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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巾张狂-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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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第40节 三军取全胜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歌声嘹亮,响彻云霄。传到匈奴人耳朵里的声音,并不如何清晰。可是,汉军那种火热的斗志,却清晰的在歌词里暴露无疑!
匈奴人向来自称为胡人。听到这种满是血腥味的战歌,但凡有点儿血性的匈奴人,就会忍不住胸中的怒火。但是,在暴怒的同时,不少匈奴贵人的心中,突然间也充满了恐惧。
——真的会出现“胡无人,汉道昌”的惨剧吗?
匈奴人惴惴不安的时候,汉军们正在信心十足的唱歌,进食,休息。
不用问,能写出李太白这篇《胡无人》的,除了穿越者张狂,别无他人。
张狂写这篇《胡无人》,也是受了美稷满城尽唱“失我祁连山”的影响。因为担忧太行军的军心受到匈奴人哀歌的懈怠,张狂反复回忆了一个时辰,才算是将李太白这首《胡无人》一个字不错的“创作”了出来。
汉末时,七言诗还不流行。不过,《胡无人》里充满血腥的字眼,还有贴切实情的叙述,让太行军数千将士,一天之内,就喜爱上了这首诗歌。
携着前期大胜,唱起《胡无人》,太行军的士气几乎要爆表了。而士气这个东西,向来是此消彼长的。匈奴人虽然被这首诗歌气破了肚皮,士气却不可避免的低落下去。
所以,半个时辰后,匈奴人勉强组织起的第二次强攻,仅仅坚持了一刻钟,就迅速的崩溃了。一直到两个时辰以后,典韦都等得有些发燥了,匈奴人才第三次冲上来。
结局可以预料。典韦轻松的切下了八颗首级,才刚刚热身完毕,匈奴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溃退下去。
然后,匈奴人就没有然后了。
张狂战前布置的陷阱,开始发动!
在两翼迂回埋伏的骑兵,突然出现,一举击溃了匈奴人的胜利信心。缺乏核心指挥的匈奴乱兵,如同没头苍蝇般四处乱窜,又被汉军骑兵整整追杀了四十里地。直到太阳落山,汉军骑兵这才带着一千颗以上的首级,两千人以上的俘虏,返回美稷王庭。
这一战过后,南匈奴差不多完全丧失了反抗的能力。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诸位,辛苦了!”
张狂志得意满的迎接大胜而归的吕布、乐进、赵云诸将。这次出征南匈奴的顺利程度,大大出乎了张狂的意料之外。几场预料中的大战恶战,结果都轻轻松松的大获全胜。这种惊喜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为主公贺!”
乐进、赵云等人,一齐大声的回应张狂。
对于这些,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战士来说,不管统帅是什么样子的人,只要能够带领大家,赢得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就是个合格的统帅。更何况,张狂向来以身作则,与部下同甘共苦,在赏赐上又出手大方。
看着太行军一伙人君臣相得的和谐场面,吕布心中没由来的一阵嫉妒。他加快步子,一头迎上去,对着张狂笑道:
“无忌老弟,收获这么大,你可得多给吾一些赠送啊!”
吕布这话,说得是相当不客气。要知道,按照汉时的风俗,只有长辈或者极为熟悉的同辈,才能直呼别人的“字”。可是,吕布与张狂熟悉吗?
当然,张狂是穿越者,对这些礼仪,虽然知道,但也不会有多少在意。既然吕布想要表现的比张狂高出一头,张狂并不介意稍稍满足一下吕布的想法。毕竟,他才刚刚利用完吕布的战斗力。
“五百级首级,两千万钱,奉先【吕布】兄可还满意?”
“哈哈,无忌老弟果然大方,吾甚为欣赏!”
