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贤王-第10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几乎是同时的,元贵靡、魏和意、刘解忧都松了一口气,三人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苟参低着头,装着没看到:“某受相夫公主所托,深受天子皇恩,解忧公主在乌孙几十年,劳苦功高,乌孙王如今有恙在身,赤谷城的事物还需要卫司马帮衬。”

    “义之所在,万死不辞。”

    “今夜修整准备,明天一早,某就动身。”

    “不知校尉要带多少护卫?”解忧公主急急的说。

    “不用,赤谷城如今陷入困境,某单人而去,还方便些,只要带够水和吃食。”

    “那,本官和乌孙百万子民,就多谢校尉了。”

    苟参轻轻一笑说:“公主客气了,如若此回危机过去,苟某和公主,乌孙王就成了一家人。”

    “大汉是乌孙王的妻舅母国,乌孙也是苟参未来的妻家,大家一衣带水,何来感谢?”

    刘解忧笑了,伸手扶着苟参的胳膊说:“乌孙有了一个好女婿,本宫,何其幸运也。”

    魏和意看到解忧公主这样,就盯住她的手……

    第二日,苟参骑着乌孙黑骏马,腰背两斛雕翎箭,斜挎牛角弓,腰别长刀,从赤谷城絶骑而出,从山坡密林中穿行。

    一个多时辰后,他就看到旌旗招展,马蹄奔腾,数不清多少人朝着赤谷城奔袭而来。

    这分明是细沈瘦的人马了。

    苟参驻马看了一会,就要离开,这时看到前面山峰的巨石上,有一白衣人端坐在那里。

    朝霞灿烂,这人须发尽被照耀成了金色。

    这不是韦焉,又是谁?
第232章你做乌孙王,如何?
    昨晚魏和意和解忧公主在苟参没有问询的情况就承认了刺杀泥靡的事情,而魏和意本来不必参合进去的,只要缄默就成了。

    有的事情做了,也不一定要说出来,除非,是怕别人不知道。

    解忧公主可以恨狂王泥靡,因为泥靡侮辱了她,又囚禁了她的儿子。

    可魏和意一个大汉使节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和解忧公主并肩战斗,为了什么?

    这个魏和意,真是一个欲盖弥彰,或者说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

    除却杀了狂王重新拥立元贵靡而得到大汉的褒奖外,解忧公主,会喜欢一个秩比一千石的大汉司马么?

    苟参很想说不作死就不会死。

    可是泥靡没有死,解忧公主和魏和意只会想到杀手刺杀狂王失利,绝不会想到这个“杀手”是故意不杀死泥靡。

    而这个杀手,在昨天匆忙逃走了之后,今早在山林里端坐,难道是迎风吐纳,吸取朝日精华,想羽化成仙?

    还是有备而来,专门的在等自己?

    “云无心而出岫,鸟倦飞而知返,韦老丈好清闲雅兴啊。”

    苟参嘻嘻一笑说:“昨日前辈不辞而别,实在是让人牵肠挂肚,本校尉昨夜苦思冥想,不知哪朝能再当面聆听教诲,真是辗转反侧,寤寐难眠啊。”

    韦焉端坐在巨石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苟参:“你很想念老夫?”

    “然也!童叟无欺,如假包换!”

    “那为何一见面,就用弓箭指着老夫?”

    “非也!所谓鸟鸣山更幽,昨夜乌孙王妃赏赐给了某这柄八石大弓,刚刚见到老丈后,喜不自胜。所以,就想拿出来射只鸟儿,同时想让老丈欣赏一下。”

    “不如,苟参射上一射。老丈看看比当日在翠华山那些匈奴人的力道强一些。还是弱一些?”

    “老夫是鸟么?”

    “那倒不是,老丈要是动作起来。比鸟还要迅捷——这些鸟一直乱飞,苟参有些瞄不准。”

    “不用试了,那些匈奴人不及你,你可一弓而两箭齐发。他们拍马难及。”

    苟参听了又是嘻嘻一笑:“其实,我怕老丈说小子显摆,苟参可以一弓而四箭齐射的,还希望老丈为小子保密,本校尉实在是个很低调的人。”

    “哦?那你为何不四箭齐发,射射看看,让老夫大开眼界?”

