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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摇曳的花儿-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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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阴间就是人世间的翻版,从人们烧的东西,我们基本上可以推测出如今活着的人们最向往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有人可笑的拿二奶小姐作祭品来祭祀自己的先人?无非是因为很多人看到这们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里,那些出入灯红酒绿的所谓娱乐场所,包养小姐二奶的都是一些有钱有势的人物,虽然平时人们也深恶痛绝的指责,但似乎因为现实是如此的无奈,才会成了人们从内心里羡慕的对象。人们都在想,能享受洋房汽车加二奶,才是人生的成功,虽然大多数人现实中很难达到这一目标,但却并不妨碍他们烧这些另类祭品让他们在阴间的先人们享用,满足一下自己的想象力。于是后人急祖先之所急,想自己之所想,把最现实的东西都变成了我们最直接的祭品。这种内心价值观的扭曲,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我们这个物欲社会价值观的另类表现,根本违背了清明节祭祀先人的本意,可以说是社会道德迷惘乃至沦丧和信仰危机的悲哀。在祭拜死人时,把“女人”做祭品,看起来搞笑,其实一点也不搞笑。
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使我们的物质财富丰裕了起来。但遗憾的是,在我们享受物质文明的时候,我们某些人的“精神”却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信仰变得庸俗不堪,甚至于毫无信仰。从把“女人”做祭品成为时尚这件事来看,清明节的变味,昭示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变味,而是一个民族的“变味”。这是不是有些杞人忧天、危言耸听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男人境界:做人八分奸——乱谈《东周列国志》之郑庄公(3)
做人能做到左右逢源八面玲珑,黑白通吃,且又能让人又敬又畏,非有“奸”不可。在政治领域,如果说“毒”是一辆战车,“滑”是两只车轮,那么,“奸”就是拉着战车前行的马匹。郑庄公的“毒”与“滑”,使他在对付政敌的时候游刃有余,他的“奸”,则使他搞掂敌国的姿势轻松自如,潇洒之至,以至于敌人只能打落自己的门牙,往肚子里面吞。
卫国一个叫“州吁”的弑君篡位之后,为了转移国人的视线和关心的重点,使自己摆脱困境,巩固统治,急于进行一场战争。他选中了郑国。因为进行战争,得“师出有名”,要有正当的理由,或者说是“正当的借口”,否则的话,会为天下人共讨之。况且,一个弱国去攻打强国,如果没有扈从国,说时髦一点,就是没有“联合国”,那无异于以卵击石,自讨苦吃。在东周战国时期,战争是家常便饭,战争的爆发与否,往往就在于诸侯国国君的那根脑神经是否错位。“州吁”因为自己干下了为天下人所不耻的事,脑神经末梢高度紧张,选择战争是缓解甚至彻底治愈“头痛”的良药。他之所以把矛头指向强大的郑国,是因为郑国曾经攻打过卫国,卫国的人民都有着被凌辱的痛苦记忆,能够得到希望“雪耻”的卫国人的拥护与支持,也容易得到其他被郑国欺侮过的国家的同情与响应。“州吁”的如意算盘打得噼哩叭啦响,鲁、陈、蔡、宋四国被那美妙的算盘“音乐”捣弄得飘飘欲仙,就搞了个小“联合国”,各出一支部队,组成了“五国联军”。宋国的国君因为名气大爵位尊被推举为“联军司令”,也可称之为“武林盟主”,他率领“五国联军”,以攻城掠地的耀武扬威之气势,浩浩荡荡地就杀向郑国。
就像现在的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如果英、法、俄、中联起手来,“超级大国”美国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一样,郑国自然是危如累卵,文臣武将们急得是如热锅里的蚂蚁。现在的美国如果遇到这种情势,当然可以来个鱼死网破,用自己的核武器把地球搞个稀吧烂,同归于尽,要死一起死,“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但郑庄公没有“原子弹”这玩意儿,想一起升天,直如“蜀道之难”。但郑庄公是否只有一条“俯首称臣任人宰割”的路可走呢?他想既然老子不能让大家一起玩完,老子就让你们先自己玩死自己。他临危不惧,面不改色心不跳,一点也不急!
