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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仙正道-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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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好像一条垂死挣扎的死鱼儿,丁当睁大了眼睛,出了一场大汗,好像刚从泳池里面出来的一样。
水牢之中其实是隔绝了水汽的,实际上整个水府大多数地方都是没有泡在水里的。
因为很多来自人间的珍贵物件儿,要是总是跑在水里,迟早要泡坏了,更别提那些娇嫩的名贵花卉,都是不能直接养在水里的。
就是招待人间的客人,四方的鬼神地,也不能总是在水里,那也太失礼了。
所以,才能看到丁当此刻汗如雨下的场景。
“好了,我替你打通了全身经络。你再勤修苦练一两月,运内息时时滋润,贯通其中,想必不久就能更近一层。”
李嘉有些疲倦,放开了丁当的双手,显得更加颓丧了。
“听着,你修习的这门吐纳之法,实在粗浅,要尽快转修。我传下的那门剑诀开头部分有这方面的修持,本是给剑仙门下打基础用的,不算什么不传之秘,但也比你现在这个好多了。”
“啊?那个剑诀,不是说的驾驭飞剑一类法器腾空挪移,百步杀人的嘛?哪有讲炼气的?”
丁当是真的不懂,他只上过一年蒙学,认得字不假,但要他去解读道书隐喻,从深奥晦涩的文字里揣摩功法秘钥,实在是难比登天。
即使是修行,也需要深厚的文化功底。
李嘉听了这句话,尽管早有所预料,还是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一口逆血上涌,这次没有忍住,呕了出去,倒在地上,当场就气绝身亡。
却是生生给气死了!
“呃李嘉,你没死吧?李书文?老师?师傅?”
丁当试探着上前,看了看。
“真的死了?”
他心里头一片茫然,说好的传我法术呢?你只背了一遍,还没有给我仔细讲解关窍呢?
什么神桥紫府,什么云房育英,我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啊?
“这算什么?耍我吗?”
就在此时,双目圆睁,死不瞑目的李嘉,猛地伸手,揪住丁当的衣角。
“诈尸!”
“不是”
李嘉原来还有口气在。
“为我兵解”
他从口中吐出一柄柳叶小剑,薄如蝉翼,两寸长短,剑身反射着寒光,远远地就觉得有锋利感,却是自发溢出的剑气刺伤了他的肌肤。
“这剑自出炉后没有沾过血气,用之兵解不会太过损伤命魂,你拿着它,快点!”
丁当正在好奇他怎么藏下这柄两寸小剑的,顺手就结果了。
随后,就被李家抓着手往前一送,刺穿了他的心肺,感觉就跟刺入豆腐之中一般,完全没有什么阻力。
“好,你替我兵解,就算还了我传法的恩情了,以后咱们就两清。”
被刺穿了心肺,李嘉居然还能笑着说话,也许是他特意选的方位,居然不影响说话。
“我传你法诀,只是为了尽一份心力,传下道统,不使前辈心血就此失传,倒不是真的觉得你小子多么可靠。”
“你也别把这事太放在心上,还是要先注意下你自己的处境。我瞧着这水府龙女的做派,怕是把你当做家畜养着,到了过节宴客时,少不得宰杀一番好做美味。”
“以后能不能活下去,多半还是得看你抓不住得住机会这柄飞剑,方才我没有对你讲过,它就是为了给我兵解准备的,现在就留给你了。”
“你要是用点心思,未必不能在短时间内学会驾驭这把飞剑,趁着那条孽蛟不在时杀出水府不过这都是你的事情了,与我再无瓜葛。”
李嘉哈哈大笑,一股柔和的阳气在室内盘旋、凝聚,最后从他的顶门冲出一个两寸小人。
小人穿着白衣,怀抱如意,踏着一朵青莲,就停驻在空中。
身形有些模糊,不过带着些许的金光,依稀可以看出跟李嘉的面容有无六分相似。
“你我师徒缘分,就到此结束吧!”
“我借你之手兵解,全了这场劫数,而今尸解成仙,总算得了正果。”
“又传下了道统,我再无挂碍,一身轻松,现在就要离开人间了。”
这个小人微笑着,裹着一股阳和之气,在半空中一闪而过,往上方上升而去,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好似流星一般。
沿途的什么砖瓦墙壁、水府禁制,全然视若无物,好似这道人影根本就是个幻像一般。
最后,在一片耀眼的金光之中,消失不见。
丁当在水牢里面是看不到这一幕的,他只看到那个两寸小人穿过砖墙石壁就此消失。
“不好,我得赶紧走!”
