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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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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很快,他就找到了消遣时间的事情。跟着葛依乎的弟弟,还有猎户村一帮少年,去村口的河里凿冰捕鱼。冬钓,可是他少年时,最热衷的乐趣之一啊!
只是相比后世,东北结冰的河里,想钓上一条鱼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工业的进步,也让东北不少河流水质变差,鱼类自然变得稀少的起来。
可这个时候,根本就没化工产业这一说。这封冻的河里,只怕也是鱼儿肥美。后世一直有句话,形容东北物资丰富的话,就有‘瓢舀鱼’这一说。
尽管那话出自北大荒,可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在这里应该也能感受一下。什么叫‘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山村野趣啊!
虽说一个大男人,跟着一帮半大小子,去做这种事情。可猎户村的人都觉得,有个大人跟着孩子们去河面,多少也放心一些。要是有事,也能有个大人照应着。
在刘兴华跟猎户村的孩子,享受着凿冰挖洞捕鱼的乐趣时。拉着两头被冻的**獐子的猎人们,也顺利的抵达了漠河城集市。
看到车上两头肥硕的獐子,不少前来买货的商人就挤了过来。而这个时候,莫拉乎自然充当谈价之人,打算将两头獐子卖个好价钱。
年关将近,加上大雪封山。平时只卖二三两银子的獐子,此刻却显得弥足珍贵。本身就指望着,两头獐子能多换点钱好置办年货,莫拉乎自然要好好谈谈价钱了。
可这种议价的事情,葛依乎没心情掺和。这个时候,揣在怀里的秘银碗,才是他需要费心卖出的宝贝。只要能将碗卖个好价钱,区区两头獐子,现在的他那会放在眼里呢?
难得刘兴华这样信任他,将这种宝贝碗丝毫没有戒心,交给他帮忙卖掉,他不能辜负刘兴华对他的信任啊!一定要找个好买家,卖个高价向刘兴华交差啊!
第四章 未来路
在葛家终于睡了一个踏实觉的刘兴华,也感觉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让他有种做梦一般的感觉。在无尽的大山雪林中,漫无目的行走,就跟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
现在终于看到了同类,让他觉得自己并非孤独一人时,也明白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可从睡梦中醒来,刘兴华也开始询问自己,接下来他应该怎么办?
光绪二十六年,一个正好跨越世纪的年份。伴随着十九世纪的即将结束,这个古老的华夏大地上,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山里那段时间,他所想的事情,都是如何在山里生存下去,尽快走出这茫茫的群山之中。现在终于走出大山,他却再次迷茫起来,不知前路在何方。
躺在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那怕外面已然天亮,可刘兴华丝毫没有起来的意思。有点贪恋般,享受着被窝的温暖,静静思考着未来的路,应该如何走。
想回到穿越前的时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造这次穿越事件的智能系统,已经被格式化成数据储存在他脑子里。他再想穿越回去,只能寄望他能活到那天。
只是这种想法,在刘兴华计算了一下时间后。他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他还没听说,有能活那么久的人存在呢!所以,他必须学着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就在刘兴华胡思乱想时,想到脑海中储存的大量数据资料,刘兴华觉得应该先了解这个时代,随后再去想未来的路怎么走。谋定而后动嘛!
很快道:“小智,调取有关这个时代的具体资料!”
小智,是他对脑中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的数据库所取的名字。甚至很多时候,刘兴华都觉得,他脑子里面装了一台电脑,小智是开启电脑的密码。
看着脑子里的数据,很快在储存空间的电脑中,快速的查阅起来。刘兴华也很担心,他是否能够查到,足够他了解这个时代的相关资料。
做为军事基地,尽管配属的电脑不少。可这种历史资源有没有,他还真的不确定。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对于清末的历史资料,知道的并不多。
如果是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事情,他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吉省人,对于家乡历史上,发生过的这段惨痛历史,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偏偏现在还只是1900年,眼下距离民国还有十余年。距离九一八事变,还有三十多年。了解那么久远的历史,根本对他现在没太多的帮助。
做为东北人,他只知道这个时代,是东北混乱的开始。还有几年,在这块大地上爆发的日俄战争,将这块富饶的大地搞的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再不复往日的繁荣。
随着数据搜索结束,值得庆幸的是,有关这个时代的资料还真有一些。可令刘兴华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资料竟然是穿越前,那部小说作者写过的一些资料。
虽然这些资料,不是很详细,但大体这个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还是能知道一些。看着这些显示出来的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有些凝重。
根据从这部小说中,提取到的资料,刘兴华知道要不了多久,义和团运动将席卷整个华北地区。从而导致,八国联军入侵北平,再次洗劫被抢过一次的圆明园。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看着这些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显得非常狰狞,忍不住道:“老毛子,前世老子要遵守国法军规,只能耍耍嘴皮子。可今生,我一定会替这里的父老乡亲,教教你怎么做人。”
想起他参加的三次特种兵集训,每次他都能坚持到最后。甚至连特种部队的正式队员,都很佩服他的军事素质,可每次他都倒在思想调查问卷上。
原因很简单,一个特种兵除了必须具备,绝佳的特战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偏偏刘兴华,骨子里有点愤青,老觉得基地那边的土地是本国的。
这样的思想,在和平年代的部队里,无疑是危险的苗子。那怕特种部队的集训教官,很欣赏他的作战技能,可为安全起见,只能将他淘汰出局。
对于部队的这种做法,刘兴华可以理解。待在基地里面,他天天除了站岗巡逻放哨外,很少有机会能出入国境。可成为特种兵,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加之他所在的军区,本身就与后世的沙俄为邻。如果刘兴华这种,带有敌视沙俄情绪的特种兵,越过国境出现在那里,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特种兵部队私下较量,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一旦这种较量,变成敌对国一样的较量,是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了杜绝这种可能发生的事,部队领导淘汰刘兴华也很理所当然。
甚至穿越后来到这个时代的刘兴华,终于能够明白,他在基地成绩优异,为何晋升二级士官的报告会被刷下来。原因只怕,跟特种兵集训三次被刷有关系。
思想不过硬,在部队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尤其象刘兴华这样,在这种秘密部队服役的老兵。只可惜,刘兴华这种醒悟,似乎来的有点太晚。
可现如今天大地大,已然没人能约束的了他。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应该没人,再去阻止他,做一些他自认应该去做的事情吧!
