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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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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妹妹是别的学校的你认识才怪。就在我急着想办法圆场时,她又冒出一句:    
    “但是我在班里只叫得出几个人的名字,哈哈,我不爱去结交过多的人。”    
    然后她就笑了,她用重庆特有的没经翻译的笑,来淡化去重庆夏日的骄阳。    
    我松了口气,同时在看见她笑时感到清凉一片。    
    “好了,我请你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再一次提出,顺手掂量了一下钱包里的分量,担心她的可爱的红唇里滑出想去什么高级饭店――不可能她说想吃海鲜我假装听成米线吧?    
    当时我说我请客的语气表现得好象我是个富豪。但当时我钱包里只有40多块钱。    
    于是我又忐忑的加了句:“早上吃清淡点的,对皮肤和身子都有好处。”    
    胡柯又笑,她说你真细心。    
    我想我不细心难道带你去吃霸王餐?我顺便假心的问了句:“要不我们就在食堂吃?走远了会热。”    
    我以为她又会带欣赏的表情说哇你真细心,谁知她说了句:“食堂的东西不好吃。”    
    我嘴上应和着说对对不好吃,其实心里就开始骂了:小娘食堂便宜知道不!    
    但是跟系花在校园里走时级高的回头率立即满足了我,我就没想那么多了。    
    胡柯是系花,胡柯很漂亮。漂亮的系花胡柯现在就走在我右边,在她左边遮灰挡车的我却是感觉到一片清凉,在重庆的炎炎夏日里。    
    出走校门时我突然提议我说我们去吃馄饨吧我知道一家的馄饨特别好吃。    
    其实当时说这句话时都是小心奕奕的,我害怕她高贵的嘴不吃惯这些小玩意。没想到却换来胡柯一阵雀跃和赞同:“啊!好啊好啊,就吃那个!”    
    我惊叹一个仙女这么平民化的口味,就从心底地更中意她。    
    当一碗馄饨摆在胡柯面前时,她明显傻眼了:“原来就是抄手啊?”    
    几个月后胡柯以我女友的身份和我一起回忆这第一次的邂逅时,她说当时她以为馄饨是什么稀奇玩意,因为她听都没听说过。    
    重庆叫做抄手,我们北方叫做馄饨。    
    我在5分钟内解决掉我那碗后,看到胡柯还没开始吃。    
    “怎样?没胃口吗?”我问。    
    “嗯,不是,我从小就不吃抄手的。”她无奈的望了我一眼。让我觉得很尴尬。    
    但是我还是很老实的告诉了她实话,我今天没带多的钱出来不可能请她吃什么高贵的早餐。说完我为了弥补我丢完的面子尊严我立即加了句:    
    “下次吧,下次我一定补一顿西餐给你!”    
    说完我就望着胡柯,她没说话。我失望了,我彻底没信心了。    
    “当然是在还有下次的前提下。”赔小心自我解嘲的说。    
    胡柯可能在愣了5秒后大笑起来,笑得我莫名其妙,笑完后她说:“我宁愿你请我吃小面!”    
    “什么?”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然加牛肉的更棒!”她美丽细致的脸因天热而泛着微红。    
    我感动极了,这个文静漂亮又看上去很高贵的女孩,向我索要牛肉面?!    
    “小姐,再来碗牛肉面,三俩的!”我一兴奋声音也提高了,带着失而复得的自尊。    
    “哎!你想撑死我呀?哪能吃那么多!”胡柯嚷着。    
    我没理会她的抗议,我转头对她笑。    
    “怎么笑得像白痴一样。”她骂,也笑了。    
    送她回寝室时,胡柯指着七栋五楼的阳台说:“那里就是我的寝室。”    
    我迎着耀眼而明媚的阳光向上望去,那儿插着支橙色的风车。    
    那里是她的寝室,胡柯说。我想那里也是我追随的地方。    
    那儿有架橙黄的风车,有风过,就旋转,带动我年轻而澎湃着激情的心,和我对系花胡柯的念念爱慕。    
    胡柯上楼了。几分钟后她在五楼的阳台上对我挥手,叫:“你回去吧。”    
    我才走开,手中小心加倍的握着刚才胡柯主动给我的手机号码,受宠若惊得满脸泛热。    
    下午在物理课时遇到阿树,那家伙幸灾乐祸的说我又被星爷上榜了。    
    我陶醉在胡柯清凉的少女气息中还没回过神来,我带着超然的笑说:“啊!终于被她重视了!”    
