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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挠越痒-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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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习惯,说话的时候时不时地看着籽儿,这么说吧!籽儿就是李小二随身带的测谎机,人在籽儿面前是不敢瞎说话的,因为人从来就不怕人,人总是害怕怪物。刘大眼先是告诉了李小二他们公司的创作意图,并且总是提到“刘总”“刘总”这个人。比如说,刘总觉得……刘总认为……
小二憋不住了问了,刘总是谁?刘大眼微微惊了一下说,哦,你不认识刘总,他是我们公司的老总,是他拍的板投你的书的。今天晚上为你接风的宴会上您就会见到他的。顿了一会,刘大眼先看了看籽儿,然后诡秘的有些意味深长皮笑肉不笑地对小二说,李太太,我还以为您和我们老总是老熟人呢!这次投资这个片子花了我们公司半个预算,刘总想大干一场。随后,拿给小二一本合同协议书。可是现在,李小二的脑子哪能管得了这事儿,满脑子都是“美仁失踪、”“洪咪咪抽死了、”“白小钢写书写死了这些事,这些事儿就像一张破鱼网网住了小二的脑花,间或有一空破洞硬让脑花给挤出来想一想眼前这拍片的事。小二有些心不在焉地说,好,待会我看。刘大眼起身准备告辞,他告诉了小二晚上宴会的地址,说好晚上十点准时在“宾客楼”见。
二年了,小二的头发已长到腰际。因纵欲过度永远在眼下有一道黑灰色眼圈的脸依然焕发出一种迷迷糊糊的光茫,象下雨天前罩在月光前面的那种雾气,总有像贴落在清水下青石板上的枯黄叶般似的孤独、清凉、干净。这次来,小二把头发梳成了一个独辫子,穿了一双“千层底”的老布鞋,一条牛仔裤,一件做工讲究的中式湖蓝色绣花丝衬衣,小二知道怎样去取悦陌生人,像这样的打扮她去哪都会招人喜欢的,至少在金都。小二总是这样自以为是。籽儿不用让小二操心她的打扮,那么怪,哪她都会是中心的。
晚上十点,小二带着籽儿准时到达“宾客楼”。这是一个大四合院,院中种满了松柏,那种松柏看上去就像一个人一生下来都得了痴呆症一样,直挺挺的从不会随风飘扬。因为这样,这种东西放在你旁边就有一种安全感。院中还有一喷水池,喷水池很漂亮。水底下装满了射灯,几条小金鱼在里面飘来飘去,看得小二两眼直发晕。院中铺满了青石板,正房和侧房通过一个长廊的小径都铺着墨绿色的地毯,通过围墙的玻璃窗眺眼看过去,您还能看见金都的西海。
看到这,小二的心情一下子舒展酸楚开来,这样的地方曾是她和贾美仁对未来生活的梦想之一,可是,贾美仁现在在哪儿?小二和籽儿被刘大眼带进了正房门前。小二虽然大方,但四周鸦雀无声,心里还是有些发虚。刘大眼轻轻把门一开,“哗—”人声、音乐声、嘻笑声一下子像水一样的漫了出来,李小二才发现这“宾客楼”不是一般的饭庄,隔音系统如此之好。李小二看过去,这正房很大很大,大概有二百多平方米。灯光几乎是从镶嵌在地下的玻璃砖透上来的,几个透明的玻璃落地灯依次座落在房间的每个拐角处。中间一张雕花镂空的红木圆桌上放着一束盛开的向日葵,说是一束,其实是一大盆,愤怒的黄|色远远超过了京都现在年轻punk的眼神。角落边有一小吧台,吧台上插着几只盛开的白玫瑰,抽着大麻,眼神乱飞的男人,被一些描眉弄唇、坦胸露|乳的女人缠绕着。音响里放出来的是那种让人醒也醒不了、睡也睡不着的传统jazz,模模糊糊让人神志不清的灯光,让小二顿时觉得像到了一个大鬼小鬼的party,像回到了五年前每一次似曾相识的莫名其妙却总又要去的party上。小二一下子放松了许多,她太适应和熟悉这样的气味了,籽儿却扑向了那盛在大玻璃盘子里花花绿绿的水果糖。