来不及多想,丁当收好那两寸小剑,藏在身上,又匆匆抹去了自己的脚印和方才留下的痕迹,直奔别处。
他需要赶紧洗个澡,把身上沾染的血气和水牢里面潮湿腐烂的臭气都洗去。
水府之中,不乏有食肉鱼类化形的精怪,对于这些气味非常敏感,绝不是轻易就能蒙骗过去的。
水府偏殿之中,侧卧在宝座上,慵懒地把玩着琉璃盏的美人顿时皱眉大怒。
“哼!该死的李书文!”
价值百金的琉璃盏就被一把掷在殿上,摔得粉碎,西域传来的葡萄美酒洒了一地。
殿中原本正在载歌载舞的舞姬们纷纷花容失色,吓得伏倒在地。
神女没有注意这些舞姬的意思,而是把目光投向水府上方某处,似乎看到了什么令她不悦的事情,好似发现自己吞了苍蝇一般恶心。
精致好似瓷器一般的面容,不知为何染上了一层薄怒,气红了脸颊的神女,倒是另有一番风情。
“我道是怎的不知死活,敢来本宫这里打秋风!没想是拿着我当人劫,尸解成仙去了!”
胸口一阵起伏,她的愤怒简直难以抑制。
可惜李嘉完了此劫便早早飞升,就是早就预料到这一幕,不给她拦截自己元神的机会,现在已经过了仙门,进入天界了。
大凡尸解成仙,对尸解的时辰、方式都有很苛刻的要求,不仅有非常多的忌讳,还需要本身修行足够,差一点火候都是不成,选择这条路子成就尸解仙的,多是数算有成之辈。
李嘉早早就挨过了前面几道劫数,只差一道人劫,精挑细选之下才选了江若晴,借她之手毁掉肉身躯壳,再用飞剑兵解,时辰无差,这才一举功成。
不是对天机术数了然于胸,敢这么玩就是自投死路,绝无生还可能。
对于被当成软柿子捏的江若晴来说,心里就不太好受了。
原本已经弄死的对手,居然在眼皮子底下完成了绝地大翻盘,甚至先自己一步成就,位列仙班,简直不能更让人生气了!
奈何,等她察觉对方用意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即便想要出手拦截也做不到了。
一时间,江若晴脸色显得很是不好看,这种反差感,让她几欲吐血。
尸解仙虽然是仙中下等,到底也是叱咤云端,长生不死的仙人了。
想到这里,她又是一阵欣羡。
饶是龙族得天独厚,天生寿元悠长,也是比不得仙人的。
也不知何时,她才能修成真龙之身,长生不死?
神道虽然富贵,到底受到拘束,不能擅离职守,不如仙人逍遥。
“给我寻一斤火枣,一斤百禾,三两云桂,半斤交梨过来。”
她随口吩咐下去,自然有侍者前往跑腿,替她取来府库之中的珍藏。
不久,这四样难得的灵果就被盛放在玉盘之中,摆到案前。
吃着用寒气保存的隔年灵果,江若晴一口口狠狠地咬下,银牙好似钢刀一般,咔嚓咔嚓声不绝于耳。
每当她心中不快的时候,就喜欢咀嚼点什么东西,最好是美食,零嘴什么的也好。
一旁侍立着的侍者们,无论男女都是大气不敢喘,生怕座位上这位绝世美人突然化出蛟身,一口咬下,把自己当成零嘴嚼吧嚼吧给吃了。
“九月初九又是节日,这次祭神庙会要不要提高贡品数量?嗯,我不开心,信徒就要让我开心,这次就多要几对童男童女当祭品!”