对吕布来说,这一次出征,不但斩获近千级的人头,还轻轻松松的收入了数千万五铢钱,可谓是升官发财在眼前,哪里有什么不满意的?更别说,吕布还趁攻略匈奴部落之时,将好几个早就看中的匈奴美女,收入私房。
当然,要说遗憾,还是有的。像那个呼衍阏氏,吕布可是一直念念不忘。本来他还想看看有什么空隙,可以暗中勾引一下这位有夫之妇。不过,那个史阿对这女子也看的紧,短期之内,吕布怕是没有什么得手的可能。
对于吕布的那些小心思,现在的张狂,是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张狂发现,吕布这厮,除了武功高的可怕之外,其心机、志向、胆略,都算不得出众。尤其有一条,这厮见不得美女。看出吕布拥有这么多的弱点之后,张狂自信,能够有效的利用吕布。
而且,张狂这几年的《遁甲天书》《人》之卷,可不是白练的。别的不说,对于一个人心中的敌意强弱,张狂只要略为运用“真气”视察,就可以看出一个大概。
吕布这厮,一开始时敌意还很强。可是,等到张狂多次送上首级和钱财之后,吕布的态度就越来越友善了。到了现在,吕布明知是在做张狂的打手,居然毫无意见,那已经是对张狂保持相当的善念。
倒是从属于并州太平道的那些并州游骑,直到现在,暗中对太行军心怀敌意的,依然不少。这一点,张狂倒也能够理解。毕竟这些并州骑士,多是一方小有势力的豪强地主,对于势力大涨的太行军,时刻担心被吞并,也是正常的。
只是,有一个人的敌意,却让张狂很是不解。身为并州太平道首领郭太的心腹,韩暹对张狂的敌意,虽然隐藏得很深,可依然暴露在《遁甲天书》的神奇功法下。
觉察到这一点,张狂自然加强了对这位,表面上极为配合太行军行动的太平道祭酒的监视。不过,大半个月下来,负责监视韩暹的韦笑表示,韩暹一切正常,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可疑之处。
——即使是心怀敌意的人,也是可以利用的。
张狂这样安慰自己。他总不可能将所有心怀敌意的人,一股脑儿全都砍了。真要是这样做的话,两年前的太行山里,可就剩不下几个活人了。
——只要不重用,大用,就没有太大危害。
抱着这样的思绪,当韩暹主动提出,带领部下七十余骑兵,彻夜追击漏网的匈奴人时,张狂立刻答应了。
“明天晚上,大飨三军!”
张狂宣布的消息,让厮杀奔波了一天,满身疲劳的士卒们,一齐大声的欢呼起来。如浪的欢呼声中,不知是从哪个开始,豪迈的歌声再次响起:
“胡无人,汉道昌!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歌声震天,贴切实情,惹得吕布的部下们,也不由自足的加入进来。数以千计的匈奴俘虏,听着这首充满杀气的歌曲,全身瑟瑟发抖,心中全是恐惧。
大飨三军,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有些麻烦了。幸好美稷县城中,现在最不缺乏的,就是牛、羊、马之类的牲畜,以及擅长宰杀牲畜的匈奴降人。
在城外辽阔的草场上,一口口大铁锅被支起来,一群群牛羊被宰杀剥洗,切成大块。那种煮肉的香气,即使在五里地外,依然可以被人们闻到。
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张狂吩咐,为了庆祝大破匈奴人,每个匈奴俘虏,都分到了一块肉骨头。也不知这些匈奴人,在啃骨头的时候,心里会不会纠结不休?
军中的宴会,从来都是粗鲁的,热闹的,喧嚣的。平时被军规军纪束缚住的士卒,借着大飨三军的时候,发泄发泄“戾气”,抒发一下“怨气”,那是再正常不过的。
幸好,美稷城中,找不到太多的酒水。要不然,发酒疯,打酒架的士卒,怕是会让军法官们打断几条军棍。
总体而言,这次犒赏,是一次有序的聚会,平和的聚会。士卒们一个个捂着快要被撑爆的肚子,鼓腹而歌。有唱“射人先射马”的,有唱“岂曰无衣”的,有唱“怜我世人”的。但是,唱“胡无人,汉道昌”的声音是最大的。
第41节 欢宴隐杀机【上】
相较于下边士卒的喧闹,中高级军官的聚餐,就要严谨得多。虽然酒肉的供应都很充足,不过,没有哪个军官会只顾着一个劲的大吃大喝。作为军人,场中议论的焦点,还是个人军功的多少。
“额姐夫箭法通神,一箭一个,至少射杀了六十个匈奴子……”
说话的,是吕布的妻弟魏越。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魏越对姐夫吕布,那可是当做偶像来崇拜的。就连在喝酒吹牛的时候,他都少不得要说上两句。
“要比射箭,吾太行军的太史子义,箭术却也不在吕从事之下!吾亲眼看见,子义兄一箭射出,穿透一人,又中一人。一箭而杀二人,你见过么?”
