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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神迹-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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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我是一个对感情极度执着的男人;同时也具有很高的自控力;尽管我看得出来;有些美女对我频送秋波;甚至是垂涎欲滴;可我仍然能够保持绅士风度;一笑而过;藏拒绝于无形之中。(因为是大章;所以分部上传)
第四章:诱杀(中)
    这一次,我在黄昏的掩映下,下了出租车,进到了装修华丽的撒旦王朝里面,看到闪着魔幻色彩的霓虹灯,捕捉到密集热舞的人群,耳廓里充斥着让人亢奋的音乐,我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几个月来繁重的科研工作带给我心灵的疲惫,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在空气中消散了开去。

    生活就应该这样,要工作就得勤勤恳恳,多苦多累都得受着,可人生不能总在高压中度过,适当的时候,要懂得释放,否则,你活的永远不是自己。

    我心中涌现感慨的同时,口中的唾液早已经分泌如潮,于是我再不顾及其他,挤进炫舞痴迷的人群,一心渴望吧台上的美酒。

    永远不要担心我口袋是否殷实,自从我读研究生开始,我已经不再为钱发愁,而是钱在发愁如何的找我。

    虽然我已经消失了好几个月,可当我出现在人群中的时候,仍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除了一些头发染得乱七八糟的毛头小伙子,向我闪现出几分敌意之外,大多数的人还是奉献出了友善,尤其是一些衣着性感的美女,不仅屡次高呼我的名字,更有几个趁着和我擦身之际,伸出小手,流连我的胸肌。

    面对如此**的场面,我早已习以为常,在把刀锋般的眼神送给了那几个小伙子之后,已经像绅士一般,朝着友善的人群送出了礼貌。

    带着一种近乎获得荣誉般的自豪,我来到了吧台前,看着这个曾经只属于我的舞台,我的心底歇斯底里的发出呼喊。

    来吧,美酒!

    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早就注意到了我,并且预备好了我的“最爱”。看着红黄渐层的“激情海岸”,我的胃开始沸腾。

    一连十杯酒下肚,我的脸颊开始发热,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似乎也在随着四射的音符而跳动。

    我知道,这是激情即将冲破我身体桎梏的征兆,于是我背对着吧台坐下,炙热的眼神四顾,寻找我即将出场的位置。

    就在这个时候,两个身材火辣的美女朝我走了过来,迎着她们暧·昧的眼神,我仿佛一下子读懂了她们心里的渴望。

    “喂,张禹廷,你可算出现了!”

    这是我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第一次看到陈曦和,这小子今天竟然也在撒旦王朝,而且就躲在了两位美女身后。

    见到这位久违的开心果,我除了意外之余,当然还有一份好似他乡遇故知的喜悦。

    “啥也别说,咱们先干几杯,你们的单,今天我买了。”

    在朋友带来的美女面前,我从来都是豪气干云,尤其是在我喝酒之后,简直就是一派大侠景象。

    虽然不是我的铁血兄弟,但灯红酒绿之下,决不能丢了我朋友的脸面。

    “看到了吧,这就是我兄弟!”

    陈曦和搂着两个美女的肩膀,看了这个,又看了那个,最终从两女的脸蛋间,探过来他那布满喜庆的脸。

    我知道自己的豪爽让朋友赢得了一定程度的虚荣。

    不过,朋友是分等级的,像陈曦和这类的朋友,花我的钱可以,交我的心却是绝对不可以。

    为了避免被陈曦和纠缠我消失的原因,我决定利用美酒和热情弄昏他的头脑,于是,我的花钱如黄河,颂词似长江,再加上几轮狂歌热舞,我终于在自己尽兴的同时,喝倒了陈曦和,迷倒了俩美女。

    一个人做事情应该有分寸,像我这样,已经把压抑的情绪释放得差不多了,趁着自己还清醒,我决定打道回府。

    然而,我今晚的高调终于遭来了事端。

    那几个原先就瞅我不顺眼的毛头小伙子,竟然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挡住了我的去路,非让我把他们的单也给买了。