郑庄公先把一个叫“宋冯”的人从郑国国都弄到一个叫“长葛”的地方去了。“宋冯”这个人来头不小,他是宋国先君宋穆公的儿子,也就是现在宋国国君宋殇公的堂弟。宋穆公在临死之前,没有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宋冯”,而是传给了自己哥哥的儿子“与夷”,是为了报哥哥宋宣公的传位之恩,这让“宋冯”心里很不好受,于是就逃到了郑国,找到了一把遮阳大伞,以图东山再起。宋殇公“与夷”之所以愿意响应卫君“州吁”的号召,并且愿意出任“联军司令”,其真正目的,就是想趁机干掉“宋冯”,以绝后患。郑庄公弄走“宋冯”,其实也没做多少思想工作,当然嘴皮子是动了,只不过说了句“你不走咱们都得玩完”,“宋冯”就只得离开郑都。然后郑庄公让一个能言善辩之人去告诉宋君说“宋冯这个王八蛋逃命逃到我这儿,是因为我心地善良,慈悲为怀,不忍心杀他。现在他身带大罪逃到长葛那里去了,你要杀他,我本想助你一臂之力,但我就是不忍心。你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祝你成功!”郑庄公在教那个传话之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一定露着“奸笑”,心想老子逃过这一劫之后,一定会还以颜色。
宋殇公“与夷”“醉翁之意不在酒”,见宋冯走了,也不顾自己是个“联军司令”,带着自己的嫡系部队,撇下“五减一联军”,就去围攻长葛去了。本来就三心二意且各有打算的鲁、陈、蔡,见“龙头老大”都做了甩手掌柜,大家也都想脚踏西瓜皮——溜之乎也!
况且,这时候的郑庄公也给足了鲁、陈、蔡三公的面子,他只找卫国军队“打架”,把那三国晾在了一边,并偷偷摸摸地送一些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三国国君一边吃香的喝辣的,一边欣赏“西班牙斗牛”,心里头那个乐呀,简直没法形容。卫“州吁”看到自己的“盟国”都纷纷作壁上观,坐山观虎斗,本想是群殴的场面却变成了单打独斗,心里有气又发不出,只能硬着头皮上。胡乱搅和了一阵,卫军把郑国东门外田地里的尚未收割的稻谷给割得一干二净,赏给士兵们之后,就急急如丧家之犬,班师回国了。鲁、陈、蔡也纷纷作鸟兽散。从包围到解围,只不过五天时间,郑庄公就使郑国就有惊无险地逃过了一劫。
郑庄公两三招化解了危机,禳除了兵灾,保全了国家,于是就要以牙还牙。他本想拿卫国开刀,但“州吁”回国不久,就被诛杀,新君刚立,欺侮一个刚上任的国君,于他的老脸过不去,况且卫国内乱刚定,国势式微,小小蚍蜉,何撼大树?他要收拾宋国。
宋国在当时算一个大国,宋殇公能做上“联军司令”,与他的大国地位有关。郑庄公拿宋国祭刀,除了是因为宋殇公曾经是攻郑的“带头大哥”之外,更主要的,是宋国有很多“卫星国”,能与自己分庭抗礼。郑庄公要收拾宋国,并没有直接出兵,而是先斩其爪牙之一——陈国。他先派兵五千,潜入陈国境内,抢了近一百车的物资,抓走了一大群男女,然后派有着三寸不烂之舌的颖考叔给陈桓公带去一封国书,国书中说“我那些不成材的部下,只会干些偷鸡摸狗的下三滥勾当,擅自到贵国搞了点‘外快’。我听说这事之后,那真是寝食不安哪!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现在让那些狗东西把那些偷的抢的,如数奉还,完璧归赵,还让颖考叔代我向你陪罪问安。怎么样?咱们做兄弟吧?”郑庄公之奸,由此可见一斑。
《东周列国志》在写到这里时,说“陈桓公……方知郑之修好,出于至诚……自是陈郑和好。”如果郑庄公九泉有知,大概眼泪也会笑了出来。
更奸的还在后头。
郑庄公搞定了陈国,并没有急于修理宋国。因为宋国“爵尊国大,王朝且待以宾礼,不可轻伐……”而且,宋国也不是好欺侮的,兵强马壮,要收拾它,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成的,如果阴沟里翻了船,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他眉头一皱,“奸”上心头。他先到周王朝去朝见周王,把周公黑肩私下贿赂给自己的彩色的布匹放在十辆车上,说是周王所赐,并配以周王所特制的大红的弓箭、弯弯的箭头,说“宋殇公那狗日的,目无尊长,无法无天,竟然长期不向周王进贡,这还有天理吗?现在周王亲自下令,让我带兵去*宋殇公那王八蛋,各诸侯国须听从王命,最起码,你不能助纣为虐……”如此一来,郑庄公是“奉命*”,其他诸侯国也不想趟那浑水,两不相帮,但郑庄公却得到了当时最有力的帮手:鲁国与齐国。三国共同出兵,攻下了宋国的两座城池。因为这期间,宋国与他的“铁杆盟国”卫国及蔡国采取“围魏救赵”之计,派兵围攻郑都,郑庄公不得不回兵救郑。有意思的是,当鲁、齐大将问他为什么在打得过瘾的时候却鸣金收兵时,老奸巨滑的郑庄公并没有告诉他们真相,却说周王是个善良有德的人,自己也“吃斋念佛”,做事不能做得太绝,给宋国“削地之罚”就可以了。更绝的是,他把攻下的两座城池分别送给了鲁国和齐国,把他们捆绑上了自己的战车。两国国君好像得到了奇珍异宝,人参仙果,欣喜若狂,认为郑庄公“大公无私”,至善至诚,佩服得五体投地。殊不知,郑庄公给他们的是两颗“地雷”!