    苟参摇头:“要是两箭就能达到目的。何须浪费?”

    “再说,俩箭射出,再抽箭搭弓也来得及,不就能让前辈看出苟参的真正手段?”

    韦焉看了苟参一会。才说:“那你还真是一个藏拙的人。”

    “是啊,我一直就是这样的人,我自己时常都为自己优秀的品格陶醉了,夜里有时候在梦中都笑的惊醒。”

    韦焉不语,苟参坐在马上弯着弓,弓上的两只箭头一直对准着韦焉。

    韦焉抬头看看朝霞,说道:“老夫今日只问你一个问题,咱们就此别过。”

    “哦,就这样?我也有问题想问老丈的。”

    “那你不如先问。”

    苟参觉得今天这个韦焉怪怪的,说不清哪里有些不对劲。

    仔细算起来,好像从颍川荒山野庙认识韦焉开始,是自己先对不起他的,而且,他还救过自己的命……

    可惜,从昨日他要对其其格不利的那一瞬间开始,自己和他就成为了敌人。

    “老夫昨日要是没动手,你,会不会刺杀泥靡?”

    苟参顿时就笑:“韦老丈,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老夫在说什么,难道你耳背?老夫看不像,你这人最喜欢装聋作哑。”

    “我凭什么要刺杀泥靡?我又没疯,哦,我不是说老丈你疯了,你好得很,你是为了——那你是为了什么要杀泥靡,而且还不杀死,我真是不懂。”

    山林外面,细沈瘦的骑兵轰鸣而过,苟参猛然说道:“泥靡被刺,要是逃脱,细沈瘦就要去赤谷城报复,这是必然的。”

    “赤谷城里,解忧公主和她的儿子元贵靡是敌不过细沈瘦的,这样下去,赤谷城依然的会被泥靡占领,这不就像是画圈,转了一个圈之后赤谷城依然的到了泥靡和细沈瘦的手里,那老丈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干什么?”

    韦焉不答苟参的话,反问道:“我救过你,对不对?”

    苟参点头。

    “我们之间没有矛盾,对不对?”

    苟参迟疑了一下,再点头。

    “我们没有必要成为敌人,对不对?”

    苟参冷声说:“以前没有,今后,说不准,从你要杀其其格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成了为敌人。”

    “我今天来,问的是,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栾土生的人?”

    苟参摇头:“我糊涂了,你这是第几个问题了?”

    韦焉站了起来:“其余的不算,就这一个。”

    苟参又笑:“原来这样,我以为我不识数的。”

    “你的算术很好么?”

    苟参仔细的想想,认真的回答说:“超乎想象的好。”

    韦焉盯着苟参,仿佛是在看他是不是在说谎,苟参点头说:“真的好,不信你可以考考我。”

    韦焉无语。

    “栾土生我不认识,我倒是和一个叫栾木生的人,有过一面之缘。”

    “栾木生?”

    韦焉皱着眉。

    “其实,老丈也见过栾木生的,只可惜,被你杀死了。”

    “嗯?”韦焉就盯着苟参。

    苟参一直举着弓箭,嘴里解释说:“就是在颍川那会,在那座庙里,那两人要杀我,我侥幸杀死了阮小六,而老丈将那栾木生一下子就戳死了——哎对了,那个庙里供奉着的人。是谁啊?”

    韦焉抬起头看着天,再瞧了苟参一眼,倏然身子从巨石上跳下,消失在密林之中。

    “老丈!”

    “韦前辈!”

    “怎么说走就走了?”

    韦焉来这里等自己。就是为了问一个叫栾土生的人?

    栾土生是谁?

    栾木生。又是谁?怎么会和阮小六搞在一起?

    这些问题从前苟参也想过,他一直以为阮小六和栾木生是申不同或者是原贤派去杀自己的。可是这会看起来,事情却不是那么简单。

    “对了,这个韦焉怎么知道自己今天会出赤谷城,从这里经过?不可能这么巧他正好碰到自己吧?”