    阿树以为我开心是因为被星爷记名字,阿树就说你生病了快去看医生。    
    晚上回到家,仍然克制不住的欣喜,乱激动着,安安说我就像个得了好动症的黑猩猩般坐立不安,外带怪异的表情。    
    我策划着,胡柯一定以为我马上就会给她打电话,那么我当天就一定得忍住不打。过几天,让那小娘等得窝火了再一个惊喜抛过去!    
    哈哈。赞自己的情商一个!    
    怀揣美梦,好象情窦初开一般,竟失眠大半夜。到快天亮才睡着。    
    第二天是个周末,当我在中午清醒时,第一时间回忆起昨天和胡柯一起吃饭,那种舒舒服服的感觉真他*的不塌实,兴奋得我全身麻麻的。    
    一个翻身起床,发现卧室门已经开着,我就有不好的预感――谁又进过我卧室。    
    走到客厅看见安安和玫玫都在吃饭,玫玫对我一个甜笑,安安叨念着我起床那么晚,她说姐姐把饭都煮好了衣服也洗完了。    
    我坐下吃饭,吃到一半时安安又说:“哥你今天老在笑。”    
    “嘿嘿。”我默认。    
    “是不是我们快有嫂子了呀?”安安嚷到。    
    “呵呵。”傻笑,不多说。    
    正当我觉得漂在云端时猛看见晾在阳台上的裤子,我的血液就冻结了,我立即冲上前去把裤子取下来,在裤子的屁股荷包里拈出胡柯昨天给我的纸条。当我看见那已经血肉模糊的纸条时差点没叫出来。残忍啊!    
    安安这时傻眼的看着失态的我,玫玫则不动声色的睁着她那对安静的眸子,楚楚也无辜的望着我。    
    我沉默的看了看我那对双胞胎妹妹,再看看纸条上完全认不清的数字,就真是哭笑不得。





    正文 第三章 苦糖
    书香中文网 更新时间:2008…2…26 8:42:24 本章字数:5820

夜总是和酒吧相连,在每一个都市里,总有那些个害怕阳光或者沉沦放纵的人,在不定或单一的夜生活圈子里晃荡。    
    也不知道是夜生活笼罩了酒吧,还是酒吧融入了人类的夜。    
    快8点了,廖文韬在关掉QQ前,对里面的好友“苦糖”说了声拜拜我去上班了。然后快速换好了衣服,向“伊然”走去。    
    他知道,当夜降临时,幽灵们则会蠢蠢欲动。    
    廖文韬坐在伊然的吧台前,喝红茶。老板规定每天上班时可以免费喝的饮料就是红茶。那种喝下喉甘甜,等下肚后唇齿还留余味的瓶装饮料。只一个星期廖文韬就爱上了这种喝下喉时的感觉,并买了几箱放在家里喝――廖文韬以前都喝矿泉水解渴的。    
    酒保阿卫正趁人还没那么多时在吧台练习手艺。他把酒瓶子放在手肘上,抛向天空,又用另只手臂去接住;或是拿了三四只柠檬,左手投出左手接住。他不停的做这些事,干得很投入,表情很诚恳,他甚至可以在上班几个小时除了去厕所,就一直做这些。前天廖文韬还问他,你每天都练习这些你不厌烦吗。    
    那时他回答:“再厌烦也要吃饭的。”    
    阿卫现在就又拿着一个空酒瓶子,做着抛空又接住的循环动作。显然他还是新手,因为他的酒瓶子时不时的因失手掉到地毯上。阿卫的师父就很棒了,廖文韬看见过那中年男人耍过两次瓶子,玩转到出神入话。    
    廖文韬把红茶倒进加了冰块的玻璃杯子里,他转过身,背靠在吧台上,斜坐着。左脚慵懒的伸长了。    
    DJ胖子站在DJ台上摆放着呆会打碟需要用到的碟子,他埋着头,让黑色鸭舌帽的帽沿完全遮住了前额和大半张脸。胖子其实不胖,胖子在中学时就和文韬是兄弟了。他在碟机里放了片音乐串烧,旋律不快不慢。    
    重庆的夏天来得很急又很突然,才4月底,已经可以热到穿短袖了。    
    夏天来了,人们在忙碌地工作时总不会忘记要诅咒几声火辣的骄阳。夏天的太阳是很留恋白昼的,所以到接近8点时天边还有个倒挂的夕阳。但是只要一入夜,这里就会出现一场幽灵的盛典。这时候,男女们又会在冷气充足的极速旋律中,表现出对火热赤辣的追求。    
    城市就在人类不断的要求中翻转,循环。    
    10点刚过,来人已慢慢加多。    
    “伊然”是在市中心刚营业不久的一家大规模酒吧。在重庆这所酒吧出现饱和状况的城市里,伊然由于知名度不够,除了开业那天来人多些以外,平时都是清清淡淡的,很少出现场子爆满的情况。    
    三三两两的人进来一般都先坐着喝点东西,到DJ把歌打得挺激情时就一个拉一个的上舞台。廖文韬依旧背坐在吧台边缘,他在把玩着手机。    
    苦糖发短信来说,她心里很失落,问她怎么了,她又不说。    
    “我想见你。你在哪?”她回短信到。    
    苦糖是廖文韬刚认识没几个星期的网友,在网上挺活泼的一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取个那么哀怨的网名。苦糖说,有一种糖,发出浓郁的香,苦得很纯粹,但又的的确确是糖,故名苦糖。当廖文韬看见这段介绍苦糖的文字时,半天没理解过来,后来就以为是青春期女孩在干卖弄文字的游戏,也没多在意。    
    苦糖挺活跃的,廖文韬和她聊了两个星期,就觉得很亲,像妹妹。    
    当他第一次告诉苦糖自己的职业时,那女孩竟惊讶的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什么?你是个DJ?”    
