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猎清-第1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先前来的路上,看着山口刚刚散去的硝烟,还有丢弃在路旁的胡子尸体。朱昌圣很庆幸,他找了个胡子无法反驳的借口,让这些胡子充当开路先锋。

    不管怎么说,在清风寨他们已然结盟。现在胡子先坏了规矩,那自然需要付出点代价。总之,最倒霉便是钻山虎带下山的那批胡子。

    很多青云山的胡子都觉得,他们今晚攻击猎户村,那怕不为钱财。也一定要抓住,背叛山寨的秦林。就是因为他,导致青山寨可谓丢尽颜面还损失惨重。

    充当先锋的青云山胡子,端坐于马背之上,显得异常谨慎小心。在他们看来,每往村前的雪地踏进一步,都需要承担不可预知的危险。

    其它胡子,则跟在青云寨胡子后面,同样端枪弯腰骑在马上,眼睛死死盯着隘墙上。那些不时露出脑袋,观望他们的猎户村枪手。一旦进入射程,他们便会提前开枪射击。

    打头的事情,自然是普通胡子上。那些山寨当家人,则跟在队伍最后面,缓缓的看着队伍前进。这种压迫式的进攻,令猎户村的百姓,也开始心跳加速不时看着刘兴华。

    而此时刘兴华,看着即将踏入陷阱的胡子,异常冷静的朝身边人道:“大家都做好准备!现在开始,子弹上膛!”

    听着刘兴华的声音,猎户们也明白,这是战斗即将打响的信号。一时间,这些已然熟悉了手中步枪的猎户,开始熟练拉动枪栓,将子弹送入枪膛之中。

    就在几个打头的青云寨胡子,觉得这村前应该没陷阱时。一个胡子便觉得,他的马蹄似乎陷进雪坑之中。就在他以为,这下自己要完蛋了的时候。

    爆炸声真的瞬间响起,可被炸的人,却是跟在他身后的胡子。踩中陷阱的他,反倒一点屁事没有。就在他翻身落马,觉得捡回一条命时,一发子弹却钻进他的身体之中。

    伴随着爆炸声响起,刘兴华终于打响了拒匪第一枪。随着‘砰’的一声枪响,猎户村的猎户们,也清楚这个时候,胡子正好队形散乱,是最佳的开枪时机。

    同样守在一处隘墙上的莫拉乎,甚至在开枪前吼了一句:“瞄准了,打!”

    做为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莫拉乎的第一枪同样命中目标。而‘砰砰’的枪击声响起,令刚经历一场爆炸的胡子,立刻一哄而散往后方逃去。

    在这个时候,一些延时引爆的地雷,却在他们逃跑的时候被引爆。只有那些,真正聪明趴在原地不动的胡子,才幸运般捡回一条性命。

    只是看着身边,不时被打翻在地的胡子。这些趴在地上的胡子,根本不敢起身。谁也不敢保证,他们起身后不会被子弹击中。

    枪声、爆炸声接连响起,令躲在村后的老弱妇孺也非常揪心,不知道今日村里的男人们,能否挡住胡子的进攻。可她们此刻能做的,便是静静的待在这等候消息。

    看着胡子退出射击范围,刘兴华果断举手道:“停止开枪!”

    一声令下后,猎户们才觉得,这种快枪打起来确实过瘾。只是不少猎户,打光了五发子弹,却一个胡子都没打到。这让他们多少觉得,脸上有些臊的厉害。

    好在这时,没人会取笑谁的枪法臭。对于打退胡子第一次进攻,村中猎户们毫发未损,这才是真正值得他们高兴跟庆幸的事情。

    有了这个好的开始,开始装填弹药的猎户们,也觉得跟胡子打仗,似乎没想象中那样恐怖。毕竟,先前不少人看到,刘兴华是真的弹无虚发啊!