刘大眼正想要向大家做出挥挥手让大家安静的样子,小二拦住了他,刘先生,不需要了,我知道他们比他们知道我舒服得多。刘大眼迟疑了一下,扶了扶眼镜说道,也好,那我给你介绍介绍刘总吧。刘大眼看了看四周,给小二指着角落处一个蹲着和籽儿说话的男人的背影,喏!那人就是刘总。小二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的背影,身高差不多1米68左右,宽宽的肩膀,厚厚的粗后脖子是小二喜欢的那种,这种脖子总是让小二性起。小二心里暗自惊了一下,又一个这样的脖子,这样的矮男人,美仁是这样的。小二慢慢地向这男人走过去,想看个究竟,这时这男人的右手刚好搭在了籽儿的小肩膀上,小二看见了这手,心里真真实实地惊了一下,那小拇指弯弯曲曲的,和贾美仁的小拇指简直是一模一样,也像一个丈八蛇矛,看到这,小二差一点摔倒在地。这时,籽儿发现了小二,叫了一声妈妈!然后直扑向了小二。小二本能地猛闭紧了眼睛,又害怕又紧张又兴奋的感觉让小二不知所措。再睁眼一看,小二踏实了。因为那不是贾美仁的脸,完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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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戴了一副银色的眼镜(贾美仁从不带眼镜),大眼睛双眼皮(贾美仁单眼皮小眼睛),额头上有两块很深的刀疤(贾美仁额头光亮,连细麻子也没有),双脸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贾美仁没有酒窝),脸很窄(贾美仁是圆圆的,大大的,像个倒立的秤砣)。还有美仁永远留着参差不齐的八字胡,这人没有。小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些放松也有些莫名的失意。小二伸过手去,吴先生,您好!我是李小二。这个吴姓男人看着小二的的眼光好像突然闪了一下,小二发现。一会儿,吴先生也很安静地伸出手,温和地浅浅地笑了一下,握了握小二的手,哦,你来了,您的小孩很逗,长大了准又是一个欢喜蛋儿。“欢喜蛋儿”这是贾美仁对小二最早的爱称,还有这握手的手劲和温度,小二真的又傻了,难道世界上还真有和贾美仁一样灵魂的人?当小二再想多看这位刘总的时候,他已经走远了。
以后两个多小时,小二再没有看见这位吴姓老头了。刘大眼对李小二打趣说,我们老总可能被籽儿吓得回到屋里书房里去了。小二这才知道这个“宾客楼”是仁丹公司长期包用的一个宴会厅。
凌晨一点,小二该谈的事情全都和刘大眼谈完了,籽儿已经在沙发上睡觉了,鼾声和以前贾美仁一样响亮。快离开的时候,姓吴的老总突然又出现了,眼睛微微有些发红,可能是累了的缘故吧。小二已经快晕了,因为这个人除了脸以外,身体的任何部位、举止、甚至说话的声音、节奏都和贾美仁一模一样。小二不敢往下想,想也没用。这时姓吴的老总拿出了一个文件夹叫给了小二,说道,李太太,这是我对你剧本的一些看法和感受,供你参考,希望对我们的合作有用。他连手都没和小二握,就转身离开了。小二在神情慌乱中抱着怪物籽儿上了车,在车上小二急不可待地打开了这个男人交给她的文件。
“这是一首爱情的挽歌,倾注多年的精血和汗水。她刻骨铭心、却在时间的进程中溶入了历史,在移动的空间中异了位,但她的确是爱,她已溶入了我的生活,她已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她已成了我生命中的每一个音符,永存于一幕的空落中。在她美丽的胴体里,包藏着炙热的激|情,灵敏的智慧,犀利的见识与善良的宽容,我从未触到这般的灵魂,她在走向极至,所以孤独。这是一首浪漫爱情搅着黑色幽默做成的另类美味,她有人间世道的沧桑,还有让你忍俊不住的荒诞。对于荒诞,使她永远不同于这世上的女人,她对我来说既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又是一个六十岁的慈母。这个女人!”
