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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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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时贵介公子与大家小姐倒也不是全不得交往,私下交往者大有人在,许多明清话本中便常说起大家闺秀后花园幽会情郎、亦或闺中少妇与男子私相交往的风流韵事,可见风气一斑。只是要想做成这些事儿,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是必须要使好处打点过的。

    因为贴身丫头与小姐几乎是寸步不离,不把她们打点好了,给足了甜头,你哪有机会与她家小姐做亲密接触?所以有钱你得使钱,没钱就只好使美男计,如张生对红娘甜言蜜语的那番话儿:“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教你叠被铺床?”更有些人是先偷了丫环,才有机会染指小姐的。

    可惜此“杨文轩”非彼杨文轩,对这种古代泡女规则全然不懂,那小玉丫头本来收惯了他的好处,见他今日如此小气,心中当然不满,若她存心使坏,也不需要张扬他们的事,只等他们两人你侬我侬、郎情妾意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候,找个借口跑来请小姐回府,那也无趣的很了。

    幸好孙家小姐机灵,还道情郎忘了带钱,自己替他掏了荷包,又搭身子又搭钱,还心甘情愿欢欢喜喜的,这杨文轩勾搭女人的手段还当真高明。

    小玉丫头乖乖地出去,殿门却还敞着,孙家小姐再度扑到他的怀中,夏浔又叫:“孙姑娘,光天化日,神佛面前,人多眼杂,千万小心。”

    孙妙弋“嗤”地一笑,还以为他是有意戏弄自己,含羞带笑地嗔道:“讨厌,好久不见人家,一见了就装佯儿,你胆子小啊?那你当初你怎么就敢就敢哼!”

    说着她先红了脸,气不过地在夏浔胸口捶了一记粉拳,拉起他的手道:“来!”

    蚕神殿前边有窗,后面是山墙,左面也是一堵墙壁,右面却有一个门口,走进去,是一处小小的配殿,配殿空空一无所有,墙角又有一道门户,却是锁着的,孙妙弋自怀中摸出一枚钥匙,打开门锁拉开小门儿,外边立刻有光透进来。

    孙妙弋一猫腰钻了出去,向夏浔招手道:“来!”

    夏浔莫名其妙,硬着头皮跟上去,一俟过了小门儿,就见这是一个四面山墙形成的天井,不算很大,五尺见方的天井,里边长满了野草,高处有树干斜探过来,掩住了半角天空。东西两侧的山墙有些倾斜,因此筑了两道斜坡的砖墙,抵住了墙壁,天井便更显狭小了。

    孙小姐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而且居然有这个地方的钥匙,其中定有一番缘故,但是夏浔很聪明地没有问起,这里既然是“他”和她的幽会之所,“他”本应该知道其中缘故的,说不定就是他使钱打点了庙中僧人,才得了这么一个隐秘的地方。

    他正四下打量的功夫,孙姑娘已自外面锁好了门,自后面抱住了他,脸颊贴着他宽广结实的后背,昵声道:“没良心的小冤家,你说,你有多久没见人家了?人家一个闺女家,又无法跑去找你,没良心,你好没良心”

    夏浔暗暗叫苦,只能硬着头皮道:“小姐”

    “叫我妙妙!”

    孙姑娘不悦地捶了他一下,夏浔苦笑着改口:“妙妙,我们我们好象并没有很久不见啊,前天我们不还见过一次么。”

    “少装,那也算呀!”

    孙妙弋娇嗔道:“我听说你从泰州买回一个妾,打从那天起,你就没登过我家的门吧?哼!当初花言巧语的,一骗了人家的身子去,你就变了模样,你说,心里头倒底有没有人家?”

    “糟糕,杨文轩已经把人家吃掉了?”

    夏浔顿时头大无比,猛地想起了张十三嘱咐他的那番话:“若是未曾嫁人的姑娘小姐,你还是虚与委蛇的好,要不然,一旦她铁下心来,宁肯身败名烈,也要把奸情张扬开来,十有八久官府要判你们成亲的,若不肯成亲,那便一生一世不得再另行婚嫁。”

    杨文轩给自己留下的麻烦,还真不小啊

    其实眼前这个“小麻烦”,长得还真是可爱,一身翠罗衫子,青丝乌黑发亮,精致的五官,仿佛一朵清新淡雅的兰花,只要他愿意,这朵美丽的花将任由他采撷,在这隐蔽的地方,发生一场浪漫的野合。可夏浔虽非道德君子,却也有自己为人的原则。

