻找有没有尸体,最后结果是没有尸体。

    李浩暗暗开心,说明小迪还没死,果断下令,继续追击马贼!

145章:楼兰古城() 
元金良带着马贼们狂奔了一夜,几乎都累成了狗,别看他们虽然凶悍,但因为整日沉迷酒色,身体素质跟李浩的特种兵们相比差太远了。

    特别是罗三黑,累成了死狗似的,就剩下喘气的力气了,其实罗三黑的武艺连普通马贼都不如,还极为好酒好色,身子早被掏空,若不是因为他的鼻子有异能,可以闻出黄金和白银的味道,他在马贼团里顶多也就是个打杂的。

    元金良见众人早已困顿不堪,知道不能再逃了,便下令原地休息,不扎营,就让骆驼匐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把他们围在中间就行,这样便可以避免风沙的袭扰了,趁着早凉,可以休息两个时辰。

    当众人牵骆驼的时候,元金良却发现一匹马背上横放着两个女人,上前一看,竟是一身白衫的小迪和一身黑衣的银狐,罗三黑正命人将这两个女的搬下马背。

    元金良见状怒喝:“老三!我们在逃跑,你竟然还把这两个女人带出来,你是不是疯了!”

    罗三黑赶忙哀求道:“大哥,这次的金银我全不要,我就要这两个女人,那个大官的四个女眷我已经全留给他了,这两个女人跟他没关系,他不会因此追我们的。”

    “哼!”元金良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郁闷地坐下,咬牙切齿道,“娘的,这狗官好大的能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马匹和骆驼,唉……不对啊,按理说卧牛饮的药效还没过,他怎么苏醒了?”

    罗三黑摇头道:“别问我,客栈里的卧牛饮是你下的,我只负责在军营中下药。”

    元金良道:“那狗官入住客栈的时候只有七个人,其中四个是女的,被我们掳来了,这次袭击我们的有好几十人,难道不是军营里的人吗?”

    罗三黑闻言一愣,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不禁问:“是不是咱们用的卧牛饮太少了,没道理呀,我看军营中有五百多人,便将一整瓶都用了。”

    “我用了五滴。”元金良道,“卧牛饮一滴入水便可让五人昏迷十个时辰,五滴绝对足够了。”

    “难道说……”二人视线忽然对碰,几乎异口同声叫起来,“那个掌柜有解药?”

    “可恶!”元金良想到这里不禁猛然一拳打在沙地上,咬牙切齿道,“这掌柜的看来不是寻常人,居然能弄到卧牛饮的解药。”

    罗三黑叫嚣:“等过段时间,咱们一定要回去将那客栈连根拔起,奶奶的,气死老子了,害得老子平白无故丢了四个美人……”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马贼来报,那两个女的醒了,罗三黑闻言一愣,和元金良赶忙返身走过去,果然发现小迪和银狐都醒了。

    按照正常思路,女人被马贼劫掠之后要么喝骂要么求饶或是哭得稀里哗啦的,然而这两个女的却格外冷静,不吵也不闹,更没哭,这反而让元金良和罗三黑有点吃不透,元金良想了想,道:“给她们再多加两道绳,给我盯仔细了,若有任何闪失,扒你们皮!”

    他虽然不知道小迪什么来头,但银狐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大漠之上就有不少马贼头领栽在她手里,他可不想成为其中之一,若不是罗三黑执意要带银狐回去享用,他早就将她一刀杀了。

    李浩带着众人继续追赶马贼,刚出发不久,图兰朵醒了,接着便是古丽娜和艾琳娜,秦素可能由于身子较弱,又过了半个时辰才醒。

    沙漠风沙大,有的时候仅仅一个时辰的时间,风沙就能遮盖掉马队的行走痕迹,还好他们有金立,李浩沿途让金立追查马贼行踪,金立他们兄弟六人果然不负众望,在几次断掉踪迹后都很准确地找出了马贼的逃跑路线,终于,在辰时三刻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发现了马贼的驼队,约在二十里外,他们似乎正在那里休息。

    李浩没有下出击的命令,而是让兵士们支起简易的遮阳小帐篷原地休息,因为他知道,白天出击是肯定没用的,马贼又不是傻子,见他们来了肯定会跑,不如趁着这个机会休息好,然后一路尾随着他们,等到天黑再行动不迟。

    李浩的打算确实很有道理,他们一路不远不近地跟踪着马贼,将距离控制在二十多里,只要马贼赶路,他们也赶路,马贼休息,他们也休息,终于等到了夜幕降临,马贼开始扎营,李浩也让众人吃饭喝水喂马,然后休息,等到深夜时分行动。

