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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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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支吾吾地答了几声,白君瑞仍是担忧地嘱咐说:【今晚我会过去,要是再不舒服我就送你去医院。你现在还好么?】
我一听心底顿时一凉,赶紧说:“没、没事的,就是……今天觉得有些累才没去上班,你这几天不是很忙么,要筹办——”
我当下顿了顿。
白君瑞这次来B市的主因是要替舒媛筹办订婚礼。
【小祺、小祺……】
“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一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
【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
【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
【小祺、小祺,怎么了?】
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一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一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
还是没有。
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要开始忙了……
含泪,可能不能每天更新了。
第三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三回(下)
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多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一个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一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一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
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
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
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
只不过,有一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
这道理我上一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多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
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
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
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一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一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
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
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
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一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一面,一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一声“三爷”。谁让任三爷给的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G,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什么拽样儿,这么多年没见,还是一副模样,不就是和他老婆说一两句话嘛。”
我没抬头,站了起来,到柜台去结帐。
作者有话要说:
唔,是不是大家都忙,
所以也没给我留言呢TvT
最近挺郁闷的啊,大家陪我说说话吧TAT
第四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四回(上)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我诡异地轻松许多,之前落下的案子,还有几个一块实习的律师们帮忙跟进,只是没想到我正松一口气的时候,凯萨琳突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向我拿资料的斯蒂芬妮冲我频频眨眼,几个同期律师分别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
事实显然,完全不是他们想的那一回事。
凯萨琳见我进来,一反以往热情的态度,神色有些严肃地让我坐下,然后将桌子上红色外皮的资料夹放在我面前。我微带疑惑地看着她,事务所里的资料夹颜色代表了各个不同的案件领域,红色外皮的主要是刑事案。
凯萨琳用笔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意翻开瞧了瞧。
是有关毒品运输案件的辩护委托。
我抬头看着她,只见她抿了抿嘴,一贯地合掌,说:“其实这并不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任,但是……”凯萨琳翻过最后一页,指说:“委托人据说,是个有点麻烦的人物。”
我低头看了看,瞬间一愣。
“一般来说,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人。在司法界来说,这一位是个相当让人头痛的人物,另外,以法律界来说,他是会相当重量级的客户,我的意思是——”
凯萨琳突然放轻了语气,道:“美国有上百万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个颇具竞争性的领域,你知道当年我是怎么名声大振的么?”
“那是因为我替一位涉嫌贪污的政治家辩护,并且让他减轻了罪刑,甚至得以在一年之后取得假释。任,其实他们这一类的人,理当都有属于自己的强劲律师团,并不需要委托我们这一类规模的事务所。”
“当然,我……也觉得很意外。毕竟这是一个好机会,而且委托方面,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争取把罪刑压到最低,不过我们的当事人运送了一千多克的海洛因,这方面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的。”
我缓缓点了点头,凯萨琳笑笑:“任,我想让你和我一起负责这件案子,这是一个让你崭露头角的机会。当然,要是能够成为杜先生的御用律师自然是……”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不过身为律师,正义并不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虽然我们并不能失去它。”
我揉了揉额角,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连腰也不太能直得起来。实习一年多来,我负责的都是些小情小案,一般都是整理资料或者是给委托人提供意见。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一通让我很是意外的电话。
我一直都觉得杜亦捷的声音很独特,说句实话,那的确是一把很有魅力的声音,至少我马上就认了出来。
匆匆下楼的时候,目光瞥见杜亦捷靠站在车门外,嘴里叼着一根烟,转眼就瞧见了我,淡笑着捻熄了烟头。杜亦捷的身型很是高大,并站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估计还矮上了一个头。
杜亦捷坐进车内,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说:“吃法国餐么?或者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
杜亦捷带我来到市内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这种地方我也隔了好些年没来,这些年独自在外头生活,实在没有余力和闲钱来到这一种专门吃气氛的地方。服务员恭敬地迎了上来,杜亦捷驾轻就熟地拿出一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那服务员态度立时更加小心翼翼,领着我们到内里的座位。
餐厅经理还亲自递来了红酒,杜亦捷举止自然优雅,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看着我的时候勾起笑,说:“这里的服务很好,东西也挺不错,你要多尝尝,可能是你喜欢的。”
用餐的时候,杜亦捷倒是随意得很,我微愣地看着他用叉子戳着牛排,听他道:“我和一些朋友经常来这里。”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
“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
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
“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
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
“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
我看了看他。
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
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
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
算、算了。
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
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
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
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
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
“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
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
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
“打工……?”
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
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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