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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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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看完这个信息后,仔细在脑中寻思起来,再让他送点什么东西过来呢,他想了一会儿,回到房车中拿起纸笔,开始列清单:杂交水稻稻种,红薯,防风打火机800个,丁烷气200瓶,投影仪,笔记本电脑……
列好了清单后,李浩用摩斯密码全都发过去,等了许久,李成回复了一个文字信息:“你怎么不去死呢……”
李浩狂汗,确实,他要的东西有点多,而且有的东西真的太大了,比如他要一个电动汽车,而且还是自带太阳能充电功能的那种,这也太难为李成了,直升飞机能装得下这种大家伙?
李浩想了片刻,忍不住又发了一串摩斯密码过去:“能搞到枪吗?”
李成回了一个狂汗的表情:“你想多了。”
为了等李成的这些东西,李浩只能继续在这里等,三天后,至元真人状态大为好转,气色非常好,而且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李浩颇为吃惊,才做完手术五六天就下地行走,这恢复速度未免太快了点,都快赶上自己了,要知道,他的身体经过时空隧道时发生了变异,恢复速度远胜于常人。
他转念忽然想到,至元真人输了不少未来世界送过来的血袋,那些血袋也经过了时空隧道,有没有可能那些血液也发生变异了呢。
又等了两天,至元真人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李浩帮他拆去腹部的线,至元真人格外开心,因为他不仅没有死,反而觉得自己现在特别精神,感觉像是年轻了许多似的,李浩也惊奇地发现他头上雪白的头发间居然出现了一些黑发,堪称神奇。
李成终于把李浩要的东西准备好了,不过由于东西太多,直升机太小,要分三次运送,全程总共耽搁了两天,李浩收到了所有东西。
李浩让陆云去金水镇买了两辆拖货用的大马车,这就准备回蓝田了,这一次,至元真人让裴渺跟李浩一起下山,李浩不肯,因为裴渺若是跟自己下山了,那么只留至元真人一个人在山上,没人照顾他了。
至元真人却是笑了笑,坚持要裴渺下山,他感觉以自己现在这状态,再活个二三十年都不成问题,还要人照顾?开什么玩笑!
李浩最终拗不过至元真人,还是带着裴渺下山了,小猴子这调皮蛋也跟来了,不过李浩下山后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先绕到金水镇,来到一家粮铺,找到粮铺张掌柜,这张掌柜李浩认识,裴渺曾经帮他治好了不育之疾,让他家香火得以延续,所以张掌柜一直对裴渺感恩戴德。
李浩丢了一百两黄金给张掌柜,让他每隔两个月送一次粮去山上给至元真人,如果至元真人有什么其他吩咐,还请他尽量帮忙满足。
一百两黄金相当于一千多贯钱,张掌柜都看傻眼了,就算送一百年粮食,也要不了一千贯呀,他是个有节操的人,只肯收李浩十两黄金,李浩摇头,坚持让他收下,张掌柜感恩戴德,拍胸口保证,一定按照他的吩咐执行,绝不怠慢。
这下李浩才放心地离开,朝蓝田进发。
由于拖着两辆大马车,行程也快不起来,一路紧赶慢赶,到蓝田县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天后的事情了。
当李浩在回蓝田的路上时,许廉向李世民奏报:“陛下,隐元卫已然查实,李浩在庭州种植的那种粮食,叫做玉米,产量十分之高,亩产最高能达一千六百多斤,其实他在蓝田上河村中,也一直种植,上河村的村民也有种植,高价卖给他。”
“哦?”李世民闻言双眼一眯,问,“他弄这么多粮食做什么?”在他看来,李浩并没有做米粮生意,居然囤积这么多玉米,显然别有用心。
“额……”许廉尴尬地迟疑了片刻,道,“回陛下,他用玉米来酿酒。”
“什么?”李世民双眼猛睁,他想了诸多原因,甚至怀疑李浩有可能想造反,却万万没想到李浩囤积玉米居然是用来酿酒。
李世民愣了片刻,忽然笑骂:“这混账东西,难怪每年出产如此多的仙人酿,原来竟是如此来的。”
“陛下,酒本来就是粮**。”许廉悠悠道,“其实隐元卫还查到,这玉米啊,并不怎么好吃,味道苦涩,磨成粉的话,粉粒粗硬,入口之后,感觉连谷糠都不如,不过……这玉米也挑地域,听闻在庭州那里种出的玉米,苦涩味小,而且粉粒细,做成饼后,味道尚可。”
“嗯。”李世民点头,“虽然不好吃,但如此巨额产量的粮食,还是好东西,盛世之下,百姓也许不愿吃,但若遇灾荒之年,这玉米可就派上大用场了,庭州那里土地荒瘠,不宜农作,既然李浩将玉米传到了庭州,便传朕令,让那边的百姓多多种植玉米,以解粮困。”
“是。”许廉躬身领命,就准备退下。
李世民忽然又道:“上次朕让你查的李浩作法退敌之事,可有眉目了?”