郑庄公在回救郑都之时,用计兼并了几欲被宋攻占的蕞尔小国——戴国,气得宋国大将孔父嘉(此人后来逃至鲁国,是孔子的爷爷)吐血。宋、卫、蔡本来是在围攻郑都,但因为实力不济,知道郑庄公撤兵之后,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主动撤军。因为不甘心,就想以强凌弱,趁机想顺手牵羊,搞定戴国。却想不到郑庄公以“救星”之名,行吞并之实,戴国的命,也真够苦的了!三招两式之下,三国兵败如山倒,蔡、卫全军覆没,宋也损兵折将无数,从此没了跟郑国叫板的实力。
郑庄公把鲁齐两国国君忽悠得不知天之既白老之将至,成了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就联合他们一起“惩罚”没有“听从王命”帮助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国家——许国。许国不过弹丸之地,郑国之人一个撒一泡尿就可以把它淹没,根本用不着三个大国出动虎狼之师。但三国不但提以重兵,而且像以前一样如法炮制,又搞了个“奉命*”。可怜的许国只能长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被灭了国。灭了许国,在三国假惺惺的把胜利果实让来让去之际,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许国的一个叫“百里”的大夫引着许君弟弟的几岁大的儿子来求他们“放一条生路”,以延续香火。鲁齐两君还有点人性,看到那没有了一切的小孩子,眼泪就涌出了眼眶,“各凄然有怜悯之意”。郑庄公见状,马上说本人伐许,也是迫不得已,现在灭了许国,总不得斩尽杀绝,我看把许国还给这个小孩子好了。在百里表示不妥、只不过是想保全小孩子的命不敢有非分之想之后,郑庄公说本人可是出自真心,不过,我看这样吧,我把许国还给这个小孩子,但他治理不了国家,我派人帮助他就行了。于是,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盟国把德国一分为二一样,郑庄公把许国一分为二,并派自己人占了一边,随时可夺另一边。鲁齐国君那两个大草包,以为郑庄公真仁慈,还“称善不已”,郑庄公真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仰天大笑!
郑庄公,这个在妈妈睡梦中出生的“不祥之子”,在那个兵荒马乱、极尽男人个性的岁月,纵横捭阖,挥洒自如,笑傲列国,他是可以吟着顾城的“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驰骋在广袤大地而为大家所膜拜的。虽然他的“毒”“滑”“奸”在后世的儒家看来,实在是不可取,但作为一个政治人物,作为一个真正的想干一番大事的男人,这三样东西缺一不可。他是后世所有有所作为之王的“学习典范”,是楷模——后世的帝王将相们,无疑是他的徒子徒孙!