    我当然不同意,不过,我也不想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所以我问他们,凭什么要让我如此做。

    没想到几个小伙子回答得很干脆,刚才跟我喝酒的那两个美女是他们一伙的,现在已经瘫软如泥,再也无法和他们乐呵,所以我要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我心知肚明小伙子们故意找茬。这明摆着吗?如果那两个美女真是他们一伙的,又怎会跟着陈曦和来找我,而且一喝就是很长时间,推杯换盏,无尽惬意,期间又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

    为了不使事态扩大化,我尽可能躲开他们,想以息事宁人的方式,一走了之。

    “这个王八蛋想跑,给我上!”

    我的忍让竟然成了小伙子们最终放肆的催化剂,当其中一个留着“绿色莫西干”发型的小伙子,发出一声具有煽动性的呼叫后,一场经典的酒吧斗殴终于发生。

    “啪!”

    火山般的怒气一下子从我的拳头中爆发,还没等小伙子们蜂拥而上,最先放出信号的那个小子便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到了空中,流出的鼻血挥洒成连串血雨。

    我是什么样的高手,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全国的搏击冠军,如今又经过了几年的精益求精,对付这几个小伙子来说,简直比吃块豆腐还简单。

    于是,在看到发生了斗殴之后,调音师特意播放的“死亡金属”的音乐之中,几个小伙子先后被我打倒在地。

    说句心里话,如果我当时不是还很清醒,手里的劲头多有保留,只怕那天的医院里就得多几个植物人。

    也许我天生就该是撒旦王朝的明星,在我轻描淡写就大获全胜之后,又一次把酒吧内的气氛推向了巅峰。

    好久没这么放松了,我一边疏懒的看着那几个小伙子狼狈外蹿,一边走向了吧台。

    出于好奇,我本想把醉伏在吧台上的陈曦和弄醒,最终证实一下,那两个美女究竟是不是小伙子们带来的,可是,等我回到吧台前才发现,陈曦和早已经没了踪影,甚至连那两个美女也不知去向。

    我无意追究陈曦和对义气的理解,因为我本身也从没有把他当做知心的朋友,既然这小子借着酒遁逃了,我正好走的无牵无挂。

    我离开了撒旦王朝,来到了街上,看着街灯掩映下的男男女女,竟然怀有一丝莫名的不安。这对于我来说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别说打一次架,就是当年在农村的时候,我把村主任的房子点着了了,心情也没有忐忑过一下!

    我当时猜想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很长时间不喝酒了,如今痛快的放浪了一把,可能有点不太适应。

    拐过一个街角,来到打出租的候车区。当时是晚上九点多,我猜想我的女朋友一定还没睡,如果这时候我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一定会感到很惊奇。

    就在我一边等车,一边意·淫我女朋友穿着什么样性感睡衣的时候,从旁边的巷子里,竟然蹿出来一个东西。

    虽然我的后背朝着巷口,但是,凭着我的先天灵性,我已经知道有个巨大的东西扑了过来。

    恶风不善,我当然下手也毫不留情,在那一瞬间,我旋转身子,一拳打出。

    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地说过,我是一个具有先天神力的家伙,多年以来,我的力气到底有多大,我自己从来也没有仔细的估量过。

    不是实验不出来,而是我鄙视蛮力,做人是要用脑子的,光靠蛮力成就不了大事。

    不过,观念有时候也会改变,就拿刚才这种情形来说,事情过后,我就非常庆幸自己具有那样的蛮力,

    我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那个东西的脑袋上,那个如同小牛犊子一般大小的东西。

    随着一声撕心的哀鸣,那个东西应声倒地,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眼见即使没死,也是昏了过去。

    我揉着疼痛彻骨的拳头,好个担心是不是已经骨折了,可是,当我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那个东西时,我竟然好像已经忘记了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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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诱杀(下)
    说起来很多人也许不会相信,从背后偷袭我的那个东西竟然是一只狗,一只比世界上最大的藏獒还要巨大很多的狗。

    看着它口吐白沫,我真心感到不可思议。

    我心里嘀咕,瞧着这家伙的体格,别说是扑到一个人,就是一头老虎遇到了它,恐怕也只有被吃肉的结局。

    “我靠,不会吧,哮天犬竟然挂了?”