    这位姑娘就算是爱,爱的也是杨文轩,而不是形貌相同的他,两厢情愿的欢好,和利用他人的误会骗到对方的身子,那是两码事,尤其是自己所冒充的那个杨文轩,居然同这位姑娘的母亲也,这已触及了夏浔的道德底限,他绝不能同这女孩儿发生关系。

    只不过,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没有得到他的回答,贴着他的后背紧紧抱着他的妙弋已幽幽地道:“冤家,我娘说,最迟明年,就要让我嫁过去了,人家好舍不得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没有多少了,你就不能多怜惜人家几回么?”

    “什么?这位孙姑娘还是有了婆家的?”

    夏浔顿时一个头两个大,紧接着,妙弋姑娘本来环在他胸前的小手泼辣地向下一探,竟然一把抓住了他的紧要之处。

    “嘶”夏浔倒抽一口冷气,被她素手一探,登时一阵心猿意马,刚刚还信誓旦旦的决心,被小美人儿这一撩拨,竟有些动摇起来。

    推,还是不推,这真是个问题啊

    ps:嗯,章节上来说,显得比较少,可是俺一章至少四千多字,近五千字,大可如许多新书,一更两千,一日两更,那样的话章节数要翻一倍,现在就是六十章了,而点击榜上的成绩也要翻一倍,其实对俺是大大有利的,

    我没有这么做,是因为哪怕早一章,晚一章,相隔只有六七个小时,还是会令大家看的辛苦,有木有便秘的感觉?大家看书本来是消闲娱乐来的,哪有舍本逐末反让人痛苦的道理?就好象卖水果的把大的红的皮鲜肉嫩的摆在上面,可你真要买时,他一定是一铲子搂下去,从最底下给你掏,你得到的还是一样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你一天更个八千九千,两章三章不就行了?大哥,我只利用晚上时间码字,而且对每段情节和文字都反复斟酌,你说我还有多少时间?

    写穿越历史文有时一段资料、一件衣服、一件首饰、甚至椅子的款式名称都要再三考证,需要符合那个年代,它不是架空文或者玄幻文,我可以洋洋洒洒,想怎么写怎么写,想怎么编怎么编,任何年代的东西我都可以拿出来用,或者天上地下到处打怪升级,编个怪物或对手出来,我就能打它个三五章,很辛苦的呀。

    以牺牲质量换来的数量,我不要,所以只好说说苦衷,请求大家的理解,求您支持。推荐票您每天都有的,请把它投下来吧,有您的支持,我才能写出更好的文来,良性互动,天长地久,求推荐票!!!

第32章 以生命守护() 
黎大隐拖着一条残腿,慢慢走到孙雪莲榻前,毕恭毕敬地唤道:“小姐。”

    正是午后,夏天已过了最炎热的时段,稍显清凉,孙夫人只穿一件绯色花绫小袄,下系着红纱裤儿,一手做枕托了香腮斜倚在榻上,那成熟曼妙的身子凹凸有致,曲线玲珑,如同一幅跌宕起伏的美丽山水。黎大隐的目光落在孙雪莲解了两个扣儿的胸前,瞄了眼那高耸浑圆的双峰,悄悄吞了口唾沫,又垂下头去。

    孙夫人侧了侧身,淡淡问道:“妙弋又到玉皇庙去了?”

    “是!”黎大隐答应一声,孙夫人的双腿突然绷直了,纤巧的金莲绷得笔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黎大隐很熟悉小姐的习惯性动作,知道小姐在忍耐,不管是痛苦还是愤怒,她在忍耐。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小姐忍耐痛苦的习惯性动作。那时小姐还很小,不只他唤她小姐,孙府里的家丁伙计们,都还叫她小姐。

    缠足的风气这个年代还不是十分的流行,官吏贵族家庭的女子少有缠足的,就是宫中选妃嫔也很少选择缠足女子,若是普通宫女,即便入宫前缠了足的,也要令其恢复天足以利宫中行走;普通百姓家庭,女人要维持家计,同样少有缠足,只有中间阶层,家境富有,又非贵族官吏的家庭,选择缠足的闺女较多。

    黎大隐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姐第一次缠足,他就在暗处看着,小姐坐在床上,那一双白生生的秀气的脚儿,纤纤如笋,小而精致,皮肤如同刚出生的小白鼠般晶莹粉嫩,那十趾卧蚕,望而生香,美得惊心动魄。