小二此刻早已是泪流满面了。
八。 不同的结尾 结尾二
贾美仁到底是贾美仁,他居然说服了李小二,继续和他做男朋友。自从出了那事儿以后,贾美仁就寸步不离李小二了,就差小二上厕所时美仁抱着她撒尿了。这里面感情情况很复杂,一个不服气,一个得到感情满足,此刻刚好。具体怎么说服的呢!这美仁真是觉得小二对他很重要,所以就算嘴上说没事,但身体起反应,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并且坚信小二也很爱他,说两人分开肯定一个变成“狗不理”,另一个也会成为“猫不闻”,或者变成“滚刀肉”“苦菜花”之类的。所以他苦口婆心地告诉小二,离开她他会死掉,并且她也活不长之类的话。其实,小二真是挺爱美仁的,只不过受不了美仁的五花心,本想把自己给卖一回,一来有理由让美仁不要自个儿了,更重要的是自己想把自己对美仁的爱给毁了,纯属感情自杀。但现在一看美仁这样,不但不杀她,反而更要她,小二的心一下子像块豆腐被人踩了一样,全碎了。
这贾美仁害怕再出乱子,决定把“奇奇乐”坊给卖了,然后带着小二离开金都去外地或者去荒山野地去种种玉米、南瓜之类的,度过余生。只要能离开京都这个是非之地,去哪儿都行。美仁也给自己暗暗订下了规定,任何场面、任何时间,不管是Madonna走过来,还是舒淇走过去,眼睛只能直视,不能再东张西望了,那怕心里再是万马奔腾,也要挺住。一来那些女人看了也不过是白看,屁用都没有。二来怕小二再发现自己心里有鬼,再去找别的男人玩玩儿报复自己,美仁肯定就完了。小二也衡量了一下自己,和阿兰那类老外永远生活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小二就像阿兰饭后的一个甜蛋糕,就算是正餐又怎么样呢?离开金都跨洋过海,再学一门鸟语为了去超级市场能买东西,就算是天堂,按小二的脾气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不就是为了忘掉美仁找阿兰玩玩儿嘛!谁也没当真!美仁的主意不错,离开金都,反正金都的生活也差不多腻了。每天看着来来回回游荡在金都城里城外的人们的脸上永远是浮肿悲伤的样子,小二都快吐了。再说金都的天气已经看不见什么蓝色了,金都的每一秒钟你都能闻到一股一股的蒜臭味或者臭油烟味。所以,小二想,趁美仁坚定不移(就算美仁是装出的坚定不移也是不容易的)的时候,就顺水把推舟吧!
八。 不同的结尾 结尾三
李小二自从有了那次外遇后,忽然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最大的变化就是有事无事的时候,那喉咙就发痒,非要唱歌不可,唱着唱着,最后每天不唱上几句,那喉咙不仅发痒,并且人还面黄肌瘦,犯心绞痛。照她自个的话说是为了活命她才要唱歌,并且要放声高歌,尽管五音不全,全当自个儿在练习吊嗓子。虽然美仁叫她是孬火药,不过连贾美仁都吃惊李小二的声音,因为全金都都还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说难听是最难听,像不锈钢勺子在空洋瓷碗里划过后发出的刺耳声,听完后牙都会酸出水来;说好听是最好听,像作爱高潮来临时互相咬着对方耳朵身子软得像稀汤似地说着“宝贝儿,我爱你”的柔情穿肠声。一句话,全凭小二上台时的心情。小二心情烦的时候,比如说前一个小时碰巧看电视看了那种貌似“落水狗”、“缎面鸡”的男男女女、油光粉面还恬不知耻地在某名人专访节目里大谈特谈自己怎样成为名人时,小二唱歌的声音就像一个垂死病人在最后一秒钟不想死去发出的那种绝望求生的嚎叫声,让人极度恐惧;小二骚性大发的时候,比如说她突然想起贾美仁的鸡鸡,想搂搂美仁的肩膀,舔舔美仁的咪咪的时候,她唱的歌就会让台下的男人、女人心如焚烧,各自心怀鬼胎,想着各自的招数,若是干柴,遇上小火星儿也会烧起来的。而这一些总是让贾美仁爱不释手。所以,他们既没有再成为亲密爱人,也没有分手,彼此就像一家人呆在一起。
小二的头发也越长越长了,一次她对着镜子自己照自己,心想留一头披肩中分试试看,是不是也像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样?但美仁告诉小二,她留披肩发看上去更像只母猴。换以前,小二肯定会听美仁的话,继续留着她的长辫子,美仁喜欢小二留辫子。但是现在小二不再想听美仁的话了,尽管她知道美仁的话也许是对的,她留披肩发的确看上去像只母猴,她不再想听他的话,是要给美仁看,她越来越有些瞧不上他了。知道小二瞧不上自己以后,美仁也拭着想外出去寻找别的什么远大理想,离开金都不再回来。一个中午,美仁好不容易下了决心把行李收拾好,准备外出,小二一个电话问他,我做了红烧肉,过不过来吃饭?在一顿红烧肉和远大理想之间,我们的美仁选择了红烧肉,并且是永远地选择了红烧肉。所以,美仁终于没有成为一个志在四方的好男儿而成了一饭桶,那全是红烧肉的错。
