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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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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两头獐子,还是莫大叔帮忙处理掉。至于能卖多少钱,莫大叔看着办就行,我暂时不缺钱的!”
望着还想再劝的莫拉乎,葛依乎却很爽快的道:“莫叔,既然这是刘大哥的心意,那你老就别推辞了。反正这东西,我们稀罕,刘大哥却未必稀罕。
大家今天进山,本就是想打些猎物卖钱,买点东西回来好过年。现在有这两头獐子,相信也能置办些东西。要是莫叔觉得不好意思,等卖完獐子请我们喝顿酒就是了!”
被葛依乎这样一说,想起刘兴华身上种种稀罕玩意,莫拉乎也没在多说什么。而刘兴华下山第一顿饭,就在这些猎人的陪同下进行。
至于那头比较壮硕的马鹿,则被剥了当肉食,葛家保留一大半。其余马鹿肉,最后也在吃饭结束,被葛依乎借花献佛送与几位猎人,还有村中的几户贫苦百姓。
对此,刘兴华也是完全赞同的。更何况,下山之前刘兴华就说过,这头马鹿也是做为见面礼,一道送与葛依乎的。现在葛依乎将其与村人分享,刘兴华自然乐观其成。
而谁都不会想到,后世一些历史学家,在考证有关刘兴华的来历时。能追查到的线索,就是这座居民仅有百余人的猎户村。而这次分鹿宴,也被视为刘兴华崛起的预兆。
古语有云,逐鹿天下,鹿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刘兴华刚一下山,就做出了与村民分食其鹿的事情,也算是件上天注定,要他做件大事的吉兆。
当然,这些都被当成野史流传了下来。至于最为靠谱的说法,则是刘兴华得天命所授,了解到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毅然下山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总之,这些都是后话。此刻的刘兴华,丝毫没意识到,他的意外出现。让历史开始在1900年开始发生了变化,而他这只小蝴蝶,未来将改变全世界的历史走向。
第二章 穿越者的心虚
看着眼前这些长辫子的清朝人,一身雪地特战装备的刘兴华,心里即高兴又无奈。高兴的自然是,钻了快半月的林子,终于让他看到活人了。这大雪纷飞泡林子里,滋味不好受啊!
从醒来那刻,刘兴华就告诉自己在做梦。肯定没睡醒,才做这种奇怪的穿越梦。可身体外刺骨的寒风与冰雪,很直接的告诉他,这不是梦,而是残酷的现实。
做为新时代的军人,刘兴华自然知道,穿越重生是如今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无数的yy党,发挥他们的超强想象力,将一个个猪脚送到历史空间里称王称霸。
可看那些小说,刘兴华觉得yy一下可以,但真做那种穿越重生梦,就是天字第一号傻瓜。那么眼下,他的穿越又如何解释呢?
尽管醒来的第一时间,他明白了被穿越的原因,就是那拨掉网线时那股电流搞的鬼。而真要说起来,这被穿越的责任,有一部分也要归咎于他自己。
那团顺着电缆,溜进地下仓库值班室的光团,其实拥有智脑化的外星仓储器。因为特殊的原因,不慎坠落到地球。刚刚恢复机能,便盯上了地下仓库的电脑主机。
原本想依附在电脑主机中,慢慢恢复它的各项功能,以便时机成熟,向其所在飞碟主脑发送星际坐标求救。偏偏在它打算先了解地球的网络时,刘兴华将网线给拨了。
正好想去网络中畅游一番的智能系统,很不幸的窜进了刘兴华的身上。钻进这样一股强大电流,再强的人类也扛不住,当场挂掉也很正常。
被设定了不得伤害智慧人类,否则将被格式化的智能系统。因为违反规定,直接被数据反噬执行格式化清洗。却因本身数据库恢复不完全,不幸引爆其储存的异时空能量。
储存空间所引爆的异时空能量,将其数据库所笼罩的区域,直接进行超时空的剥离。结果等刘兴华醒来,他就来到这个时空的基地附近,变成现在这付模样。
山还是那山,可相比后世国家对大兴安岭的开发,此刻的大兴安岭,称为原始森林一点不过份。若非参与过几次特种兵集训,进行过相关的雪地野外生存,刘兴华同样活不下来。