许廉浑身一僵,随即跪伏在地,道:“陛下恕罪,老奴无能,至今任未有眉目,只知李浩作法之时称其法术为‘神剑御雷真诀’。”
“神剑御雷真诀?”李世民蹙眉喃喃,缓缓起身,在殿中来回踱步,口中低吟,“神剑御雷真诀?难道李浩当真是天仙下凡?这世上当真有仙人?”联想到李浩一系列超乎常人的能力,李世民都开始怀疑李浩是不是神仙了。
他沉吟了许久,转头望向许廉,问:“最近李浩在家,可有什么动静?”
许廉低着头,道:“回陛下,李浩立下大功,您大喜之下,已命老奴撤去对李浩的监视,所以……”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他府上有高手坐镇,一般的监视只怕没什么作用了,派个人去他府上做仆,找个机灵点的,可千万莫要露出马脚了。”
“是!”
“退下吧!”
“老奴告退。”
待许廉退去,李世民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叹道:“李浩啊,李浩,你若当真知行合一,朕必不负你,你若言不由衷,包藏祸心,朕绝饶不了你。”
三天之后,蓝田县侯府前出现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形如乞丐。
这小姑娘走上前去敲李府的门,门房王三开门,小姑娘刚想说话,忽然身子一晃,瘫倒在地,王三顿时吓了一跳,赶忙进府唤来管家杜洪,杜洪见这么一个小姑娘昏倒在家门外,想到李浩平常总是教导他要善待乡亲,便赶紧派人将小姑娘抬进府中,还派了郎中为她瞧病。
郎中替昏迷的小姑娘诊了一会儿脉,起身告诉杜洪,小姑娘并无大碍,只是有点发热,而且多日未食,又饿又病,这才昏倒,然后便开始开药,写医嘱。
陆云听说小姑娘没事,这便放心了,按照药方派人煎药,并让人开始熬粥,喂小姑娘服用。
没过多久,小姑娘便醒了,一听说是杜洪救了自己,感激得直给杜洪磕头,弄得杜洪手忙脚乱。
而就在这时,门房王三忽然欢天喜地叫起来:“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啦!”
杜洪闻声赶忙出来相迎,李浩一杜洪,便开心递了一只小布袋给他,低声道:“杜洪,这些稻种十分重要,你拿好,趁现在还未入秋,赶紧派信得过的人育苗,至于栽种之法,等苗育好厚,我亲自来指导。”
“是。”杜洪双手接过布袋,一时好奇心起,小声问,“少爷,这是何稻种?”
李浩双眉一挑,得意道:“杂交水稻。”
231章:蓝田县侯府()
对于“杂交水稻”这四个字,杜洪没有什么反应,他甚至对稻种的兴趣都不大,毕竟这里是关中,水稻较少,百姓们大多种黍米,而不是水稻。
不过他见李浩如此看重这些稻种,猜想一定是好东西,顿时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稻种,另一只手则捂住袋子,仿佛怕稻种会飞走一样。
就在这时,那个衣衫褴褛的女子从厅堂走了出来,李浩自然看到了,不禁讶问:“这是……”
杜洪赶忙解释:“回少爷,这位姑娘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又生了病,最后昏倒在府门前,老奴擅作主张,将她抬回来救治。”
“哦。”李浩点头,“做的不错,救人一命,胜造七个菩萨。”
杜洪朝那个女孩招了招手:“小琴姑娘,快过来,这是我们家的主人,快来拜谢少爷大恩。”之前她在给杜洪磕头的时候,已经自称小琴,所以杜洪也这样叫她。
那个叫做小琴的姑娘赶忙跑了过来,给李浩磕头,道:“小琴拜谢少爷大恩。”
“快请起。”李浩弯腰拽住她胳膊,将她扶起,笑眯眯地问,“你叫小琴?”
