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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杀人案 之番外,一号歹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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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鬼马星


2008年3月5日

岳程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敢相信这个文质彬彬,眼神温柔,头发已经全白的四十岁男人是曾经杀死过7名妇女的连环杀手。他手头的卷宗里有这个杀人犯的名字——陆劲,原纽扣收藏家俱乐部成员,5年前,因为炮制“人血纽扣”连续杀死7人。

2004年1月5日,陆劲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不知什么缘故,当时这个判决被临时接到的一道命令拖延了,24小时后,他的刑期被改判为死缓,两年后,他的刑期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按理说,他这辈子都该老死在监狱里了,但据岳程所知,此人现在每个月有两天时间可以自由外出。杀了7个人的杀人犯,被捕4年后不仅仍然活着,而且竟然还被允许有部分的行动自由,岳程起初听说此事时,觉得非常吃惊,也难以接受,但自从他接手现在这件案子后,他很快就明白了此人对局里意味着什么。

“在我们时时刻刻的监控下,他的自由非常有限,我们随时能让他死,但如果他的存在能够挽救更多人的生命,让他多活一天又何妨?”这是他的顶头上司总局刑侦科最高领导李汉江在把陆劲的卷宗交给他时对他说的话。

现在,他就坐在陆劲的面前。

“昨天已经有人找过你了,你应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来找你,”他冷冷地说。

“对,我知道。”陆劲说,声音不紧不慢。

“我们现在碰到了一个杀人狂。他到目前为止已经杀了25个人了。”岳程有意识地停顿了一下,想看看对方的反应,但陆劲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把自己称为‘一号歹徒’,每杀一个人,都会写封信给警方、电视台、电台或报社,详细叙述杀人的过程。在他昨天给广播电台写的那封信里,他提到了你。”

他看见陆劲的目光朝他飘过来,但没说话。

“他说他这辈子最欣赏的人和最喜欢的人就是你,可惜跟你失去了联系,否则他会约你出来吃饭。”岳程停下来,注视着陆劲,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朋友。”陆劲的思绪好像飘到了很远的地方,“我们玩过猜谜游戏。”

语调很轻松。

“怎么猜?”

“他是我的笔友,从高中起我们就频繁通信,他很喜欢写信。我们在信里曾经讨论过杀人的事。我曾告诉他,无论多高明的谋杀都是有破绽的,他不相信,不知从哪天起,他开始热衷于跟我玩猜谜游戏了。12年前,他告诉我他杀了第一个人……”

12年前?!岳程浑身一震,这么说来,这个杀人狂根本不止杀25人,他们现在发现的最早的一具尸体是5年前的。

“他告诉我尸体的情况和一些别的信息,让我猜他是怎么干的。结果我猜出来了。后来,我也干了同样的事,我也让他猜。”

“你让他猜什么?你的作案方法?”

“不,我让他猜的是尸体埋在哪里,怎么处理的,我给他做了几道选择题。”陆劲笑了笑,“但他猜错了。”

一开始只是猜谜游戏,后来就演变成了一连串的恐怖杀戮,岳程知道陆劲也是个中好手,但他不想陪着这个杀人犯回忆他的“光辉历史”,他更关心的是别的。

“你说你跟他是笔友,那你应该知道他的姓名和地址。”

“他叫钟明辉。地址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在C区罗河路。但自从2001年过完春节,我们就没联系了,所以我不知道他后来是什么情况。”陆劲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其实,我没见过他,也没见过他那些尸体。我只知道有他这么个人。”

“他给你打过电话吗?”

“打过一次。但要我听出他的声音,那不可能。”陆劲扫了他一眼,问道,“想要我做什么?”

“这个礼拜五,7号,是你的放风日,我们想让你跟他取得联系,通过广播电台。”岳程沉着地说。

日期:2008…4…22 14:23:00

2008年3月7日早晨9点

“姐,你看怎么样?”赵依依穿着件袒胸的白色婚纱跑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颜开地转了个圈,“漂亮吗?”

“真漂亮。”邱元元赞叹道,“这就是李震给你设计的吗?”

赵依依的未婚夫是一个服装设计师。

“对啊,这是A款。还有一套B款明天送来。我觉得这套什么都好,就是胸口开得太低了,妈妈看到一定觉得太暴露了,不让我穿。”赵依依低头看着领口抱怨道。

“老实说,我觉得这套妙就妙在这里,你身材好,稍微开低点没关系,只要李震觉得没关系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妆镜前,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塞在嘴里,刚想点上,双胞胎妹妹赵依依就叫起来:

“你搞什么?妈妈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见李震的妈妈了吗?怎么还没走?”邱元元赶紧把烟从嘴里拿了下来,她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9点,开车过去要3个小时,难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饭?”