失去了异时空能量的智脑,如今变成一组组数据储存于刘兴华脑中。也正是这股数据链,让刘兴华在剥离穿越的过程中,没有被异时空能量所同化,幸运的死而复生了。
总的来说,现在刘兴华的大脑,还是那个大脑。可脑中里面,已经多了一组数据链,代替仓储器的功能,变成一个人形的异时空仓储器。
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刘兴华也觉得,他现在似乎称不上是个正常人了。可理智告诉他,除了脑子里多出这么个东西外,其它生理功能似乎一切正常。
在意识到穿越的这段时间里,刘兴华一个人身处这原始森林般的大兴安岭深处。真正感觉到,什么叫孤独,什么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若不是仓储器中,一起被带过来的地下基地,还有那些熟悉的营房建筑,估计他都会疯掉。可就算如此,得知那些战友全部被能量同化,他还是非常后悔。
可这种事情,谁也不希望发生,可偏偏他就发生了。就算刘兴华为战友们逝去而伤心,可毕竟他还活着,战友们守护的一切,他顺带着还带到了这个时空。
现在好不容易看到同类,刘兴华自然不想让他们离开。同时他也希望,能早点融入人类的社会之中。这个时代的大兴安岭,他真的多一天都不想待了。
听到这个年青猎人,将自己看成这年头,百姓官府应该闻之色变的革命党。刘兴华赶紧道:“这位兄弟说笑了,我可不是什么革命党。
虽然我不太喜欢如今这个朝廷,却也来不及革他们的命。我叫刘兴华,是山那边的汉人后裔。因为老毛子官府的迫害,为活命我就钻山想回国内讨条活路。
却没成想,这山比我想象的大,在山里瞎头瞎脑钻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我打小,喜欢钻林子,只怕没见到你们,我就死在这大山之中了。”
编造一个身世,是刘兴华待在山里无聊时,就在考虑的事情。留洋回国的华人,无疑最好用来当借口。而从那个国家回来,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里距离沙俄最近,冒充沙俄境内的华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这年头,东北的百姓官府,对老毛子的痛恨,相信一定不会太少,这身世应该容易拉进彼此的距离。
被沙俄侵占掉的外兴安岭,尽管生活的清朝人不多,却也有一些迁移到那里生存的清朝人。刘兴华编造的这个身世,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见刘兴华如此爽快的告知身份,葛依乎似乎有些失落般道:“啊!原来你是从老毛子那边逃亡过来的。能在这山里待一个多月,刘大哥的能力,兄弟敬佩的很。
在下葛依乎,山下猎户村的猎人,这位是猎户村经验最丰富的老莫叔。这几个也是村子里,经常钻林子打猎的猎人。有幸在这里遇见,倒也不失为一种缘分啊!”
打小就崇拜英雄的他,从先前刘兴华的动作,多少能看出。这是一个,比他们更擅长钻林子的高手。不管对方说的身世是真是假,先结交一下总归不是坏事。
看着自来熟的葛依乎,一口一个大哥,一个一个兄弟。莫拉乎等人,也觉得刘兴华似乎不是什么坏人。本身就饥肠辘辘的他们,听到有酒喝有肉吃,也就没怎么拒绝。
跟着刘兴华来到帐篷处,看着这种军用雪地帐篷,尽管地方不大。可钻到里面,却能立刻感受到,帐篷里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上一大截。
只是帐篷根本容不下七个人,刘兴华从帐篷的战术背包里,拎出几瓶撕掉标签的红星二锅头。又拿出几个一次性的杯子,就坐到生着火的避风处。
一脸客气的道:“在林子里待的时间长,没留下什么好东西,就一点自家酿造的烈酒。几位若不嫌弃,喝杯酒暖暖身子。等下再把马鹿收拾一下,炖锅肉汤填填肚子。”
将这种塑料作成的杯子,给六人每人发了一个。刘兴华直接拧开,这种储存在营区小卖部,价格实惠却地道的红星二锅头,给每人倒了满满一杯。
至于他自己,则直接端着瓶子道:“这酒有点烈,喝的时候慢品细咽。都说东北爷们喝酒厉害,想必这点酒,诸位都不放在眼里吧?我敬诸位一个!”