“是。”少女点头。
李浩又问:“姓什么呢,家在哪里,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少女缓缓道:“我姓袁,没有家,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亡故了,被人童养至今,天天逼我干活,常遭打骂,如今那家人又逼我与他家儿子成亲,我不肯,便偷跑出来了。”她说到这里已经潸然泪下,模样甚是可怜。
“哦,是童养媳啊。”李浩闻言一叹,道,“既然你已无亲无故,又漂泊在外,可想好了去处,或是还有什么亲戚可以投靠?”
“没有。”袁小琴凄然摇头,抬起脏兮兮的袖子拭去泪水,楚楚可怜道,“还请公子收留小琴,小琴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李浩挑眉道:“做牛做马就不必了,反正我府上也不缺你一口吃的,你就留下来吧,杜洪,你来安排。”
“是,少爷。”杜洪闻言开心领命,他也是心疼这个姑娘,李浩能留下她,他很开心。
就在这时,府门外忽然传来女子惊呼:“爹,爹你怎么了……”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转身来到门口,只见门外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正跪伏在一个老汉身旁,神色焦急地呼唤那老汉,那老汉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李浩赶忙带人过去,上前问:“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那姑娘抬起头,露出娇俏面庞,双眼含泪道:“我爹昏倒了,我爹忽然昏倒了,怎么办,怎么办……”
“我来看看。”李浩蹲下身来对这个老汉查看了一番,发现他脉搏和气息全无,心跳也没了,显然已经死了。
他只能起身叹道:“姑娘节哀,你父亲已然辞世。”
“不……不可能……”那少女凄然大叫,头摇成拨浪鼓,完全不肯相信眼前的一切,“刚才还好好的,他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忽然就……”
看她哭得那么凄惨,李浩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他转头看了看四周,无奈叹道:“陆云,去城里买套棺材来,帮这位姑娘将她父亲葬了。”
“是。”陆云当即便领命而去。
陆云离开后,李浩便问这少女:“姑娘,怎么称呼?”
少女回答:“奴家闺名明慧。”
李浩点了点头,问:“姑娘原本是准备和老父亲去哪的?”
明慧道:“家乡遭了水灾,母亲和二哥一家死于大水,我和父亲一路逃亡至此,想要寻找失散多年的大哥,谁知父亲恰好心疾发作……”她说到这里,再次忍不住抽泣起来。
李浩闻言缓缓蹙眉,看到大太阳正当头晒着,便派人取来一把遮阳伞替这个姑娘先遮阳,然后自己回府去了,他两大车的东西还没安置呢,这些可都是高科技产品,得赶紧搬到房间里去。
李浩带着两大车东西进府,飞鹰护送,家里的人很自觉地全都散开,当李浩掀开盖在车上的布幔时,飞鹰队员们一阵懵逼,只见全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还有好多箱子,材质好特殊,似乎是金属的,又像是皮的。
李浩让他们把东西全都搬到自己的房间,然后自己钻到房间里不出来了。
陆云很快便买来了棺木,帮明慧葬了她父亲,此时天色已晚,王三却来李浩房门外喊李浩,李浩很不开心地打开房门,问:“什么事?”
王三道:“少爷,那个叫做明慧的姑娘不肯离去,跪在门口说要卖身到我们府上,答谢少爷的葬父大恩。”
李浩皱眉摆手道:“让她走吧,就说我们府上不缺人。”
“是。”王三领命退下。
李浩回到房中,继续鼓捣他的那些新玩意。
可没过一会儿,王三又来传话:“少爷,明姑娘还是不肯走,还跪在门口呢。”
李浩闻言丢下手中的东西,皱眉冷哼:“好啊,全都会玩无间道了,先是一个袁小琴,又来一个明慧,全都找准我软肋下手,知道我心疼女人是吧,把我当傻子是吧,特娘的,好啊,来啊,谁怕谁!”