    崇拜的样子让廖文韬汗颜,“DJ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职业。”    
    “哇!DJ呀!我居然和一起DJ聊天!太了不起了!”她说,实在是可爱。    
    可爱的女孩苦糖说要来见他,廖文韬笑笑以为又是这个调皮的妹妹的一个玩笑,说了伊然的地址也就没在意了。    
    那时已经是10点半了,苦糖住在沙坪坝,而沙坪坝离在市中心的伊然的位置还有点距离,所以廖文韬断定她不会来。所以当廖文韬在40分钟后收到她的短信问自己穿什么衣服时,就很自然的回了句“粉白色衬衫”,然后就喝着红茶,悠闲的看着舞池里脱离灵魂的人类。    
    “我喝可乐哦!”大约1分钟背后就出现这个极可爱的女声,她顺带拍了拍廖文韬的肩。    
    “你是……”他望着她,眼前是个很俏丽的女孩,头上捆了橙红色的头巾,黑白分明的眼睛灵气的忽闪着,她也看着他,眯着眼睛笑,和网上的感觉一样的可爱“苦糖?”    
    “哈哈,当然啦!”她笑,抬起屁股就坐在廖文韬身边,“你果然喜欢喝红茶!可是我爱喝可乐哟!你得请客!”    
    “你等等,我去帮你买!”他说着,连忙就飞身出了酒吧,向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跑去――酒吧里没有可乐。    
    廖文韬实在是太意外了,他没想到那么突然的,苦糖就真的出现在身前,带着七星瓢虫般的新鲜色彩,大方又不失清丽。    
    当廖文韬带着瓶百事可乐满头大汗的跑回伊然时,苦糖已经没在吧台上了。    
    廖文韬有些感到沮丧。他觉得苦糖象一条飘忽不定的鱼,飞鱼。唐突而来,忽然而去。    
    但是很快的廖文韬就重新来了兴致――    
    熙熙攘攘的的舞池里,那带了橙红色头巾的女孩是很显眼的,她狂乱的扭动着她的细腰,在舞池里跳得很劲暴。说实话,廖文韬没想到看上去那么可爱乖巧的女孩跳起舞来那么放得开,他感觉她梆在脑头的头发像蝴蝶要飞扬起来。    
    一曲至终。    
    “哎,你真不该叫什么苦糖的!”廖文韬迎上回到吧台的苦糖,把可乐递给她。    
    “那么我该叫什么!?”她问,笑得野性又不失张扬了自然。几簇头发从头巾伸出,被汗水粘湿在额前,她的头发已经散开,她正用手把它们随意的捆在脑后。    
    廖文韬觉得她怎样都那么好看,自然不做作,她甚至没有化个淡妆。    
    “我觉得你是一只七星瓢虫,那么色彩鲜活。”他认真的说。    
    苦糖又笑了,发自内心的笑,很多人表扬自己漂亮,却从没人说觉得像只虫,“你这算是贬低我还是恭维我呢?”她扭开了可乐盖,把嘴凑上去仰头就喝,动作连贯而英气。    
    “当然是赞美你……”    
    “喂!Seven!该你了。快去!”    