在基地当兵五年时间里,他从一个不太喝酒的新兵,变成一个白酒喝小二斤没问题的酒道高手。真正的原因,也是被天气给逼的。
一到冬天,基地晚间执勤的哨兵,除了穿上部队配发的棉衣雷锋帽。老兵们最喜欢带的,就是这种五十三度,三两装的扁瓶红星二锅头。
想睡觉或太冷的时候,喝上一口保持精神百倍状态十足。只要不在哨位上喝醉,一般情况下,军官们也不会过多责备。当然,这种特权也仅限两年期以上的老兵。
清楚这些猎人,对他还有些怀疑。其实别说这些猎人,他自己何尝不是,身上揣着一支手枪呢!这并非他有什么恶意,而是觉得防人之心不可无。
先喝是告诉这些人,酒没动过什么手脚。既然想跟他们出山,刘兴华自然要释放些诚意。可令他意外的是,众人没盯着杯里的酒,反倒眼巴巴看着,扔到一旁的酒瓶子。
这种奇怪的现象,让刘兴华心中一惊,很快意识到,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尽管他知道,清朝已经有生产玻璃制品。可这种扁酒瓶,只怕尚属稀罕物。
其次就是给众人酒杯,是一次性的塑料制品。可这年头,应该没什么塑料制品吧?这玩意在后世烂大街,在这年月又是稀罕物。
意识到这点的刘兴华,很快笑着道:“葛兄弟,怎么光盯着空瓶子不喝酒啊?你要真喜欢这种空瓶子,地上这三个都送你。这玩意,不值几个钱!”
小小的装了回逼,却令葛依乎感动的直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东西,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虽然东西小,但做的确实精致啊!拿到市集,应该能置换些钱!”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觉得以后要注意,有些超时代的东西,看来真要小心一点。不然,早晚会让人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一切。
只是刘兴华忘了,相比这几个二锅头的酒瓶子,他身上这套雪地作战装备,更是这个时代所制造不出来的。更别提,他肩上那杠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了。
并非他拿不出更好的枪,而是觉得这枪,跟这个时候的步枪外貌差不多。只要不把枪交给别人看,一般情况下也发现不了,这枪的生产工艺,这年头几乎生产不出来。
总之,刘兴华经过今天这事,突然觉得穿越到这时代,总觉得跟做贼一样。待人接物、说话办事,总没来由的心虚啊!
第一章 雪林迷路人
清光绪二十六年,也是所谓的农历庚子年(鼠年)。眼瞅着距离除夕没几天,打算进山碰碰运气的猎户们,不顾户外的严寒天气,硬是钻进白雪皑皑的大山之中。
这些猎户不是不清楚,这种极度严寒的情况下进山,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可眼看着,距离一年一次的除夕夜,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添置,过年想吃顿饱饭都成问题。
身为一家之主的他们,想到这心里又岂能好受。瞅着天色放晴,村里几位经验丰富的猎人就相约进山。要是进山能有所收获,拉到城里卖了,想来也能换些钱粮回来过个好年。
如今的年景不好,衙门的税收更逼的人喘不过气来。这些平时都靠山吃饭的猎人,也明白日子再难过,它总归还要过。如果真死在山里,那只能怨他们的命不好。
清楚大雪封山,打猎变得异常不易。可猎人们同样清楚,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林中的猎物同样行动不便。只要能找到猎物踪迹,捕获起来也更加容易。
尽管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可进入大雪封山的密林中,行走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每行走一段距离,猎人们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
做为此次带队资格最老的猎人,看着不时刮起的山风,莫拉乎神情略显凝重。根据这些山风刮起的方向,他能判断出天气是否会在短时间极速变化。
根据他多年的打猎经验,今天他们的狩猎时间,只怕没几个时辰。为此,他略显着急的道:“都用点心,山里起风了。日落前,如果再没收获,我们必须尽早出山。”
起风了的潜台词,就是有风险。同属一个村庄的猎户,很清楚在这山里,经验往往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此刻,他们更着急今日会不会空手而归。
就在莫拉乎一行六人,继续艰难的往另一个山沟挺进时。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传入他们的耳朵里。瞬间包括莫拉乎在内,所有人都停下前进的脚步。
这大冬天的,连他们常进林子打猎的老猎人,都不敢轻易踏进这积雪覆盖的密林中。难不成,有人比他们的胆子更大,敢闯进这密林中来狩猎?