    甚至一个待在他身边的猎户,从头到尾就没开一枪,一直盯着刘兴华看傻眼了。每次刘兴华开一枪,他便往村外胡子那看,便能看到一个胡子饮弹倒地。

    这种奇准的枪术,令这个自问枪法不错的猎户。也真正明白,为何村里的领头人莫拉乎,对待刘兴华时,都会流露出一脸的敬佩之色。这枪法,真绝了啊!
第三十八章 大批胡子杀到
    看着眼前这位有点累够呛的年青人,见到莫拉乎的第一句话,便把刘兴华等人吓一跳。对于青云山跟老鹰岩,刘兴华没怎么听过。却好奇,城里的官军怎么也掺合其中了。

    那怕这年头官府不怎么得人心,却也很少看到,有官兵敢光明正大袭击一个村子的。官兵数量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披着这身官皮,多少要注意点身份。

    还有一个令刘兴华好奇的地方,便是这位年青人,自称是胡子。而他一脸风霜跑到猎户村通知,到底又是何用意呢?毕竟,莫拉乎已然证实,他不认识这个年青人。

    相比众人略显惊慌的神情,莫拉乎却直接问道:“后生,你怎么认识我?”

    面对莫拉乎的询问,年青人这才一脸苦涩的道:“莫英雄,你是不认识我。但你应该听说过我爹,他当年跟你一样,也是漠河少有的好猎手。我姓秦!”

    没等年青人说完,莫拉乎便略显惊讶打断道:“你是清风山下秦老四的儿子?”

    年青人点头道:“莫英雄好眼力,我正是清风山下秦家屯秦奉先的儿子。当年歪脖子带人洗劫秦家屯,杀我全屯六十二人,此仇永世难忘。

    当年我刚好外出访友,幸运的逃过一劫。等到回村时,便看到屯子已然变成人间地狱。这些年,我处心积虑想报全屯百姓之仇,却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后来我加入青云山,也落草为寇,就为能寻找到机会,找歪脖子报此得仇。只可惜,我一人势单力薄,在山寨又是不起眼的角色,根本找不到报仇的机会。

    此番得知莫英雄,替我报了秦家屯六十二口乡亲的仇,我便一直想找机会报答。只是得知消息后,钻山虎便带我等,前往清风山寻宝。

    没成想,山还没上,便被炸死了好几个兄弟。直到白天,城里的朱师爷也带兵上山,翻遍清风山没找到东西。便跟钻山虎合计,夜袭猎户村,逼问财宝的下落。

    我趁他们不注意,便抢了一匹快马赶来报信。早年我便发誓,谁能替我报了血海深仇,谁便是我秦林的恩人,我这条命从今往后便是你的了!”

    说完这些话,一脸泪水的秦林就准备下跪,给莫拉乎磕头。

    就在这时,莫拉乎却上前一把扶住他道:“小秦,起来吧!这恩人,我老莫可不敢当!替你报得血海深仇之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望着莫拉乎将眼神看向自己,刘兴华对于别人给自己下跪,可一点兴趣都没有。直接摆手道:“好了,老莫叔,这事以后再说。现在情况危急,我必须提前做些准备。

    这位秦兄弟,虽然冒死前来报信,但势必也惊动了胡子。光官兵便有一百多人,那么胡子估计人手一定不少。今晚,怕是有场恶战要打,还是早点通知村民暂避为妙。

    老莫叔,根据上次我们的安排,今晚村民全部到村后几幢屋子躲避。你在村里开始设制警戒线,我回村子取点东西,晚上等那些胡子来了,给他们一个深刻点的教训。

    既然今晚是官匪同行,那不论他是官兵还是胡子,老子都要一起灭了它。前次留那师爷一条狗命,看来真的养虎为患。今晚他要敢来,这便是他的丧命之地。”

    清楚在打仗这种事情上,刘兴华确实比自己更加擅长。眼看太阳快落山,这帮胡子发现有人通风报信,一准会加速追来,不早做准备真的会出问题。

    明白这点的莫拉乎,很快道:“二葛子,带小秦先回村子休息。老季,敲钟,安排村民转移到后面几幢屋子。其它男人,全部带好快枪子弹上隘墙,晚上怕是有场血战啊!”