    我正惊诧于巨犬的雄壮,忽然听到有脚步声靠近,同时又听到有人说话,立刻警觉的朝着巷口望去。

    瞧清楚之后,我真的很生气,把拳头的疼痛撇到一边,拔腿就往巷口冲了过去。

    这群古惑仔,在酒吧的时候,我已经放了你们一马,没想到你们得寸进尺,竟然放了这么大的一只狗来咬我。

    我打定了主意,一旦追上这帮家伙,保管要让他们在床上躺几个月。

    那几个家伙也许真被我骇破了胆,看我冲了过来,撒腿就往巷子里头跑,尤其是那个“绿头发莫西干”,简直比兔子还快,转眼就跑了第一。

    我衔尾追着,心想我跑的也不慢,怎么这几个小子就是追不上呢?

    终于,我感到很蹊跷,于是停下了脚步。

    等到我四下瞧看的事后,发现自己竟然到了巷子深处,前面除了那几个小伙子之外,似乎又多了几个人。

    看我停住,“绿头发莫西干”首先转了过来,一边摸着歪到腮帮子的鼻子,一边招呼身后的人。

    “列位老大,这儿已经没外人了,该到把这个野种杀掉的时候啦!”

    野种?

    我觉得这个词儿分外的刺耳,因为在父亲特别生气的时候,曾经吐出过这个词儿,时常刺痛我的心。

    我眼里冒着火,虽然心里非常愤怒,但我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因为我看得出来,这些家伙卷土重来,分明是想把我引诱到此,然后再好好的修理我,而且,他们的前半截计划已经成功。

    依靠锐利的眼神,即使是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仍是能够分辨得出来,夹杂在那几个小伙子中的另外六个人,一个个气定神闲,绝不是普通的古惑仔,如果真要做个比较,我看倒像是一些久经战阵的搏击高手。

    “好了,你们这些草头军先退到一边,收拾这小子就交给我们六兄弟吧!”

    对方人群中,一个梳着板寸的大汉排众而出,往后一扒拉“绿头发莫西干”,那小子顿时如同败草一样朝后面飘去。

    只此一下,我更加坚定了之前的想法,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瞧着这汉子的身手,绝对不会比我差到哪里去。

    “你们煞费苦心把我诱骗到这里,绝不会为了酒吧里的那点事,有什么想法,就请直说吧!”

    见识了我的睿智和泰然,“板寸头”和紧跟着走过来的另外五名汉子似乎都有点惊诧,不过,他们并没有理睬我的问话,而是把目光又对准了我身后。

    其实,我也感觉到了身后似乎有些动静,不过大敌当前,我实在不敢放松警惕,回头查看。

    “哦,好大的阵仗!”

    我听到身后传过来这句清冷的话语,终于按耐不住好奇,回头去看。

    我瞬间呆住了,原来在我的身后,竟然一字排开,缓缓走来六个穿着紧身夹克衫的大汉,以及六位身材婀娜的美女。

    “喔,是你们!”

    很显然,我前面梳着板寸的大汉认识我身后的那些人,而且对他们还怀有一些惊惧,因为在大汉的语气之中,蕴含着不安。

    “你们为何而来?”

    我身后其中一个带着前进帽的大汉显然是头目,他的目光瞧都没有瞧我一下,就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迎着梳板寸大汉的目光说道:“保护他!”

    听了这话,我很敏感的意识到,前进帽大汉口中的他指的是我。

    我心里狐疑,不过,稍一思索,便明白了其间的道理,一定是李晟那小子,表面上放我自由,暗地里却通知了霍老头,结果霍老头放心不下,特意又委托了一些人,充当了我的保镖。

    可是,有一点我还是糊涂,这些保镖的谱摆的也太大了,见到当事人,竟然连声招呼都不打,看起来有点能耐的人都挺有个性。

    板寸头大汉和另外五个同伴交换了一下眼色,随即正容问道:“能问一下是谁派你们来的吗?”