    “难到他知道自己会去西域都护?”

    这个韦焉身上藏着许多的谜团。苟参一时也想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不将泥靡杀死呢?为何要冒充那个解忧公主和魏和意找的刺客呢?”

    “或者他本来就是那个刺客?那么解忧公主没有理由让泥靡活下来啊?”

    带着许多的疑问,苟参在确认了韦焉真的离开了之后,才继续踏马前行。

    细沈瘦已经带兵去赤谷城了,看来,那里即将爆发一场战争,苟参觉得自己离开赤谷城也好,起码。其其格不在那里,所以赤谷城是否生灵涂炭,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不在场,就是推卸责任的最好方法。今后万一刘询问起来,苟参就以去乌垒搬救兵来搪塞过去,谁也不能说自己这个护羌校尉没有对乌孙和大汉的睦邻友好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解忧公主和魏和意等人的死活,完全的没有放在苟参心上。

    人,总是要死的,有些人,早些死了的好。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北山,乌孙老王翁归靡和匈奴女子所生的儿子乌就屠的属地。

    苟参经过半天的跋涉,于午时之后,到达了这里。

    乌就屠和其其格看到苟参的到来非常高兴,他们一点没想到苟参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立即设宴招待苟参。

    “什么?细沈瘦去攻打赤谷城?王妃要你去乌垒请西域都护带兵驰援?”

    乌就屠皱着眉:“你只是和亲的护羌校尉,没有义务去管赤谷城的事情。”

    “再说,难到赤谷城里没有可用的人了么?”

    其其格在一边为苟参和乌就屠倒着酒,担心的问道:“昨天刺杀狂王的场面太凶险,当时,那个刺客忽然对着我就冲了过来,幸好哥哥挡在我面前。”

    “哦,还有一个武士也奋不顾身的冲了出来,后来,那个武士和刺客都不见了,也不知那刺客捉到了没有。”

    “没有。”

    苟参回答说:“只要你没事,就好。”

    “我没事。”

    乌就屠看着苟参说:“我们乌孙男子最崇拜勇士,那个挡在我和其其格面前的武士,找到后,我必然要谢谢他。”

    苟参点点头。

    乌就屠看看苟参,再瞧瞧其其格,说道:“其其格,你去再拿些酒来。”

    等其其格出去,乌就屠说:“我看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的,那个刺客武艺很好,不可能一下杀不死泥靡。”

    苟参没说话,乌就屠又说:“那你在那里,是为了保护其其格,还是有别的目的?”

    苟参一怔,两眼盯着乌就屠,乌就屠也盯着苟参,苟参慢慢的笑了起来,问道:“江山如画,引无数英雄尽折腰,兄长,你做乌孙王,如何?”

    乌就屠看到苟参这样不答反问,就是承认了自己所问的问题,嘴里哈哈大笑,和苟参碰了一杯,说道:“谁不想称王称霸?只是,如今乌孙情势如此,怎么才能获得众人支持?”

    “这个很难。”

    苟参淡然的说:“胜者为王,谁有能力,谁拳头硬,谁就成功。”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样的话,那是对安邦定国之后,治理国家时期的论调。”

    “在权力的基础阶段,谁敢拼,谁会拼,谁能拼,这个才是积聚人气凝聚力量的前提。”

    “苟参,愿助兄长一臂之力,步步为营,马踏乌孙!”

    ps:

    我国古代把数学叫算术,又称算学。西汉末年就有编纂的天文学著作《周髀算经》,在数学方面主要有两项成就:一,提出勾股定理的特例及普遍形式;二测太阳高、远的陈子测日法,为后来重差术的先驱。此外,还有较复杂的开方问题和分数运算等,再有,《九章算术》是一部经几代人整理、删补和修订而成的古代数学经典著作,约成书于东汉初年(公元一世纪)。
第233章北山
    乌就屠今天有两件事没想到,一个就是苟参的忽然到来,这丝毫没有征兆。

    自那夜在王妃宫外和苟参匆匆离别之后,他以为短时间里是见不到苟参的了,所以,才有苟参嘱托让自己将其其格带到北山保护起来的话。

    第二,就是苟参提出协助让自己做乌孙王。

    谁人不想做大丈夫?

