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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6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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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航线的控制者必须占有忽鲁谟斯,新航线的控制者必须占有好望角,东方航线必须占有马六甲。

    而现在,不只马六甲,一直到锡兰山都已在明廷的控制之下,大明的势力正逐渐渗透到小葛兰和柯枝、古里。大明已经远远走在了他们的前头,正在吞噬抢夺阿拉人几百年来经营的地盘。

    那么,就先把好望角丢出来叫欧洲人去抢吧,等他们争得你死我活的时候,大明的船队将越来越壮大,航线将越来越远,他们的势力将沿印度洋不断向非洲蔓延,那时即便好望角已经落到某个欧洲国家手里,以大明的国力想抢也抢得过来。

    即便不抢,整条航线的一大半已经掌握在大明手中,好望角的控制者也必须和大明合作,互相提供便利,才能让他们对好望角的占领有意义,否则他们的船队即便绕过了好望角又能如何?

    当然,如果那时候他们依旧在你争我夺,相持不下,那么不需要大明主动出手,他们就会纷纷邀请大明加入,开出优惠的条件,争取大明的支持,以共同拥有对好望角的控制权,远交近攻嘛,西方人也不傻。

    未来的变数很多很多,就算是上帝也无法控制。而夏浔的计划在现行的条件下,无疑已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他如何会不开心呢?。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031章 加勒比吖() 
夏浔的一艘船随费英伦去了威尼斯,另外几艘则驶向西班牙。

    而此时,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一艘大船歪歪斜斜的搁浅在沙滩上,巨锚半陷进沙土里。

    这艘大船正是夏浔和许浒以为已经葬身大海的那条船,任聚鹰乘坐的那条大船。

    他们在暴风雨中被巨浪裹挟着也不知飘出了多远,便彻底迷失了方向。

    这艘船上没有领航员,罗盘也坏了,他们只能朝着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走,结果洋流正好向这个方向流动,风也是向这边刮的,船行神速,越行越远,当他们走了几天依旧不见陆地时,终于知道走错了方向。

    幸好大量的饮水和食物都储放在他们这艘船上,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他们调整了方向,以为是反向朝回走了,结果只是朝另一个更加错误的方向前进而已。

    又是一段漫长的旅行,这群不幸的人又遭遇了一场大风暴,最后被抛进了这个碧蓝色的巨大港湾。

    他们的船在海中时就已经分裂漏水,失事者在发现洋流向岸边流动的时候,全体船员拼命排水,利用风和洋流的双重作用,总算撑到了岸上。

    但是船已经无法修复,损伤的太厉害了,有许多巨大的铆钉都随着破碎的船体遗落在大海里,他们弄得到木头,也无法造出一条坚固的船,因为没有铆钉。

    任聚鹰光着脚丫子踩在柔软的沙滩上,对一个手下叫着:“你,你你,你别说了,叫那几个鸟人过来!”

    他说的鸟人是皮肤颜色、五官长相跟他们都差不多的当地土著。

    这里的人操着古怪的语言,打扮也很古怪,他们身上裹着皮毛的衣服,裸露着大片的古铜色的肌肤,头上戴着古怪的帽子,帽子上插着五颜六色的雉鸡羽毛,这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的打扮,所以任聚鹰就叫鸟人。

    那个鸟人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帽子上的羽毛也最多,听到任聚鹰朝他们说话,便微笑着走到他的身边,友好的点点头,而他后边,则有一个持木制长矛的强壮战士紧跟着,很显然,他是这些土著的首领。

    任聚鹰啃了一口手里的烤红薯,粗声大气地道:“你们这玩意儿吃着还挺甜的,挺好吃,就是吃多了爱放屁。我说你们那大黄豆子还有没,再换点给我们呗,我们这里一百七八十号人呢,饭量可不小。”

    红薯是任聚鹰给他吃的东西取的名字,他们搁浅于此后,受到了当地土著的热情招待,给他们送来了很多食物,其中大部分都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这红薯因为皮是红的,与中国南方的甘薯相似,也是长在地里头的,形状也相仿,任聚鹰便管它叫红薯了,至于一种长在棒棰似的东西上,一颗颗黄灿灿的很大的米粒,则被他称为大黄豆子。