    又是半夜时分,李浩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马贼营地,发现马贼们都已入睡,他立刻下令所有人出发,这次他们没有策马狂奔,而是不紧不慢地靠近,二十里路足足花了将近一个时辰,此刻他们距离马贼营地还有六里,一阵冷风吹过,李浩缓缓发令:“陆云照顾好女眷,其他人跟我靠近敌营。”

    而在马贼营地中,正在酣睡的罗三黑被尿意逼醒,走出账外撒尿,一泡尿结束,本能性地打个冷颤,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吹来一股刺鼻的味道。

    罗三黑顿时一惊,他对金属的味道过敏,金银铜铁的味道他都过敏,所以他能准确地嗅出金银的味道,而这阵风从东边刮来,竟夹杂着铁的味道。

    他立刻大惊失色,赶忙找到站岗的马贼,大声道:“不得了了,敌袭!快敲锣!”

    锣声一起,所有马贼纷纷呼喝着冲了出来,为了防止再次被袭,元金良下令让他们所有人和衣而睡,刀不离身。

    元金良快速冲出营帐,正好罗三黑迎面走来,急声道:“大哥,我闻到东风之中有铁器味道,应该是敌人追来了!”

    元金良大惊失色:“快撤!”

    李浩隔着五里便听到敌人营地中有敲锣之声,他顿时一惊,用望远镜看了看,发现这群马贼已经开始准备逃跑,没想到又被他们发现了,于是他立刻下令追击。

    足足追赶了两个多时辰,双方马匹均已开始吐白沫,马贼换上骆驼逃,李浩也换上骆驼追,一直追到天亮,还是没追上,距离反而被拉远,被甩了将近十里。

    李浩知道是铁定追不上了,索性带着大家原地休息,他默默坐在沙地上喝着水,吃着胡饼,脑子飞速运转,想尽一切办法救出小迪,然而他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沙漠是马贼们的主场,自己除了有望远镜和连弩的优势外根本没啥其他的优势了,关键这帮马贼反偷袭能力实在太强了,自己的两次夜袭都被提前发现,最让他不解的是第二次夜袭,明明他们是缓慢靠近,在茫茫黑夜中,既看不到人影,又听不到声音,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呢,他做梦也想不到对方有个金属过敏症的患者,这也算是一朵奇葩吧。

    李浩想了很久,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沿途都无法救下小迪,那就只能等马贼回到老巢的时候再动手了,但马贼的老巢肯定防备更加森严,凭他们这点人,估计是九死一生,希望五百右骁卫能早点赶来。

    李浩始终吊在马贼的后方十几里到二十里处,又尝试了几次出击都被对方提前发现,能不被发现吗,现在正值夏日,每天都是东风,只要他们一靠近,罗三黑便能闻到风中的铁器味道,简直就是马贼们的监控雷达。

    七天之后,他们开始进入蒲昌海(罗布泊)地域,到了这里,金立恍然大悟,告诉李浩,这群马贼的老巢十有八九就在楼兰古城。

    楼兰古城李浩知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前世去新疆的时候还去过那里,不过前世去的时候那里早已是一片废墟,这个时代的楼兰古城也不知道是啥样的。金立告诉他,楼兰古城原本是丝绸之路的重要据点之一,那里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在此集会交易,跟农村赶集差不多,这也成了重要的水粮补给点。

    不过金立听一些商队抱怨过,楼兰古城从去年开始被一帮马贼霸占了,成了马贼的巢穴,现在已经没有人敢靠近那里了。

    而就在当晚,李浩又接到一条让他皱眉的消息,他们的水粮所剩不多了,而且粮草已然不足,马匹在沙漠之上太耗费粮草了。

    真是屋漏偏锋连绵雨,李浩想了许久之后,做出一个决定,丢弃马匹,当然不是现在丢弃,而是压榨完这些马的最后一丝利用价值,他知道这样很残忍,但他也很无奈,为了救人,他不得不这么做,现在就是他和马贼之间的战争,既然是战争,那必须是残酷的,牺牲几十匹马根本不算什么。

    退一万步讲,这群马被丢弃在沙漠中,要么是渴死,要么就是喂狼群,最终结果还是一个死。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便命令骑马追击马贼,跑到马匹没力气了,替马放血,让马处于兴奋状态,继续追赶。

    一连狂追了五十多里路,李浩这边的三十匹马最后全都累死了,而马贼那边也不好过,他们的马也废了大半,如今只剩二十匹不到了。

    接下来双方都换乘骆驼赶路,为了节省粮食,李浩让所有人吃了一天的马肉,第二天又杀了一头骆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