    经过秦林的透露,今晚加上官兵来袭村的人,多达二百多人。这对猎户村而言,无疑是场兵力悬殊的战斗。一个不慎,村毁人亡都很有可能。

    只是猎户村的人都清楚,碰上这种事情,躲是躲不过去。唯有拼一场,让来人知难而退,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何况,他们相信刘兴华,有实力带他们杀出一条血路。

    骑马快速回到葛家的刘兴华,再次拎出他那个背包。对于这个背包里的东西,为何总不见少,葛依乎很想问,却又不敢问。而刘兴华,真好借机装糊涂。

    反正在很多猎户村人眼中,刘兴华这个战斗背囊,就跟一个百宝箱一样。里面任何一样东西,都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好东西。当然,是用来杀人的好东西。

    提着背包外出的直刘兴华,首先便来到山口那里,在山路之上设制了几道地雷陷阱。只要胡子抵达,这些地雷便能提前提醒猎户村的百姓。

    至于大晚上的,会不会误炸到好人。这个时候,刘兴华也没法顾及那么多。至少在他看来,这大晚上的,应该没什么好人,会偷偷摸摸的跑猎户村外的山口吧!

    布设好地雷的刘兴华,很快又在村前的雪地中,布设了几个相对比较阴险的雷网陷阱。这种陷阱,在人多的时候,发挥的效果非常显著。

    总之,为了尽可能消灭来犯之敌,刘兴华将所学的埋雷技术,几乎都使用了出来。将所学用于实战,方能显示所学的技能,到底威力如何。

    已然全部上阵的猎户村男丁,几乎是人手一枪开始在隘墙上,找好开枪的地方。为了避免子弹不够,莫拉乎还特意去葛拉乎家拿了一箱子弹。

    让村里的男人,每人多装二十发子弹在身上。一旦晚上打起来,宁愿将子弹打飞,也要保证火力不间断。借此警告来袭的胡子,猎户村是刺猬,想吞便要做好丧命的准备。

    一群人看着,刘兴华在村外的雪地里,不时的趴下挖掘雪坑。也清楚,这个村中实力最强的人,便是他们有勇气,跟胡子还有官兵一战的底气所在。

    原本打算安排其休息的秦林,听完葛依乎的解释,才知道真正端掉清风寨的人。不是他所认识的莫拉乎,而是这个首先发现他抵达的刘兴华。

    就在村民看着刘兴华,在村外布设陷阱之时。山口那边,却突然传来两声爆炸声。一听这个声音,趴在雪地里布设陷阱的刘兴华,也感叹这帮人来的好快。

    看这样子,肯定是胡子们发现秦林失踪,立刻猜想到他是来报信。为了不给猎户村准备时间,他们是打算不等入夜,便直接选择进攻了。

    也许在胡子们看来,他们人多势众,就几十个猎户远不是他们的对手。那么今晚,刘兴华便会告诉他们,什么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杀胡子,刘兴华一点都不觉得内疚。杀跟胡子为伍的兵勇,刘兴华同样觉得对方该杀。身为漠河巡防营的兵勇,竟跟胡子同流合污。这种兵不杀,什么兵该杀呢!

    听着响起的爆炸声,刘兴华加快了手上的动作。而这个时候,又是几声爆炸声响起。看这情形,胡子似乎还真的很心急,打算不顾伤亡也要杀进猎户村来啊!

    一切准备就绪,刘兴华便听着爆炸声,迅速的抵达了村头。看到他进来,村民立刻将大门给堵上。而莫拉乎很快便走了过来,询问他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明白今晚胡子人多势众,单凭猎户手里的快枪,只怕很难压制对方的火力。而这个时候,刘兴华想起背包里,还存放着几十枚木制手榴弹。

    想到这里,他立刻道:“莫叔,你让葛子跟三柱他们过来,我给他们一点好东西。”

    一听这话,莫拉乎很快道:“二葛子,上过清风寨的十个小子,全部过这边来!”

    正在准备防御的葛依乎,听到莫拉乎的叫喊,便很快的跑了过来。看到这些人过来,刘兴华也没多说什么,直接道:“我教你们使用一种手炮,等下往胡子人多的地方丢。”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刘兴华将手榴弹给取出来,跟这些接受能力不错的年青人讲解了一遍。虽然他们从未接触过手榴弹,可将手榴弹甩到隘墙之外,应该没什么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刘兴华也不要求他们,必须遵照部队投弹的程序投掷手榴弹。只是告诉他们,将引线拨掉的第一时间,将手榴弹当成石头,用最大力抛到人多的地方去。

    这样简单的讲解,反倒这些年青人更容易接受。而就在他解释完手榴弹的使用方法时,便有村民略显惊慌的道:“胡子,好多胡子!他们真杀来了!”