    投桃报李,任聚鹰对这群救助他们的人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这个部落与附近的一个部落正在打仗,任聚鹰领着他的海盗兵参加了战斗,这些当地土人竟然连铁器都没有,他们拿着简陋的木矛石斧,哪里是任聚鹰等人的对手。

    任聚鹰的船上不只有刀枪剑戟,还有弓弩和火铳呢,这一仗,他们像赶兔子似的,一直杀到对方的老巢,不但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还把这个部落的年轻女人都抢了回来,这些女人现在已经被他们占有了。

    不够分的,任聚鹰已经安抚没有抢到老婆的部下,等摸清楚这儿的环境,就带他们再去抢更多的女人来,一人至少配两个,现在被他们抢来的女人正在前面不远的树林里,按照任聚鹰的命令搭建木屋呢。

    不过,最叫任聚鹰发愁的是,他没处去搞铜铁,当他得知这些当地人只有寥寥无几的据说是用天上掉下来的大石头炼出的铁器,此外一无所有时,心就凉了半载。

    他的船毁损严重,没有铜铁制造铆钉,就造不出一艘坚固的大船,那他如何回家?他的船员中虽然有人懂得炼铁打铁,可光是找铁矿就得好长时间,那得猴年马月才能炼出足够的钢铁来造船钉啊。

    那个老人听不懂任聚鹰说什么,但他比比划划的动作老人似乎看明白了,老人吸了口烟,微笑着点了点头。

    任聚鹰皱着眉,挥开了喷到面前的烟气。这里的人用椰子叶卷了一种干躁的树叶碎沫,点着后吸食它的烟雾,他第一次见到当地人吞云吐雾的时候非常好奇,还尝试过,不过却被呛得咳嗽,此后他便不再尝试了。

    任聚鹰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那平静的仿佛一块大镜子似的巨大港湾,双手插腰,喃喃自语道:“真他娘的晦气呀,我到底飘到哪儿来了,老子不会再也回不去了吧”

    “嗳!老鸟人,这儿,你们这儿,是什么地方?”

    任聚鹰划拉着面前的海湾,比比划划地问那一头羽毛的老人,老人大致看出,他是在询问这里的情况。

    老人是此地部落的酋长,他们的部落世代定居于此,家园旁边的这片海湾就是以他们部落的名字命名的。老人开心地笑着,用烟卷指指不远处的自己的部落,说道:“加勒比!”

    老人再指指自己的心口,道:“加勒比!”

    然后老人又向大海一指,无比骄傲地道:““加勒比!”(印地安语:勇敢正直的人)

    任聚鹰原还指望听听此地的名字,万一曾经听说过,就能大致确定自己的位置,结果这个名字他连做梦都不曾听过,不禁仰天长叹道:“加勒比、加勒比,麻辣隔壁吖”

    老酋长欣慰地点了点头,深深地吸了口烟,悠然吐出一个烟圈。

    烟圈越变越大,把任聚鹰套在其中

    夏浔在西班牙只停留了三天,现在的西班牙正如费英伦所说,打得一塌糊涂,真的是太乱了。而他没有郑和那样庞大无匹的舰队,却带着很多财宝,每个船员都出手阔绰,甚至还引得一些人打起了他们的主意。

    所以三天后夏浔便匆匆起程,赶往法国马赛港。夏浔想在这里周游各国,等候郑和赶来。以他对郑和的了解,有了他一路留下的路标,郑和一定会赶上来。郑和正统帅着比他强大十倍的舰队,要安全经过好望角并不难。

    实际上,郑和紧赶慢赶的,现在已经到了好望角。因为夏浔是在这里遇到风浪,急急转过海角的,没有在这里留下任何标记,郑和的舰队已经在这里停下来。

    他们一面上岸收集饮水、食物和果品,一面派几艘船向前方探路,寻找夏浔留下的指示之后再继续整个舰队的航行。

    夏浔的船队抵达马赛之后,引起了一阵的轰动,夏浔的船队中没有郑和所乘坐的超巨型宝船,虽然船体普通比欧洲船大,但是并未引起太大的惊讶,叫人惊讶的是这支远来的船队居然个个都是一副东方面孔。

    自从当年成吉思汗的大军从陆路打到多瑙河畔,这还是欧洲人第一次一下子见到这么多来自东方的面孔。

    马赛的地方长官、以及贵族们在简单的会唔和商议之后,他们决定立即约见这支来自东方的船队的船长,他们急需搞清楚,这支突如其来的船队,到底是怎么从东方驶到这儿来的。

    可惜,他们扑了个空,这支船队的指挥官已经上岸去了,向船上的人询问,得到的答复一概是:“无可奉告!”