    那美丽,只应为天上所有,而不该存于人间。

    于是,那双脚儿被长长的布布裹起来,布带一层层缠起,小姐深深蹙起了秀气的眉毛,眸中溢着泪花儿,看得他的心也好疼好疼。那一夜,在梦中,他一直匍匐在小姐脚下,一直舔着她那双美妙绝伦的脚儿,舒缓她的痛苦,听她咯咯娇笑。

    很多年过去了,小姐已由当初稚纯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妇人,已经嫁过两个丈夫,有过三个男人,但是在他眼中,小姐还是小姐,始终是他当初看到的,那个深深蹙起了眉头,眸中溢着泪花儿,楚楚可怜的小小姐,让他愿意用一生来呵护。

    孙雪莲没有注意他盯着自己双脚时的痴迷,她的心正被嫉妒和愤怒噬咬着:“他还在和弋儿来往”

    “小姐,我看他未必是真的杨旭,那一夜在云河镇,小人绝没有失手,杨旭,必定死了。”

    “住嘴!”

    孙夫人突然尖叫起来,她跳下地,一个耳光掴到黎大隐的脸颊上,五道指印殷然,黎大隐一动没动。虽然他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头,也能轻易地把孙雪莲置于死地,可他根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躺闪,硬生生地挨了一记耳光,他的腰弯得更深了,温驯地道:“小姐息怒,都是小人的错。”

    很久以前,他是江湖道上响当当的爷字辈人物,那时,他是一个江洋大盗,是一伙山贼的二头目,他的绰号叫“二把刀”,并不是说他的本事低劣,而是因为他擅使一把长刀、一柄短刃,攻守兼备,杀招犀利,才在兄弟伙里搏得了这么一个看似戏谑的绰号。有一次,山寨内讧,他做为失败的一方,死里逃生,逃出了山去。

    就是在那一次火拼中,他伤了一足,从此变成了跛子,他被贩药经过的孙家老掌柜给救了,那时大明刚刚立国,江山还未一治,没有完整严密的户藉。他说自己是个被山贼劫掳了的良民,骗得了孙老掌柜的信任,从此留在了孙家,直到今天。

    他的恩人孙老掌柜已经过世了,可他的小小姐还在,不管是刚见到她时,她是那个粉妆玉琢的可爱小丫头,还是今日已成长为风情万种的成熟妇人,她永远是他的小姐,他心中的神,他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人。谁敢对他有所污辱,他都会拔刀相向,以命相搏。但是在小姐面前,他却甘愿做一条摇尾乞怜的狗,无论打骂侮辱,只要能守在她身边,守一辈子,他也甘之若饴。

    他从不敢对小姐说出他的感情,小姐招赘了夫婿,他只能默默地看着;姑爷病死了,小姐再嫁了庚薪,他还是默默地看着;小姐喜欢了杨文轩,两人勾搭成奸,他仍然只能默默地看着,甚至还得帮着小姐遮掩行踪,只要小姐开心、快乐,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杨文轩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打起孙家祖产的主意;更不该有了小姐的青睐还不知足,居然把小姐的女儿也勾搭到手,害得小姐如此伤心。小姐终于认清那个负心人的真面目,黎大隐很开心,他自告奋勇,赶去为小姐除掉那个丧尽天良的混蛋。

    他成功了!他本来是成功了!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混蛋居然活蹦乱跳地再次出现了。

    孙雪莲扇了他一巴掌,似乎怒气有些消了,她蹙着眉头,在房中踱起步来:“他的样子,和杨文轩一模一样,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杨文轩刚死,就找得到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来冒充?谁有这般本事,又是谁出于何种目的?我那天故意对他**,本想诱他脱了衣衫,看看他胸前有无刀创,还有他大腿处有无杨文轩的那颗青痣,可惜”

    黎大隐踏前一步,说道:“小姐,何必这么费事呢,小人再动一次手,管他真的假的,只是一刀杀了,不就一了百了?”

    孙雪莲仰起头,神色变幻,久久没有言语。

    看着她微昂间露出的那段粉嫩的颈肉,还有那丰满坚挺的酥胸,即使隔着薄薄的春衫,也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那两团**强大的诱惑力,黎大隐难遏心中的渴欲,又嫉又恨地道:“莫非小姐又不忍心下手了?小姐别忘了,他不止图谋咱孙家的财产,还把小小姐也骗到了手”

    “住口!”