    胡子出现,便意味着战斗随时开始。而这时,刘兴华反倒冷静了下来。恢复成那个职业士兵的他,立刻站在了村口最高的隘墙处,盯着远方越来越近的来袭之敌!
第三十七章 报信的胡子
    当清风山再次迎来一批批到访之人时,远在猎户村的刘兴华,却带着葛依乎等人。在村外的雪地上,教这些人学习滑雪的技巧,顺便自己也学习一下骑马。

    尽管外面气温已然是零下,可猎户村前的雪地,却是一番欢声笑语的场面。看着那些学习滑雪的年青人,笨拙的滑雪样子,围观的村民也忍俊不止。

    反观初次学骑马的刘兴华,在莫拉乎亲自讲解跟教导之下,已然掌握了骑马的要领。开始能独自一人,骑着马在村外雪地中奔驰,让众人也感叹刘兴华的领悟力之强。

    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刘兴华已然得到猎户村所有人的认同。面对这个跟村民说话,总是客气谦虚的年青人,猎户村的百姓几乎没人会说他的不对。

    看着骑马越来越熟练的刘兴华,莫拉乎也觉得,刘兴华的学习能力,再次让他另眼相看。听着身边几个女孩的相互打趣,莫拉乎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或许是很少看到莫拉乎发笑,几个站在他身边的女孩便一脸惊讶道:“哇,二丫,你看?刚才莫大叔笑了呢?我是不是眼花了?”

    面对这些进入及笄之年(15)的女孩,莫拉乎也难得打趣道:“哟,原来你们眼里,还有我这个老头子呢!我还以为,你们的眼睛都盯着骑马的刘兄弟呢?

    怎么着,你们几个丫头片子,就这么急着想嫁人了?二丫,你以前不是说,要嫁给二葛子当婆娘的吗?怎么,现在又看上刘兄弟了?”

    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听到莫拉乎的打趣,俏脸通红的道:“莫叔,你又来取笑人家。我又没说要嫁人,他二葛子爱娶谁,关我什么事情。

    何况,这里杏芳姐最大,要嫁人也先嫁她才对。不过,你老看看,杏芳姐这眼珠子,落在刘大哥身上,都快拨不出来了。啊!饶命啊!我不敢了!”

    正在打趣村中好姐妹的二丫,被这个名为杏芳的女孩,有些恼羞成怒的挠起了痒痒来。一时间,一帮尚且纯真的少女们,便在这村外洒下一片片轻灵的笑声。

    望着这些村里已然到了适嫁年龄的女孩,莫拉乎眼神里,也多少有些宠爱之意。对于他而言,村中这些少男少女,可谓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并无子嗣的他,真的当这些村中年青人,如自家子侄般照顾有加。对于这个杏芳的女孩,莫拉乎也觉得。真要挑个女孩嫁刘兴华,这个猎户村之花应该最适合。

    只是这种男女之情,剃头担子一头热是不行。他觉得合适,未必刘兴华会觉得合适。更何况,从他与刘兴华的接触,莫拉乎感觉的到,猎户村女孩没人配的上刘兴华。

    看着这群笑着离开的女孩,莫拉乎只能默默的道:“希望你们能如愿吧!”

    自古美女爱英雄,眼下刘兴华在村里人眼中,无疑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可莫拉乎同样看的出,刘兴华应该不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人。

    都说‘温柔乡、英雄冡’,莫拉乎即希望刘兴华能娶个猎户村的女孩,真正成为猎户村的人。又不希望,这种儿女私情磨掉刘兴华的热血。

    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想太多时,莫拉乎也忍不住自嘲道:“这小子,看来真不是省油的灯,连我都不知不觉开始为他将来操心了。”

    并不知道村口发生这些事情的刘兴华,清楚熟能生巧。也明白,光学会骑马还不行,必须要学会骑在马上开枪。这年头,在马背上的对决同样不少!

    开始试着,一边骑马一边瞄准的刘兴华。也发现,这种以前在电视上,看上去轻松的骑行射击。真到自己手上,只怕还要好好学习一番才行。

    直到刘兴华觉得,身下这匹快马已然气喘吁吁,他才结束了这次训练。翻身下马,从身上掏出几把炒熟的黄豆,喂给这匹他挑选的黑色快马。

    明白马是种有灵性的动物,它能感知到人的善意。这个时候,给其补充些吃食,也会增加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