    夏浔上一辈子不曾到过法国,这一辈子不但来了,而且是中世纪的法国,夏浔对这里充满了好奇。

    夏浔没有带苏颖和唐赛儿,虽然他相信这儿的治安应该比古里强上许多,但是还是先考察一番为妙,他可不想在这儿再来一次洗劫王宫,然后引着整个地中海的舰队追杀他,一直逃进大西洋。

    他的通译在这里几乎没了用武之地,好在因为阿拉伯商人的脚步遍及整个欧洲,此地有不少人懂得阿拉伯语,通译江旭懂得阿拉伯语,夏浔便叫他去雇个向导兼翻译来,只要对方既懂得法语又懂得阿拉伯语,再加他的通译,他也能进行沟通。

    通译去找人,夏浔站在码头上等着,一面欣赏此地迥异与东方的风情。

    不一会儿,江旭就兴冲冲地走回来,大声喊道:“大人,大人,我找到一个,居然会说咱们汉话!”

    夏浔扭头望去,只见江旭大步赶来,在他身边还跟着一个高大的白种男人,穿着一身当地贫穷百姓的布衫。

    他的头发是蓬乱的红褐色,五官粗犷,如果仔细看,倒也算是周正,只是他的五官有向中间集中的趋势。而五官的最中间,那只又高又大的鼻子更是异军突出,所以一眼望去,你只会注意到他那只大鼻子。

    一头蓬乱的红褐色头发,再加上一只大鼻子,远远一望,仿佛一只松狮。

    这只红头发的“松狮”满脸堆笑地迎向夏浔,用他那有些生硬的汉语大声介绍道:“你好,尊敬的来自遥远东方的先生,我叫雅克达克,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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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章 无心插柳() 
“哦,你好,我姓夏!”

    那个红发男人立即俯身下去,抓起夏浔的手掌很绅士地吻了一下,殷勤地道:“这是我们这里见到尊贵客人的礼节!夏先生,欢迎你来到浪漫的国度……法兰克。”

    夏浔笑了笑,好奇地问道:“你的汉话说的相当不错,你怎么会说汉话?”

    达克耸耸肩道:“我曾经游历过很多地方,到过遥远的东方,在那生活了数年之久”

    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伤感,便转移了话题,问道:“先生,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效劳的么?”

    夏浔道:“听说你们正跟英国打仗,我瞧你们这儿还很安定,也很繁荣啊。”

    达克道:“是啊,因为我们这里距英国比较远,以往战争还从来没有打到这儿来。战争连绵不断,持续有一百多年了,我们已经习惯了。”

    这个达克就是夏浔曾在别失八里遇到过的那个暗恋让娜的法国男子,只是当时夏浔满脸胡须,刻意伪装,与此刻形象大不相同,再加上两人就只见过那么一面,时间上又过了这许多年,所以达克并没有认出他,他更没有认出达克。

    夏浔道:“那好吧,你带我到处走走,我想看看这座城市,如果你服务周到的话,明天我会带上女眷游览这座城市,到时候还会雇佣你!”说着摸出两枚在摩洛哥时兑换的金币递到达克的手中。

    达克惊呆了,当着夏浔的面把金币放到嘴里咬了一下,确认了夏浔的慷慨,立即受宠若惊地道:“先生,您真是太慷慨了!放心吧,我达克做向导,一定会叫您满意的,虽然我到这儿没有几年,可我对这个城市了如指掌”

    健谈的达克一面领着夏浔往城里走,一面喋喋不休起来。

    中世纪的法国,虽然也有许多宏伟建筑,但是街道的整洁、城市的规划,还远远不及中国,只是那种浓重的异国情调比较吸引人。

    马赛的房屋即狭小又昏暗,商店都是向着大街敞开的,好象东方集市上的货摊,各类工匠:鞋匠、皮匠、裁缝匠、木匠,都在大街上做生意。妇女们在路旁说长道短,孩子们则把巷弄和犄角旮旯的地方都当了他们的乐园。