不过,有时候,美仁也说一些耸人听闻的豪言状语,比如说,见小二爱理不理他的,金都又呆腻了,就对小二说,我想跳楼!小二太认识他,知道他不会就顺口回答说,那你就跳吧!果不其然,美仁接着又说,可是楼下面的草坪太软,我摔不死,怎么办?5层楼高,就算草坪有三尺厚,也会摔死的,放心。小二不紧不慢地说。那摔不死,怎么办?肯定摔得死。那如果摔不死呢?肯定摔得死……几个来回,美仁也就放弃了跳楼的念头。小二知道,除了打架不怕死以外,一般情况下,美仁还是挺惜命的。当然,美仁不想死,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他不想离开小二,但小二却天天在安排逃跑的计划。他俩没少为这事吵架。美仁觉得小二应该给他一点面子,不要太自私了。小二反问他,那以前你给了我面子吗?美仁说,你想不通那就算了,我们天天就这样呆着,没准有一天还会有奇迹出现。小二想也不坏,呆着就呆着,反正我现在有事干,我要唱歌,没精力再去管男人女人的事。再说美仁长得肥头大耳的,看见他小二的食欲就好,这对小二的身体也有好处。于是,该和美仁吃烧烤喝狗肉汤还得吃还得喝,想和美仁操X的时候还得操,因为小二知道不管怎样,金都都不会垮的,天更不会塌下来。他们就这样眼不见心不烦地混到了2001年。
小二的磁带终于出来了。说来不相信,小二的磁带卖得很火,可能那怪声音很符合2001年金都人喜欢的潮流。早不如巧嘛!小二出名了,大报、小报、金都街边大大小小的霓红广告灯箱全填满了李小二虚情假意、卖淫女似的微笑,美仁也出名了,因为贾美仁是小二的监制。也就是说,李小二其实只是一个饭桶、骚货而已,而贾美仁才是正而八经的音乐家。小二本来就骚,这么一来,风流事就更多了,什么音乐怪杰张朔、文坛怪才胡健健、IT精英上官霸等金都有名有姓的名人都和小二有那么一腿。“有一腿”是俗语,高雅点儿叫谈“恋爱”。美仁拿小二也没办法,美仁还只能和小二Zuo爱,换了别的女人,那东西放几枪就不灵了。所以,美仁既恨小二,又离不开小二,美仁总担心小二有一天会跑了,所以他把她的所有证件都锁在了他的保险柜里。
但是,美仁每次站着给小二吹头发的时候,看着她坐在床边低着头的样子,美仁就想吹风机是一把手枪就好了,一长串的子弹射向小二的头颅。小二也知道美仁心里想干掉她,但又不会下手,所以每天都还在想办法怎样去买一个假身份证或者假护照离开金都,摆脱美仁。但在2001年,金都的行行业业都已被计算机网网得严严实实的,假东西一出来准漏馅。
所以,小二和美仁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金都乱搞乱打乱骂乱爱乱吃乱喝乱整地活下去直到他们俩相继得了爱滋病,耍死了为止。
他们俩没有孩子。
1997年12月24日于北京起稿
2001年7月5日完稿于瑞士SteinAmRhein家中
八。 不同的结尾 痒痒了,就挠挠(后记)
好久联系不上了我的一闺中女友了,一打听原来她拿了人家订金,必须关机闭门造字,在几个月内写出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来。
对于我来说,在几个月内善始善终地舍其灯红酒绿尖孙尖果的良辰美景,而孤身挑灯于窗前的人是牛×的,对于我做不到的事而有人做到了,我是心存敬佩的,尽管这敬佩里还带着一些我自爱自尊的情绪。因为定金是不可能让我远离人群一个人坐在桌前写字的。因为我也以为,文字通常是和上帝在一起的,她是不可以受时间、金钱的控制的,她不是写出来的,她是燃烧出来的,只有一种叫幸福的话,我愿意成为一屠夫,不过目前我暂时还没有这一打算。
对于写字的时间我是散漫的。当酒精的温度高于文字对我的灼烧的时候,我选择酒精;当男人的嘴唇湿过文字对我的滋润,我选择男人;而当这一切欲望都隐藏在文字的小天使后面,我拿起笔,写下我的幸福。《越挠赵痒》基本上就是这样出来的,它前前后后经过了4年多。至于她是烧成了金刚还是变成了炭灰,我想是介乎于两者之间吧,客观上讲,我并不太满意目前的这个成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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