这次的穿越,除了将驻守的基地带了过来,刘兴华也发现。经过穿越之后,他的身体素质得到惊人的改变。甚至在山林里的这段时间,他就发现了这种变化。
觉得这应该是穿越后遗症的他,也明白这种身体素质的改变,让他拥有超越这个时候,绝大多数军人的作战技能。凭借这些,做出一番事情应该不难!
更何况,根据陆续解码的仓储空间,他拥有无数华夏制造,被军队封存淘汰的制式武器。这些封存在仓库的武器,随便一把都超越这个时代不少。
拥有这么多先天优势,只要刘兴华稳打稳扎,改变东北的历史,甚至整个清朝的历史,都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当然,刘兴华也清楚,这事不是想想便能实现的。
现在他要做的,便是在这里落地生根,找一个在清朝合法待下来的身份。其次,在慢慢谋划以后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多看多问多走走,谋定而后动才行。
想明白这些事情,刘兴华突然觉得,是不是老天知道他,不甘于平凡,不甘于每次凝望边境线时,脑海中出现的大华夏版图?不甘那些被窃取走,老祖宗们的地?
有理想是好的,可刘兴华更清楚,有理想便要付出行动。眼下刚刚下山,连人都认不得几个。谈这种野心,未免有些过早。更何况,他并非万能的。
除了拥有一个相对逆天的仓储空间,还有他这身赖以生存的军事技能。刘兴华在也找不到,其它他能值得骄傲的东西。
做为一个高中都没毕业,便被送到军队入伍的年青人。五年的军旅生涯,带给他更多都是军营严谨的办事风格跟态度。可这些,远远不够实现他的理想。
想改变东北未来的命运,刘兴华除了要打造一支,能够护境安民的军队外。最重要,还要学会跟这个时代,那些贪婪的殖民者斗智斗勇。
一谓的武夫心态,是成就不了大事。而刘兴华要做的,便是在力足自保的前提下,不断去充实去学习,直到他实现心中梦想与野望的那天。
正是这个清晨的深思熟虑,让刘兴华开始定下,一个短期跟长期的目标。有了活下的目标,刘兴华才觉得,他跟这个时代的隔阂,似乎又减轻了不少。
想在这个时代做出一番大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时代。这便是刘兴华觉得,目前他最需要去学习去改变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再心急也无济于事。
更何况,每次看到营区那些,只保留了军装跟设施完整的军营。刘兴华总觉得,这些昔日的战友,已然化成能量,待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有这些战友英灵的陪伴,刘兴华觉得他并不孤单。以往他没机会,去宣泄心中的不甘。那么这次,老天给了他机会,他又是否能够改变历史呢?
第三章 蝴蝶临乱世
都说酒,是能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好东西,果不其然,一顿酒过后就与这些猎人混熟的刘兴华。终于不用做无头苍蝇,继续在这老林子里转悠,总算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做为见面礼,这几个酒瓶子被送给了,年龄比刘兴华小两岁的葛依乎。至于那头被打死的马鹿,原本按刘兴华的意思,剥了炖肉吃。
可经验丰富的莫拉乎,清楚再过不久,山里就要起风了。一旦山里起风,他们就只能在山里过夜。风雪交加的情况下,还在山里乱走,无疑是自寻死路。
所以在葛依乎的建议下,这头马鹿就暂时逃过剥皮割肉的命运,当成战利品拉到猎户村再做处置。刘兴华对此,倒也没什么意见。
看着刘兴华将雪地帐篷,迅速的拆卸成一堆零件,莫依乎等人都觉得。这个从老毛子那边过来的后生,家境应该很富实。要不然,怎么身上尽是稀罕物件呢?