不耐烦地半躺在宽大的扶手椅上,这位神女心不在焉的想着。
方才李嘉成仙后飞升的一幕,让她很不开心。
第四章天生万物,无有高下
“金奴,替我把香炉点上,上个月刚进了一批南诏的香,听说有养颜去燥的效果,先去三两试试。”
慵懒的江若晴,眯着双眼,侧卧在云床上,好似水蛇一般的细弱腰肢,在贴身的襦裙衬托下尽显无余。
她右手拄着雪腮,左手卷着一册线装书,看的津津有味,不时发出一声清脆悦耳的笑声。
“这人间的书生啊,都是假正经的。夜晚读书时,他们心里头不想着功名,不装着圣贤教诲,反倒期待着有女鬼自荐枕席,嘻,都是一棒子棒槌,哪有这么笨的女鬼呀!”
换做金奴的贴身小侍女从殿中一处红漆大箱子里面找出用油纸包着的合香,用铜质小秤量出三两,端在一个兽耳小香炉里面,用火折子点燃,放到帘幕边上一处玉树下,袅袅升起的烟气散发着清幽淡雅的芬芳,闻到一下,顿觉精神提振,沁人心脾。
听到自家主上的话,金奴抿起嘴唇,捂着嘴笑着回答。
“这样的女鬼兴许也是有的,县主可还记得红娘子与傅三郎旧事?可不就是所谓的才子会女鬼吗?只是女鬼痴情,而书生薄幸,到底还是找了法师,逼得红娘子泪洒判官殿,可不就是又痴又傻的女鬼吗?”
金奴是江若晴自幼贴身的侍女,情分不比寻常,是以能够随意些。
“说到红娘子,这倒是有趣了。听闻这女鬼眼泪落入幽冥之境,竟然化作了一条情人河,连泰山那位久不出世的帝君都惊动了,特意过问此事。”
江若晴放下书卷,百无聊赖地盘着自己柔顺光洁的长发,回忆着。
“说来也是奇怪,那女鬼生前不过是普通官家小姐,死后也是普通生魂,不成气候,偏偏几滴眼泪就能震动幽冥,造就大河,莫非就是人间所谓真情感动天地?”
她面上颇有些兴致缺缺,似乎不以为然。
“县主,婢子倒觉得是那位白鹤仙人从中作梗呢!”
金奴明显是有不同的版本。
“听闻那傅家三郎在赶考路中,遇白鹤口吐人言,这才辨明人鬼,得知红娘子真身,挖出尸骨,请来法师,一心要了却前尘过往,好不耽误自己的锦绣良缘。说来也是可笑,那傅家三郎与红娘子私会半年有余,卧榻之侧,枕席之间,竟说不知是人是鬼,岂不可笑?”
“那白鹤仙人丁令威,也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不知,帮了这个负心汉,逼得红娘子夜夜哭诉,搅得冥府不得安宁。若说其中没有算计,婢子是第一个不信的。”
“至于什么真情动天,真情动地,真情之泪化作大河之类流言……婢子觉得统统不可信。”
“纵然真龙有泪,也未必可以这般声势,何况区区一个凡鬼,半点道行也无,凭什么做到这些大事?闹下这好大场面?怕是有人拿着她作筏子,背地里试探着冥府虚实呢!”
金奴说得版本是流传在地鬼神之间的另一个版本,不同于人间广为流传的才子会女鬼的传说,这里面多出了白鹤仙人,又多了一个泰山帝君,整体上显得少了几丝暧昧,多了一分肃杀。
对于凡人而言,这也许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传说,但对于江若晴这种非人种族来说,也许只是过去了不算太长的一段日子,记忆犹新,是以看法完全不一样。
“白鹤仙人……这个人我倒是有听说过,是灵虚山的隐居仙人,于三百年前修成长生,平时喜好变化白鹤,游走名山大川,搅风搅雨,最近百年内经常听到他的事情。”
“听闻他祖上也在茂林,这一路走走停停,倒真的像是在往家里头来。这人是个麻烦,而且是大麻烦,他专与地作对,像我这种时不时挑几个合意男子当药渣的水神,也在他仇敌之列。”
江若晴猛地坐起身来,精致的黛眉蹙起,带上一抹令人一见怜惜的忧愁,浓得似乎化不开了。
“坏了,我记得茂林丁家最近好像是灭门了?”