    除了一条主道,其他的道路还没有铺砌过,就是普通的土路,大道上车辙交错,车水马龙,农妇挎着水果篮子沿街叫卖,牧人赶着羊群与行人争路,而马车则顽强地行驶在这一片混乱当中,车上的铃铛一直响个不停。

    很多酒馆不需要招牌,门口巨大的酒桶就是最好的招牌,不时可以看见从里边走出一个醉醺醺的酒鬼,路边也有类似东方的勾栏瓦舍的地方,不过他们是露天表演:杂耍、长笛、六弦琴

    这时的巴黎比马赛也强不到哪儿去,不过这时候巴黎的下水道已经开始模仿一千多前罗马人的风格建在地下了,而马赛还有许多排水管道是露天的,因此街上的味道并太好。

    等到下大雨的时候,没有铺砌的沿道泥泞一片,排水管道里的污水再漫上街道,那情况可真够瞧的。

    夏浔一路行去,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大街上有衣着整洁的传教士、律师和学者,最多的则是商人和普通市民,乞丐在教堂外没精打采地坐着,并不吆喝,只是展露他们畸形的或残废的身体,以求得到怜悯。

    窃贼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转来转去,掌心里暗藏着锋利的刀片,达克显然认识这些人,而且很忠于雇主,这些人还没靠近他就会马上踏前一步,站到夏浔和这些人中间,那些家伙很识相,瞧见这副情形就会识趣地走开。

    达克一路引着夏浔,防着小偷,还不失时机地卖弄着他所知道的知识,向夏浔介绍这座城市,不得不说,他的确是个合格的导游。

    经过一个高而狭窄的门口时,站边门边的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突然跑过来大声地向他们说着什么,同时做出里面请的动作。

    达克轰开他们,对夏浔道:“他们请您进去洗澡呢,蒸汽浴,能够帮助您放松身体和精神,还有女按摩师。哦!先生刚从船上下来呢,那么,要不要进去放松一下?”

    夏浔诧异地道:“这是澡堂子?公用的澡堂子?你们不是从不洗澡么?哦,我是说,我听说你们这儿的人从不洗澡。”

    “从不洗澡?”

    达克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天呐!那岂不是要活活臭死?哪有这样的事,我们这儿的人洗澡很勤快的,这城里有许多家浴室,非常之多。”

    说到这个,达克突然嘿嘿地笑了几声,猥琐地左右看看,压低嗓音道:“很久以前,我们这儿的人洗浴时都是在家里脱光衣服,然后赤条条地跑到浴室去洗澡,那时的人经常可以在街上看见一个父亲光溜溜的跑在前面,后面跟着他已经成年的女儿,同样是一丝不挂。

    不过这太不文明了,我爷爷的父亲小时候进城还偶尔能见到,随着贵族礼仪在民间推广开来,光着屁股上街的事情现在早不见了,不过男女混浴的事却一直存在,现在一些神职人员正在强烈抨击这事,要求男女分浴呢。”

    夏浔倒是听说过欧洲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是男女混浴,不禁摸了摸鼻子,心道:“他奶奶的,莫非我当年在网上看到的法国人从不洗澡,为了遮掩体臭才发明了最好的香水的说法都是胡扯?”

    其实夏浔没有说错,达克也没有说错,只是时间不对。此时的法国,洗浴还是很平常的事情,遍地都是公共浴室,人们不但在浴室中洗浴,而且在浴室中会客、饮酒,包括理发和放血治病这种事情,都集中在浴室里进行。

    法国人不洗澡,是距此一百多年以后的事情,而禁浴的原因,却是因为距此一百多年前的一场战争。

    一百多年前,蒙古大军的铁蹄开始西征,他们在试图攻取一座城堡时,用上了他们的生化武器:一些病死的人的尸体,那个城堡里的一些人在城破时逃走了。他们逃回了欧洲,也把这种来自大草原的鼠疫病毒在欧洲蔓延开来。

    欧洲人的体质显然应付不了这种来自亚洲的病毒,短短三个月,黑死病就夺走了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口,黑死病毒肆虐三年后才停止,但它并没有消失,此后几乎每隔十几年、二十几年,它就会重新爆发一次,只是杀伤力不如第一回。

    大约在夏浔踏上马塞港口一百多年以后,法国医生们对黑死病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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