虽然他们清楚,这帐篷布看上去,不是简单做衣服的布料。可除了这种布,帐篷的不锈钢支架,更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好在猎户们都清楚,这是刘兴华的**,打探别人隐秘,总归是件不礼貌的事情。既然喝了人家的酒,做为山里人,也应该以诚相待一番。
收了刘兴华见面礼的葛依乎,直接邀请刘兴华到他家去住。尽管他家里,还有三口人。可他的家境,在猎户村也算不错的,招待刘兴华住两天,应该不成问题。
就在众人收拾东西,准备往村子里面回时。看着刘兴华踩着的两块板子,葛依乎很好奇的道:“刘大哥,你穿这玩意怎么走路啊?”
对于葛依乎的好奇,刘兴华解释道:“这就是我用来走路的工具啊!有了这玩意,在山里才不担心陷进雪坑。我先示范一下,你看看就知道了!”
背着一大包东西的刘兴华,身体稍稍弯曲便甩脚启步前行。众人很快就看着在雪地上,穿上这两块板子的刘兴华,行走时基本都是滑着走,可就是没见他摔跤一次。
这种山地滑雪行军,在后世也是必练的训练科目。虽然有些地方,不适合滑雪行军。可眼下刘兴华所在的山谷,并没多少遮挡物,很适合滑雪急行军。
转了一圈回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也显得很不好意思的道:“葛兄弟,这两块滑雪板是特制的,你可能用不了。
要不等下了山,我抽空给你做副简单的,再教你一些滑雪的技巧。往后在开阔的雪地行走,有了这东西,也能事半功倍。时间不早,我们还是先下山吧!”
对于这种滑雪行进的技巧,刘兴华觉得,出生在这种地方的年轻人。只要肯花功夫学,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简单的滑雪板,用木板就能做出来。
看着刘兴华背了那么多东西,在山林里行走,速度一点不比他们慢。这些猎人也渐渐相信,这个年青人,能独自一人在这山里生存一个多月所言非虚。
没点特别的本领,寻常人进入这大雪封山后的老林子里。就算不冻死,也会被饿死。那怕就是他们,这种经常给大山打交道的猎人,也不敢保证能一人待林子里这么久。
相比上山的艰难,下山却是很迅速的。更令众人欣喜的是,就在他们下山的途中,又碰到两头出来觅食的獐子。原本獐子看到他们,就迅速掉头逃跑。
可背着东西的刘兴华,直接从背后取下步枪,在滑行了一段距离后迅速开枪。枪响之后,一头獐子就应声倒地。没多久,另外一头獐子,也变成了刘兴华枪下的猎物。
那怕经验丰富的莫拉乎,看到刘兴华的打猎技术,也忍不住道:“这后生的枪法好准啊!”
而葛依乎却盯着那杆枪,一脸羡慕的道:“真是好枪啊!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枪命中!”
不管如何,刘兴华这两枪,算是真正震撼住这些猎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这些猎户还是很佩服的。更何况,这猎物也算他们一行人的收获。
先前就一头马鹿,众人觉得是刘兴华个人收获,他们自然不好处置。可这次发现的两头獐子,却是刘兴华主动开口,说猎下来送与众人当见面礼的。
如果让他们自己动手,能猎到一头獐子就算很不错了。一时间,除了年长的莫拉乎,对刘兴华还是有所提防外,其它猎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方的年青人。
带着三头猎物,众人觉得不枉进山一次。而一直等候他们平安归来的家人,看着他们出现在村口的道路上,也将提起的心放进了肚子里。
对于众人进山,除了带回三头猎物,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男人。猎户村的村民,多少都有些好奇。一些小孩,甚至带着有点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着装怪异的刘兴华。
清楚身上这套雪地迷彩作战服,看上去确实挺怪异的。可刘兴华清楚,这种作战服质轻且保暖,又适合在雪地中潜伏隐蔽,加上还有防水的效果。
长时间待在林子里,不穿这衣服那又穿什么呢?反正他的出现,本身就够奇怪够诡异,一身奇装异服,让村民适合两天,早晚会见怪不怪的。
众人一同来到葛依乎的家中,葛依乎的父母,对于刘兴华的到来,还是表示出足够的热情。那怕这个年青人,看上去有点穿着怪异,但上门是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众人脱下厚厚的棉袄,开始围在炭炉前烤火时。刘兴华也同样,回到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保暖衣裤,众人才觉得看起来舒服多了。
当然,要是刘兴华的脑袋上,还能有条辫子,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清朝实行,断辫必断头的规矩。百姓也渐渐习惯,后脑勺扎条碍事的长辫子。
见到刘兴华出来,做为今天领头人的莫拉乎,也很客气的道:“刘兄弟,不知这两头獐子,你是打算剥了分肉吃掉,还是打算送到集市卖了换钱置办东西呢?”
听到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很爽快的道:“莫大叔,先前不是说好了,这两头獐子算是我做客村子的见面礼吗?要没你们带路,我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
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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