自语完毕,他转头朝着门外道:“好,收下她!去找杜洪安排!”
说完之后,他不禁叹道:“一下来两个,是李世民派来的吗?哼哼,果然伴君如伴虎呢,根本就不信任我,帝王的悲哀啊。”
当天晚上,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飞上中院屋顶,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住,蹲下身来轻轻抽出屋顶的瓦片,这下方正是李浩的房间。
她刚抽出瓦片,忽觉脖子一凉,一柄唐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背后传来陆云冰冷的声音:“谁派你来的。”
“叮”地一声,只见那黑色身影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旋转身子,竟躲过了陆云的刀锋,陆云想要挥刀斩下,却被他手中的精钢匕首格开,火光四射。
“好功夫!”陆云忍不住赞叹一声,说实话,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了,当即就想上前跟他大战一场。
谁知“噗”地一声闷响,那黑影身子剧烈一晃,只见胸口被一支羽箭穿透,羽箭直接透胸而过,留下了一个血洞,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陆云见状一怔,只见李浩正站在院中,手持劲弩望着这边。
“你……你们……”那黑衣蒙面人挣扎着想要说话,喉头却被鲜血填满,然后口中也开始流血,他的目光渐渐呆滞,然后倒在屋顶之上。
陆云上前用唐刀挑开他遮在脸上的黑巾,看到他的面容,下方李浩悠悠问:“是明慧还是袁小琴?”
陆云回答:“是袁小琴。”
“哦。”李浩淡淡哦了声,没有多说什么,让金立搬来一架木梯,走上房顶,果然看到袁小琴一身夜行衣躺在那里,他伸手在袁小琴身上搜了一遍,除了一瓶金疮药外,并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陆云这时好奇地问:“少爷,你为何能一眼就瞧出来她和明慧有问题?”
“很简单。”李浩挑眉道,“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天天干活,但她的手皮却挺嫩,说明她并没有天天干活,我还发现,她的手心和虎口一层茧,在这个时代,手上有这种茧的人,必然是个武者,这些茧是使用刀剑所致。”
陆云闻言不自禁地摊开自己的手掌,确实,自己是个用刀的老司机,手上一层厚厚的茧,虎口也有,他又摊开袁小琴的手掌,果然发现袁小琴的手心和虎口也有茧,不过袁小琴手上的茧很薄,李浩提示道:“她的茧不像你的那么厚,说明她练到练剑的时候可能用厚布包裹住刀柄或者剑柄,所以茧才不多。”
“厉害,这你都知道。”陆云由衷地佩服李浩,忽然又问,“那你又为何认定明慧也有问题的?”
“这个就更简单了。”李浩淡笑道,“与袁小琴比起来,明慧的破绽更大,袁小琴的破绽在手,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总不能把手给剁掉吧,而明慧的破绽则在智商了,我这个侯府所在位置是在孤岗之上,她说是和老父亲寻找大哥,路过我家门口,唉,到底去哪儿才能路过我家门口,这兜路兜得太明显了吧,逻辑都不通,当我傻呀?”
“佩服,佩服。”陆云朝李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少爷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简直是神目如炬啊。”
“呵呵。”李浩很装逼地一笑,转身面朝晚风吹来的方向,让风吹扬起自己的衣发,装逼味十足地说道,“如果连这点小伎俩都无法识破,那我八百多集的名侦探柯南不是白看了?”
陆云没听得懂这句话,想要问,却又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太没见识了,只能改口问:“少爷,要不要把明慧抓来?”
“不必。”李浩摆手轻声道,“她们毕竟是皇帝派来的,给皇帝一点面子,不过……你给我盯紧了,她若是敢乱来,先斩后奏。”
“是!”陆云倒提唐刀,拱手领命。
李浩说完便从木梯下了房顶,唤来金立,道:“金掌柜,带人上去将那具尸体弄走,丢远一点,别吓坏了村民。”金立在特种队的代号就叫金掌柜。
“是。”金立带着几个特战队员上了房顶,将袁小琴的尸体搬下来,装入麻袋,悄悄运出了侯府。
金立一行五人将袁小琴的尸体丢到上河村南边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脚下,这是一座小荒山,山中偶有豺狼出没,一般村民不敢靠近。
当金立他们离开后,十几个人影忽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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