与魏越说话的,是太行军骑兵队百人长韩当。这些年来,他成为乐进的副手,也是屡立战功。若不是太行军的规模限制,以韩当的功劳和能力,统帅一支骑兵千人队,那是毫无压力。
魏越自然不会服气韩当。不过,当他开口想要争辩的时候,他的兄长魏续暗中踢了他一脚。魏越接到兄长的提示,再联想一下自己目前的处境,终于还是忍住了不反驳。
在主人的面前,一个劲的自吹自擂,显然不是正确的为客之道。而太行军悍卒猛将极多,这就意味着万一有人喝醉了,被某些话一激,说不得就会打起来。
吕布的手下知道进退,张狂的部将当然也要显示作为主人的大气。总体而言,双方相处还算是融洽。
当然,战功这个话题,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不提的。这不,喝下一大爵的酒浆,典韦继续唾沫横飞的讲述自己今天的战况:
“那些匈奴子,还真是群狼崽子!某一戟劈飞一个,下一刻,却又冒出两个来!真是杀不尽绝的狼崽子……”
吕布在旁边听着典韦的吹嘘,脸色并不太好。他原本的名字,就是“吕狼”。耳中左一个“狼崽子”,右一个“狼崽子”,心情能好得起来才怪呢!
——这个丑鬼,最好不是故意的!
正如吕布的预料,典韦满口的“狼崽子”,还真不是故意的。对典韦这种性子直爽的家伙来说,看人不顺眼,无需玩什么“皮里阳秋”,直接表现出来就是。
不过,若是典韦知道,自己无意中损了吕布一通,怕是心中也会有些高兴。他与吕布二人,一个英俊无双,一个貌丑似鬼。光凭这一点,典韦对吕布,天生就是不对付的。
“子韧,听说你当时,被匈奴人射的像个刺猬,可有此事?”
谢逊开口凑趣道。他虽然认了张狂为兄长,又娶了张氏的女子为妻室,不过因为相貌的差异,其实与太行军诸将的关系,并不太密切。如今有机会与其他将领拉拉关系,谢逊自然不会错过机会。
“哈!狼崽子那些箭,都是些‘娘弓’【女子使用的弓】射的!某家身披三重铁甲,就算中了一百箭,也是屁事没有……”
“那么,你的飞戟绝技,有没有发威的机会?”
太史慈擅长射箭,对一切可以远距离杀敌的手段,都极为感兴趣。他这一插嘴,吕布的注意力,也集中到典韦的回答上了。
——飞戟?什么招式?
典韦瞥了吕布一眼,见吕布流入出关注的神情,心中极为受用。他胡乱咀嚼了几下,吞下一大口羊肉,“哈哈”一笑,说道:
“那些没用的狼崽子,还逼不出某家的这点手段。若不是遇上强敌,某家可没兴趣,战后还去捡兵器……”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吕布心中的好奇,却越发的被挑起来了。
——飞戟?将那两支大铁戟扔出去吗?如此沉重的武器,扔出去的杀伤力,倒是不小……
“不过,某家就算砍了一百颗脑袋,也比不上云长【关羽】的一颗脑袋啊……”
典韦的语气中,带着调侃。只是,听在熟知典韦本性的张狂耳朵里,这分明是有些嫉妒了。
“典佰长过誉了。区区小功劳,不足挂齿。”
关羽这几年在太行山中,很是读了不少书。不管是《春秋》,还是《史记》,抑或《周易》,都略通一二。连带着,这位后世的武帝,说出来的话,也有些文绉绉起来。
对于曾经击败过自己的典韦,傲气的关羽虽然不会否认败绩,可心中难免有些不服气。有这样的芥蒂在其中,两位猛将的关系,自然好不起来。
如今,关羽在昨日的追击中,斩获了匈奴叛军中最值钱的一颗脑袋,自然要在典韦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风度。
但是,就凭关羽那种独特的说话腔调,任谁都不会以为,他心中是真的谦虚。
当然,也有人受得了关羽这一套。一旁的太史慈,就与关羽关系不错。实际上只要平时对关羽的态度显得恭敬些,将自己的姿态摆低些,关羽是很好说话的一个人。
“对了,云长兄,主公昨日赐下的那匹宝马,小弟都还没有看过呢。左右现在无事,云长兄何不将那宝马骑出来,给大伙儿展示展示?”