    何人不想做人上人?

    可是怎么去做?

    乌就屠看着苟参和自己长的全然不同风采的脸,心里感叹自己这个妹夫,实在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人。

    “要是头一晚没在王妃宫里见过你穿乌孙衣服的模样,我还真是差点认不出你。”

    “你当时一动手,我就有些怀疑,只不过,那个拼命救其其格的武士,多了一脸的胡须。”

    乌就屠哈哈一笑,看看帐篷外其其格还没进来,轻声的说:“你,是不是要刺杀泥靡?”

    乌就屠是今日第二个问苟参是不是要刺杀泥靡的人。

    可见,这世上笨蛋不多,起码苟参认识的人中笨蛋不多。

    苟参也不希望自己的大舅哥是个愚昧的人。

    “当时王宫很乱,那刺客要伤人,你别人不救,偏偏就在其其格身后,你们汉人有句话,爱屋及乌,关心则乱。”

    苟参轻轻一笑:“兄长说的那是两句话。”

    “反正就是一个意思。”

    “你说我做乌孙王,怎么做?”

    苟参沉默不语,乌就屠直起腰说:“我十四岁就在北山,如今已经二十年,这里的每一根草我都熟悉,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乌就屠的家人。”

    乌就屠说着就站了起来,大步往帐外走去,苟参起身跟在他的背后。

    乌就屠出来,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草原。忽然大声的呐喊了一声:“噢——”

    懵地。远近不少骑马放牧的人几乎同时附和着乌就屠的喊声都“呜——噢”的叫,声音彻天蔽地地传出了很远。乌就屠牵过一匹马翻身上去,嘴里吆喝着,马儿急速的向着远方奔去。

    这时其其格抱着酒走了过来,静静的站在苟参身边。阳光下,其其格的脸像是精美的雕塑。

    苟参看看其其格,嘴里说道:“其其格,你真美。”

    “你对我好,我知道。”

    其其格看着远处逐渐和乌就屠汇合、相随、骑马奔驰的人群说到:“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你能舍身救我。我就知道,当初没有选错人。”

    苟参愕然。

    看来,自己真是小瞧了这哥妹俩。

    其其格看苟参瞅着自己不说话,轻轻一笑说:“你蓄胡子的话。也很好看的。”

    古人没有理发刮胡子的习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要是敢割了别人的胡须头发,那就是极大的侮辱,那人不找你拼命才怪,只可惜,苟参昨天打昏的那个胡人清醒之后想报仇也找不到仇家在哪。

    天是这样蔚蓝,草原这样的博大,风吹过来,让人心胸开阔,美女在身边,苟参不知道该说什么,伸手将她抱在了怀里。

    两人静静的依偎着,逐渐,苟参感觉到脚下在震动,这震动越来越强烈,如果不是今早经历了细沈瘦带兵去赤谷城,苟参会以为北山地震了。

    轰鸣声越来越近,远处乌就屠带着数不清的人马从空旷的草地上汹涌而过,那马蹄声和驽驾马匹的健儿们嘴里发出此起彼伏的叫喊响彻了整个的天地。

    苟参感到了一种震撼,感觉到一个人在千军万马之前的那种微不足道的渺小。

    没过一会,乌就屠骑马跑了过来,到了苟参身边跳了下来,大声说:“苟参,你骑一骑,感受一下北山的气息。”

    苟参摇头说:“来日方长,我还要尽快的到乌垒去。”

    三人再次回到帐篷里,其其格放下了酒,就出去了,苟参不再迟疑,沉声说:“老王妃和大汉使节魏和意密谋刺杀狂王,但狂王没死,细沈瘦今早已经带兵去攻打赤谷城复仇。”

    “这件事有些奇怪,我昨日追那个刺客到了山坳,依着那人的身手,绝对不可能失手的。”

    “可惜,被他逃了。”

    “我如今到乌垒去,西域都护郑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