    廖文韬还没把话说完,胖子就走了下来,叫文韬打碟。    
    “哦!好的!”他冲胖子答应了句,然后转身对身后的女孩说“我要开始上班了,你在这边等着我,有兴致也可以去跳舞什么的。”    
    “嗯,好。”她朝他挥挥手以示叫他去。    
    廖文韬就往DJ台上跑去,随手抓了他的白色鸭舌帽胡乱往脑袋上一扣。戴上耳麦的那一刻,他点着头,身子就可以跟上音乐很专业的摇摆起来,双手不停的配合音乐,让放出的旋律尽量和谐又不失个性。    
    廖文韬一直觉得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对音乐的领悟,为此他曾经很骄傲。    
    当一个人认真起来时,魅力可以是平时的两倍,更别说DJ打碟这种时尚帅气的工作。文韬在美丽的苦糖面前有些卖弄,夸大了动作打得很起劲。    
    苦糖望着DJ台上年轻而意气风发的网友,她收住了笑。被头巾包裹住的的前额让头发弄得有些痒,她下意识的想用手去挠,却让手停留在半空中――那里有不可触摸的伤。她永远无法忘记当前额的伤口涌出鲜血时,姐姐那年幼却盛满仇视的脸。    
    只有她自己知道,结疤的伤口不仅伤在前额。    
    她不故别人异样的眼光喝着可乐,透心的凉。她看见她的DJ网友正用眼神示意她去跳舞,她望了舞池一眼,文韬打出的乐音很新颖,激情而不失缠绵,融合到恰倒好处,舞池里的男女,卖弄身段,尔或自故疯狂。幻灯照处,可以诡异得离奇。    
    可是她实在提不起兴趣了。    
    她又感觉到前额的疤,夏天一到,就奇痒。    
    那年她5岁,那年有明晃晃的太阳,白得眩目。5岁的她额前流血了,缝了二十几针,她看见姐姐在笑。    
    姐姐不能说话。    
    那时她躺在门前的地上,鲜血直涌的脑门已经麻木了,她忘记了要巨痛。她看见姐姐了,姐姐就站在她面前,笑,比阳光更赤白,晃痛了眼睛。    
    那也是夏天,她知道过此之后,每年夏天她都只好留着厚厚的刘海,遮住那丑陋的伤疤,不管有多热。姐姐能在夏天露出光洁的额头,在阳光中跟太阳比美,但是她还是不愿意相信当时从背后推她一把的,是自己的姐姐。    
    她美丽亲爱的好姐姐。    
    有一种糖,发出浓郁的香,苦得很纯粹,却又的的确确是糖,故名苦糖。    
    酒吧让夜神秘起来,于是每个人都可以是冥王或幽灵。他们扭摆着,脸上带了放肆的张扬。    
    “妹儿!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呀?”一位衣着打着成功人士标志的中年男人走过来,不失直率的问。    
    “哦不,我喜欢喝可乐。”苦糖礼貌的拒绝了,并把脸转向一边,婉拒之意相当明显。    
    “可乐有什么好喝的?这里可是酒吧啊,那么我请你喝洋酒,怎么样?”他听到苦糖说的一口北方口音,连忙用带重庆腔的普通话继续邀请。    
    苦糖有些火了,她开始皱了眉头,她最瞧不起这些自以为是的男人。谁知道他们在酒吧留连整夜勾搭女孩之时,家中的糟糠之妻在如何担心苦等!    
    “嘿,嘿!虫虫!怎么了?趁我不注意就想给我戴绿帽子啊?”是廖文韬!他已经来到苦糖身边,他用手自然的搭上苦糖的肩,故生笑意的说,眼睛却死盯着那位中年男人。    
    “哦,抱歉,原来你不是一个人啊?”那男人挺风度的道歉,维持身份。    
    “呀!虫虫你实在不乖!居然告诉别人你一个人,你把你老公我放在哪里了?”他边说就边挤进苦糖身边,显尽占有欲。    
    中年男人就走了。    
    “嘿嘿你该怎么感谢我呢?”    
    “切!你就算不来我也能摆平,更何况你明明还趁机吃我豆腐,占我便宜!”苦糖在文韬面前立即就开始笑,而且要笑得很开怀那种。    
    那么她就会是个天真的女孩,每天快乐得没心没肺。    
    文韬看见那么爽朗得像草原上的美丽牧羊女般的原始的笑,就开始被迷幻。    
    “对了,你明明叫廖文韬,为什么他们叫你Seven?”刚才她听见有人那么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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