“改时间了,改在下午两点了,李震妈妈说要逛百货公司,让妈妈陪她挑选婚礼上穿的衣服。”赵依依在镜前喜滋滋地端详着自己,忽然问道,“对了,袁之杰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名字让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杰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们分手了。

“应该会来,他答应的。”邱元元心情烦躁地说。

“我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赵依依在镜子里观察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就是这样。也不怪他,其实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我为他高兴。”

“难道是他提出的分手?不会吧?”赵依依转过身来,一脸难以置信。

“是的。”

“他认识那个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不会脚踩两条船吧。”

“一天。”邱元元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隐隐觉得有些难过,但马上又替袁之杰争辩道,“这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关键是,他终于找到了对的感觉,他对她有感觉。”

“难道他对你没感觉?”

“有,不过他喜欢我的时候,其实还很年轻,也许还不够成熟。别怪他,我一点都不生气,他对我很坦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还给我看了那女孩的照片,比我漂亮温柔,老实说,我理解他的选择。没有哪个人的女朋友是碰到周末就去练习射击和跆拳道的,而且我还抽烟,喜欢飙车,我挣得也比他多,另外他妈妈也不喜欢我,总而言之,我们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兴是他提出来的。”邱元元耸耸肩,虽然两人分手,她也伤心过一阵,但在彷徨了三天后,她最终还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杰离开她,她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觉得失落,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应该不能算爱情,她想,所以,现在她决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还喜欢他吗?”赵依依一边脱下婚纱,一边问她。

“依依,我很喜欢他,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他结婚的时候,我愿意给他的新娘当伴娘,还愿意借钱给他,如果他需要的话,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纱扔到沙发上。

“哦,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赵依依笑着说。

“我本来就很潇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红、香烟、手机和车钥匙通通丢进包里。

“你去哪儿?”

“当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还得跟一个警察见面。”邱元元脑子里闪过一个人影。

“警察?什么事?”赵依依问道。

“可能跟某个案子有关吧。那个警察在电话里没具体说。”

“找你是对的,你的节目是探案的,说不定某个凶手是你的听众。”赵依依见她准备往外走,拉住她恳求道,“你等等,载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干吗不叫李震来接你?”

“我要给他惊喜。”赵依依哈哈笑着奔进了里屋。

广播电台楼下的休息室里,岳程远远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穿着褐色毛衣,手里夹个小巧公文包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走来,他料想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罗小兵联系过的那个电台女主播。“走路像风,看人的眼光像钉子,总之,不太好对付。”罗小兵这么评价只见过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过电话。”

他凑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肤很白,五官分开来都不算出众,但拼在一起还凑合;就像罗小兵说的,她的目光很锐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会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铐、狭小的审讯室或潮湿的监狱,她会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车和夜空中的滑翔机,有趣的是,她穿得却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称得她线条柔和,肤色粉嫩,但他认为这种包裹在时尚外衣下面,若隐若现的锋芒,才最为引人遐想。

“我知道,刚刚我们头儿又跟我说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点了点头,随后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双长统靴,靴子上交错在一起的无数根鞋带,让他看得头晕目眩,他怀疑她是否有耐心绑那么多鞋带。这时候她说:

“为什么我们不在楼上的办公室见面?却要在这里?”她显然不太高兴,这岳程能够理解,从她18楼的办公室走到底楼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钟,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不是个喜欢把时间浪费在乘电梯上的女人。

“因为楼上人太多,不方便详谈。”岳程说。他喜欢她这种穿着时尚外衣,锋芒若隐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说法。

“好吧,请告诉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她问道。

“是这样的,最近本市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自称‘一号歹徒’,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他已经连续杀了25个人了。他每杀一个人,就会给媒体寄一封信。几天前,他给你们电台写了封信,说他最喜欢听你在每周六下午五点主持的那档探案节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个案子,希望你们能在电台里播出,让听众参与猜谜,如果有人猜中了,他就告诉警方一条关于下一个被害人的线索,以此作为奖励。另外,他还希望他的一个老朋友来广播电台作嘉宾,”岳程仔细观察着秋河的表情,发现她对自己的话非常感兴趣。

“一号歹徒?名字倒不错。”她没有表示恐惧和惊讶,也没有义愤填膺地咒骂凶手,只不过像评论电影人物那样说了一句。

他刚想提醒她事情的严肃性,就听到她像吃了大亏似地说。

“但是,我怎么没收到那封信?他到底是寄给谁的?我怎么不知道?!”

“他寄给了你们的总编室。”他说。她的表情让他觉得很有趣。

“总编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动了两下,“既然他是我那个节目的热心听众,那应该很熟悉我,那他为什么不寄给我?却要寄给总编室?”

她像在吃醋,但这个问题,他倒还没有想到过。

“你不觉得奇怪吗?”秋河问道。

日期:2008…4…23 10:09:00

“是有一点,但这说明什么?”他意识到她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她掏出香烟,塞了一根在嘴里,接着像他的哥们一样,把烟盒丢到他面前,他不客气地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么?”他给她点上烟,两人坐在休息室吞云吐雾起来。

 “你知道吗,其实寄给我们的信虽然我们都会看,但多半到最后都会用碎纸机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那么有趣的信也不例外。”她手夹着烟,抽了两口,想了想笑了。

“为什么?”他注意到,她用了一个词——有趣。

有趣吗?难道她不觉得恐怖?