    “天机不可泄露!”

    前进帽大汉回答淡淡的,仿佛在说,你们问也是白问,因为你们没资格知道。

    我当时真心把霍老头崇拜了一回,心想老家伙难怪能纵横商场几十年,黑白两道谁拿他都没办法,原来手底下藏着如此牛叉的人物。

    虽然我还没有见到包括前进帽大汉在内一众人等的身手,但有时候,说话底气硬朗的人,本事多半不会差到哪里去。

    前进帽大汉就是这样,言语之间,气势逼人。

    “喔,你可以先走,这里交给我们!”

    前进帽大汉朝着我挥了挥手,那手势,那语气,简直就是在告诉我,别在这里碍手碍脚了。

    我这人傲骨凌风,但也懂得识时务,既然有人替我扛事,我又何必打肿脸充胖子,不如干脆走人。

    “他不能走!”

    板寸头大汉急了,下意识的往前挪动脚步。

    他的动作顿时引起前进帽大汉等人的连锁反应,一个个杀气腾腾,排成人墙,瞬间挡在了我的身前。

    “那我可真走啦!”

    我实在不愿意呆在这等剑拔弩张的环境中,心想一个不好,老子就有可能把半世英明扔到此处,此时不走,等待何时。

    事后我一回忆起离开时听到的动静,就真心感到后悔。可想而知,那种劲气交加,杀伐凝重的场面,一定会很壮观。可是,我那时只顾着离开,竟然错过了一生都有可能再也看不到的好戏,这是何等的遗憾。

    不过,我也并非全无收获,在我离开巷口,登上出租车之前,竟然发现街边围着一群人,并且听到有人说,这是谁家的大狗?

    想起那个畜生,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大喝一声,这是我家的狗狗。

    众人惊诧,我分开人群,丝毫没有理会别人提出异议,十分麻利地将半死的畜生扛到了肩上。

    我好容易打了辆出租车,回到地下车库的时候,早有李晟和两个身材彪悍的人等在那里。

    “今天真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及时通知了霍先生,我保管吃大亏!”

    见到李晟,我忙着道谢。

    李晟满脸茫然,不过,他还是说了声不用谢。

    进到了车库,我把大狗放下,发现这畜生虚弱的睁开了眼睛,我对跟进来的李晟说道:“我今天特意买了一只肉食狗,你和那哥俩帮帮忙,把它宰了,然后咱们好好的吃一顿狗肉。”

    随后,我又叹了一口气,盯着依然不能动的大狗说道:“叫什么不好,非得叫哮天犬,老子一想起杨二郎欺负沉香他娘,气就不打一处来。你的主人竟然把杨二郎宠物的名字起给了你,这不是在挑衅老子的底线吗?老子今晚如果不把你给吃了,就对不住自己那颗嫉恶如仇的美丽心灵。”
第五章:狗哭了
    我当时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个曾经的白衣天使,事实上我很讨厌杀生。我之所以说了那些话,完全是抱着一种戏虐的心态,同时也欺负大狗不会说话,虚张声势而已。哪成想当我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再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慢悠悠地出了起居室,来到车库里一看,禁不住目瞪口呆。

    好家伙,李晟这小子也不知搁哪儿找来了一条皮围裙;围在腰间;手持一把牛耳尖刀;活脱一个屠夫形象。而且更要命的是;那只大黑狗被悬吊在车库顶上;舌头耷拉出多长;狗皮已经被剥脱了一多半;血水顺着裸露的狗肉,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地上的血盆中。

    看到此时此景;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暗说:李晟啊;你小子倒是真地听话;如此一个绝世大狗;就这样葬送在了你的手中。

    事已至此;我知道责怪李晟也全无用处;况且命令是由我发出去的;人家只是照章办事而已;再者我是东北人;对于宰狗吃肉;也早就司空见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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