郑庄公早已化为白骨一堆了,但他骨子里的精髓,已经渗透到男人们的血脉。哪里有政治,哪里就有“毒”“滑”“奸”;哪里有欲望膨胀的男人,哪里就有“毒”“滑”“奸”!男人的最高境界,“毒”“滑”“奸”耳! txt小说上传分享
老师是些什么人
老师是些什么人?凭我混迹于此行当十数载之经验,得出如下结论:&;shy;
老师乃懒人。在做这行当或者准备做这行当的男男女女,从某一种程度上来说,无非是看中为人师者的闲。所谓闲,即在一年当中有一大把可由自己支配的时间,要么用来挺尸,要么用来逛荡,或者用来喝茶,或者用来上网,有时用来搓麻,有时用来嚼舌。一些自诩很忙,事儿多如牛毛的老师,只不过是闲得慌闲得无聊而已。他们享受着闲所带来的轻松与愉悦,甚至享受着闲所带来的空虚与乏味,慵懒之至,像极了那个深闺的怨妇,在夏日的午后醒来,看着蚂蚁在给受伤的大象输血,赧然一笑,继而发呆。工作之日,铃声一响,有如县官升堂,嘴皮子一张,满室唾沫蹁跹,其后把该自己做的事扔给弟子,做一个甩手掌柜,且美其名曰:“培养干部”。凡此种种,唯有懒人才能在懒位谋懒事。大凡懒人都想当老师,老师都想做懒人,此为结论一。&;shy;
老师乃庸人。说老师是庸人,别说其他老师不同意,本人也想扇自己老大一个耳刮子。老师们即使称不上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起码肚子里是有点货的,人类文明的成果,大都由老师来传递。老师之庸,表现在他掌握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连小小的蚂蚁都不敢恭维。逆来顺受,俯首贴耳,满足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阿Q生活,踟蹰于灯红酒绿与穷愁潦倒之间,挣扎在理想和现实的泥潭,像那只在不停地结网的蜘蛛,网住的往往不是肥美的飞蛾,而是自己。庸人的最大特点,不是他只能够混日子过生活,而是他只希望混日子过生活,有心动却无行动,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只好蜷缩在自己的巢穴中,过着自己认为美好的生活,颇有一点小资情调。满腹牢骚,志大才疏,高不成低不就,小草情势,麻雀心态,十足庸人。此为结论二。&;shy;
老师乃“伟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溢美之词,让老师们洋洋得意,大有老子多高尚之概,昂首挺胸,斜视于凌晨与黄昏之间,阔步在大道小径之上。传道于懵懂,授业于无知,解惑于茫然,化腐朽为神奇,琢顽石为玉器。其功如此,唯有“伟大”,方能描其神韵之万一。衣冠楚楚,道貌岸然,举手投足之间,尽显为人师尊的温文尔雅,颇具蜡烛风范。而,课堂上大讲无私奉献,私下里锱铢必较,教育弟子莫学老鼠夜偷食,自己却扯着虎皮做大旗。嘴巴里赞美竹子,骨子里向往沉香木。于人于物,半推半就,欲接还羞,怕只怕颜面扫地,殊不管鸡鸭同台。表面上一团和气,心底下诅咒如潮。老师之“伟”,在于“伪”,也在于“痿”。此为结论三。&;shy;
结论四:老师乃道人。道士尚无为,尚虚。虚者,不实也!其意有二:享受表面的荣光,在意他人的评价。为师之道,最高境界,便在于一瓢粪水泼下,就看见桃李满天下。赞誉声起,也就飘然成仙。也不管自己的那瓢粪水,铺天盖地地泼下,不但臭不可闻,而且摧残心灵,桃李的芬芳,实在与己毫无瓜葛。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的,除了像庄子笔下南华老仙一样虚无缥缈的无知,还有打肿脸充胖子的无聊无赖和无耻。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昧着良心说话,不顾实际虚吹,为一己之光亮,抹黑天下。一只笔写来浮华,一张嘴说来虚荣,挑一点刺就脸红脖子粗,说他几句不是就脖红脸皮粗。听到一群猪在讨论主人的没心没肺,就怀疑自己长得太肥。叫一声老师,他脸笑,叫一声教授,他心跳。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如利不至而名已归,马上就羽化而登仙。&;shy;
老师乃狂人。此为结论五。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不管自己怎样,别人在自己眼里,要么是狗屎一堆,要么是一堆狗屎。教师这个文人不纯粹,可有着纯粹文人的狂狷,清高孤傲,自认技艺精湛,出类拔粹,超凡脱俗。对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鸡蛋里都能挑出恐龙骨头。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老师立井底而天下小。纵使一叶障目,他也能看到森林,这片森林当然是自己的。西方有谚云:上帝要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教师没有疯,只有狂,所以不存在灭亡的风险。行者无疆,狂者无耻。教师之狂,无耻之中略带酸气,酸气里面微含悲凉,是为“齿拴背筐”,材质俱佳,骨骼奇清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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