“因为大部分信其实都差不多。如果今天不是你跟我说这些,我收到那封信,也会看过之后扔在一边的,因为我会认为那不知道是哪个疯子写来的。我们根本不会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她注视着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他才会寄给总编室。”

“你想说什么?”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

“他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他知道他的信到我们手里将会有什么命运,”她自顾自地一笑,接着又问,“他是寄给总编室某个人呢?还是就寄给总编室?”

他不知不觉被她的话题吸引了。

“信封上只写着总编室郑小优收。”

“郑小优是总编室的秘书,两周前因为身体不好请长病假回家了,现在的秘书不是她。”她翘起二郎腿,满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烟说,“那个写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总编室就会有人仔细看,知道总编室有秘书专门管收发信这号事,也知道郑小优这个名字,却不知道郑小优已经不上班了,这说明他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否则怎么会不知道小优回家了呢?但他又来过这里,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人符合这三个条件。”

“哪种人?”

“嘉宾。”

他觉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脑子打开了一扇天窗。

“嘉宾怎么知道郑小优的名字?总编室跟你们不是一个办公室的吧。”

“门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员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节目回去的时候,在等电梯的时候就能看到。”

“他怎么知道郑小优会认真对待这封信?”他追问了一句。

“我们可能当着嘉宾的面议论过。郑小优工作卖力得像头牛,对什么很较真,老总喜欢她,有时候她会仗着自己是总编室的秘书对我们的节目指手画脚。”秋河好像很看不惯郑小优,她皱了皱鼻子。

“那么你们的节目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多少个嘉宾?”他预感到这范围也不小。

她似乎马上就看出了他忧虑,笑了笑说:

“不多,我们的节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几个嘉宾?”

“两个嘉宾。一个是法律界或警界的专业人士,另一个是普通嘉宾,歌手、作家、演员、工人、厨师、什么人都有。”

那就是说有将近160个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气。

日期:2008…4…23 13:28:00

3。2008年3月8日

像往常一样,陆劲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监狱的大门。他看见不远处,岳程的车已经在等他了。他知道对方的意图,也知道自己的处境,虽然很多事他不想做,但要想活下去,他只能乖乖合作,别无选择。

不管怎么样,每个月有两天可以出门,对他来说已经够好的了。

他想了想,上个月的这两天他在做什么?第一天,他为警方找到了一个贩毒贩的秘密藏身之处,第二天,他从警方为他安排的小旅馆里醒来,出门转了转,他很想看场电影,但身边的钱不多,只好在商场的电视机柜台前驻足了好久,他想喝杯久违的咖啡,但咖啡馆进不了,只能在便利店里买了杯速溶咖啡,他那天走了好多路,在回监狱前,又到旧居对马路的花坛边坐了两个小时,吃了一个菜包。每次放风,他的最后一站总是那里。

虽然那地方早已经物是人非,但站在那里,他好像仍能听见她的声音,闻到她的气息。“如果我有机会出去,我会叫人打断你的四肢!挑断你的脚筋!戳瞎你的眼睛,再把你的肝脏挖出来炒菜吃!”被他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的她朝他咆哮。

“用京葱吧。”他回答。

“什么?”她没听懂。

“炒肝脏用京葱可以去腥。”他走到她跟前蹲下身子,笑眯眯地说。

他凑近她的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你干吗离我这么近?要杀就杀好了!啐!”她说完,朝他的脸吐了一口口水。

“你好脏啊!”他把自己的脸蹭到她脸上擦了擦,接着又“啵”亲了一下她的脸,轻声说,“我不会杀你的。”

她白了他一眼。

“我饿了。快去弄吃的!”她说。

他站起身问道: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都给吗?”她斜睨了他一眼。

“你说。”

“我想吃你的致命器官!吃死你!”她瞪着他厉声道。

“你真的想吃?你敢吗?”

“你让吗?你让我就敢!”她回敬道。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笑。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满足你。”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她面前开始解皮带。

她惊恐地看着他。

“你干吗?”

“你不是想吃吗?我给你我最致命的人体器官。”他朝她邪恶地一笑,“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哦。”

她别过头去不说话了。

他把皮带束好,重新蹲到她面前,用手指戳了下她的手臂。

“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笑着说。

她用还自由的那只手回身就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要是敢把它塞进我嘴里,我保证它会被连根咬断!不信你试试!”她恶狠狠地说。

他搂住她格格笑起来。

“那好吧,我去买个牛鞭给你,我们试试看你的咬力,等着啊。”他说完就起身走了出去,他听到她在他身后尖叫:

“我不要!我要吃虾!”

那时候她才17岁,是一只被他囚禁的脾气暴躁的小鸟,喂食的时候只要他稍不留神,就可能会被她啄一口。

 “喂,你在磨蹭什么?!”一个警察从车里走出来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只不过想作几个深呼吸而已,每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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