    孙雪莲霍然转身,扬手又欲他扇他耳光,黎大隐倔强地扬起了头,孙雪莲的手无力地垂落下去,叹息一声躺倒在榻上,喃喃地道:“你出去,让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黎大隐咬了咬牙,像一条受伤的狼似的,一步步走了出去。

    孙夫人两眼无神,痴痴仰望,心中一片迷乱。

    她的第一个丈夫,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就的夫妻,两人虽谈不上多么深厚的感情,却也相敬如宾,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知天不从人愿,弋儿还小,丈夫就重病过世了,孙家是开药铺的,不知救活了多少人的性命,却救不了自己的丈夫。

    紧接着,爹爹给她选择了第二个丈夫,庚薪。

    他本来是官宦人家,还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虽说因为父亲犯案被削了功名,可是配她一个商贾之女,而且是再蘸之妇,也配得过了。可是这个庚薪爹爹的官职被剥夺了,自己的功名被剥夺了,似乎他的阳刚之气也被一起剥夺了。

    他,不是她的良人

    成亲这么多年来,两人始终没有生下一子半女,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后宅里,他从来就没有给过她一个男人的感觉,她本以为自己这一生就只有守着女儿,这样空虚无聊地度过,直到遇到了他————风度翩翩、谈吐优雅,但是在床第前却知情识趣、温柔体贴的杨文轩。

    就像孤苦无依的溺水人突然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她不管不顾地爱上了这个男人。精神上的出轨,肉体上的征服,让她的一颗芳心牢牢地系在了这个叫杨旭的男人身上,她本以为苦尽甘来,却没想到是引狼入室。

    他不止图谋孙家的财产,还无耻地勾引了她年幼无知的女儿,她恨极了,恨不得杀死这个丧尽天良的混蛋,于是她授意黎大隐下手除掉他。结果,黎大隐竟然失手了,或许是失手了吧?不知怎地,她心中竟又盼着真是黎大隐没敢出手,或者没有得手

    她希望杨旭良心发现,不再利用借贷给孙家的钱来胁迫孙家出让股份,不再勾引她那早已许了婆家的宝贝女儿,只要只要他肯悔过,她愿意原谅他以前的一切作为,可她现在甚至搞不清这个男人倒底还是不是那个冤家。

    是他吧,应该是他,要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弋儿与他有私,如果不是他,他怎么知道与弋儿幽会的地方?

    尖尖的指甲深深地陷入了掌心,他终于还是叫自己失望了,要不要让黎大隐再对他下一次手呢?

    杀,还是不杀?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孙雪莲的一颗芳心,很纠结很纠结

    夏浔克制着自己本能的欲望,将他的大手从那娇弹弹、圆耸耸,无比诱惑的胸部抽离出来,按住了她在自己身上蠢动的双手,正色道:“妙妙,我有话对你说。”

    “怎么?”

    妙妙诧异地睁开双眸,迷迷朦朦的神情渐显清明。

    “妙妙,这些天我之所以避而不见,是因为我觉得令尊对我们的关系似乎起了疑心”

    “他?”

    妙弋的神色顿显不屑:“他有什么资格管我?”

    “我不是担心他,我是担心,如果他说给你娘知道”

    妙弋的脸色一变,果然有些担心起来:“不会吧,我们行事如此小心,娘怎么会察觉?”

    “我这些天没去你家,就是想看看你爹是否真的有所发现,你有没有发觉他最近有什么异样?”

    “没有吧,我还真没注意过他,不过他又能有什么异样,还不是那副样子,在下人面前就耀武扬威,一回到后宅就像见了猫的老鼠,有事没事的就把自己搞得酩酊大醉,除此之外还会干什么。”

    夏浔试探着问道:“他不会武功吧,或者说结交过什么江湖人物?”

    妙弋道:“姓庚的读书人出身,拳脚功夫还不及你呢,至于江湖人?他哪能认识什么江湖人,上上下下的谁真把他当成我孙家的主人啊,他就是在我孙家混吃混喝的一个废物罢了。要说武功,我们家就只有黎叔有一身好武功。”

    夏浔茫然道:“黎叔?”

    妙弋道:“是啊,就是我家那个跛了一足的人,你见过的,哼,你要是薄情负义,我就告诉黎叔,让他阉了你这个坏家伙,黎叔很疼我,他的武功很厉害的

    夏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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