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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完本]-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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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选择是王母娘娘提出来的,这个婆娘的意思是你既然喜欢那个小妖精,就考验你们三世,如果你们能世世在一起就让你们一起成仙。”
我直起腰,说:“故事很精彩,不过我还没吃饭呢,拜拜您呐。”然而这个老神棍一把拉住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是神仙?”
我懒洋洋地说:“你再不放手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为什么不试试呢——我是说你为什么不说件事让我证明我是神仙呢?”
“你他娘除非把老子变成女人!”我一眼扫见了对面大楼广告张贴画上的章紫怡(这个怡字太难打了)“把我变成章紫怡老子就信你。”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语)。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变态的要求。
这个老家伙冲我指了指,不用他说什么我就感觉不对了,我那根虽不像AV男优那么“挺”好的兄弟,就像12级台风中的一颗稻皮那样消失了!我捂住裤裆,这个老混蛋居然一把把我推在当街,大喊了一声:“快看章紫怡!”
最先发现我的是两只在街上盘桓的“恐龙”,这两个女人加起来起码有300——公斤。她们听到老神棍的喊叫后无意地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就像裤裆里伸进去一只陌生的手那样尖叫起来。好在这是午后一点多钟,又幸好穿着黑绸衫儿7分裤的我把头低下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一阵地动山摇中两只恐龙向我奔袭而来,我只好舌尖一顶上牙膛、丹田一叫混元气使了个旱地拔葱的功夫跳(爬)进了公园围墙,透过栏杆,我苦苦哀求老神棍:“快把我变回去!”
这时两只恐龙已经与我只有一墙之隔了,她们中的一个只抓住栏杆微微晃了晃,整面墙就已经开始往下掉土面儿,我把一只手伸出栏杆,凄惨无比地叫道:“如花你走吧别管我……”
……在经过很长一段的混乱之后,老神棍终于把我变了回去,然后他戴上一副墨镜,拿出一根笔样的东西,对两个恐龙说:“看这里……”喀嚓一声后,两个恐龙呆若木鸡(详情参见《黑衣人》)。但呆过一阵之后——“章紫怡啊!”恐龙之一大叫。老神棍瀑布汗,喃喃说:“看来西洋货就是靠不住……”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信不信我是神仙?”
“你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恢复男儿身的我在一定程度上还保持着理直气壮的语气,就算他是神仙,我兜里就有5块钱,能把我怎么着?
“不要带情绪嘛,我是来帮你的,还记的我跟你说的话吗?只要你帮他们做事,他们就让你成仙。”
“你先说干什么?”其实我对成仙不感兴趣,混到五星上将怎么样?调戏个嫦娥照样变月夜猪人。
“阴间最近很不太平,原因是判官参加阎王小舅子的婚礼时喝多了,把生死簿上一大批人的寿命都少加了一年,为了弥补,阎王只好出台了‘短一还二’甚至‘短一还三’的政策把这一年补在他们下一世里,可是你要知道,那些路人甲路人乙还好对付,有些人是怎么也不肯的,比如那些历史名人、帝王、这些人都是有来头的,阎王不敢得罪死了,只好答应他们让他们返回尘世再过一年逍遥日子。”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就不想想,如果把他们再放回他们那个时代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在这一年里刘邦和项羽会怎么样,诸葛亮和司马懿会怎么样,李世民会不会杀武则天,成吉思汗能不能改变今天的版图?不说这些人,李白杜甫多在尘事待一年谁知道他们会写出什么影响后世的东西来,蔡伦又能发明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我这么说你能懂吗?”
“差不多,这就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回去都有可能重塑历史,所以不能让他们回到他们所在的时代。”我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事情要糟了,“你不是要把那些人都弄到我这吧?”
老神棍他得意地笑,他得意地笑:“谁说不是呢,阎王骗他们要把他们弄到‘世外仙境’里补齐一年阳寿,而这个‘世外仙境’指的就是你这。”
现在阎王底下一屁股屎,仙界找人背黑锅,这事看来不干也得干了,否则那不是成了“人为什么什么我为什么什么了”么?
我装做为难的样子说:“那有没有活动经费啊?先弄个几亿花花,既然是‘仙境’,我总得弄俩穿旗袍的小姐,再整几只仙鹤啥的吧?”
我原以为老神棍会满口答应呢,人家别人写的穿越,像钱啦美女啦这种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道具而已。哪知这可恶的老神棍他居然说:“那些我不管,仙界本来是要考验你的,你自己想办法,还有——那些人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就别费心了,如果你答应了我晚上就把第一个客户给你领回去。”
“可是我……”
“因为这是一笔交易:你替他们平事,他们让你成仙,所以我们以后就管这些人叫客户,你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如果你要不答应……”老神棍又掏出墨镜戴上,拿出那支笔状物,“我就照你一下,不过我事先声明:这东西不怎么好用,很有可能让你忘很多事情,包括你姓什么叫什么父母是谁你自己是男是女等等……”
“你不如说我就变成一个弱智了!”
老神棍抬头想了想,说:“对,你概括得很精确……”
我指着老神棍的鼻子,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仙界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你怎么能怀疑我的觉悟呢?”
事情就是这样,老神棍在离开我的时候对我说:“不要再叫我老神棍了,我叫刘老六,还有,晚上我就把客户给你带过去……”
然后,刘老六就把一个高壮的、穿的跟个土鳖似的人领到我面前,介绍说:“这是荆轲。”
……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二章 荆轲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7…7 16:05:06 本章字数:3370
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二回:荆轲刺秦,张小花主编)。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小花得同时更两本书,《花的世界》一天4更,此书力求一天两更吧)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小说巴士 更新时间:2010…7…7 16:05:06 本章字数:2988
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包子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包子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包子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包子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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