太史慈所说的宝马,是太行军占领美稷王庭之后,从一家匈奴大贵人的马群中发现的。由于昨天关羽一马当先,在千军之中,斩杀匈奴叛军的指挥,立下大功,这才被张狂奖赏得到。
“可!吾去去就来!”
关羽酒量不算太好,一斗酒下肚,脸上已经红成了一片。仗着酒兴,关羽从跪坐中长身而起,对上首的张狂行了一礼,大声道:
“主公,吾去溜溜马!”
张狂点点头,吩咐道:
“小心些,别引起什么乱子来!”
去不多时,关羽就牵着一匹身材极为高大壮实的健马,回到了酒宴。太行军诸将立刻停下了吃喝,自发的聚拢在这匹大马周围,进行围观活动。可见,自古到今,围观都是一项极为流行的运动。
吕布平生有三好:好色,好武,好马。对于一匹马的好坏,出生在产马地的他,自然有着自己的评价。
眼前的这匹马,肩部高度在八尺左右,头中等大,清秀,耳朵短,颈细长。可是,另一方面,却身躯粗壮,四肢长而坚实,胸廓深长。从身体的搭配来看,就像是两匹马组装出来的,感觉不太协调……
不过,吕布再看了一眼关羽,心中突然恶趣味的想道:
——这匹马,与关羽那厮,倒是很搭配的……
张狂自然不是相马的高手。但是,当他仔细询问过这匹宝马的特征之后,心中第一个想到的骑手,就是关羽。
无他,这匹马的特征,与关羽的武技风格,实在是太搭配了!
关羽身高九尺,体格沉重,不是一般的马可以驮得动的。这匹宝马却极为擅长负重,曾经在背上驮了三个骑手,依然步伐轻松。
关羽的爆发力极强。一旦交手,他的头三刀,是最具有杀伤力的。这匹马的耐力平平,但爆发力十足百步之内,几乎是眨眼就到。
这种风一般的速度,再配合关羽那柄八十二斤重的“青龙偃月刀”,一旦组合起来,普天之下,能够正面接得下这一击的人,以张狂的估计,不会超过三个人!
而且,这匹马还有一个性格特点,丝毫不畏惧与其他马匹进行冲撞。偏偏关羽此人的胆气,也是出了名的大。每次作战,都是奋勇当先,最喜欢一头扎进密集的人群中,大开杀戒。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些因素,张狂才做出决定,将这匹高头大马,奖赏给关羽骑乘。同为骑将的乐进、韩当等人,私下里对张狂的做法,虽然也抱怨了几句,但是在表面上,也不得不承认,关羽与此马,实在是很适合的搭配。
“啧啧,这马叫什么名字?”
魏越年轻口快,摸了摸马背的黄色鬃毛,问着关羽。
“主公以此马奔逾闪电,故赐名曰‘飞电’!”
“关大哥,骑上去给额们看看?”
魏越还是头一次看见,身材如此高大的马匹,忍不住怂恿关羽。
“阿越,别说了!军中不得随意驰马,你不记得了吗?”
魏续作为兄长,比魏越沉稳得多,自然要提醒兄弟一下。
“主公,吾也想演示一二,不知可否?”
关羽自从得了这匹宝马,就有种如虎添翼的感觉。而且,关羽对上次单挑惨败给吕布的事情,心中其实耿耿于怀。如今,正好吕布在场,关羽并不介意在自己的对头面前,耀武扬威一番。
军中的娱乐,向来单调。就算张狂为了让手下发泄苦闷之情,提前将现代足球的规则搬到汉末,称为“军中蹴鞠”,在军中大力推广,也不能完全满足士卒们的娱乐需求。
现在,关羽既然有意在全军面前,展示一下“人刀一体”的骑战之法,围观的士卒们,见到有热闹可以看,自然是拼了命的大声较好。
张狂也不想拂了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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