“县主,这事过去还没多久,算算人间才有七年而已。”
金奴是水中精怪,也有道行,区区人世七年对于她而言只是相当于人类的一两个月而已。
长寿种族的时间观念,永远与寿命短暂的人族大相径庭。
“这件事虽说跟咱们水府没太大关系,但包不齐会被迁怒,我看最近还是要收敛些。”
想了想,江若晴吩咐着。
“叫手下人都仔细些,晚上不要出去打猎了,过路的白脸书生什么的都让他们去罢,别再往家里领,免得惹了祸上身。这位仙人啊,是人身得道,最看不得同族为异族血食的。”
天下万物,有九窍者皆可修行,成仙得道,并非只有人族有仙,万物都有成仙之机,无非缘分深浅不同。
不过,一旦成仙,便再无种族区别,神通变化,在诸多种族之间变换形神,不过等闲事尔。
主仆二人一是蛟龙一是水中精怪,平日里见惯了这种事情,也不觉得吃人有什么不对的。
天生万物,彼此争杀,各有死伤,便是龙族偶尔也有被人吃掉的,那么龙族吃人又有何不妥?
人族还不是照样宰杀牲畜,猎杀野兽,照样吃遍天下万灵?
天生万灵,众生平等,无有高下,吃龙不是罪,吃人也不是罪。
至少不存在所谓天地因此降下灾劫的说法。
不光是如此,在少数一部分地眼中,人族并非是上好的极品。
每年以牲畜祭祀还比活人祭祀更好些呢!三牲祭祀,做得好的话是一道美食,活人祭祀,除非是却人手了,谁会特意去找麻烦呢?
这凡尘之中,到底是人族势大,独占七成土地,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跳出来一两个看你不顺眼的方士野仙,打着除魔卫道的旗号,伐山破庙,推倒神像,褫夺神职,端的是无耻至极!
大部分地都并非出身人族,对于食用血食这个沿袭了上万年的传统,并不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
比如这位出身门第不低的蛟女,就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的。
只是想起这位出身茂林的仙人,素来以人族自居,成仙之后依旧如故,见到以活人祭祀的地总是喊打喊杀,所以主仆俩不想触这个霉头罢了。
当下,吩咐了下去,水府往常每夜派到岸上去巡查,守株待兔,专门勾搭那小白脸书生的队伍,就可以收回来了。
“对了,我记得那丁家的一对儿女似乎在水府里头,已经待了七年了吧?改天找个机会放走他们算了,我可不想真的惹怒了一位滞留人间的天仙。”
第五章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
梳妆台上,琉璃镜前,少女端坐其上。
云鬓高挽,水袖罗裙,琉璃镜前,玉人静静梳妆打扮,芊芊素手自梳妆台上一个铜盒之中取下一片染着颜料的唇纸,犹豫了下,还是轻轻抿上一小口,顿时,樱桃小口更显得娇艳欲滴。
丁玉辰很少这般打扮得艳丽,往常在咸溪水府之中,她都是尽量低调,素面朝天,不让自己妆容越过别的侍女。
这般做的侍女,都会被神女选中,挑去充当舞姬或者陪床的玩物。
以前她年级小,往后一躲,也没谁特意去为难一个小女孩儿,往往就给她分到些清闲的活计,也就这么混过去了。
可现在不同以往,她已经满十四岁,要是还在家里,这会儿也该办及笄礼了……
望着镜中渐渐显出几分颜色的美人坯子,丁玉辰思绪不知飘向何方。
“也不知家里的祖祠可是爬满了青苔?爹爹以前总是带着弟弟亲手打扫,从不让下人靠近,现在没人打扫了,七年过去,还不知破败成什么模样呢!唉,当年走得匆忙,连神主牌也未曾带走,列祖列宗已经断了七年香火了……”
十四岁,在大辽已经是成年了。
大户人家主母这时候都会举办及笄礼,邀请一些亲朋好友家的女眷到场,将女儿介绍出去,意思就是我家有女已成年,可婚配。
如有意愿的人家,其家中管事的女眷,聚会时就会下个帖子,约好赏花踏青等等,彼此相看,观察这女方行止,如果满意就会进一步接触,打探女方家庭情况,最后才会谈婚论嫁。
如果女方疼爱女儿,大多会再留几年,但也会留意着男方,将适龄男子一一打听清楚,择优录选,男方女方可以先定下婚约,约定时日成婚。
大辽风气就如此,女子十四可婚配,二十为大龄。
按大辽国而今律令,女子超过二十四岁未婚,每岁有五千钱罚金。
即使是富裕人家,这笔钱也不是个小数目,都能赶上一两个月的支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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