不管他们心里怎么想,听到枪响之后,莫拉乎看了看同伴的神情。略显好奇的道:“听枪声,距离我们应该不远,翻过这道隘口,应该就能看清是什么人开的枪!”
尽管没说过去看,可众人都明白他的意思。身为附近最知名的猎人,他们同样好奇什么人,比他们胆子更大,经验更丰富敢闯入这密林之中来。
等到他们加快脚步,来到那处略显平坦的山林地时,很快看到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对方此刻正拖着一头被打死的马鹿,往一个看上去同样怪异的帐篷走去。
一个年青猎人忍不住羡慕道:“这头马鹿好肥,拉到集市去卖,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旁边一个年长点的猎人立刻道:“你个臭小子,就知道眼红别人的收获。这山里马鹿多的是,有本事你也猎一头让我瞧瞧啊!”
被训斥了一句的年青猎人,有些不服气的道:“二叔,你别瞧不起人。我葛依尔早晚会成为,漠河最有名的猎人,就跟老莫叔一样。可是,要能换杆快枪就更好了!”
从这年青人的话里,多少能听出,这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年青人。谁都清楚,快枪打猎远比他们使用的猎铳更犀利。只可惜,快枪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到的!
就在猎人们交头接耳,打趣着这个队伍中最年青的葛依尔时。一直盯着那个怪装男人的莫拉乎,脸色不快的道:“禁声,对方好象发现我们了!”
在这深山里,碰到一个不知来历底细的男人。谁也不知道,到底会发生什么。如果对方真是什么逃犯或恶人,那他们今天只怕危险了。
从对方肩上背的长枪,莫拉乎虽然没见过。却也清楚,那枪应该跟洋人用的快枪一样,能连续打出几发子弹来。如果他们想买,至少需要十张上等的雪貂皮,才可能买到一杆。
看着那男人抛掉猎物,快速的藏身一颗大树之下,莫拉乎就意识到,这下麻烦了。如果对方真是什么恶人,他们今天只怕要葬身山林了。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莫拉乎让身边猎人,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为何不跟对方拼一把,是莫拉乎觉得希望不大,对方用的是快枪,而他们用的是猎铳。
慢慢伸出脑袋道:“对面的好汉,请不要开枪。我们是山里的猎户,听到枪声才过来看看的。要是我们打扰到好汉,还请好汉见谅,我们现在就离开。”
明知对方手里用的是快枪,还敢冒着被枪杀的风险伸出脑袋。莫拉乎的这种举动,无疑是将生死置之度外,就赌一把对方不会开枪。
要是对方真的开枪了,莫拉乎觉得也要赌一把运气,对方未必能一枪打死他。可一旦对方开枪了,那就意味接下来,他为了生存不得不跟对方拼一把。
虽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涉及到生死的问题,莫拉乎也不甘坐以待毙。怎么说,他身边还有五个人,对方似乎只有一个人,赌一赌还是可以的。
就在身边猎人祈祷对方不会开枪时,对面的男人也终于开腔道:“如何证明,你们是山里的猎人?放心,只要你们不开枪,我也不会随意开枪的,我只是一个迷路人。”
听着对方中气十足的回答,莫拉乎却很困惑的朝身边人问道:“米鲁人?这是那国人?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国家?二葛子,你听过没?”
做为众人之中,到过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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